欢颜已成灰烬 作者:鱼战楚 第一章 迷津已无解 那几年我经常出差,坐飞机和坐出租车一样频繁,不同的是出租车招手即停,而飞机不是。经常坐的那个深圳航班的一位空妹妹都认识我了,每次都给我送可乐,问都不问,就像我到了家旁的那个美容院,那位理发师一句话不说就把我的头发理成板寸一样。   因为十天半月才能回一趟家,每次见到黄小英,第一件事就是急吼吼地抱着她*服,上床,一直脱到剩下*为至。她将我抱得紧紧的,指甲都快掐到了我的肉里,那种疼痛,很尖锐,我能体会到她的思念与担忧。她就这样紧紧地抱着,到了梦里也不肯松手,*着身体,像猫一样,倦在我的怀中,或者贴着我的背,拥抱是她唯一的姿势,直到我再一次飞走。   我却不能不走,我身体的一半属于黄小英,另一半属于老板,我自己反而什么都没有,只是一个躯壳而已。我们有很多计划,买房的计划,生孩子的计划,买车的计划,那大概才是我们的幸福生活吧,我当时是这样想的。我准备用我的一半身体去挣钱,然后用另一半身体与她享乐,分享肉体的,精神的,物质的快乐。我想变得有钱,想钱想疯了,我认为有钱才能有快乐,我受够了没有钱的生活,尤其是与黄小英在一起时的没有钱的生活。   我的老板也是一个想钱想疯了的人,但他和我不同,我是没钱想有钱,他是有钱却想有更多的钱。有一次陪他去香港,公司在香港办事处的那个负责人说起,内地一位很有名望的高僧正在香港,据说法眼神通,正在此地开坛讲学,可以搭上关系,问老板是否想拜会,老板立即推掉了第二天的所有安排,专门候着消息。老板属于那种傲气冲天的人,自从公司开遍了东南亚,基本就不再抬头看人了,即使是抬着头看,也会有一种俯视效果。   没想到在他远远地见到高僧时,大约也就在一个照面之间,突然就跪到了地上,头贴着地面,一路膝行到高僧的法座前。高僧80岁左右的年纪,白须白眉,黄色僧袍外披着一件红袈裟,阖目端坐着,双手合十,指掌间挂着一串佛珠,神态十分安详,他慢慢地抚摩着老板的头,并不问缘由,从头到尾只是轻轻地诵着:发财、发财、发财。我刚开始是十分好奇的,然而在那个重复的声调中,并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变得心静如水,意念中已抛却了一切的东西,只剩下那个单调声音,有如被舒爽的清风所涤荡,什么也不去想,又好像什么也不用想。   等到老板起身时,我看到他的脸上竟全是泪水,像刚刚水洗过一样。按照老板的吩咐,我将一尊金佛交到高僧的随从弟子手中。离开的时候,我又和那位弟子交换了联系方式,这是我的一个习惯,我没想过这个联系方式今后会有什么用处。   今年年初,我和黄小英办了离婚,那段时间我一直不愿相信这个事实,非常难受,整天不想上班,不想睡觉,在房子里不停地抽烟,抽烟如麻,一条烟两天就抽完了,抽得口干舌燥,再拼命喝水,买一堆泡面回来,吃完了扔一边,那个垃圾筒周围的烟盒、泡面盒堆得像小山一样。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些什么,乱极了,想理一个头绪,却又找不到源头,我就想起了那位高僧的弟子,我这里还存着联系方式,试着用手机拔过去,请他帮助请教高僧指点迷津,他在那端沉思了一下,问了我和黄小英的生辰八字,让我等着,二十分钟后打过来。   我枯坐了一个下午,也没有等到电话,忍不住打过去,听到那位弟子将电话交到了高僧手中,高僧的声音在电话中依然沉静如水,他遥远而苍老地说:施主,缘尽了,还要再问么。   抱着电话,我的眼泪忽然涌了出来,止也止不住,我拼命地擦,却怎么也擦不干,就如同我小的时候有一次玩刀,不小心碰破了一只手的血管一样,那些血,如同喷泉般涌出来,擦掉了又往外冒,只好用另一只手牢牢地捏着。最后,我放弃了擦眼泪的动作,将头埋在臂弯里,由着它流,流到干为至吧。电话里,高僧好像还说了一句什么,没有听清。那已经不重要了,我已澈悟,一切都已经结束了。书包网 www.bookbao.com 第二章 透明的忧伤 晚上,我给牛奋进打电话,约他出来喝酒。我晃着虚弱的身体到楼下的夜来香酒吧,独自喝了二扎啤酒,他才赶到。他先前还不知道我离婚的事,陪着又喝了二扎,开导我,女人如衣服,换就换了吧。我那时大概喝多了,忽然发起了火,面红耳赤地站起身,戳着牛奋进的鼻子吼道:牛大眼,你他妈的说得轻松,你家里的那件衣服,怎么还不换。   牛奋进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光着屁股玩到大,后来又到了同一个大学读书,从懂事的时候起,我们再也没有红过脸。那天,我们在酒吧里打了一架,全酒吧的人都见识了我的勇猛,我用装扎啤的厚玻璃杯将警官牛奋进的头砸破后,又反手将自己的头砸破了。虽然他当时没有穿警服,但是他光着屁股我都知道他是警察,就像光着屁股他也知道我是某家公司的市场经理一样。   夜来香的老板看到我们血流满面的样子,吓了一跳,拿起电话要报警,被牛奋进一把拽住,从口袋里摸出警官证在他面前晃,大眼一瞪,大着舌头说,不要报了,我就是警察,你晃什么晃啊。那个小老板有些不解地说,是侬在晃伐。   牛奋进掏了几张钞票扔在吧台上,架着我出门,将我扔进了他那辆帕萨特的后座。用装扎啤的杯子砸过自己后,酒精脑袋清醒了很多,但是很虚弱,全身软绵绵的,感到车子晃得厉害,使劲拍牛奋进的驾驶座,大眼啊,你他妈的开悠着点。牛奋进忧伤地回头看着我说,我他妈还没开呢。一边抓过一把抽纸帮我擦血迹,又抓过一把纸捂在自己的头上。等车开动了,凉风从窗口灌进来,反而好了些。大眼酒后驾车的水平比正常状态下要好,又快又稳。以前我坐过他的车,上海街道的车本来就多,再加上他一脚刹车一脚油门轮番着踩,不晕车的人都有些晕。   先去了医院,医生检查了一下,问题倒不大,大概是烟草、泡面和酒精破坏了我的体能,使我没有力气制造较大的伤害,医生简单地做了包扎,就打发了我们。牛奋进接着开车将我送回租住的房子,打开门,皱了皱眉,又将我架回了车子,径直开到他家。上了楼,牛奋进的那件衣服开门迎出来,也被吓了一跳,慌忙让进房间,问怎么回事,牛奋进催着她泡两杯浓茶,我躺在沙发上有气无力地回答,曾珍,大眼是我打伤的。牛奋进也不说话,抱着茶杯喝了半晌,闷声闷气地对曾珍说,李奇和黄小英离了。   那天晚上我就住在牛奋进的家里,嗅着新被子的味道,身下是质地十分柔软的床垫,感觉很舒适,借着酒精的催眠,夜里睡得很好,醒来的时候感到头还有些隐隐的痛,侧过头,看到黄小英不在了,又想起,我们已经离婚了。那段时间好像一直在复习这件事。   曾珍早就准备了丰盛的早点,牛大眼,牛小眼依次坐在餐桌旁用餐,牛小眼见着我奶声奶气地叫叔叔早。牛小眼的名字我总是没记住,但他从一出生我就叫这个绰号,顺着他爸爸的绰号叫的,已经叫了三四年了,曾珍刚开始的时候反对过,后来被我叫啊叫的,也就习惯了,再后来他们有时也会跟着叫。   曾珍看上去和大学时并没什么变化,身材保持得很好,依旧那样胖肉四溢,虽然生了孩子,也没有胖得更加恶化。早饭很爽口,对我来说,泡面时代结束了,胃口顿开,一口气吃了很多,吃得大眼睛、小眼睛,胖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牛奋进已经将头上的纱布揭了,换上了一块创口贴,伤口显得比昨晚要隐秘,他欣慰地看着说,李奇啊,你这个样子我很高兴。牛科长的腔调又出来了。他现在胖了很多,在一个公安机关担任科长职务。有句话说,有本事的男人搞大别人的肚子,没本事的男人搞大自己的肚子,牛大眼是个多面手。看得出来,他目前的生活非常不错,这间房子大约有140个平方,在上海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有这么大的房子,哪怕是间空屋子,守在里面天天吃咸菜泡饭,也是一个数百万的富翁了。   阳光从落地的窗户射进来,满室的光明,餐桌是乳白色的大理石质地,在阳光下泛着眩目的光,餐具也十分考究,很精致的样子,吃饱了,斜靠在柔软椅子上,很舒坦。曾珍埋怨我,这么大的事,也不商量商量。我没有回答,问牛奋进,有烟吗?曾珍摇了摇头,转身拿了一个烟灰缸来,我吐了一个不成熟的烟圈,烟雾飞舞在阳光下,久久地凝在那里,像一团透明的忧伤。 第三章 错误的遇见 认识黄小英的时候,是在大二。经过第一年的城市和大学生活,我已洗去了一点乡村味道,在此之前,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难以习惯在高楼大厦之间穿行,很逼仄的感觉。上海和家乡不一样,没有蓝天,没有白云,没有小溪流水,没有油菜花香,没有了这些,我的梦显得空空荡荡。   人的生活习惯的改变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刚到上海时,我非常不习惯坐电梯,轻易要将自己的性命付给了几根钢索,而且要在那么小的空间里,与一堆陌生人生死与共,心理上很难接受。在家乡是少有电梯的,不管几层楼,我都习惯于走,那种脚踏实地的感觉,但是很快发现,在这个城市,楼梯是走不完的,而我的生命十分有限,恐怕还没被电梯摔死之前,我就要疲累而死了。这还是习惯之初,等到我参加了工作后,有一次陪同老板出差,住在一个小城市的酒店里,3层楼,要走上去,作为一个尽职的跟班,我认为这样的行动和老板的身份非常不合适,责问酒店,为什么没有电梯呢?对方像看着外星人一样看着我,问,需要有电梯吗?   大学的第二年开学,安排有一个月时间的军训,这个安排超出常理,往常都是入学第一年进行了,偏偏我们第一年未安排。军训是一件不容马虎的事,那个负责训练我们的小解放军看上去目光凌厉,动作凶猛,我们曾听说,这位小教官在部队时就以严厉而著称,在训练队列中如果有谁胆敢违反纪律,他都会一个剑步冲上去,刷就是一个飞腿。当时班里海拔一米九四的张洛很不以为然,专门找他验证,全班人都在场,只见传说中的那只凶狠的脚挟着风声飞快地出发,迅疾无比,顷刻间已抵达了他的鼻尖处,突然定住,动作之速,令班里几个没出息的女生立即就迷倒在当场,军训结束的时候集体拉着小解放军的手久久都不肯松开,直到小解军的脸红通通的变成了某个品牌的苹果。   小解放军还有一个对付我们的招数,就是全体立正上思想课,九月的阳光,夏天仍拖着一个热烈的尾巴,他的大道理、中道理、小道理层层叠叠,滔滔不绝,在倾听的时候,我们全体都必须保持立正的姿势,虽然其中的有些道理我们是不敢苟同的,但对这种学习方式却充满了敬意,比起一动也不能动的长时间立正,我们情愿在运动中求生存。   我站在队列第一排的正中央,海拔比张洛要低得多,只有一米七七,从飞腿的高度看,是不具备违反纪律资格的,只是在队列变换的时刻,偷空走走神儿。在一次向右看齐时,我第一次遇到了黄小英,以及她的美丽。当时有三个女同学在操场边一掠而过,其中一个瘦瘦挺挺的女孩,她那浅嗔低笑的神情,令我神思飞逸,目不转睛,竟忘了身居何处。我后来专门向黄小英复述过那个场景,我认为和她结伴而行的两个女同学简直是上帝的杰作,她们用魔鬼般的面孔,衬托了黄小英天使般的笑容。这种带有明显偏见的叙述,让黄小英高兴得花枝乱颤,笑罢问我:“那是什么时候?”我想了想,告诉她:“是军训第二周的周一上午吧。”黄小英也对这个时间想了很久,然后十分确定地告诉我:“我当时也在军训啊,在学院的另一个操场。”   我不知道关于这段记忆究竟谁对谁错,是我看错了,还是黄小英记错了,都不得而知。但我的记忆决不会错,之所以记得那么清楚,是因为我这次走神的时间太长了,带累了全班同学集体受过,小解放军对我目不转睛的神情十分生气,他叫着我的名字连下了三道命令,我都显得无知无畏,直到身边同学猛拽了一把,才返回到元神,蒙蒙沌沌就要往边上跳,以为他的剑步飞腿要到了。后来,我们全体立正,由小解放军同志集中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一直努力挺立到开饭。晚上,由于此事,复又被一帮同学敲诈,罚买了一堆冰棒给暴徒们解暑,以张洛为首的暴徒团队威胁我,如果不买,就要扒裤子,这种恐怖手段在大学期间是非常有效的,实际上在之前的一年中,这帮在城里长大的坏孩子们已经扒了五六个人的裤子,每个遇袭的人都会在过程中高声惨叫,然后光腚在床。我自此对黄小英留下深刻的印象,为了这个印象我共花费了10元,在家乡,需要卖掉一只鸡才能够换得回来。但按照黄小英的说法,竟然是错的,似乎还算不上恋爱成本,真让我无比郁闷。   不管怎么说,我对黄小英的好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黄小英认不认账是一回事,我始终这么认为,似乎还专门做过一个梦,黄小英的脸庞和10元钱在我的面前飞舞着,我仰慕地看着二者,却不知该如何选择,所幸它们舞得越来越快,渐渐地溶为一体,最后,在10元钱的纸币中央,印的是黄小英头像。结婚后,我曾将这个梦告诉过黄小英,她听了后非常地飘飘然,感觉一下子就上了天,在那一个月里都对我颐使气指,让我非常后悔,我感到她还是在凡间比较可爱一点。但也没办法,刚结婚的时候,她如果一失眠,就逼着我给她讲故事,那段时间我讲了很多自己的故事,也编了很多故事。   现在想起这个梦,我的记忆变得有点混淆了,分不清究竟是我那时候编的故事,还是真的确有其事,已经无法求证。就像我第一次所见到的黄小英,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也无法求证了。bookbao.com 书包网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四章 醉卧石榴裙 张洛的家乡在邻近上海的一个城市,毕业后也留在了上海,但与我和黄小英不同,当我们还在寻寻觅觅找工作的时候,他已经袭了一份祖荫。张洛的父亲是一位成功的民营企业家,在全国很多城市都有分公司,几个子女因此被分封到各地做总经理。我时常能见到他,每次后面都跟一个女孩子,他告诉我那是秘书,我每次见到的秘书都不一样。   在大学的时候,张洛就是以女朋友多而著称的,身体的海拔本身就占优势,殷实的家底更给了他雄厚的经济后盾,对他来说,补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身边没有女友,大学期间,他总是不停地在校内与校外,高矮与胖瘦的女孩子之间走马换将。   实际上,到了大二,班里的男同学相继都有了女友,就连说话有点结巴,表现很平庸,长相也不济,有三门功课挂着等补考的王二苟,都要在半夜里爬起来神神秘秘地写情诗,不幸被一个同学偷看到了,他写道:   梅   你是我梦中的女神   你是我雨后的春笋   你是我春天的蓓蕾   你是我秋后的蚂蚱   ……   我不爱你   我就是狗日的   后来有同学证明,那是写给他的小学同学,在他们村当会计的韩红梅的,最后一句话已约定好了,必须赌咒发誓,不然他的梅就要告他*,据说还留着罪证。当然,他的梅只有小学文化,爱诗不懂诗,王二苟就信手涂鸦了。   我那时仍保持着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眼前书的姿态,守着独身主义,因为家境贫寒,对交女友的事是不敢乱想的,直到再一次遇见黄小英。有时候我也在想,如果我不是我,我是张洛,我的大学时代会变得怎样呢,是做一个勤奋的好学生,还是做一个花花公子,这恐怕是一个难解的问题。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样我可能会和黄小英擦肩而过的,就像张洛和很多女孩子虽然亲昵得勾肩搭背,也照样错过了一样。   遇见黄小英是在一次老乡聚会上,按照黄小英的说法,这才是第一次相见。在大二的下半学期快结束的时候,由一位学长牵头,一帮老乡同学们准备聚到一起大吃大喝,顺便联络一下感情,经费是由一个颇有钱的老乡同学出的,这个冤大头的家长据说是位暴发户。我那时成天被学校的食堂和自己的钱包所虐待,没有理由不参加吃喝,揣着一张嘴就去了,恰恰和黄小英同学坐同一张桌子,听完学兄的介绍,吃了一惊,我怎么都没想到她是我的老乡,另一方面,也想象不出同样的穷乡僻壤,竟会滋养出如此的美人,这也是我后来有时叫她“美人儿”的来由。也是到了那时候,我才第一次知道了她名字,黄小英。她在数学系,而我在中文系。我们不在一个校区,很近。   她依然是那付浅嗔低笑的样子。她的在场令我的举止大雅,很不幸,牛奋进当时正好和我同桌,见到我的样子惊讶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平时在食堂见你一抓上筷子,向来都舞得跟狼奔豕突似的,四面出击八面开花,今天怎么了?是不是想媳妇了?”   牛奋进在那时候说话特别爱用成语,最多的一次在某句话中一口气用了八个,我们因为经常发表一些小文章,都算是学院的舞文高手,而且又都是南方人,被戏称为江南二材,棺材的材,经常会到学院的文坛里一番张牙舞爪。言者无心,最后一句话却真击中了我的心思,我不时地拿眼瞟黄小英,她已俨然成了太阳,很多行星围着她转来转去献殷勤,她浅笑着,很少说话,她旁边的女生们则雀跃不已,她们肯定弄错了,以为络绎不绝的行星是冲她们而来。老乡归老乡,我认为她们没资格弄错。   我到底没有雅到底,很快就被老乡们放翻了,在将翻欲翻之际,我没忘了黄小英,端着一杯酒摇摇晃晃地也想上前献殷勤,结果没走几步,就翻倒在她跟前。黄小英后来告诉我,她当时吓了一跳,心里想,这个黑小子怎么啦?他怎么跑这边来了?他想干什么?据黄小英讲,她和另一个老乡把我扶了起来,扔到了一边,临走时牛奋进把我捎了回去,我醉得跟死猪一般。这些情形我都不清楚了,我那时已经不省人事了,记忆中有一段是空白的。   当然,没醉的人也不一定就很清楚,比如黄小英虽然清醒,但她肯定想不通,翻倒在她旁边的那黑小子,会是她未来的老公。但她因此知道了我就是李奇,关于这一点业经证实,李是李白的李,奇是奇怪的奇,在大二的时候,我的名字已有了几分响亮,她知道我一有空就会跩两句诗,涂几篇文,颇有几两水。   在和黄小英开始恋爱后,我对此次酒后无状的行为,解释是倾倒,为你而倾倒,而不是翻倒,哈哈哈哈,解释完毕后,我目光如矩,神情爽朗地将黄小英拥抱入怀。   那时候的黄小英,眼睛大大的,手掌小小的,腰肢细细的,头发长长的,牙齿白白的,皮肤也白白的,看上去十分纯情可爱。她的个头不高,刚抵我的嘴这里。有一次我们接吻,她的头仰着,我的头低下来,我的臂环着她的腰,她用手把我脖子搂得紧紧的,两张嘴胶在一起,连喘气都忙忘了,她悄悄对我说:“我们的身高落差刚刚好,如果你再高一点,我就要踮脚尖了,你也要弯腰,嘻嘻。”我清晰地记得,那天夜晚我们是隐身在学院的一片小树林里,那天的月亮看起来非常之好,又圆又大又白,像某个著名女歌星的脸。书包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五章 牵手也动人 到了这个学期放暑假的时候,我和黄小英已经睡到了一起,这件事真让人措手不及,因为睡在一起之前,我们还没有正式说过几句话呢,仅仅是军训的时候我见过她一次,却被她矢口否认了,在老乡聚会上又遇见过一次,关于这个记忆是双方都认可的,但当时我们只是见面,问候,打招呼而已,离睡到一起还有很长的情感历程要走。当然,这次睡只能算非正式的睡,正式的睡是在新婚之夜,我们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赤身*、搂搂抱抱。   睡在我们家乡是一个很*的词,我们村里的王二寡妇曾跳着脚骂过:“你个×养的,要是再往我的门口凑,骂不死你这狗日的,老娘是你睡的吗?也不撒泡尿照照!”类似的情节在王二寡妇门前重播过多次,她的丈夫王二出去打工多年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王二寡妇于是成了活寡妇,她长得颇有几分姿色,让村里村外的许多男人都格外垂涎。我那时候年龄还小,她的骂,让我增长了不少性有关的知识。实事求是地说,王二寡妇是个很正经的女人,时至今日,她仍以活寡妇的身份被村里的人口碑相传,而且,她骂人的时候,有万夫不当之勇。   在和黄小英非正式睡在一起之前,还发生了一件事情。   那次是在学院的小礼堂,晚上去听讲座,我坐下后,发现黄小英就坐在我左前方隔两排的位置。记得讲座是一位青年教员讲的,这名教员是我院的一位著名愤青,因为愤青,所以院方给他安排的讲座很少,但每次只要是他开讲,听的人总会很多,熙熙攘攘,人气极旺。我和张洛坐在一起,那时候张洛和我的关系已发展得相当不错,很折服于我的文学造诣,照道理我的文学造诣是无法和他的交女友之道结盟的,只是因为他的毕业论文问题需要拜托我,而我也不想再受到扒裤子的威胁,就这样我们经常也会混在一起,混在一起的结果是他的身高对我不再具有威胁性了,反而我经常可以从精神上俯视他一下,这种精神力量时常会让张洛灰溜溜的,神情恍惚,因此也少扒了很多裤子。张洛在听讲座的过程中像一只提着脖子的公鸡,别人鼓掌时也要拼命鼓几下掌并使劲拍打我,我则显得心不在焉,老是直勾勾地看着黄小英,若有所思。   那个讲座的具体内容早已忘光了,也没有兴致去听,但我还是希望愤青能一路讲下去,我可以一直欣赏着我心仪的女子,从侧面看她的一颦一笑,一颌首一撩发,都让我的心如脱兔,爱如潮水,我认为她在我所见过的女孩中是最美的,美得一塌糊涂。古人老爱拿仙子来比喻美,说成美如仙子,当时的情形,我敢打赌,宁愿选黄小英,我也不选仙子。仙子是会飞的,说飞就飞走了,而黄小英和我一样,都是用腿来直立行走,傻蛋才会选仙子。听讲座期间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如何才能向黄小英表达一下自己的爱意?对这个问题我又显得犹豫不决,因为我的形象是比较普通的,而对农村的家庭背景多少也有点儿自卑,虽然向张洛吹牛时,老拿自己的形象和某个相貌平庸的著名作家自比,但人家已经事业有成了,我却仍是个穷大学生而已。以黄小英的容貌,傍个大款,应该不成问题。   愤青到底没能将自己的愤怒坚持到底,三个小时后,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饮恨收兵了。黄小英和另一个同来的女孩子将要离开,而我到了此时对如何表达爱意这件事,仍一筹莫展,我决定先上前叫住黄小英再说,经过三个小时的酝酿,已让我变得非常冲动,当她俩手牵手走到礼堂的讲台旁时,我已疾驰到黄小英和那女孩子后方的正当中,急匆匆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事情就是在这时发生的。黄小英她们因为被旁边的人挤了一下,本来俩人的手是牵着的,被分开了,黄小英大概想继续和那个女生牵起手来,并没有回头看,下意识地将手往旁边找了一下,而我正好走到了她的侧面,我的手也恰好也挥到了她手旁,被一把抓住了,她却没有在意,继续前行,而我,在遭遇突如其来的幸福袭击之后,变得混乱不堪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因此,在未走到讲台时,是黄小英和她的同学牵着手,穿过讲台之后,已变成了黄小英牵着我的手前行,我除了脚步还在运动外,其他的各部分都凝固了,被黄小英同学拉着手,亦步亦趋。   中文系本来就是愤青的发源地,对著名愤青的讲座更是不可或缺,我们班的同学多数都来了,他们基本都坐在后排,其中很多人看到了这个场面,却又不知前因,只看到结果,我和黄小英手牵着手,走出了小礼堂的门。这些人中也包括被我甩在一旁的张洛,这小子一转身没找到我,再一眼就看到我和黄小英在一起,手拉着手,在很长时间内他都表示了对我行为的不齿,骂我是见色忘友之徒,并再度威胁要扒掉我虚伪的裤子,费了很大的劲才智取了他。其余的同学则不同程度地夸赞了我“马子”的漂亮。他们都认识黄小英,黄小英的美貌是有目共睹的,按照当时大家普遍的评分标准,黄小英的各项指标仅次于校花,排在校花替补的行列,而我认为校花远不如黄小英,黄小英的美是天然的,黄小英的服装是朴素的,黄小英的气质是与生俱来的,而他们眼中所谓的校花,不过是包装在高级时装下的名贵花瓶而已。   黄小英拉着我的手出了门,她的那位女同伴从后面追上来,显然她也不了解前面的情况,以为我们早已是偷偷的一对情侣,有点嗔怪黄小英,但她没多说,打了个招呼,就一蹦一跳地走了。黄小英也已呆住了,不明白刚刚和她手拉手的人为什么会一蹦一跳地离开,而自己还和她手拉着手,急忙甩开,回头,看到了我。   说实话,我们都非常尴尬,都不知该如何解释这件事,她的脸腾地红了起来,我的脸也应该是红的,但被黑黑的肤色藏匿了。我像个站立的木瓜,千言万语已在手拉手走过一程之后,消解和溶化了,我甚至已忘了我为什么要一路狂奔,追赶黄小英。到底是她说了第一句话:“李奇,怎么是你呀!”她的声音细细的,轻轻的,像家乡的那条小溪。   我讷讷地说:“我……我……”   她估计很快就弄清楚了情形,看着同伴的影子,嫣红着脸对我说:“不好意思,我走了”。   她转身就走了。   天知道我想说什么,过后回忆起这件事,我恨不得把自己给肢解了,号称是江南二材,果真是棺材的材,在一个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和一起适当的事件之后,竟没有确切地表达出自己适当的想法,我有理由愤怒,并对自己愚蠢的表现给予了深入持久的谴责。但是,在回忆回程中,我想起黄小英竟然知道我的名字,这一点,极大地鼓舞了我的信心。我后来才知道,早在我醉翻在黄小英的石榴裙边之前,她已知道了我的名字,并且读过我发表在院刊的几篇文章,深为叹服,而在那次老乡聚会后,知道和我竟然是老乡,更增了几分亲近感。只是感到我的相貌和我的文章之间仍存有一些差距,暗自替我惋惜。   几个看到此次事件的同学对我“马子”的夸赞,令我颇为自得,但他们一转身所传播的“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说法,让我无法接受:第一,我不是牛粪;第二,即使是,鲜花还没有真正插过来,他们看到的不过是一次意外而已。   但我对赞扬与批判都保持了缄默。只是事件之后,有点儿暗自着急,怕他们发现我和黄小英之间其实什么也没有,只不过是一场误会,那我就成了一个笑料。   那段时间,梦里和黄小英拉了很多次手,都是刚到了关键时刻,她那个女同伴就来了,要不就是张洛来了,没有一次能梦得圆满,对张洛恨恨的,弄得他莫名其妙,更加要和我套近乎,怕我在毕业论文问题上反悔。书包 网 bookbao.com 想看书来书包网 第六章 提前的同床 我和黄小英非正式地睡到一起,是当众进行的,而不是别人所想的偷偷摸摸的那样,这一点牛奋进可以证明。暑假回家,我和牛奋进说好一起走,并请他帮我买了长途汽车票,我的座号是五号上铺,牛奋进是四号下铺。临走之前,我、牛奋进,王二苟,还有另外一个同学一直在玩扑克,打升级。王二苟每年寒暑假都会留在学校里混,混到没人和他一起混了才回家,不像有些同学归心似箭,大概和他的梅有了些感情危机。另外的那个同学我已经记不得名字了,那个名字我总也没有记住,毕业后有一天牛奋进告诉说某某同学前几天车祸身亡了,当时心里一震,马上就想起了他那副眼窝深陷、印堂暗淡的样子,在学院时曾经听到有位热衷看手相的女同学说起,那位同学的手相看上去不太好,很典型的不好。   那天玩牌依然是我和牛奋进一伙,我们是黄金搭档,一贯双剑合壁,打遍全班无敌手。那天打牌其实没打出什么事情来,只是因为一手好牌,异常凶猛,非常地过瘾。输家是要贴白纸条的,结果在王二苟和那位同学的脸上浪费了很多胶水,在痛扁了对方后,发现快要误了坐车时间,匆忙和那两位圣诞老人告别,赶到车站,还剩二分钟就发车。我满头大汗地把行李扔到铺位,闪身跳了上去,一回头,黄小英正躺在里面一张铺位上,目光越过手上的一本书,惊诧地望着我。   上海到我们家乡是不通火车的,只能坐长途卧铺汽车。坐过长途卧铺汽车的人都知道,铺分两层,一上一下,这倒也罢了,非常难受的是有一侧的上铺和下铺旁边紧挨着另一个上铺和下铺,它们相互联结在一起,密不可分,看起来像上下两张双人床。这就意味着,每一次旅途,只要你选择了这种交通工具,你就必须和一个陌生人同床共眠,我曾经非常冒昧地认为设计这种长途卧铺汽车的先生脑子一定进过水。   这次,我却不是与陌生人同床,而是与我的梦中情人共眠,曾经多少次在梦中与黄小英牵手,当她真的出现在我面前,我竟恍惚了,以为又堕入了某个曾经的梦境,很久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此期间,我对设计长途卧铺汽车的先生已完全改变了看法,不但不觉得他脑残,反而倍感亲切,而且很快就替那位设计大师想好了设计动机,汽车内的空间实在太小了,这简直就是一个天才的作品。   事实上,我和黄小英的爱情,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在举行婚礼时,黄小英和我商量请谁作证婚人,我首先就想到了那位天才设计师。但是后来,我们还是从实际出发,请了我单位的老总,而将红娘恩公设计师搁到了一边。那时候公司的规模还没有大到让老总养成俯视一切的习惯,我在结婚前发了份邮件给他,飞快地收到回复,此前公司还没人请他担任这种角色,十分激动,装没事的样子到我的办公桌前转了好几圈,想看看黄小英的照片,又不好意思直说,我也装傻,他的癖好是众人皆知的,请他不过是为了恰到好处地拍拍马屁,提前牺牲我亲爱的黄小英的色相就不合算了,以后让他看到是以后的事。   黄小英的车票是六号,卧铺汽车上,五号和六号是连在一起的双人床。感谢上帝,感谢佛祖,感谢天才设计师,感谢一切可以感谢的人,最重要的,要感谢牛奋进同学,他帮我买的车票。   在那个双人卧铺上躺下去的时候,我多少有点不好意思,心里却甜滋滋的,想到美人在侧,心里不美非常没道理。但当我躺下去的一瞬,黄小英骨碌坐了起来,我躺在那里,讪讪地过了一会儿,也坐了起来,和黄小英说话。长路漫漫,二十几个小时的行程,不说话显然是不可能的,而且,我想对黄小英说的话,已经反复酝酿了很久,在梦里已经交流过很多次了。在发生牵手事件后,很快就进入了考试阶段,每天都在霍霍地临阵磨枪,根本没时间考虑其它,只能偷空抚摸一下被黄小英牵过的手,现在,又是一次天赐良机,我已经错失了一次,就像亚里斯多德说的,人不能踏进同一条河里。如再不把握,我简直罪不可恕。 第七章 床上的情话 记得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讨论了那次老乡聚会上我的醉翻事件,我当时没有用“醉翻在石榴裙下”的字眼,那样显得轻薄,而是解释了我在饭桌上前往黄小英处的缘由:“我当时想敬你一杯酒。”我诚恳地说,“你的样子很让人心动。”   “真的吗?”她浅笑着,看得出来,适当的赞美是相当必要的。   “当然,可你周围的人实在太多了,我又插不上当儿,只好故意翻倒,想引你注意。”   “你那还叫故意啊。”黄小英依然浅笑着,“抬你的时候,重得跟什么似的。”   “真是这样,没想后来弄假成真了。”我说。“爬也爬不起来,索性睡了一觉。”   “你这个故意,时间也太长了些,聚会都散了,还躺在那一动不动,跟那什么似的。”   “像个死猪,我帮你说吧!”黄小英扑哧一口笑了起来。   这是关于翻倒事件的第一种解释,故意论。当我发表第二种解释——倾倒论时,我们已处于热恋之中。   我就是不承认自己是酒醉翻倒,我认为那样有损形象。婚后,某一次和黄小英吵架时,关于我醉翻倒地的两种解释不幸被黄小英拎出来过堂:“你总这样,”黄小英气急地说,“为什么总是死要面子?”   她边说边转过去,身形颤抖,声音哽咽,我不看也知道,她又一次把自己弄得眼泪汪汪的了。   从一系列的口角中,我那时已逐步发现了黄小英的一些不曾被发现的毛病,脾气很急,眼泪很多,记性很好,我在婚前婚后所做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在某一次吵架中被拎出来过堂。   在旅途中,我还谈到了第一次见到黄小英时的观感,军训时,操场上,三个女孩,裙裾飞扬的身影,浅嗔低笑的表情,当时汽车正好驶过一个繁华的街道,车窗开着一道缝,街市上喧闹的声音将我的话割得支离破碎,但我想她全都听见了,当我发表了关于那两个女同学“用自己魔鬼般的面孔,衬托出黄小英天使般的笑容”的论述时,她原本保持着微笑的表情,终于没有忍得住,开心地笑了起来。那时候我们仍旧端坐在铺位上,正午的阳光从车窗照进来,映在她的脸上,艳若桃花,灿烂无比,我的心跳在一刹那间变得非常之快,一种难以言表的柔情涌上了心头。   她当时否定了我看到的人是她,但我们没有在这个问题上作过多地逗留。汽车在驶过市镇后,速度明显加快了,而那时黄小英的话开始渐渐地多了起来,她谈起读过我的一些作品,以及她的看法,她认为我的文字别具一格,幽默,有激情,并充满了张力。   “真的。”她强调说,并用她的眼光做进一步强调。   这是我非常感兴趣的话题,我的神情开始放松,逐渐滔滔不绝。在此期间,我们还修正了一个做法,主要受到邻座的影响,我们才发现,全车的人都在说家乡话,而我们竟一直是用普通话进行交流的,这显然是一种人为的障碍,家乡话才是双方都习惯的表达方式,一方面我们运用纯熟,另一方面倍感亲切。一路之上,我们谈兴甚浓,牛奋进几次都搭不上话来,怏怏地在下铺翻来覆去。我们谈了很多话题,谈理想,谈人生,谈过去未来,我们的背景相似,基础相当,经历相同,观感与目标竟有一种惊人的默契。   天堂和地狱的距离,只有上铺和下铺那么远,相比而言,牛奋进那天的遭遇相当之惨,他把我送上天堂后,自己却投身到了地狱里。和他同床共眠的是一位鸡贩子,一身鸡屎味,偶尔都能飘到上铺,可想而知牛奋进所受到的非人折磨。他屡次想爬到上铺和我们说话,都被我用目光赶走了,他也听到了同学们关于鲜花与牛粪的传闻,那天得到了验证,也不好强行做电灯泡,只好在下铺辗转反侧,在闻到鸡屎味后,他接着又发现了鸡贩子口臭的新大陆,于是想换过身睡到他的脚底下,得到的噩耗是鸡贩子的脚臭比口臭更甚,他沮丧极了,把设计卧铺汽车的我的恩公,从还未变成人的猴子祖先开始,一直骂到了下三代,当行至半途停车吃饭时,已嗅觉失灵,指着一碗香喷喷的番茄蛋汤发牢骚:“天啊,一点味道都没有。”他说。   结婚后,我们再回老家时,卧铺汽车的结构已经改掉了,根据国家交通部门专门发过的文件精神,所有的双人床都拆分成单人床,估计是牛奋进们的投诉才促成的,我则相反,对卧铺车上的双人床充满了好感,虽然与黄小英同床之前,也曾有过悲惨际遇,但因有了一个美好的情节,把痛苦也忘光了,看着被拆分的单人床,怅然若失。   沿路之上,驾驶员反复播放着李宗盛的那首老歌:   爱情它是个难题,   让人目眩神迷,   忘了痛或许可以,   忘了你却太不容易。   每当听到这一节时,我的心就变得异常柔软,如雪花一般,在黄小英的眼前飘飘荡荡,轻舞飞扬。   冥冥之中,真的有一种力量,会把黄小英送到我面前吗?我不得不相信,是的,是的!黄小英,你如同上帝馈赠于我的一件最珍贵的礼物……   我可以叫你的名字吗?   我可以告诉你,我是多么地爱你吗?   你可以一直握着我的手吗?   你可以用你的眼睛告诉我,你爱我吗?   我可以永远躺在这里看你吗?真想永远都不要下车,就让车就这样一直开下去吧,一直开到世界的尽头,我要永远和你躺在一起,永永远远都不要分开。   我在中途下了车,我没有回家,直接护送黄小英回去了,我坚持这么做,牛奋进神情哀怨地看着我,如同一个被抛弃的情人,但是很快,他就欣喜若狂地爬到了上铺,从地狱直接进入天堂。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八章 慢慢地靠近 后来才知道,黄小英之所以能同意我送她回家,那位总要在梦里烦我的她的女同伴,竟起了重要作用。那位女伴姓崔,叫崔琴,是黄小英的死党,并兼做她们班级的八卦发言人,那天看到黄小英和我牵着手,就自己一蹦一跳地先走了,当黄小英回到宿舍时,半幢女生楼已经知道了她的男朋友原来是李奇,长得有点黑,崔琴补充说。黄小英试图分辩,反而越说越说不清了,倒是崔琴反过来劝她,黑怕什么呀,有才就行了。黄小英告诉我的时候,表情尚有些羞涩,没有说更多,但据我推测,崔琴说的话,肯定在黄小英的心中留下了一些涟漪。   下车前往黄小英家的路,大约有二三公里长,这一段并不通公交车辆,我和黄小英并肩往前走,那一天我一定是生了话痨的急症,总是有很多的话要说,黄小英边走边格格地笑着,八月的阳光,应该是非常炎热的,而且我还同时背着两个人的行李,但我并不记得那一天的炎热程度,我只记住了黄小英笑,唇角飞扬的样子,令我的神思激荡,恨不得把心掏出来,做成可以进行各种变幻的玩具,哄着那天使般的笑声,永远都为我而逗留。我记得在行至半路时,还摘了一束路边的野花,送给黄小英,我已忘了在献花时说过些什么,我只记得黄小英的脸红扑扑的,不知因为热,还是因为其它。   黄小英的家离我家距离一百多里路,到她家后,她的父母都很意外,但是很快,他们就接受了这个黑小子,这在我的意料之中。   到了黄小英家后,我每天都不辞辛苦,帮她父亲做农活,帮她母亲烧水煮饭,忙得起早贪黑,时常,还陪老头子喝上两盅,他们对我信任有加,简直把我当成了儿子,临走的时候,甚至把我一直把我送到村口,反复叮嘱我一定要常来,她们家种了很多地,老头子忙不过来。关键的问题是,他压根就没有儿子,在农村的观念中,这是一件极其严重的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女儿终将跟着别人家姓的,只有儿子才是真正的传承。她父母一直盼望得一个儿子,没想到造物弄人,一口气连生了三个丫头。黄小英行二,上面有一个姐姐叫黄小玲,已经嫁在邻村做了人妇,另一个妹妹叫黄小艳,还在读高中,比起来,姐姐的风华渐逝,而妹妹尚未完全成人,黄小英在姊妹三人中格外地灿烂夺目。   黄小英的家里有一间大屋、一间锅屋、一间茅厕,以及猪、鸡、牛、羊圈等进行农林牧副渔的各个场所,这是家乡的叫法,在城市里,会把大屋叫做客厅和卧室,把锅屋叫做厨房,关于茅厕的叫法,在城市里已失传很久了,那里一般都称为洗手间,这个称呼实际上极不贴切。家乡的各个功能建筑很分散,不如城市那般集中,城市里寸土寸金,如果农村的地价也飚升到与城市相当的水平,那么,全国的农民都可以过上富豪般的生活。那时候农村里也有一些楼房,但不是很多,比如我和黄小英的家乡,就难得一见。   大三寒假的时候,黄小英随我回家,所看到的我家的模样,和她的家的版本几乎完全一致,一样的结构,一样的风格,不同的只是颜色,她家的房子青砖青瓦,我家的房子红砖红瓦。而且,我们彼此的家,都没有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成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那部份。   在黄小英家住了两个星期,我才返乡,像当年宋太祖赵匡胤千里送京娘一样,百里送黄小英的任务已经完成,我没有理由呆得太久。不过,很多情况在这短短两周内,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比如我和黄小英的爱情开始了,比如她的父母接纳了我,而且,随着我对她家庭的深入了解,我和黄小英的感情由相识、相知到相爱,向前迈出了巨大的一步。   在黄小英家期间,我与她相处得非常微妙,在她父母姐妹面前,我们总是要正襟危坐的,而到了两个人的时候,我忍不住就会请求借她的手再牵一牵,虽然起初并未能成功,但经不住我屡败屡借的精神。在炎热的夏季,做一块冰是很难的,何况我的炽热情感早已将黄小英融化得只剩下最后一点坚硬,那种拒绝非常不可靠,也就是两三天以后,我就借条就得到了回应,并且顺理成章地借到了一个拥抱。她原先只答应我轻轻地抱一下,而当我拥她入怀后,我们飞快地忽略了力度的问题,她将头钻到了我的怀中,紧紧地贴着,略带着一丝颤抖,我则用全部身心体味着她的柔软的颤抖,她的身体里散发着一种奇异的香质,我被这种香气所迷魂,一下子就变得无可救药。那种令人陶醉的气息后来一直滞留于我的嗅觉,直到夜里,梦里,久久都没有散去。   两周后,当我离开时,那束野花仍旧*在一个玻璃瓶中,鲜艳如故。书包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九章 简简单单爱 大三、大四的生活,因为有了爱情的润泽,而变得速度飞快。我们经常一起上课,吃饭,听讲座,去图书馆,那期间占座位成了一门重要功课,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不管去任何地方,手中都要多夹带一件东西,或一本书,或一个本子,但有一次打完篮球后弄忘了,到了图书馆只好将球摆在旁边充当占位物,找本书看得正入神,黄小英来了,再找那个球,早就远远地滚到了一边。那位抢了我预订座位的女同学见我盯着她,会错了意,一瞬间骄傲得像某位公主,我后来将座位让给黄小英,自己则坐着篮球挨在她旁边学习。图书馆的一位老师大约很少看到自带座椅的同学,在我身前转了好几圈。   根据黄小英和我的约定,在剩下的两年中,我们要努力学习,争取毕业后留在城市,这才是唯一的出路。的确如此,比起城里的大学生,我们没有基础,无所依附,形同飘萍,如果在学习上无所建树,不能开辟出一个崭新的天地,不但对不起爹娘,也对不起自己。实际上,在我读书期间,我的父母已倾其所有,尽其所能。家中的几亩薄地,所养的猪羊鸡兔,一应收入,都归了大学财务账上,钱财对父母来说,只是过眼的云烟。每一次假期回乡返校,我的囊中饱满,他们却人财两空。   我和黄小英轻易不敢奢侈,几乎从不逛街,只到城市的各个免费公园里流连,去时带着自备水,饿了最高档次的享受是吃碗牛肉面,我们务实地浪漫,视金钱如珍宝如粪土。在大三的暑假里,我们一起到一家快餐店打工,各赚了800元,她擅自作主给我买了一块Casio的手表,花了300元,我则擅自作主给她买了一条白金的细项链,花了近600元,她骂了我一通,我亲了她一下。这条白金的细项链她一直戴着,是她收到的第一件昂贵的礼物。那块表也是我的第一件昂贵之物,有防水功能,宝蓝色的表身,戴了多年后仍色泽未改。   因为整天和黄小英泡在一起,也冷落了很多哥们,和牛奋进的牌场黄金搭档早散了伙,一时间搞得王二苟非常嚣张,经常拿着扑克到楼道乱点名,没了我和牛奋进双剑合壁的压力,那段时间他的牌艺长进不少,经常打得别人满脸贴白纸条,自己却在哼小曲,王二苟的家乡口音很重,那首小曲的内容无人能懂,问他也不肯说,有同学专门求证王二苟老乡,那老乡在边上听了半天,最终把头摇成了拨浪鼓,看来这曲子是非常原生态了,应该和王二苟的长样一样神奇。不久后,牛奋进也有了一位女友,我很快便认识了,叫曾珍,在外语系,个头不高,毫无姿色,成绩平平,喜欢裹在一件紧身衣里,胖肉四溢,但她的父亲是某局局长,实权派,牛奋进有几次坐在她老爷子的公车里,西装革履,焕然一新,见了我,颇有点不好意思。   张洛在那时依旧一茬茬地换女朋友,可惜他的毕业论文不能写交女友之道,要不然也不会麻烦到我。但自从我和黄小英交往,有一段时间张洛和我有点疏运,刚开始我还没有在意,直到有一天我们一起喝酒――为了毕业论文,他有时仍要贿赂我一下,我也乐得被他贿赂――当喝至半晌,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封信,我莫名其妙地接过来看,原来是我应他所托代撰的情书,他已经将内容照抄了。他沉着噪子问,你小子知道这封情书我本想送给谁吗?我笑着说,这谁知道。他认真地看着我,说,实话实说,我本想送黄小英的,没想到一个暑假回来,你先下了手。那天我们喝得都有点多了,他大约因为伤感,我则是为了庆贺。那封情书应该说体现了我的最佳水准,称得上感人肺腑之作,不知道如果真送到黄小英手中,会起到什么效果。第二天,我本是想收回版权的,张洛却虚晃着说,会有其它用途。   黄小英是一个极好的姑娘,我们恋爱后,还有很多人在追她,我知道除了张洛有心外,不乏有权有势有钱的公子哥儿,但她意志坚定,不为所动,目标专一,而我有时竟有些不放心,终于问了她:“和我在一起,你真的不后悔吗?”   她思索了一会儿,本来和我拉在一起的手松开了,换了个姿势,从我的腋下穿过去抱紧我,脸慢慢地靠近了我的脸,唇印在我的唇上,她的舌头带着一丝甜味儿,沁人心脾,长长的捷毛轻轻地刮在我的脸上,痒痒的,暖暖的。我们在校园的一个小凉亭里长拥不放,长吻不已,夜色已黄昏,冰凉的风在我们的周围盘旋伺伏,卷起了很多落叶,但我们面无惧色,直面未来。   这是我们在大学的最后一个冬季。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章 无头的苍蝇 春节回来后,毕业将近,在大学进入倒计时的日子里,我和我的同学们,以及亲爱的黄小英,都变成了无头的苍蝇,大家都在做同一件事——东奔西撞,为能留在上海就业而到处奔忙。这些苍蝇失去了复眼后,变得相当迷惘,有时候甚至忘了自己在干什么,只是机械地翻阅着各种报刊上的招聘信息,匆匆奔赴各式各样的人才招聘市场。   当时的街道,处处都是夹着个人简历到处乱窜的莘莘学子们,每个人都一色地风尘仆仆,面色苍黄,在各种场合里孔雀般地反复张开翅膀,尽可能地展示着自己的美丽,而挑剔的招聘部门,则摆着千篇一律的架子,他们挑三捡四,评头论足,像是菜摊前那些态度认真的大婶,对每一棵白菜都悉心观察,钻研不已。   那时还是春天,阳光温柔而妩媚,然而,这又是一个产品过剩的季节。记得小学的课本里写着:春天来了,麦苗儿长大了……多年前我们常把自己想象成一棵茁壮成长的麦苗,吮吸着春天的雨露,我们的生命是那么地生机勃勃,却未曾想过,多年后的一个春天里,我们已变成了一个卖水果的小商贩,守着摊位声嘶力竭地大声叫卖。事实上,我们更像那些摆在摊位上的水果,绿的翠然欲滴,红的娇艳动人,黄的清香扑鼻,选购的人们却紧捂着钱包,左顾右盼,他们的迟疑不决,让我们心急如焚。   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在费尽心力推销自己,经过*个单位的面试与淘汰,在屡败屡战的现实面前,我感到了自己是多么地虚弱与无奈。比起学习成绩和各项能力,他们似乎更看重你是否具有这个城市的合法身份,比起本城的毕业生,我们没有根基,形同飘萍,飘来了,应该继续漂走,没有停留的资格。我仿佛堕入了一场不公平的竞争。   每个傍晚,当黄小英依偎在身边时,我都要努力地支撑着自己,仿佛松一口气,便会要轰然倒地,我无力地抱着我的恋人,又拼命地抱着,仿佛她身上的暖意和我相累加才能抵御住料峭的春寒,否则我会不由自主地颤抖。   然而,我只会一个人颤抖,和黄小英在一起时,我的笑容依旧,努力保持平静,对未来依然充满热情。那一段时间,我变得相当饶舌,经常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笑话,我不想让她知道我的无奈,与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悲哀。黄小英找工作也很不顺利,比起男性,女性找工作显得更加困难,招聘单位对于女性的求职,总会考虑得更多。我不能在她面前流露出沮丧,那样会让她更加难受。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黄小英当初选择的不是我,而是一个有权势的人,她的求职绝不会这么困难,而以她的相貌,一切都会水到渠成。我终于忍不住,有一次问她:“如果我不能留在这里,你还会爱我吗?”   “那我们就一起回去吧!”她毫不犹豫的神情,让我为之一颤。   我虽然没有坐以待毙,但形势还是不容乐观,我一共面试了十五家单位,第十三家在一个月后终于寄来了就职通知,时间已到了六月底。得到这个消息后,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抑制住自己,没有立刻告诉黄小英。我买了一瓶白酒,一个人坐在学院的宿舍里痛饮。宿舍里连个鬼影都没有,一部份人在抓紧大学的尾巴拼命恋爱,一部份人还在心力交瘁地寻找工作,另有一部份人则失踪了,不知去向,偶尔才露一次面。牛奋进属于第一种,和曾珍越发粘乎,哪里有牛奋进,哪里就有曾珍,反之亦然,有一次我和黄小英在操场边散步,看到曾珍一个人站着,显得百无聊赖,非常奇怪,正要和她打招呼,牛奋进从旁边的厕所里提着裤子闪出来。对着这瓶白酒,我豪情万丈,认为几口便能干完,事实上,等到第二天醒来时,才知道,我连一半都没喝完,就睡倒了。   醒来时黄小英坐在我的身边,神情忧郁,她显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的脑袋上被她搭上了一块湿毛巾,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时,很像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她坐在这里已经很久了,晚上来陪着我,直到深更半夜才将我托付给室友,第二天一早,又来了。   这些是黄小英告诉我的,实际上我每次醉倒以后,记忆就会出现一段空白,好像一生中的某些断章。我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是我的黄小英,所说的第一句话是水,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将黄小英揽入怀中,感慨万千地说:“我找到工作了。”   我当时的酒还没有完全醒,眼睛红得像兔子,一张口,酒气熏天。   我看不到黄小英当时是什么样的表情,从我说出这个消息,她的脸就一直俯在我的肩上,双手紧紧地抱着我,反反复复地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紧接着,我的肩膀一凉,透过衬衫,我的肩膀湿湿的,我咬紧牙关,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我轻轻地扑打着她的背,像哄小孩那样哄她,吻她的头发,我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索性什么也不说,只是沉默,以及轻拍。黄小英在我的怀里飞快地睡着了,她担心得一夜未眠。在以后的很长时间里我都没有想通:我为什么要喝酒,为什么是一个人喝,为什么不及时地告诉黄小英,为什么?我感到自己实在是混账透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