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楔子 唐朋像一只矫健的猎豹一样从路边冲出去,猛地一把推到正跑到路中央捡球的孩子肩膀,把他推到马路的对面。 然后,那辆疾驰而来的好似发狂的野牛一般的货车,狠狠撞在他的身上。就真的像是被一只奔跑的野牛撞击那样,唐朋并不单薄的身躯犹如一片被秋风吹落的树叶,轻飘飘的飞了出去。 喉咙发甜,胸口一阵强烈之际的窒息令他眼前一阵阵发黑,无数金星闪烁跳动。 这回完蛋了…… 这是唐朋在这一瞬间脑海里唯一的念头。 然后在下一刻,他睁大了眼睛—— 胸口的窒息消失不见,自己的身体在空中呈抛物线抛落,没有疼痛,没有麻木,就像身体已经不存在,只剩下空荡荡的灵魂。 他看见了那辆撞飞自己的货车,甚至挡风玻璃后面司机那双大概是因为酗酒而惺忪的眼睛。 看见了那个自己救下的孩子躲在母亲的怀里,咧开嘴嚎啕大哭。 看见了路边的行人正惊讶的扭头望着这边。 他甚至看到了一片淡黄色的梧桐树叶,正从那粗壮的树枝剥离,似欲落向地面…… 世界放佛在这一刻定格,凝固不动,没有声音,就像是一张照片。 唐朋被这诡异的一幕吓坏了,张嘴想叫,却发不出任何声音,想要挣扎活动一下,却感受不到自己的身体。 直到一道白色的光芒在眼前乍现,世界才恢复原来的模样。 孩子嚎啕的哭声,妈妈焦急的安慰,货车尖锐的鸣笛,路人惊恐的尖叫…… 然后他坠落地面。 没有身体撞击地面的剧痛,好像是跌入一个湖泊……又或则是——一条河。 湍急的河水奔腾汹涌,他在河中挣扎,没有顺着河流顺水而下,而是扑扑腾腾的逆流而上。 在河边,一幕幕往日记忆一张张旧时相片,像是幻灯片一样循环闪现。 成为执行导演的那天兴高采烈的给女友打电话,却听到一句冷漠平静的GOODBYE,他大声质问,得到的回答是她已经接受公司太子爷的求婚。那一夜他酩酊大醉,肝肠寸断…… 他独自生活在这个城市,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统统与他无关,住着狭小的出租屋,吃着泡面盒饭,起早贪黑在剧组里干活,不怕脏不怕累,只因心中始终有着一个想要出人头地的执念……那是他大学毕业之后,在影视公司打拼的日子。 大学里那郁郁葱葱的梧桐树,女孩子雪白的衣裙飘逸的长发,男孩子穿着背心短裤在篮球场挥汗如雨,只为了博得心目中女神的一个笑容…… 一张张或是亲切或是讨厌的容颜,就那么清晰的一一闪现。 眼前的一切不断变幻,时间却像是这逆流的河水,越来越久远。 父亲带着那个女人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自己固执的留下,那时的父亲还年轻,只是脸上的无奈、失望和伤心,都印映在那将要滴出却终未滴出的泪水里…… 唐朋放弃了挣扎,睁大了眼睛,既然时间在一点一点的逆流而上,那么……是不是可以看到母亲的笑容? 好想见见母亲啊,不知道天国里的您,一切还好吗? 然后…… 世界再一次定格,一切幻像渐渐消失,直至一片黑暗…… ------------ 第一章 再回到从前 “妈妈——” 唐朋大叫一声,猛地从梦中惊醒,翻身坐起,大口大口的喘气,汗水在额头小溪一样流下来。 秋日午后的阳光透过院子里那棵梧桐树茂密的枝叶,穿越墙壁上那扇木窗的玻璃,照得唐朋眼前一阵发花。 是做梦么? 伸手拽过搭在木板床头的毛巾擦了擦汗,稍微定定神,唐朋呆住了。 正对着木板床的墙壁上,挂着一面镜子,虽然镜面已经有了一道破裂的龟纹,但还是清晰的反射出这间不过八九平米的屋子里的一切。 镜子里的自己正坐在床上,一件已经洗得发黄的白色运动背心,宽阔的肩膀上清晰可见肌肉的线条。 一头乱糟糟的头发鸟窝一样邋遢,浓黑的眉毛,黑白分明的眼眸,挺直的鼻梁,微微张开却依旧很有型的嘴唇。 白皙的脸庞有着几分稚嫩,流出的汗水在阳光反射下充满了青春的光泽。 这人……是谁? 唐朋使劲儿揪了揪头发,揉了揉脸,然后……狠狠给自己来了个嘴巴。 “啪!” “唔——” 摸着又疼又胀的脸,嘴里不住的吸着凉气,目光转到靠近房门那一边的墙壁。 那是一张很嗨的挂历,上面的钟楚红穿着黑色蕾丝的礼服,露出圆润的肩膀和半截雪白高耸的山峰,艳光四射风华绝代。 高中时代的唐朋通过《刀马旦》《魔殿屠龙》等几部录影带和杂志画报,对钟楚红惊为天人,奉为梦中情|人。 对于这张挂历,模模糊糊的好像很是有点印象。 他的目光从挂历上钟大美人圆鼓鼓的山峰滑下去,落到下面的字体上。 八月十八号。 再去看右下角,一九八八年…… 唐朋的脑袋彻底当机。 明明刚才自己从飞驰的货车前救下一个孩子,而自己清清楚楚的被那辆车撞到,怎么会一眨眼就变成了现在这样子? 莫非是自己已经死了,现在的一切都是幻觉? 看了看自己的手,刚刚应该是扇到自己的脸上了,耳光好痛啊,不像是做梦。难道扇自己耳光也是幻觉? 唐朋稳住神,再一次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手指,把手伸向大腿根部。 那个地方掐一下最疼了…… ***************** 一个钟头之后,唐朋揉着自己又青又紫的大腿,龇牙咧嘴一脸茫然。 居然……穿越了? 目前的状态,也只能用这个二十一世纪最最流行的词汇来解释自己遭遇的一切。 一九八八年,自己十八岁。 八五年父亲带着小老婆去了香港,同行的是那个女人跟前夫生的儿子还有跟唐朋父亲生的女儿。 那一年唐朋考上一所二流大学,拒绝了父亲要他前往香港念大学的要求,留在这里,寄住在一个远房亲戚家里。 那一年的离别,直到车祸的那一刻,唐朋再没有见过父亲。 那个时候的唐朋年轻冲动,在他简单的世界观里面,对于父亲的所作所为无法理解更无法原谅。 他七个月大的时候,母亲就因为工作的轮船公司发生沉船而遇难,连尸体都没找到。 几个月后,父亲就娶了那个女人。再过一年,两人就又生了一个女儿。 长大后的唐朋就觉得,父亲不仅仅背叛了和母亲的爱情,也背叛了他这个儿子。 在那个家里,有爸爸有妈妈有儿子有女儿,却没有他存在的必要。 所以从十几岁起,他就开始叛逆。 父亲说什么,他当作耳旁风;那个女人说什么,他就会反其道行之。 总之,怎么让整个家里不自在,他就怎么干。 父亲带着老婆孩子走了,只有他坚持留在这里。 名义上是寄住在远房亲戚家里,但实际上谁也不愿意家里多出这么一个累赘。唐朋心高气傲性格叛逆,又怎么会受得了别人的冷嘲热讽?不久之后就搬了出去。 父亲每个季度定时汇过来的钱,他再也没有花过一分一毛。因为父亲之所以南下香港,是要去投奔那个女人的叔叔,父亲到了那边的工作,也一定是那个女人的叔叔帮助联系的。而跟那个女人有关的一切,他都不会要。既然不要,才不会去管那些钱去了哪里。 他开始四处打工,半工半读,亲戚也就沉默的吞掉了那些钱。 直到他在社会上体验了人情冷暖,饱尝了生活艰辛,也领悟了人生甘苦。 人,总要有责任来担负的。 人,也总要学会体谅。 曾经无数次半夜小解的时候,都会看到父亲独自坐在阳台,一根接一根的抽烟,手里攥着母亲的相片,默默地流泪。 妻子早丧,儿子尚在襁褓,一个大男人有多难有多苦? 他要上班赚钱养儿子,找个女人照顾儿子照顾这个家,真的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跟背叛无关。 因为工作的疏忽导致工厂起火财务损失无数,被单位开除。万般无奈之下南下香港讨生活,又有什么错?要知道,既然又娶了老婆再生了孩子,那么他的肩上就又多添了一副责任。 他不单单是他的父亲,更是别人的丈夫,也是别人的爸爸。 可惜的是,明白这些道理的时候,已经是很多年以后了。 虽然无数次的想要给父亲打个电话写封信,哪怕只是一句简单的问候,想必都会让父亲很开心吧。然而倔强的性格,让他终觉只是咬着牙不肯低头。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该做的时候你不做,很多时候以后想做你也做不了。 想一想父亲收到自己死去的消息,会是怎么样的伤心难过? 破旧的床头柜上,放着两个信封。 往日的记忆一幕幕涌上心头,不用去看,他都知道里面写着什么。 一封是大学的通知书。 另一封,是父亲的信。 父亲的信里边,只是寥寥几句问了他的生活状况,那是父亲的风格,哪怕他爱的你要死,也别想从他嘴里多听到一个字。附带着的,是一张香港浸会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一个是大陆的二流大学,一个是全亚洲都靠前的大学,孰轻孰重,傻子都知道。 那是他求了那个女人的叔叔,走了很多关系才办到的,要知道,那可是全亚洲最顶尖的大学之一,单凭唐朋的高考成绩,挖地道都进不去…… 可是上辈子自己毫不犹豫的撕碎了父亲的信,他才不要那些哀求来的东西。 可是现在想一想,以父亲的刚强,要下多大的决心才会去上门求人,那是哪怕一个鸡蛋都不会向邻居借的东北汉子。而在知道自己的拒绝之后,父亲该是怎样的失望沮丧。 他低下头去求人,不仅仅是想要给儿子求一个上进的机会,更是想要求一个一家团聚的机会。 自己的喜恶,跟父亲丢掉尊严丢掉原则求来的东西,哪个更重要一点? 以前的自己,真的很混蛋啊…… 唐朋闷闷的吐出一口浊气,四仰八叉的躺倒床上。 目光再一次寻梭到墙上的挂历,艳光四射的钟楚红清澈的眸子微微斜视,唇角含着淡淡的笑容,却又似笑非笑…… ------------ 第二章告别过去 墙角有一个破旧的衣柜,据说那是房东大哥结婚时候买的,已经有些年头,柜子上角显眼的地方,用红色的塑料条粘出“上海”两个字。 千万别以为这破柜子就是上海出的,那时候全国所有的柜子,大概都有这两个字。跟产地或者品牌绝对无关,那只是代表着一种时尚。 柜子里衣物寥寥,就像他对这座城市的记忆一样,空荡荡的。 到院子里用露天的水龙头洗了把脸,换了一套衣服,唐朋晃晃悠悠出了门。 秋日傍晚,街上很热闹。 小卖铺里的柜台上都是一大盒一大盒各式各样的麦乳精、蜂王浆。 几个闲汉围坐在街边墙角,一个人正拿出一包大前门散了一圈。 女人们穿的很鲜艳,红裙子白衬衣是标准打扮,清凉的连衣裙露出半截肉光致致的小腿也不少见。 男人们则统一多了,基本全是各种颜色的中山装,即便这时节刚刚入秋。 这个年头中山装流行全国,只要是男性基本都是中山装,你要是穿西服扎领带,都不好意思出门,大家伙儿会像看怪物一样看你。相声演员、小品演员都穿中山装露秀,明星们只有穿中山装出场才会觉得是一致的。 一路经过几个音像店,清一色的播放的都是费玉清的《一剪梅》。 “真情像草原广阔,层层风雨不能阻隔。总有云开日出时候,万丈阳光照耀你我……” 电视台正在热映的《一剪梅》,是第一部引进大陆的台湾电视剧。这部电视剧不仅使得寇世勋家喻户晓,也成就了费玉清。 电影院的大礼堂门口,还贴着“向赖宁学习”的画报。 整个世界,都洋溢着这个年代所独有的气氛和味道。 他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衫,腿上是一条牛仔裤,走在街上,回头率还不少。 大概要到明年或者后年,夹克衫才会风靡全国。他这一件还是上个月给打工的运输公司去上海送货的时候,花了两个月的工资买的。 唐朋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 他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十几年,临走的时候,才发现对这里的记忆几乎一片空白。 空白到甚至找不出一个人告别。 这条并不繁华的街道尽头,有一家面馆,唐朋推开门走进去。 现在还没到饭点,店里没有客人,很清静。 围着围裙的中年妇女是老板娘,看到唐朋进来,明显有一瞬间的错愕。紧接着就用笑容把这份错愕隐藏起来,只不过那笑容怎么看都虚伪到极点。 “朋子,来啦?” 唐朋笑了笑,走过去坐到一张餐桌前。 老板娘看上去有点紧张不安,用围裙搓了搓手,支支吾吾的:“那个……今天怎么有空到老姨这里来?对了,没吃饭呢吧,老姨给你下碗面?” 唐朋嗯了一声。 老帮娘像是松了口气,脸上的表情也轻松起来:“冰箱里有饮料,你自己拿,我这就给你下面去,很快就好。” 唐朋站起来,走到冰箱前,拉开门,拿出一罐健力宝。拉开拉环看了看,没奖。喝了一口,闭起眼睛品味一下,似乎真的有一种沉浸在回忆里的味道。 这时候的内地,健力宝应该算是最高级的饮料了。每个小孩子见到商店陈列架上的那个圆罐罐,都会馋得咕咚一声咽下口水。记得小时候,每次不情愿去上学时,爸爸拿出一罐健力宝在他眼前晃晃,就会马上乖乖就范,一边迫不及待得拉开拉环,一边喜滋滋得背上书包出门。相信那时很多孩子都有一个小小的愿望,那就是,等到长大了挣钱了,买很多很多健力宝,想喝的时候就可以喝到饱…… 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可乐雪碧开始慢慢取代健力宝,它的身影越来越稀疏,越行越远,渐渐消失在我们的视野之中。而我们的愿望却越来越大,只有偶尔才会想起它。 2010年的时候,健力宝成功取得亚运会指定运动饮料赞助权的消息,还曾经让唐朋欣慰激动了好一阵子。 “朋子哥哥,朋子哥哥——” 伴着一声脆脆的呼唤,一个娇小的身影从面馆的后门冲了出来。 这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子儿,十三四岁的样子,漂亮的像是个瓷娃娃。跑到近前,紧紧拉住唐朋的手,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盯着唐朋,红润的嘴唇可爱的嘟了起来:“朋子哥你为什么这么久不来看我呢?我都不想和你玩了!” 唐朋笑起来,放下饮料,揉了揉小丫头乌黑柔顺的荷叶头:“哥哥很忙啊,要上学,还要打工。这不一有空就来了吗?我们的小公主不要生气好不好,看看哥哥给你带来什么礼物?” “哇!有礼物?” 小丫头立刻松开唐朋的手,低下小脑袋,挨个儿搜查唐朋的口袋。 当在他裤兜里发现刚刚逛街的时候买的一个粉红色的发夹,好像得到稀世珍宝一样发出一声欢呼。 “这孩子,疯疯癫癫的没个正形。朋子,快来吃面,尝尝老姨的手艺进步没有。” 老板娘端着一个大号的海碗,里边是热气腾腾的炸酱面。 小丫头向妈妈抗议的挥舞一下小拳头,兴高采烈的拿着发夹从后门跑出去。 她们家就住在这面馆的后面。 唐朋挑着面吃了一口,挑起大拇指赞一声:“好吃!” 老板娘在唐朋身边坐下,笑吟吟的看着他吃面。似乎想起了什么,笑容渐渐敛去:“朋子,考上大学了吧?等开学的时候过来,老姨给你拿学费。你爸爸……给你汇的钱,还剩下一点……” 老板娘就是他们家的远房亲戚,也是这座城市里唯一的亲戚。 父亲去香港以后,大概每个季度都会准时汇来一些钱,都是由这个老姨去邮电局领取。 唐朋性子倔,那些钱从没要过。 既然他不要,老姨也从没有给过他……只是偶尔拿一些零钱给他,唐朋依然拒绝。 唐朋吃着面,没有抬头:“不用,过两天,我去香港。” “去香港?”老板娘先是一愣,脸色变了变,下意识的捏住衣角。“对呀,早应该去你爸那里,一家人不在一起,算怎么回事儿啊……” 去了香港,那自己家里吞掉唐朋钱的事情,不是立马就露馅?老板娘还是知道廉耻的,面对唐朋的时候还能够强自装作什么没有发生,但是想到唐父知道了这件事,会是怎么样一副鄙夷不屑的口吻和她说话? 快速把面吃完,唐朋放下筷子,冲老板娘笑了笑。 “老姨夫的病,好点没有?” 老板娘咬了咬嘴唇,欲语还休,最终只是一声叹息,眼睛里已渗出泪水,红了眼圈。 老板娘的丈夫患了严重的肾病,常年依靠透析活着。全家的收入就只有老板娘这个小面馆,透析的费用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这个中年女人身上。也正是因为这种状况,才会昧着良心拿了唐朋爸爸给汇来的钱。 她知道自己的道德廉耻早已在第一次花掉唐朋钱的时候,就已经被狗叼走了。无数次的午夜哭泣,饱受着良心的谴责。但是她又能怎么办?丈夫要不间断的透析,女儿还小要上学,她一个人撑起这家,实在太难太难。 唐朋没有说什么,拿起那灌健力宝一口气喝干净。然后点点头:“我走了,以后有机会再回来看你们。” 老板娘微愣抬头。 从花掉唐朋钱的那一刻,她就在等着这一天,唐朋找上门的这一天。 或许是雷霆大怒大闹一场,或许是尖酸刻薄挖苦谩骂,或许是将这件事传扬出去,令她颜面尽失千夫所指…… 她千想万想,却从来也没想过,唐朋居然会这样轻飘飘的原谅了她。 这小子的倔性子,既然决定要走,万万不会回来这一趟。 现在不仅回来了,还吃了她煮的面,给丫头买了礼物,这就是告诉她:过去的,就过去吧。 虽然没有说,但他用这个行动,让她放下心底的阴影。 渐落的斜阳正照进店门,唐朋的身影挡住刺眼的光线,将他的身影拉得很长,背影却显得那么轻松,那么高大…… 宽容是很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能松弛别人,也能抚慰自己。宽容犹如这秋日的暖阳,能融化世人心中的冰雪。 死过一次活了两次的唐朋,明白到“放下”才是一种至高的境界。 在离开之前,他选择用这样的一个方式,跟自己的过去告别。 也用这个方式,迎接自己的亲生。 ------------ 第三章 繁花盛开的季节 这个时候出国手续很繁杂,是需要政审的,虽然不像七十年代那么严格变|态,依然是最重要的一关。不过唐朋虽然算是移民,但因为父母家人都在海外,反倒简单容易了许多。 反正这样的情况是一定要出去的,又基本不会回来,谁还会卡着你?赶紧滚球吧,咱社会主义建设不需要你这样黄皮白心的家伙。 几天的功夫,手续完全批下来。 捧着那厚厚的一摞材料证件,唐朋心说幸好只是香港,怎么的也还是中国人。要是换了外国,他一定不会移民,大不了办一个留学的手续。 甭管那些个资本主义国家怎么怎么的好,唐朋骨子里还是有那么一点愤青的因子。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是狗都明白的道理,人有时候却不懂。 八十年代末的内地,往香港打电话属于国际长途,要到电话局排队。 第二天唐朋起了个大早,早早到电话局门前排队。 手中的纸条上记着两组号码,一个是父亲家里的,一个是那个女人工作的地方。白天家里没人,要打给那个女人,晚上才能打到家里。但是晚上电话局不营业,街头的公用电话打国际长途贵得能割下人二两肉。 看着“00852”打头的号码,不由好笑,这时候的香港电话才七位数啊。 “嘟——” 两声忙音之后,电话接通。 “你好,是朋子么?” 想来对方有来电显示,看得到这是内地的电话号码。 尽管对面语速略快稍显焦急,但是圆润的嗓音依旧保持着优雅。 唐朋自然听得出这就是那个女人的声音,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尽管双方之间的对话寥寥可数,但还是远超一般的熟悉程度。 “嗯,是我……” 沉默了十几秒,唐朋才开口。这种感觉实在太过陌生,要知道上辈子在他们去了香港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人,更没有说过话,哪怕是在电话里也没有。 “朋子,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快跟妈说,是要用钱么?要多少你说,我马上就给你汇过去。只是你一定要遇事冷静,千万别冲动,保护好自己才是最重要的……你说你这孩子,要你跟着过来,你偏不……” 那个女人显得很焦急,语速很快。也难怪,自从他们过去香港,唐朋一个电话一封信都没有,这时候冷不丁的打去电话,自然以为是出了什么大事。 “……” 唐朋再一次沉默。 对于“妈妈”这个词汇,唐朋太敏感太陌生。 活了两次,都见不到自己的妈妈,唐朋觉得,自己就是这世界最悲惨可怜的人,就像那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猴子,天不收地不管。 “你这孩子,你到是说话啊?到底怎么了……” 感觉到那个女人真的急了,唐朋淡淡的说了一句:“明天上午的飞机,下午到香港。我不认识路,你们来一个人接我……” 挂掉电话的刹那,唐朋听到话筒里传来打破杯子的声音。 出了电话局,在街边小卖店买了一瓶八毛钱的雪花啤酒,坐到街边树下的长椅上。 喝一口啤酒,看着街上稀疏的行人,偶尔开过的大头鞋(菲亚特轿车)和拉达,以及树梢茂密的树叶。 上辈子自己离开这里,去了那所自己差点忘记名字的二流大学,大二开始就在那座城市的影视基地打工,辛苦拼搏奋发向上,得到的却远远少于失去的。 这辈子自己也将离开这里,却是去往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东方之珠。 人这一辈子,无时无刻不在选择。 无论你如何选择,只要是你自己的选择,就不存在对错后悔。过去的你不会让现在的你满意,现在的你也不会让未来的你满意。当初你有胆量去选,同样该有勇气把后果承受。 所谓一个人的长大,也便是敢于惨烈地面对自己:在选择前,有一张真诚坚定的脸。在选择后,有一颗绝不改变的心。 上辈子的选择无所谓对错,只是自己没有勇气去承担后果。 既然重活一次,面对自己的选择,无论怎样的结果,都要去面对,去承受。 他没有冲天的豪情、盖世的气魄,没想过击败谷歌兼并微软,只想平淡的活着,陪着自己的亲人。 让那些爱自己的人和自己爱的人,都能因为自己更幸福一点。 ***************** 这座小城市别说国际航班,连座飞机场都没有。 唐朋静静的一个人离开,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才来到首都,登上直飞香港的飞机。 这时候的飞机票,就像是爱情一样,绝对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的,尤其是国际航班。前几年坐飞机的必须是县团级以上干部,这几年好一点,依旧控制严格。即便座位空了好多,也不让你坐。 拿着介绍信和各种证件手续在首都机场的总经理办公室,才算拿到机票。然后交钱,一百多块的票价几乎洗劫了唐朋的全部财产。买完票,口袋里只有不到十块钱。 不过也无所谓,估计这个年头人民币在香港是不能花的。 过安检排队的时候,唐朋排在第四位,前边是三个穿着中山服的中年,身后是一个戴着棒球帽细细高高的女孩子。棒球帽的帽檐很长,挡住了她半边脸,只露出好看的嘴唇和尖俏的下颌。 排在首位那位被安检检查完,安检员示意他把行李包放在传送带上,然后令唐朋膛目结舌的一幕发生了——那位把包放到传送带上之后,自己也跟着趴了上去…… 幸好唐朋手长力大,上前一步一把拽住那位的腰带,把他拉了回来。 迎着这位仁兄迷茫的眼神,唐朋只好憋着笑,指了指旁边:“包走那里,人走这边……” 那位明白过来自己做了囧事,满脸通红,尴尬的点头笑了笑,低着头匆匆而过。 没办法,这时候的飞机就像二十一世纪的玛莎拉蒂那样,太稀少了,基本没做过,大家都没有经验…… 临到唐朋的时候,却出了岔子。 原本唐朋是留着那种整体厚厚的发型,前额发际线被提高并向后移动,小风一吹还能够掀动厚厚的前额刘海。这在当前这个年代属于很流行的那种,但依照唐朋现在的眼光看来,这种沉稳成熟的发型却透出很浓重的乡土气息,就像一个没有电视没有网络的山沟学生,一心想要出国发达的土鳖学霸形象。 于是在离开的前一天,就到理发店重新打理了一下,也只是简单的把头发剪短,看上去有点碎有点乱,却显得青春气息更加浓郁,人也更加帅气。 结果麻烦来了。 过安检的时候,因为证件照和本人差距过大,被警察叔叔揪住上上下下研究了好久接着又盘问了好久,最后才大手一挥放行。 唐朋还纳闷,为什么在总经理办公室领机票的时候,人家总经理就没有怀疑他的身份?莫非这就是总经理和员工的差距? 这年头出国的人少,像唐朋这样一个半大孩子孤身一人出国的基本没有。 所以一上飞机,不仅是空姐,飞机上所有乘客就像看到怪物一样盯着他。 看到唐朋熟练的找到座位,放好背包,系好安全带,更是啧啧称奇。 唐朋就感觉到那个戴着棒球帽的女孩子,不止一次偷偷看过他。可是当他发现对方看他而回看过去的时候,那女孩子又总是及时的低下头,只留给他一个长长的帽檐儿。 在空姐笑容满面的推着小车温柔的问他要不要饮料的时候,唐朋小小的惊讶了一把——那一堆琳琅满目的饮料里,居然有免费供应的茅台?于是,本来就肉痛机票价格宰人的唐小朋同学,小市民心理开始作祟——整整喝掉大半瓶茅台。 吃过免费的午餐,唐朋就靠在座位上昏昏欲睡。 悬窗外白云在脚下飞逝,山川河泽隐约模糊。 远方等待他的,还是那个熟悉的世界,却是一段全新的人生。 那将是属于他的,繁花盛开的年代! ------------ 第四章 东方之珠 启德机场。 唐朋背着背包,手揣在裤兜里,随着人流缓缓走出机场。 这个年代的启德机场,客运量是亚洲第一世界第三的超级机场,旅客无数。 前面一个瘦削的人影吸引了唐朋的注意。 长长的马尾从棒球帽后边垂下来,正是飞机上那个棒球帽女孩儿。刚一出机场检票口,就有几个人围上来,七手八脚的接过她的行李,簇拥着她往出口走过去。 那女孩儿伸手摘下棒球帽,顺手拢了一下脑后的马尾,大概是对于唐朋这个和她一样孤身出国的人有些好奇,不经意的向唐朋这边看了一眼。 唐朋正觉得这个女孩儿体型纤细,一举一动都似乎有一种淡然除尘的气质,很是好看,便盯着人家倩影瞅个不停,正巧和回头的女孩儿目光相触。 大概感受到唐朋目光的灼热,女孩儿微微一笑,并不介意,只是抿着唇角转头走掉。 唐朋却是心里一跳。 那一双淡扫的娥眉,高挺的鼻梁,紧抿着一起的薄薄嘴唇,高挑的身姿,出尘的气质…… 居然是王非? 真是够巧的。 重活一回,又来到号称东方好莱坞的香港,对于以后会见到无数前世崇拜痴迷的大明星,唐朋早有准备。 只是没想到,第一个见到的明星,居然会是那位“天后”。 想了想,才想起这个时候的王非大概也是刚刚来到香港投奔父亲,期望在香港开拓自己的歌唱事业。事实证明这一步走得完全正确,正是在这里,王非才得以在日后成就“亚洲天后”的声誉地位。 难道王非来香港,就是跟自己一班飞机?那可真是有缘啊…… 不过旋即他又想起,大概也就在这个时候,王非在向“黑豹”那位主唱窦为展开猛烈的攻势,并最终击败窦为的前女友,成功上位。 这是回首都,秘密进行地下工作,发动“撬墙角”战争来着? 随即自嘲的笑笑,对于王非和窦为的那段情,众人说法不一。至于是第三者插足还是怎么样,谁也说不明白。以往对于这些明星的八卦,唐朋从来都不屑一顾。 人家是不是第三者,是不是真心相爱,甚至于谁对谁错,关那些个旁人什么事? 况且爱情这种事,从来不能作为检验一个人道德的标准。 检票口外,一个浅灰色套裙的都市丽人,发现了唐朋,脚步飞快的走过来。 “阿朋,这边……” 唐朋站住脚步,看着冲自己快步走过来的女人。 在家的时候,都是喊“朋子”的,这才过来几年,就换成“阿朋”了,土包子进了城,一转身就变城里人了,唐朋心里腹诽。 不过,这女人一袭套裙,身材高挑,俨然后世的都市白领。虽然已经年近四十,但是天生的好皮肤加上会保养,看上去不过三十几岁,端庄漂亮,风韵迷人。 总的来说,老爸的眼光还是很不错滴…… 女人带着一阵淡雅的香气来到唐朋身边,伸出手大概想摸摸唐朋的脑袋,结果发现唐朋比她还高了半个头,只好转而拍拍他的肩膀,眼圈儿发红。 “你这孩子,跟你爸一样倔,就是不听话……不过,现在过来了就好,一家人又可以在一起。怎么样,自己一个人坐飞机,习不习惯,有没有落下什么东西,有没有晕机……” 唐朋看了看她身后:“我爸呢?” 文静娴的笑容有些发凝:“哦,你爸爸工作忙,剧组今天赶戏,请不来假……不过没关系,妈带你先去买一套衣服,然后回家洗个澡,等你爸回来,咱们全家一起去吃大餐……” 她太了解这个继子的性子,不仅孤僻古怪,倔犟起来比牛还难搞。这千里迢迢的过来,爸爸却没有来接机,搞不好就会以为是自己这个后妈背后鼓捣了什么…… 心里就有些叹气,自古后妈难做。 谁知完全出乎她的预料,唐朋没有表现出一点点的不悦,只是轻轻点头:“那咱们走吧。对了,小妹怎么没来?” 虽然一直对文静娴很不爽,但是对于小妹唐雪,唐朋却很是喜爱。 大概是遗传了她母亲的优秀基因吧,唐雪小时候就漂亮,像个搪瓷娃娃一样可爱,而且很聪明,功课从来都是全班第一。 或许是因为和她的另一个哥哥谢志锋年龄差的大了点,从小就喜欢粘着唐朋,兄妹两个感情很好。 前世自己从不接父亲的电话,却经常主动给小妹打电话,小妹也常常到内地看他。 说起自己的女儿,文静娴脸上不自觉的就满是骄傲满足的表情:“Anny已经开学了,高三的课很重,我就没让她请假。不过小丫头昨晚兴奋的半宿没睡觉,今天早上还生我的气呢。” 聊了几句,两人就不知道说什么,气氛渐渐尴尬起来,只是默默的走着。 不过文静娴不以为意,反而有些意外和欣喜。这么多年,加在一起两人可能都没有今天说的话多,已经远超平均值。这是个好的现象,大概是因为离开大陆,来到完全陌生的地方,这个倔犟的刺头也不得不小心翼翼的把身上的刺收起来,毕竟这里是香港,对于唐朋来说,完全是外星球一般的存在…… 只要心里有敬畏就好,文静娴相信凭借自己的聪慧和阅历,迟早摆平这个难搞的小子。 坐到车上,文静娴心情大好,就大方的开口:“去崇光百货吧,那里的衣服牌子多,档次也好一点。” 唐朋自然无可无不可,系好安全带,打量起这辆大众车。老爸在这里应该混得还不错,过来没几年就成了有车一族,虽然在唐朋看来,这辆不知道是桑塔纳还是帕萨特的“古董”,简直简陋落后到难以忍受的地步…… 文静娴一边开车,一边悄悄关注唐朋。见他不停的打量车里的装饰和各个结构,不由得有点小小的虚荣心泛滥。 当初唐父被单位开除,正是她极力南下投奔本家叔叔。现在在香港有车有房有工作,自然显示出当时她的决定多么英明,无形中让她在面对唐朋这个“刺头”的时候有了底气,也多了一份优越感。 她却不知,她的这份优越感马上就会被唐朋击得粉碎,心里那股无形的底气也会被血淋淋的现状完全浇熄…… 启德机场在九龙,想去位于铜锣湾的崇光百货,就必须穿过海底隧道。 上辈子唐朋也到过不少地方,出国也好几次,却没来过香港。 坐在车上看着路边的高楼大厦车流人海,见识过后世北上广繁华鼎盛的唐朋,觉得现在的香港也就这么回事儿,绝对没有半分土包子进城的艳羡和不知所措。 当然这是相比于后世来说,这时候的香港,可是亚洲四小龙之首,耀眼夺目的“东方之珠”。 在隧道的北端入口,唐朋看到不远处那座犹如倒转的金字塔一般,传说中的“红磡体育馆”。 香港最著名的地标之一,就是铜锣湾。无数经受过《古惑仔》熏陶的童鞋们,都知道那个头发长长、长得帅帅的“陈浩南”就是铜锣湾的“扛把子”。 这里是香港最繁忙的购物和饮食区,集中了打量的购物中心、百货公司和酒店,街头巷尾还有很多餐厅,几乎世界上所有的时尚潮流物品都可以在这里找得到。 铜锣湾更是世界各大奢侈品牌开设顶级旗舰店的必争之地,在这里你几乎可以找到世界任何一家奢侈品牌的店铺。 就在这样一个慵懒却又喧嚣的午后,文静娴带着唐朋,走在铜锣湾的大街上,吸引了不少注意。 一个身材高挑时尚靓丽的美女,带着一个土里土气的傻帽,这样的组合在这个年头还是很少见的。 “大陆仔”是个很平常的词汇,但是绝对贬义。 文静娴是个心思很敏感细腻的女人,自然早就注意到行人频频打量的目光背后的含义,不由担心的偷看唐朋的反应。对于唐朋这样年纪的少年来说,那些人鄙视、不屑的目光,极有可能对他极其脆弱的虚荣的自尊造成伤害。 然后,文静娴就发现,她的这个生在内地长在内地、从小到大都只是窝在东北那个小城市的继子,绝对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大陆仔”,更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 ------------ 第五章 你儿子真会花钱(求推荐!求收藏) 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文静娴就把信用卡带在身上,打算在唐朋面前好好表现一下,以此缓和二人之间一贯紧张的母子关系。以前在内地,得过且过的就算了,现在来了香港,日子一点点好起来,她可不想继续跟这个二愣子怄气。 在她看来,哪怕唐朋再倔再楞,毕竟只是个半大孩子,这里是香港,没有了天然的主场优势,气势就弱了三分。自己再柔情金钱双管齐下,就不信收服不了这个孙猴子。 既然准备好了宁可出血一次也要震住唐朋,文静娴便对那些便宜货不屑一顾,专拣知名的大牌子。想来这些大店里明晃晃的地板、大明星一样的服务员,也能晃花了唐朋的眼。当初刚来那阵,每次逛街的时候她也是目不暇给心旌摇动,就不信这个毛头小子比自己还强? 至于是不是超出这个月家里的预算开支,文静娴也顾不得了,毕竟“摆平”唐朋才是头等大事。过日子困难点没啥,紧巴紧巴也就过去了。刚来香港的那阵子,全家还不是租住在十几平的铁皮房子里,吃了上顿没下顿,老唐连烟都戒了? 心里这么想着,回头看到唐朋站在鳄鱼恤的门口,张望着里边的衣服,漂亮的服务员满脸笑容的迎上来,文静娴咬咬牙,就想要走进店里,替唐朋挑一挑。 然后,她的脚步就定住,看着唐朋扭身进了旁边的范思哲…… 文静娴想要帮唐朋挑一挑,却完全插不上手,那小子指指点点的挑了一套衣服,上衣衬衫裤子都齐全了,就进了更衣室。 看着店里琳琅满目的衣物和那一排排标签,文静娴的眼角就在下意识的跳个不停,太贵了!这种价钱的东西,自己往常过来逛街的时候,也就只是小心翼翼的试一试,生怕弄脏了一点点,不得不买回家…… 尽管心里肉痛到极点,但是当唐朋换了一身走出更衣室的时候,文静娴还是觉得眼前一亮。 唐朋一米八的身高,算是中等,但是遗传了唐父的好身材,骨架匀称猿臂蜂腰,宽宽的肩膀是最好的衣服架子。 这小子眉毛很浓,眼睛也亮,脸上没多少肉,看上去有点比实际年龄显得老成一些。但这样的相貌也比较耐老,十几岁像是二十多,但是等到四五十岁的时候,还是看着像三十几岁。 整个人虽然瘦了一点,但是高挑挺拔,很有型男的味道。 尤其那一头半长不短有些乱有些碎的头发,很青春,很朝气。 几个小服务员更是两眼放光,嗲声嗲气的夸赞:“Mygod!太靓了!” “呢套衫真系衬啊!眼光真好……” “靓仔有冇女朋友……” 更过分的是,几个妹纸居然借着整理的时候摸一下掐一把趁机揩油,弄的唐朋一脑门黑线,香港妹纸真是热情啊…… 唐朋又挑了一套衣服,足够换洗了,就转头看着文静娴,一脸灿烂乖巧的笑容,萌萌的…… 咱已经很讲究了,范思哲这个牌子才出来没几年,虽然高档,价钱却勉强可以接受。 没有进那边最大最亮的那家“驴”牌,您就知足吧。 文静娴看看大包小包的唐朋,紧紧攥着快要刷爆的信用卡,只觉得心脏一抽一抽的滴着血,欲哭无泪…… ******************* 文静娴早已没有想要“震一震”唐朋的念头,继续逛下去,搞不好她自己就被震住了。所以买了一些日用品之后,迅速开车回家…… 唐家住在湾仔公园附近,当然是租的。 下了车,唐朋拎着大包小包,愕然看着眼前这座“筷子”一样又细又高的大厦,不由感叹香港同胞的创造力和建筑水平——就这么巴掌大的一地儿,居然就能盖起来一座大楼,真是寸土寸金啊。 进了大概只有两尺宽的大门,等来又小又窄的电梯,来到十八楼,踏上羊肠小径一样的袖珍楼道。唐朋回头目测一下,估摸估摸如果人站在电梯里,伸直手臂的话是不是能直接那钥匙打开正对电梯的房门…… 家里倒还算可以,两室一厅的格局,大概有个五六十平米,隔出了卫生间和厨房。 两人刚进屋,就响起敲门声。 文静娴笑了笑:“一定是你爸爸,总是忘记带钥匙。”说着走过去开门。 “朋子来了没有?” 听到一声浑厚的明显带着焦急的声音,唐朋下意识的就从沙发上站起来,看向门口。 唐正国四十五岁,身材高大魁梧,武生出身的他走路的姿势也是龙行虎步很有气势。三两步来到唐朋面前,一双眼睛紧紧盯着唐朋的脸,嘴唇嗫嚅几下,想说什么却没说出来,只是拍了拍唐朋的肩膀,嘴里不停说着:“来了就好,来了就好……”说着,语调渐渐哽咽,眼眶里也红起来。 四十几岁的年纪,正当壮年,可是唐朋清晰的看到父亲微黑的脸庞满是疲惫,眼尾的皱纹好似鱼尾一样深刻,鬓角依稀有了灰白的发丝。 想着面前这个汉子早年丧妻,又丢了铁饭碗的工作,人到中年却不得不远行千里讨生活,身上背负着一大家子的重担,个中的辛酸苦累,又岂是言语可以足道? 父子就是父子,相连的血脉,让唐朋霎那间就感受到父亲的欣慰和伤感。 前世的自己还真是混蛋啊,就算不想来香港,打一个电话写一封信又有什么难的?哪怕只是一句轻轻的问候,对于一个父亲来说,都足够安心。 唐朋喉头动了动,想要说点什么,或是道个歉,或是讨个乖卖个巧,却什么也说不出。 只是笑着说了一句:“嗯,来了。” 似乎感受到儿子心底的想法和感受,唐正国略意外的同时,大感欣慰。这个混账儿子,简直比倔驴还倔三分,从小到大就是没心没肺,无论什么事都是我行无素,全然不管别人的感受和看法。此时却流露出那么一丝半分的孺慕之情,简直不可想象! 文静娴端着水杯放到茶几上,温柔的笑着:“你这人,孩子都来了,以后说话的机会还不多得是?赶紧让阿朋去洗一洗,换上新衣服,餐厅已经定好了,我给青锋打个电话,咱们到餐厅汇合,雪儿那时候差不多也放学了……” “对对对,你赶快洗一洗,咱们马上去餐厅,呵呵,雪儿那丫头,想你想的不得了呢……” 唐正国坐到沙发上,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干杯子里的水,长长吁出一口气。 文静娴就娇嗔着埋怨:“你这人真是,喝水那么急干什么?当心伤了胃,年纪也不小了,也不注意保养自己……” 唐正国看唐朋拎着衣服进了浴室,就笑着拍了拍文静娴的手,压低声音挑了挑眉毛:“我年纪咋了?还不是生龙活虎的,每一次都是你先求饶……” “哎呀,要死了你,还要不要脸皮……” 文静娴白皙的脸庞羞红了一片,小心翼翼的看看浴室方向,确定唐朋没有注意这边。这话要是被唐朋听到,她这个后妈的脸面可就真没了。 旋即又皱紧眉头,咬了咬嘴唇,才轻声说道:“不要怪我多事哦,阿朋……以后你得多管一管。今天带他去逛街买衣服,依我看,这孩子大概是自己一个人惯了,这个思维上,有点……有点……虚荣浮躁,这不太好……” 身为后妈,有时候非常难做。放任孩子不管吧不行,可是管的多了更不行。她本想说唐朋花钱有点大手大脚,性格虚荣,这样在香港这地方有得苦头吃,可是又不能说得太明白,否则好像自己在故意找事儿一样。 她认为唐朋放着平常普通的东西不买专挑贵的,是虚荣心在作祟,却不知这仅仅是唐朋心底的小魔鬼震了一下翅膀,想要在这个继母面前出一口闷气而已。凭什么我的妈妈早早的去世,你这个女人就幸福快乐的生活? 当然了,两世为人的唐朋,已经有足够心智控制心底的那一只魔鬼。 唐正国却会错了意:“朋子一直在国内,没见过世面,看到好东西自然喜欢,什么虚荣浮躁,扯得远了点吧?大不了我这个月多接几个剧组,就赚回来了。” “你赚个屁啊?还没见过世面?眼光比我都好啊,要是不知道,还以为美国回来的公子哥儿呢……你知道你儿子有多能花钱么,今天这一趟,把家里三个月的生活费都花光了,我的卡都刷爆了。三个月之内,我都别想去美容院了,否则家里就得喝西北风……” 文静娴满腹委屈,无比幽怨。 唐正国愕然…… ------------ 第六章 家宴 多谢sidneyliu大大的打赏评价,以及您的认可~~ **************** 人生第一次听到轩尼诗这个名字,是在张学友那部《月满轩尼诗》的电影。当时网上的品论很差,都说只是名字很唯美,演员很大牌,片子却很是平庸,没有情怀也没有小市民,就只是岸西那个文学女青年很矫情的生拼硬凑。 为毛还能得到那么多的提名,唐朋表示大概正是因为不咋滴,所以才得奖,要不然那些个评委怎么显示他们高出普通观众一大截的审美…… 轩尼诗是香港湾仔的一条老街道,以当年第八任港督“轩尼诗”爵士命名,与驰名世界的名酒毫无关系。 从住处到轩尼诗道订的餐厅不远,三人也没有开车,慢慢走着就溜达过去。 沿途文静娴兴致盎然的对着繁华的街道矗立的大楼指指点点,不停的给唐朋介绍这介绍那,无意间流露出一股超然的优越心态。 她的本意是很好的,只是想告诉唐朋,这里是个好地方,繁华富裕,只要肯沉下心来用功读书,以后就一定会有好的前途。 只不过在心智成熟的唐朋面前,这番作态未免显得有点幼稚。看来这个女人还是想要不择手段“降服”自己这个魔头,以稳定家庭和谐的大好局面。 唐朋有些好笑,估计下午的一番“血拼”并没有让这个女人认识到事情的本质:我愿意服从和谐稳定的大局,但前提是绝对不能在任何一种形式的压迫之下…… 当然,唐朋还没幼稚到“有压迫就要有反抗”的程度,只是看着这个女人不断的使出各种小手段以达到自己的目的,有点好笑罢了。 他甚至邪恶的想着,如果下午自己不是买的才刚冒出名头价钱还算良心的范思哲,而是路易威登之类的超级奢侈品牌,不知道这女人会不会吐血…… 一旁暗暗留意儿子的唐正国,见到这小子在文静娴说话的时候一脸笑容,还不停的点头认同,就觉得很是欣慰,心情超级好。 一直以来,这个儿子就是他心头的一大顽疾,时不时的搞得他又是心疼又是恼火,狼狈不堪。 妻子死得太早,岁月早已将那种伤痛淡化,只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才会缅怀那些温情缠绵的岁月,回味一下当初痛彻心脾的滋味。时间是最好的药,再痛的伤也会渐渐愈合,人总是要向前看的,不可能永远活在伤痛的过去。 对于这个儿子,自然是心疼到骨子里。 小时候教他扎马步练功,这小子愣是不叫苦不叫累,小小年纪有模有样,曾让唐正国很是欣慰。到了大一点,功课门门优秀,每次考试都是名列前茅,那时候唐正国最开心的事情,就是去学校开家长会,看着别的同学家长那羡慕嫉妒的目光,甭提多爽了。 只是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小子就变了。那个乖巧上进的孩子不见了,转而变成叛逆倔强打架生事的不良少年。尤其和继母之间,简直就像美俄冷战一样,搞得家里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唐正国是个刚硬的性子,只会做不会说,不知道如何去开导儿子,只会巴掌棍棒一起上,老子就不信打不服你? 结果父子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甚至举家南来,这混球宁死留在老家。 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这时候唐正国的心里就觉得,什么工作什么事业什么收入什么车子房子,都没有一家和美来得让人心情舒畅。 订餐的地方,是一家叫做“荣记茶楼”的餐馆。古色古香的装修,明亮阔气的门脸,门前停车场一溜儿轿车,显示出这家餐厅的档次想来不低。 来到二楼预订的雅间,文静娴只当唐朋也没去过什么好饭店吃饭,也不知道什么好吃不好吃,就自作主张的点了菜。 唐正国犹豫了一下,才问:“能不能喝点儿?一会儿你大哥过来,咱爷仨儿整几杯?” 唐朋就点点头:“喝不惯洋酒,啤酒就行。” 文静娴有些好笑:国内喝得到洋酒么?还喝不惯,虚荣好面子的孩子…… 满口传来一阵脚步声,接着一个人打开门走了进来。 唐朋扭头看去,正和来人目光相交。 二十三四岁年纪,剑眉星目,高瘦挺拔,很是英俊帅气。只不过冷冰冰的没有什么表情,棺材板儿似的一张脸,使得看上去老成持重。 文静娴跟前夫生的儿子谢青锋,比唐朋大四岁。 别看谢青锋比唐朋打好几岁,文静娴其实比唐正国还小了两岁,只不过唐正国结婚晚,唐朋就很不爽的有了个便宜大哥。 谢青锋看着唐朋,点点头:“来啦。” 唐朋也点点头,没说话,甚至没起身。 谢青锋就盯着唐朋,目光不善。 气氛一时间尴尬起来。 唐正国不悦:“朋子,怎么这么没礼貌?” 文静娴赶紧笑着拉了谢青锋一把:“没事儿没事儿,阿朋这不刚过来嘛,兄弟之间陌生了点,过几天多接触就好……” 谢青锋看了母亲一眼,忍住心头火气,冲唐正国喊了一声“爸”,冷着脸坐到母亲身边。 上辈子唐朋和文静娴关系不佳,其实很大程度上就在于这个谢青锋。 跟唐正国丧偶不一样,文静娴是离异的。在谢青锋心里,多多少少把唐正国和唐朋父子两个有些当“敌人”看待。只不过他有点早熟,虽然不忿,却懂得母亲的难处,并不生是非。 每当唐朋跟文静娴找茬儿,谢青锋就会忍无可忍,他绝不容许任何人欺负自己的母亲。 二人间的冲突时常发生。 谢青锋虽然年纪比唐朋大,但唐家那是祖传的武生,唐朋小小年纪练起拳脚来已经是有模有样。一个年纪大力气足,一个有一副好身手反应敏捷,这一打起来谁都落不下好,常常鼻青脸肿鼻血直流。 这就导致了这个半路凑合在一起的家庭,不能完全融合。 文静娴虽然每一次都是训斥自己的儿子,可是在唐朋看来,背后定是这个女人在耍阴谋,指使儿子收拾自己…… 像是这样的家庭,裂痕一旦产生,就绝不会轻易消弭。上辈子,到死唐朋也没有在文静娴母子面前出现。 雅间里一时间气氛有些诡异。 唐朋和谢青锋互相扭着头,谁也不鸟谁。 文静娴咬着嘴唇眼里含泪,觉得无比委屈。自己身为长辈都这样放下面子,对唐朋这个混小子又是花钱又是赔笑脸,依旧换不来半点好…… 唐正国是个嘴笨的,也不知道怎么说才能融合了气氛还不伤自己儿子的自尊,只能闷闷的掏出一支烟点上,狠狠的抽了一口。 总之,鉴于以往的恶劣表现,在场四个人,有三个认为破坏团结安定大好局面的坏蛋分子,就是唐朋。而唯一一个持反对观点的,则是唐朋本人…… 幸好,小妹唐雪的出现,打破了这种沉闷的环境。 雅间的门再一次打开,一个小丫头出现在门口。 十六七岁的样子,长长的头发扎了个马尾,肌肤白皙容貌俏美,显然继承了她母亲的优秀基因。 身上穿着整齐的校服,整个人纤秀素雅,就这么俏生生的站在门口,秋水一般的眼眸扫视一圈,定格在唐朋脸上,定了定神,怯生生的问:“二哥?” 分别三年,十几岁的年青人变化是很大的,唐雪有点不确定眼前这个帅帅高高很精神的少年,就是当年那个邋里邋遢袜子都要自己给他洗的二哥。 唐朋站起来向她走过去:“小妹……” “二哥——” 唐雪尖叫一声,像一只燕子一样扑到唐朋怀里,哇哇大哭。 “二哥你怎么才来呀,我都想死你了……” 搂着小妹单薄瘦弱的肩膀,唐朋心底那一处最最柔软的地方被狠狠戳了一下,又酸又疼,眼泪瞬间蓄满眼眶。 婆娑着小妹柔软的头发,唐朋轻轻说道:“嗯,二哥来了……有没有人欺负老妹?告诉二哥,立马去揍他……” ------------ 第七章 谈心 唐雪的出现,雅间里的气氛瞬间融洽。 原则上来说,唐雪才是能够使得两个家庭融合在一起的因素,因为她和在座的四个人,都有血缘关系。 无论是唐正国还是文静娴,甚至冰冷的谢青锋叛逆的唐朋,都将这个乖巧漂亮的小妮子视为掌上明珠,宠爱的不得了。 哪怕是这样全家宠爱于一身,也没有养出唐雪的一点骄纵之气。 她从来都是一个水晶娃娃那样,安静美丽蕙质兰心,成绩永远都是第一,脾气永远柔顺乖巧。 前世自己留在内地,就算是老爸都赌气不见自己,唯有这个小妹,换季的时候总是给自己邮来衣服,有什么心事总是跟自己倾诉,哪怕是结婚生子了,依然还会在电话里跟自己撒娇…… 菜上的很快,太白醉翁虾球、生烧鸽皇、菠萝咕噜肉、百花酿蟹钳、明炉烧鹅、蜜汁叉烧等等等等,琳琅满目上了一大桌子。 一家人满上啤酒干了一杯,连唐雪都喝了一大口,小脸蛋儿红艳艳的。 唐雪就紧紧挨着唐朋,不停的给他夹菜,像只小燕子叽叽喳喳说着这个好吃那个太甜,这个吃了长痘痘那个会发胖,细心的把蟹钳里的肉整只剔出来,一只一只整齐的放在唐朋的盘子里,服侍的无微不至。 然后看到对面的谢青锋绷着一张脸,不时的咳嗽一声或是拿筷子敲敲盘子,唐雪就抿着嘴唇笑,也给他夹一些菜。 唐朋就冲谢青锋翻个白眼,居然连这个也吃醋,你小子还能再幼稚一点么? 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觉得两世为人很多事都看得开放得下,连吞掉他钱的老姨都能原谅,为什么跟这个谢青锋就像是宿敌一样怎么看都不对眼? 仔细想了想,大概就是嫉妒吧。 父母虽然离婚,可是他依然比自己拥有的太多。而且相对父亲的粗心来说,母亲细腻的感情更能让子女感受到温暖和无微不至的关怀。 相对来说,自己却是可怜的多。 因为有唐雪的存在,一顿饭吃得还算和和美美。 吃完饭一家人在街上逛,霓虹闪烁车流如织的夜景很有国际大都市的气派,唐雪就紧紧的靠在唐朋身边,挽着他的胳膊,不停的给他讲那个高楼是熙信大厦啊,那边是修顿中心啊,这里是维景酒店啊,那里灯光明亮的地方是修顿球场啊…… 等到回家的时候,谢青锋提前走掉了。 他已经从警察训练学校毕业,现在分到警察总部公共关系科,住在警局安排的宿舍里。 唐雪也住校,回家把自己的房间收拾一下,给唐朋换上香喷喷的被子,又趁着父母在客厅,蹑手蹑脚的把唐朋拉到门后,关好房门,从背包里掏出一个钱包,拿出一叠零的整的钞票,塞到唐朋口袋里。 “这是我攒了好久的零用钱,本来打算毕业旅行用的,我们同学都想去新马泰。不过二哥你来了,我就贡献出来吧……” “你马上就要去学校报到啦,要交新朋友啊,多请他们喝茶啊去酒吧啊,这边的人都很现实的,你不大方的话,很难被他们接受。还有啊,有中意的女孩子就要下手啦,脸皮薄薄的是追不到女孩子的……” “哎呀,就你这个性子,怕是很难找到女朋友了,实在不行我就把我同学给你介绍几个吧,谁叫你是我哥呢……” 听着这个十六岁的少女像个老妈子一样絮絮叨叨的喋喋不休,唐朋恍然觉得好像自己又回到上辈子。那些自己独自奋斗艰苦打拼的日子,小妹就是这样每隔几天就给自己打电话,嘱咐多吃饭多穿衣啦,要打理好个人卫生啦,有喜欢的女孩子就要去追啦…… 其实那时候他也猜得出,小妹嫁给自己的大学同学,生活也并不宽裕。那个从小就像公主一样的小女孩,也被残酷的现实折磨得风华不再。 即便是那样,她也会不时的花费昂贵的机票跑来看自己,省吃俭用的买来一大堆港货,只为了让自己能开心的笑一笑…… 唐朋伸开双臂,将小妹纤弱的身子紧紧搂在怀里,很像把她融在自己的身体里,只有那样,自己才能一辈子保护她,让她一辈子都这么无忧无虑的快乐,远远的离开那些烦恼辛苦。 既然重活一回,他要让小妹永远都是一个公主一样的生活,骄傲,幸福。 “喂,干嘛那么大力,我喘不过气啦……” 嘴里这么说着,唐雪却反手也搂着哥哥的腰。 她心里甜甜的,清晰的感受到哥哥的疼爱,那个每当自己被班里的男孩子弄哭,总会第一时间出现把人家打得鬼哭狼嚎,然后回家被爸爸狠狠揍一顿的哥哥,终于又来到自己身边,像是一个骑士一样保护自己…… 轻轻松开手臂,温柔的给小妹拢一拢被自己揉乱的秀发,看着小妹秀美的脸蛋儿,隐藏多年跨越两世的亲情和宠爱潮水一样涌上来,轻轻拍拍她的脸颊,在光洁的脑门亲了一口。 “哎呀,讨厌死了,要不要这么肉麻……” 唐雪脸儿红红的,娇嗔的打了唐朋一下。 “呵呵,小丫头长大了知道害羞,以后二哥不亲了……” 唐朋好笑的看着害羞的小妹,心里有一股暖流在流淌,忍不住又伸手在她头上使劲揉了揉,揉乱了刚刚拢好的头发。 “既然小妹这么乖,知道给哥哥钱花,那么哥哥也给你一个承诺。新马泰有什么好玩的?等你毕业旅行的时候,哥哥赞助你去欧洲……” 唐朋大言不惭。 “得了吧你,爱吹牛的臭毛病还没改啊?五年前答应我的录音机,现在还没影儿呢,还欧洲,切……” 唐雪娇俏的翻个白眼,显然没有给予有前科的唐朋足够的信任。 录音机?我有答应过么?忘记了…… 唐朋有点发窘,摸了摸鼻子。 “好啦,只要你别又犯倔惹爸爸妈妈生气,我就知足了。我要去学校了,再晚就要关门了……” 唐雪打开房门,背好背包,小手儿冲唐朋摆了摆,回头跟客厅里的爸爸妈妈再见。 唐正国就站起来:“这么晚了,你一个小丫头不安全,我开车送你去学校。” 父女两个一走,气氛又沉寂下来。 唐朋想了想,倒了两杯水,给文静娴面前放一杯,自己捧着一杯坐到她对面。 文静娴小小的吃了一惊,到唐家这么多年,唐朋可是头一次给她倒水,这让她有点没出息的受宠若惊的感觉。不过随即警醒,事有反常必有妖,这小子难道想要玩什么花招? 唐朋当然不会知道,自己只是出于礼貌,也是想要释放一种和解的善意,所以才会给文静娴倒了一杯水,却惹来对方的警惕。 “那个……谈谈?”唐朋斟酌组织了一下语句,口气很平和。 “当然可以。”文静娴正襟危坐,打起十二分精神,要看看这小子搞什么鬼。 唐朋喝了口水,抬头看着文静娴:“我想说的是,我妈已经死了,让我管你叫妈,我很难开口,有心理障碍……” 文静娴脸有些发白,眼角一阵乱跳,一双手紧紧握成拳头,筋脉血管都爆了起来。 她盯着唐朋的眼睛,咬着牙压抑着自己的火气,以便使自己的语气尽可能的平静:“我来这个家十八年,为这个家操碎了心,不敢提有什么功劳,但自认对得起你们父子。你母亲去世的早,我很遗憾,但那不是我的过错,跟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她面容平静,保持着一贯的优雅,但逐渐加快的语速,却显现出内心的激动。 “这么多年,我没有对你说过一次重话,哪怕你再惹是生非再无理取闹,我都用十二万分的爱心去对待。是,我承认,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你不是我的亲生儿子,我不想街坊邻居说我是个狠毒的后妈,更不想你爸爸伤心!” 文静娴越来越激动,美眸里已经蓄满委屈和愤怒的泪水。 “我爱你爸爸,起码比你想象的要爱的多!为了他,我忍气吞声,就算你再混再闹,我都逆来顺受,最好吃的最好的衣服从来都是紧着你,可是你呢?一如既往的任性,不可理喻的倔犟。我就奇了怪了,十八年啊,就算是一块石头也能焐热了,你这混小子的心,难道真的是铁铸的?” 压抑了十八年的怒火和委屈,终在今日爆发出来。两行晶莹的眼泪顺着依旧光滑的脸颊倾泻而下,像是断了线的珠子,一发不可收拾。 哪怕是这样哭着,依然紧紧的咬着嘴唇,依然那么端庄,那么优雅。 “咳咳……” 唐朋有点接不上话,只好干咳几声掩饰尴尬。的确,作为一个继母来说,文静娴早已做了她应该做到的一切,甚至犹有过之。 当年的自己,的确混蛋了一点儿…… 在文静娴咄咄逼人的目光和一串串泪珠的攻势下,唐朋有点顶不住,毕竟是他心虚。 赶紧喝了一大口水,掩饰自己的慌乱,这才抬起头和文静娴的目光对视。 “您误会了,我说这话只是想表示我的看法,我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绝不是依靠所谓的称呼来维系的。这么多年您做的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虽然我一直以来说的和做的都很不堪,但是我心里想的却是另一回事。” 唐朋笑了笑,目光坦然而平和。 “作为一个继母,您已经足够优秀,足够称职。对于以往的所作所为,我跟您道歉……” 文静娴愣住。 “但是您也明白,无论怎么样,您都不会是我的母亲,我的母亲死了,她无可替代。所以我想请求您,如果可以,我会称呼您阿姨。我会尽量改正以前的错误,会给予您足够的尊重,会试着和您相处。因为我现在终于明白,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一个和和美美的家更重要,也没有什么东西比亲人更加珍贵……” ********************** ------------ 第八章 超级记忆 今天去提新车,大概只有这一章了,包涵包涵,明天补上,顺便厚脸皮求求推荐和收藏,拜托拜托! ************** 唐朋已经回到房间睡觉,文静娴依然呆呆的坐在客厅沙发,有些走神。 幸福来的有些突然,突然到让她措手不及,也突然到让她有一些不敢置信。 这混小子,怎么就突然转了心性? 唐朋说那番话时的镇定,语句的条理分明,也让文静娴有些奇怪,这和那个印象中叛逆成性孤僻冷酷的印象,实在差距太大…… 自己十几年的付出和隐忍,在早已心灰意冷的时候,突然就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让人有一种飞上半空的飘飘然。 娴还在发呆,身后轻微的门响也没有注意。 唐正国送唐雪到学校,就马上赶了回来。他太了解那个浑球儿子,虽说今天的表现还算不错,但不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看着,总是不踏实,生怕那小子什么时候突然抽风,有跟文静娴掐起来。 客厅里点了昏暗的壁灯,唐正国扫视一圈没见到唐朋,想来是去睡了。坐到妻子面前,长长吁了口气,伸了下懒腰。 “这些天真是累死了,牟敦芾那个家伙,居然将一只猫丢到饥饿的老鼠堆里,让它活生生被吃掉,真是恶心死了……” 抱怨了两句,唐正国才惊觉客厅里气氛有点不对劲。 打亮客厅里的吊灯,唐正国吓了一跳,随即一股怒火呼呼的升腾起来。 文静娴白嫩的脸颊上泪痕宛然,平时明媚善睐的一双眼眸红红的肿的像是两个桃子。 “又是那混蛋惹事?” 唐正国咬着牙,就站起身要去收拾那个“逆子”。 能把一向端庄优雅的妻子搞得这么狼狈哭泣,除了那个浑球,实在想不出别人。 “不是……” 文静娴这才回过神,赶紧拉住唐正国的手:“不管阿朋的事,都是我自己……” “到底怎么回事?好好的你哭什么?” “我只是……只是太开心了……” 文静娴摸了摸眼角,笑了起来。 “开心也要哭?” 唐正国摸不着头脑,觉得妻子是不是抽了疯。 文静娴笑吟吟的,故意调皮的歪了歪脑袋,扯着丈夫的手,眨了眨眼:“谁说开心就不能哭了?我偏要哭,你管不着……” 虽然已经年纪四十,但是文静娴保养得宜,娇嫩嫩的肌肤白里透红,水润的像是一只熟透的水蜜桃,咬一口就能滴下水来。再配上这么一副撒娇的表情,宛如青春少女。 唐正国看得直了眼,使劲儿咽了口唾沫,拉着妻子的手就奔向浴室:“很晚了,赶紧洗吧洗吧睡觉……” 尽管已经是老夫老妻,文静娴还是被丈夫的猴急弄得娇羞不已,轻轻打了他一下,咬着嘴唇小声儿说道:“我还有剧本没写完呢……再说,阿朋在呢,这房子太小了,不隔音的……” 唐正国只好仰天长叹,憋住了满腔火气。 ************** 客厅的灯很久都没有熄。 唐朋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泡尿憋得快要爆了。他知道文静娴还在客厅里,不太像这时候跟她照面,刚刚那两人又哭又笑的一幕,唐朋透过门缝看的很清楚。 这时候出去,总要和文静娴说点什么,可是前脚刚刚变相的低头服软,后脚还要面对面的说话,性格中总是有着点内向的他,实在觉得很尴尬。 可是人可以等,尿不能等,他可不想论证一下活人到底会不会被尿憋死。 打开房门,在文静娴愕然抬头的诧异眼神中,冲进卫生间放水。 呼——这种憋到极致然后全然放松的感觉,真爽…… 既然出来了,自然不好再故意避开。 洗了把脸,走出卫生间打开冰箱看了看,拿出一瓶啤酒起开喝了一口。啤酒是嘉士伯牌子,在这里属于大众档位,口感不错。 “小小年纪,不要喝太多酒,很伤身体的……” 文静娴抬起头,皱了皱眉。 她带了一副金边的眼睛,配上俏丽的容颜,很是有一股知性气息。 唐朋嗯了一声,坐到沙发的另一侧:“年纪大了要注意**,熬夜是女人的天敌,很伤身体的……” 文静娴微愣,瞅了瞅唐朋,然后两人一起笑了起来。 这种轻松的感觉,十几年来,从未在二人之间出现过。 文静娴心情大好,索性丢掉手里的笔,打个哈欠伸个懒腰:“这破剧本真是太难写了,熬了十几个通宵改了好几次,也不能入那位导演的法眼,真是愁死我了,早知道就不该接这个烫手山芋……” 写剧本?唐朋奇怪的看了文静娴一眼,想起了往事。 上辈子小妹去内地看他的时候,好像是说过,父母两人经由文静娴的那位亲戚介绍,在电影公司工作。父亲在剧组当武生兼顾打杂,文静娴则是负责一些文案资料工作。 至于电影公司的名字……好像是银都机构? 文静娴揉了揉眼睛,站起身一连打了好几个哈欠,摆摆手:“实在不行了,我得去睡觉,明天上午还得送你去学校报道呢,你老爸请不来就假……” 去卫生间洗了脸,文静娴就回到卧室睡觉,开门的时候回头嘱咐唐朋:“你也早点睡,坐了一天飞机一定很累,明天不要起晚了……” 唐朋点头答应了,说了声晚安。 唐家租住的房子没有阳台,只能站在厨房的窗子前,眺望远处的景色。 午夜的香港依然灯火通明,对于年轻人来说,这个时候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在窗子前站了一会儿,夜风吹得他更精神,没有一丝睡意。 喝光了啤酒,回卧室点燃一支从内地带过来的大前门,坐到沙发上看了会儿电视。他不懂粤语,只能简单的听懂“雷猴啊”“炖母鸡啊”……所以看粤语台,还不如看英文台。 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台,百无聊赖的唐朋关掉电视,拿起文静娴的剧本。 “三个女人的故事?” 剧本名字让唐朋感觉熟悉,就仔细看了看剧本大纲。 大致就是讲述三位来自两岸三地的中国女子在纽约相遇,由于出身背景和所受教育不同,在思想观念和为人处世上冲突不断。但因为拥有共通的文化和民族认同,三人的命运又在异国他乡紧密相连,述说一段各自不同却又彼此相依的故事。 这不就是关锦朋的《人在纽约》么? 文静娴居然是这部电影的编剧? 再看看文静娴写的剧本,看了不到一页,唐朋就看不下去,剧本大纲是不差,但是这内容跟前世看过的完全不一样啊。而且剧本扉页上的作者名字,在文静娴前头还有一个邱刚剑。这个邱刚剑又是怎么回事? 想起刚刚文静娴说这个剧本已经改了好几次,熬了十几个通宵,很是幸苦。想必要把剧本修改到自己看过那部电影那样,还要熬夜好久。自己反正睡不着,不如把上辈子这部电影的大致情节写出来,也能让文静娴少走点弯路。 上辈子关锦朋自己拍出来的电影,没理由这辈子看不上眼…… 拿起笔,闭上眼睛回想一下这部电影的故事情节,然后……唐朋被自己吓了一跳! 整部电影就像是放映机一样,每一个镜头每一个细节甚至每一段配乐,清晰的在脑海里重现。 什么时候自己的记忆变得这么好了?上辈子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按照时间来算,起码十几年前…… 难道是穿越的福利? 记忆力好是大好事,起码走后门进了浸会大学之后,大概不会挂科被人劝退。 一边回想电影情节,一边在稿纸上沙沙的写起来。 每一个电影里边边角角的细节,全部出现在脑海里,就像眼前正播放着这部电影一样,全方位无死角。 唐朋非常享受这种感觉,一些起来就沉浸其中。等到手腕发麻,一抬头,才发现窗子外面的天色已经微微泛白。看了一眼墙壁上的电子钟,居然六点钟了…… 还是没有睡意,唐朋干脆再点燃一支烟,欣赏起自己的“大作”来。 上辈子唐朋在大学念的是工商管理,毕业后走投无路的时候却跑去横店打工。哪怕最后他一步一步爬到执行导演,也只是一个半路出家的野和尚,没有一点专业功底。 只不过剧本这玩意在圈子里就像大白菜一样,虽然好的很少,但是垃圾一大堆,看过的还真不在少数,照样学样,起码格式写的不差…… 卧室门打开,穿着睡衣的文静娴头发蓬乱睡眼惺忪,穿着拖鞋打着哈欠走出来,看到坐在沙发上看剧本的唐朋,还以为是眼花了,使劲儿揉了揉眼睛,奇道:“怎么起得这么早?我洗把脸就做早饭……”又看了看唐朋手里的剧本:“你还能看懂这个?还没写完呢,那导演每天催着要,我都快疯了……” 一边嘀咕着,一边去洗簌做早餐…… ------------ 第九章 白衣飘飘的年代 在那个年代,香港几乎是所有内地人都向往的对象,她的美丽和富有,在无数的港片和人们的赞赏中流传。 清末割让,划地殖民,从一个只有五千人的渔村,到享誉全球的“东方之珠”。 香港的轨迹成为那些渴望财富之人所推崇,他们顶礼膜拜。 却从未有人记得,有阳光的地方,就会有阴暗。当成千上万人背井离乡来到这纸醉金迷的财富天堂,才知这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成龙成虫,都伴着血淋淋的黑暗。 ************** 浸大的门口很热闹。 跟内地大多数大学一样,那些新生进校的时候都带着逃脱高三黑色生涯的兴奋,从师哥师姐那里打听到无数大学超脱于高中时期的美妙,漂亮的女生,举行不完的晚会,丰富的社团活动和社会的互动,似乎那就代表着无限光明而美好的未来。 四年之后他们会离开,走上社会各行各业的岗位。 在灯红酒绿,却又处处带着锋利刀刃的世界将他们割得遍体鳞伤泪流满面的时候,他们也许才猛然醒悟自己原来是被大学上了,接下来又被生活强|暴得死去活来,留下的只有行将就木的青春。 和泛黄的照片里那有着美好记忆的白衣飘飘的年代。 不知怎么的,站在浸大门口,唐朋的心里没有一丝眼中的繁荣兴盛所带来的兴奋与畅快,却隐隐的泛起一种没来由的萧索。 如果某一刻这个世界的轨迹发生偏转,他记忆里的经历就将和即将发生的事完全背离。 虽说这种可能很低,但是穿越这种事情都能发生,这世界还有什么不可能? 万一真的那样,自己是否还是像上辈子碌碌无为一身遗憾,拼死拼活的还不能在北京三环买一套房子? 又或者,能够凭着自己的努力,即便世界沧海桑田依然能够青云直上,彻底改变命运? 所以当面对浸大招生负责人的时候,他在入学申请的专业选择一栏,添上“传理系电影学院”几个工工整整的字。 上辈子他在影视圈里摸爬滚打,积累了无数实战经验,但是他却深知,自己最欠缺的不是聪明伶俐不是勤劳刻苦,而是最最基本的专业知识。 没有专业知识,就像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像是没有地基的高楼大厦,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再无寸进,亦或者轰然倒塌。 既然重活一回,何不再一次享受上辈子模模糊糊懵懂迷惘的大学生活,也趁机多学一些专业知识。 相比于脑袋里关于未来的记忆,知识显然更靠谱一些。 那位足足有两百斤的负责人,看了看入学申请,有点为难:“邱先生是商界名流,我本人也是极为敬佩的。按说帮点小忙不算什么,只不过……传理系是需要重新笔试面试的,而且非常严格……” 文静娴优雅的笑容就有点发僵。 那位邱先生是香港名流,文静娴的祖母跟邱先生太太的娘家有点亲戚,所以自己厚着脸皮求来这个浸大的名额。却没想到,邱先生的名头,在一个小小的招生主任面前,居然不好使…… “没关系,我可以参加笔试和面试。” 唐朋自信满满。 这位招生负责人口中的“邱先生”,大概就是文静娴家的那位亲戚。虽然不知道这位“邱先生”到底什么来历,但是在浸大入传理系的时候名头不太灵光,也不算太意外。 浸大在香港虽然算是一流的大学,在全亚洲范围就算不上什么,本身是综合性的大学,学科很多,很多系都很一般,起码比起国内的一些大学也不算优势明显。 但是浸大的传理系,却绝对是香港第一,据说亚洲也是第一。 从二十世纪的最后几年开始,浸大传理系的高材生满足了香港本地对于人才的需求之后,大量涌入内地和日韩,占据亚洲顶尖新闻传媒和电视电影的台前幕后。 传理系就是浸大的招牌,一个有上进心的大学,绝对不会让人情这种东西影响到根基。 恐怕就算港督递条子,浸大也不会无条件服从。 负责人显然松了口气,那位邱先生来头很大,那么大的人物给校长亲自打的电话,浸大不可能不卖这个面子。可传理系乃是浸大明星中的明星,绝不可能轻易网开一面,否则日后香港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打个电话递个条子,弄一些纨绔子弟进来,浸大传理系的这块招牌也就毁了。 这个内地来的小子同意考试入学,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了。通过了皆大欢喜,通不过那也是你自己同意的,与浸大无关。 只不过看了看唐朋高考成绩单上的文科成绩,对比一下传理学院百分之十几的入学率,负责人就只能在心里呵呵呵了。面试好说,毕竟没有什么明确的条条线线,大不了稍微放一下水,这笔试嘛…… ************** 道路两侧栽种着洋紫荆,淡紫的花瓣从枝头飘落,在地上铺了薄薄一层。 唐朋拽着拉杆行李箱,里面全是文静娴一大早为他打理好的换洗衣服以及洗簌用具。行李箱的轱辘碾过红色方砖铺成的路面,每过一道砖与砖之间的缝隙,就会发出一声“咯噔”的声响。 考试安排在一个礼拜之后,这期间学校安排唐朋住在宿舍,静下心准备。 一连串“咯噔咯噔”的声响在静谧的校园里,显得如此突兀而吵杂。 一座宿舍楼前的花坛边,一个穿着白色T恤淡蓝色牛仔裤的女生正坐在木椅上,叠着腿捧着一本厚厚的书,津津有味的看着。 连续的“咯噔”声响打破了宁静的心境,让人心里一阵阵烦躁,不由皱紧了两条好看的眉毛,有些恼火的抬头寻找噪音的来源。 唐朋跟在文静娴和那位胖负责人的身后,拖着拉杆箱,似乎有心里感应的似的,扭头看过去。 花坛后面的木椅上,正坐着一个漂亮女孩儿。 漂亮的眉毛细而浓密微微挑起,目黑的眸子灿若繁星轻轻眯着,高耸挺直的鼻梁,小巧红润的嘴唇紧紧抿着,神色偷着一丝不满和恼火。 她的五官轮廓清晰,有一种雕塑般的深邃。 完美的瓜子脸嫩白光洁晶莹如玉,即便是微微抬起的下颌而露出的一截有如天鹅般优雅的脖子,也是洁白细腻,皮肤好到足以胜任任何化妆品的广告。 即便是有些恼火的表情,也掩藏不住因直筒牛仔裤紧裹下两条长腿交叠而带来的淡淡的优雅和慵懒。 乌黑的头发梳了一个马尾甩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额头。 整个就只是坐在那里,素雅、清淡,弥漫着一股淡然若水而又勾魂摄魄的味道。 前世今生,原装的修改的、古典的西洋的、传统的后现代的,各式各样的美女在现实中和网络上不知道见过多少。 唐朋却从未见过拥有如此完美脸庞、优雅气质的女孩。 只能用惊艳来形容。 于是,在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一个天空有些阴暗的秋日上午,透过绿色的树叶淡紫的洋紫荆花,看到那个优雅的坐在木椅上的窈窕身影,那张足以让他怦然心动的俏脸。 ------------ 第十章 这剧本很棒 浸大的宿舍楼分为南北两座,四个舍堂。 唐朋有些惊奇,两个人一间,房跟房之间有卫生间,比这时候内地一些大学的研究生宿舍都要好。宿舍的窗户望出去就是九龙城,再远的维多利亚港是看不见的,不过要是过年或是节日放烟花的时候,趴在床上推开窗户就能欣赏。 想必宿舍是在那位邱先生打过电话就为唐朋留下的,两个房间只住着一个人,房门没关,里边乱七八糟的衣服和杂物,人却不在,大概是上课去了。 负责人领着唐朋和文静娴进了他的房间,房间不大,一张床一个书桌一个床头柜,床上已经换了崭新的床单和薄被,拎包就可以入住。 “早点休息一下,中午的时候舍监会派人过来,学生会的学长会带你熟悉食堂等公共环境。静下心来好好温习一下,不要想太多,就算进不去传理系,浸大别的的学科也可以随便选。” 负责人肥肥的脸上笑容可掬,看上去很和蔼,却透露着清晰的随意和蔑视。 唐朋不以为意,按照他的高考成绩,连浸大的平均录取线都达不到,更何况想进传理系。 不过多出三十年的人生阅历和进入社会之后的知识积累,让他自信心很足。 送走负责人和文静娴,唐朋到卫生间洗了把脸,拉上窗帘,躺到床上补觉。刚到异地,又背离了前世的生活轨道,精神很亢奋,加上谢了那个《三个女人的故事》剧本,导致整夜没睡,这时候脑袋一沾枕头,困意袭来,很快睡了过去。 ****************** 文静娴开着车到了公司,抬手一看腕表,叫苦不迭。虽然事先请了假,但是在浸大也稍微耽搁了一下,这时候已经快要中午下班了。一想想关导演追着要剧本的那一张黑脸,文静娴就是一阵哀叹。 急急忙忙进到办公室,从包里拿出那一大摞稿纸,想着怎么也得写点东西,好坏且不说,总要应付一下才行。 揉了揉眼睛拿起笔,就听走廊里有人喊:“文助理,陈经理找!” 文静娴只得放下笔,向门外走。 因为走的急,到门口的时候差一点和进来的人撞在一起。 “急急忙忙的低头走路,昨晚又没睡好啊?” 进来的是一个中年男人,发线很靠后,头发稀疏,文质彬彬的戴着眼镜。 “这几天多亏你啊,家里的事情终于处理完了。怎么样,剧本糊弄过去没有?” 文静娴后退一步看清来人,顿时气就不打一处来,埋怨道:“糊弄什么呀,整天被小关追追追,追得气都喘不过来。你倒好,两手一摊丢给我……” 中年人嘿嘿直笑,不好意思的搓搓手:“家里忙嘛,你知道啦,改日……啊不,今天下班请你吃大餐……” 文静娴瞪了他一眼,走出门去。 “我去陈经理那边,等我回来再说。” 中年人看着文静娴出去,自顾自的来到办公桌前,拉了把椅子坐下,等文静娴回来把剧本的大纲和以前自己写了一半的剧本拿回来。 半个月前家里出了点私事,不得放下工作回家处理。可是导演追这个剧本追得很急,私事又没办法请假,只好把剧本的事情交给文静娴。对公司只是说病了,剧本在病床上坚持写……既然都病了,就不好追的那么急了吧? 文静娴哪里会写剧本?不过是帮他糊弄导演罢了,随便写点什么东西,反正不满意再重写呗,坚持到他办完事情,熬几个通宵就写完了。 一个戴着眼镜的三十几岁相貌清秀的男人走进来,看到坐在椅子上的中年人,就问:“老邱啊,你怎么回事?写个剧本三个月都写不好,陈经理每天催我,我都不知怎么回答。” “小关啊……剧本?还差一点点啦……”中年人有点尴尬,不太擅长撒谎。 “差一点点是差多少?写好的拿给我看看,前几天写的都是些什么啊?莫名其妙,不知所谓!” 中年人无奈,只好看了看文静娴的办公桌,那上面有厚厚的一摞稿纸,就是不知道都写了些什么。 死马当成活马医吧,顺手拿过来,看了看,很是惊奇,写了不少啊。 第一行《三个女人的故事》后面还有几个小字:名字很土,改一下吧——《人在纽约》…… 老邱不禁有些郁闷,这个文静娴搞什么啊,居然改名字?不过……蛮贴切大纲的,是比原先的名字强了那么一星半点…… 没等他往下看,小关就劈手夺了过去,一边翻了翻,一边埋怨:“陈经理追得我屁|股冒火,你倒好,悠哉游哉的半个月不见人……你这不是写完了么?还说写的不多,消遣我呢?” “那个……我……”老邱不知道说什么,只好顺嘴胡诌:“是啊,我写了一大半了,这不昨天有事嘛,就让文小姐带我补完了……” 可不能说是自己写的,文笔不一样嘛,分分钟被人猜穿,只好再把文静娴推出来,反正她不是专业的,写的不好再改嘛…… 小关却很是疑惑:“这笔迹不想你的啊……” “呵呵,那个……大概是文小姐重新抄了一遍吧……” 小关这才释然,拍了拍手里的剧本:“那我先拿回去看看,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再找你商量。” 老邱干笑:“好啊好啊……” 商量个毛啊,一会儿就得全盘推倒怒火冲……文静娴能力很不错,但是剧本这种专业的东西,可不是想写就写的。文小姐啊文小姐,这回你是把我坑苦了,你说你闲着没事儿,写那么多干嘛…… 小关走了没一会儿,文静娴就笑吟吟的回来。 “呵呵,您还有心思笑啊?怎么的,把我推火坑里,感到很快乐?” 老邱坐在椅子上,说话阴阳怪气。 文静娴奇怪的瞅他一眼,不知道这人哪里搭错线。 老邱算是银都公司的金牌编剧,为人和蔼没有半点架子,在公司的人缘很好。文静娴一家刚来香港的时候,得到他不少照顾,文静娴很是感恩。 “公司的发行部门缺一个负责联络的副主任,陈经理叫我准备一下,下个礼拜上任……” 从负责文案工作的办事员,到联络发行的副主任,称为连升三级都不为过。 老邱也替文静娴感到高兴:“大喜事啊,你得请客……让我想想,吃点什么好呢……” 文静娴就笑:“多亏您一直照顾,想吃什么随便点,陈经理那边没少替我说好话吧?” 老邱呵呵笑着摆摆手。 他是厦门人,早年移居台|湾,后来又辗转来到香港,在邵氏和银都都工作过,算是前辈。 唐家刚刚来香港的时候,境况很是不好。夫妻两个虽然都经人介绍来到银都做事,但是刚离开内地,对于这里的生活环境和工作习惯很不适应。 最先和唐家熟悉的是老邱的太太,随后两家人来往就密切起来,老邱就时常的关照,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 这时候听文静娴要担任发行副主任,老邱就交代一些发行的常识,以及工作中应当注意的事项。 “砰”! 办公室的门被人大力推开,把两人吓一跳。 “老邱,写得太好了!” 小关脸上有些潮红,大步走进来,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神情有些激动。 老邱和文静娴愕然。 小关扬了扬手里的剧本:“就跟我想的一样,人物丰满情节流畅,要有事关风月而又流丽脱俗的情致,老邱,写的太棒了!” 写得——太棒了? 老邱和文静娴互望一眼,面面相觑…… ------------ 第十一章 餐厅对峙事件 唐朋这一觉睡的很沉很香,直到耳边传来敲门声才醒。 迷迷糊糊的向窗外瞅一眼,日头已经落到天边,正散发着刺眼的金色余晖。这一觉居然睡了七八个小时。 下床打开门,就见到门口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帅哥。 这人和唐朋年岁相当,应是学校里的同学。这时微微抬起下巴,神情很是不悦:“中午就嚟嗌你,你瞓到同死猪一样,点叫都唔醒,搞到我走咗几次。瞓醒未呀?醒咗嘅话,跟我走啦……” 唐朋一阵头大。赶紧摆摆手摆上笑脸:“我粤语不太会,能说得慢一点么?” 对方立即不屑的从鼻孔喷出一股气:“北人就好留喺大陆好,山清水秀嘅,空气又好,你以为香港捞好易丫,傻傻地……” 唐朋倒不是一点都不懂粤语,说慢点,也能捋得上来。再加上这人一脸城里人看乡下人的优越和不屑,猜也能猜得出没有好话。 就笑眯眯的伸出手:“我叫唐朋,还没请教?” 这人哼了一声,伸出手应付的握了一下:“麦俊豪,你可以叫我David……”然后他就猛地抽了一口凉气,愤怒的瞪着一脸笑容的唐朋。 伸出去的那只手像似被铁钳夹住一样,任凭他奋起全力也不能摆脱分毫,甚至都能感觉到手骨破裂般的剧痛…… 唐朋只是给他一个小小的教训,握了一下便松开,依然笑容满面:“往上数两代,搞不好你家老祖宗也在大陆,别有那么多的优越感,还是要讲礼貌一点好。” 真正的香港人有多少?还不都是内地过来的,只不过早晚而已。 但是唐朋也知道,某一部分港人的这种优越,直到几十年后依然存在,甚至愈演愈烈,浑然不顾他们的经济对于内地的依赖有多大,而内地给予他们的支持有多少。 曾经热闹一时的“占|中”闹剧,就可见一斑。 麦俊豪脸色涨红,使劲儿甩着手腕,神色不善的瞅着唐朋。不过权衡一番,还是觉得自己估计不是这小子的对手,就冲这份手劲,自己也占不到便宜。而且这人不知道走了什么关系,副校长亲自指派学生会主|席,派人帮助他熟悉浸大环境,想来背后也是有靠山的,闹起来搞不好自己还要吃亏。 好汉不吃眼前亏,总有机会找回来! 麦俊豪脸色缓和一点,转身就向外走:“我在门口等你,你收拾一下,带你去图书馆。” 洗了把脸,床铺收拾一下,唐朋就跟着麦俊豪出了宿舍楼。 浸大的教学楼跟宿舍是不在一起的,不过隔得也不远。 在图书馆办了个临时的借书证,出门的时候麦俊豪说道:“这个时候是喝下午茶的时候,晚饭跟你们内地的时间不太一样,要到七点半。饿不饿?饿的话先去食堂吃点东西,一会儿带你去大礼堂,今晚有迎新晚会。” 睡了大半天,肚子当然饿,唐朋就点头先去食堂。 Canteen之于学生,就像沙漠里的半杯水,满足程度与食物质量,以及个人EQ成正比。这条准则,放诸四海皆准。因此,想要以矮矬穷的价钱,吃到白富美的档次,显然是白日做梦。 唐朋初来乍到,虽然向麦俊豪显示了一下肌肉,也不能真的顶牛往死里得罪。食堂外的新式餐馆,就成为首选。 几分菠萝包蛋挞两个小菜几瓶啤酒,令麦俊豪阴冷的情绪缓和下来。 “宿舍楼里边有公共的厨房,可以自己做吃的。但是最好做晚饭把餐具洗刷干净,剩菜什么的都处理掉,你们内地来的学生总是那样,自己吃完就什么也不管,没有公共道德……” 这话虽然也带着清晰的鄙视和不屑,但是唐朋也知道人家说的没错。论起整体素质,刚刚稳定****走上改革开放之路的内地却是差了很多。不管你爱不爱听,那是事实,唐朋自然不可能无理取闹。 酒是男人间最好的媒介,无论关系怎么样的两个男人,只要能坐在一起喝酒,就没有大问题。 麦俊豪酒量不咋滴,一瓶啤酒下肚,喝第二瓶的时候,就有点微醉,东拉西扯的话多起来。 麦俊豪这家伙居然是什么生活部的副部长,倒是让唐朋有点意外。 说到晚上的迎新晚会,这货更是滔滔不绝。 什么传理系的小品啦,工商管理系的合唱啦,哲学系的诗朗诵啦,艺术系那帮美女的舞蹈啦,尤其说到Susan的小提琴独奏,麦俊豪更是两眼放光。 “Susan是谁?”一看这货眼睛里绿油油的光,唐朋就知道绝对是美女。 “Susan啊,我们浸大的三朵金花之一,国际金融系的才女,环球航运的太子女……”麦俊豪明显很兴奋。 环球航运? 我靠!岂不是船王鲍玉钢的公司?不过好像鲍玉钢没有儿子,环球航运和九龙仓这两个大生意都交给自己的女婿打理,那这个Susan大概就是鲍玉钢的的外甥女了。 的确是名副其实的太子女,名媛中的名媛。 “这么大来头,那怎么不去欧洲或者美国念书,蹲在浸大干什么?” 浸大在亚洲范围内还算不错,但是跟那些真正优秀的大学,差距绝对不是一点半点。像是那样的家庭背景,子女大多都会送到国外接受最高等的教育,没理由待在香港。 “据说是家里有长辈快不行了,那长辈又喜欢的Susan不行,几天不见就受不了。不过听说也没多大活头,等那位长辈挂了,估计就要出去了,大概是去美国吧,又或者是意大利,谁知道呢。” 很明显,这位生活部长大人是极其称职的,似乎每一位学生的生活八卦都在他的掌握之中,隐私秘密信手拈来。 当然也许是Susan太有名的缘故,毕竟那样的身份,在全香港也找不出几个。名人的隐私,总是会暴露在八卦狗仔的目光之下。 喝点小酒吃着美食,聊一聊学校里的明星八卦,这两人越来越投机,就好像刚刚在宿舍里的小冲突完全不存在。 这时候夕阳渐垂,散发的余晖愈加灿烂,却带着落寞的柔和,非但不刺眼,且令人浑身暖暖的,愉悦轻松。 餐厅的门打开,一个高挑纤细的身影突兀的出现在那里。夕阳照在她的身上,将影子拖得很长,几乎笼罩了整个餐厅,同时令她的身体边缘似乎佛像一般散发光辉。 餐厅里就餐的同学几乎在同时抬起头,然后就同时看到这好似神袛降临一般具有玄幻感觉的一幕。 等到这个身影轻轻走进来,光芒散去,露出清晰的容颜,餐厅里瞬间安静。 女孩儿捧着一本书,紧身牛仔裤的长腿迈动,走向角落的餐桌,脑后的马尾随着脚步轻轻摆动,充满一种莫名的韵律,似乎有着庞大的魔力,能够让餐厅里所有人的心脏,都随着那马尾的韵律跳动。 似乎早就习惯了这样万众瞩目的场景,女孩儿没有一丝窘迫,淡然秀美的俏脸没有一丝变化。 经过一张餐桌的时候,她的目光稍微亮了一下,看了看那个有着浓眉眼睛很亮的男生。 那个男生就在现场所有男仕一片吸气的声响中站起来,露出阳光板灿烂的笑容:“嗨,我叫唐朋……” 然后,女孩在一片咳嗽声中甜甜的笑了笑:“你好,我叫Susan……” ------------ 第十二章 都是红颜惹的祸(上) “咯噔咯噔”的声响在耳畔响起,Susan皱着秀眉,恼火于静谧的世界被这个杂音破坏,就仿佛一副意境绝美的山水画里突然出现一辆汽车一般不可原谅。 于是她微嗔的抬起头,透过绿色的树叶淡紫的洋紫荆花,看到那个拽着拉杆箱的少年。 略显凌乱的头发,飞扬的眉毛,棱角分明的脸庞有着几分帅气,骨架匀称很是有型,算得上那种可以让小女孩发花痴的帅哥型男。 但是对于Susan来说,见识过太多太多优秀的男人,无论怎么极品的外型,都不可能令她去注意哪怕超过两秒钟。 但是这个少年的眼神,却让Susan微感诧异。 他的眼睛很亮,黑白分明,看着自己的时候,很专注。 Susan知道自己到底有多么优秀,以往那些投注到自己身上的目光,充满着贪婪的欲|望和肮脏的猥琐,就像一只发情的雄性动物见到可口的交配对象,似乎下一个瞬间就会吼叫着扑上来。 然而这个少年的目光,绝对不同于以往。 它清澈的有些过分,清澈到足以让Susan看得见那眸光深处流落出来的惊艳、欣赏、赞美。就好像他面前出现的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而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 就像人们站在梵高的“向日葵”前那样。 那清澈干净的目光,甚至在一瞬间让Susan有一种看破生死超脱红尘的错觉。 Susan不明白为什么只是眼神的交错,她就似乎读懂了这个男孩的内心,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缘分? 她更不知道,这样纯净而超然的只曾经出现在自己祖辈那里的目光,为何会出现在这样的一个少年身上。 Susan很好奇。 于是,在这个夕阳明媚的傍晚,在这个校园角落的茶餐厅,Susan与唐朋第二次见面,便有了第一次对话。 她对这个男孩子有着强烈的好奇,迫切的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能够让他拥有那样清澈干净似乎超脱物外远隔红尘的眼神。 所以她好看红润的唇角微微挑起,明亮的眸子注视着唐朋:“介不介意我加个位置?” 四周响起的不再是吸气声,而是一片惊呼。 唐朋却很是吃了一惊。 刚刚和麦俊豪说到Susan,面前就出现一个Susan。 尽管不知道这个Susan是不是麦俊豪说的那个Susan,他也看得出来,这个女孩子漂亮到足以让男人疯狂女人嫉妒,更像是一只骄傲的孔雀,孤高绝秀,仿佛不食人间烟火。 自己只是站起来招呼一声,这是每一个男孩子在漂亮女孩儿面前都会去做的事,很平常的举动。但他绝对不相信,每一个打招呼的男孩,都能得到这样令人艳羡的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砰!”的一声,麦俊豪起身的时候过于激动,不小心弄翻了自己的椅子。然后再全场注目下,屁颠儿屁颠儿的搬来一张椅子,很狗腿的用自己的袖子狠狠擦了擦椅子。 “不介意不介意……想吃什么随便点,我请客……” 这个刚刚还在唐朋面前大秀优越感仿佛天之骄子的家伙,面红耳赤手足无措。 他激动啊! 怎么也想不到唐朋这个傻呼呼的大陆仔,居然会认识浸大的三朵金花之一,而且可以同桌吃饭! Susan的骄傲,是那种与生俱来的淡漠和疏远,哪怕是学校里公认的白马王子、学生会主|席李建荣,也只能厚着脸皮搭搭讪,一次约会都没有成功过! 自己居然也能同Susan坐在一张桌子喝下午茶? 哪怕只是跟别人借光,麦俊豪也觉得光荣无限。 全校的男生,就没有一个有过这种殊荣,因此还有人传说Susan是个Lesbian,天生讨厌男人! Susan冲着麦俊豪微微一笑,让这货觉得自己的三魂七魄都长着翅膀扑棱棱的飞走了。 “砰!” 一声闷响在餐厅的另一个角落响起。 几个坐在那里的男生摔碎了一整瓶啤酒,玻璃渣子四处飞溅啤酒沫四处流淌,引起一大片惊声尖叫,然后一齐站起,向这边走过来。 麦俊豪原本还兴奋的通红的一张脸,瞬间惨白,眼神游移不定,似乎在寻找逃跑的线路…… 四个男生一前三后,走到唐朋面前,硬生生插入他和Susan之间。 Susan略微皱眉,向后退了一小步,盯着为首的黄头发:“龙仔,你想做乜嘢?” 叫做龙仔的黄头发看了她一眼,目光转向唐朋,向前迈了一步。 二人身高相差无几,龙仔靠得很近,唐朋半步不退,鼻子尖差点就碰上了。 “新嚟嘅?” 这人长得倒是人模狗样,很有几分帅气,只不过一头黄色长发加上桀骜的眼神,以及脖子上露出的纹身,一看就绝非善类。 唐朋琢磨了一下,才明白这黄毛问他是不是新来的,就笑了笑,算是承认。 黄毛盯着唐朋看了一会儿,眼睛越瞪越大,冷不丁吼起来,手指着唐朋的鼻子:“新嚟嘅就要识规矩,知唔知唔系个个女都系可以沟嘅?将眼放亮一啲,唔死都唔知点死!” 他这边气势一爆发,身后的三个跟班分开距离把唐朋夹在中间,目光不善的盯着唐朋,只等着一言不合就要一起动手! 唐朋迎着龙仔的目光,任凭对方的口水和手指都碰到自己脸上,依旧淡淡的笑着,不说话。 龙仔这番话是吼出来的,又快又狠,以唐朋从“宝丽金经典”学到的粤语水平……没听懂。 唐朋就咳了一声,有点不好意思:“那个……能不能说国语呢?粤语我听不太懂……” “噗——” 一边的Susan没忍住,失声笑了出来,接着就发现似乎不太合适,有失自己一贯的清高骄傲的淑女作风,就赶紧把手里的书竖起来挡在脸上,只露出两条弯弯的眉毛和一双笑意盎然的美眸。 龙仔黑着脸,看着Susan,一脸不满:“有咩笑?” Susan放下书本,俏脸已经恢复了一贯的淡然。 “叶添龙,你很无聊知道么?”(哇偶哇偶!本书第一大龙套闪亮登场,鼓掌!!) 龙仔哼了一声:“我唔理,只要系荣仔不爽的事,我就要阻止。” Susan翻个白眼:“幼稚……” 说完,一拉唐朋的手臂:“咱们走。” 唐朋就有点挠头,这美女原来是个红颜祸水啊。这才第二次见面,就给自己惹来这么**烦,再交往下去,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全校公敌? 不过遇事退避当然不是唐朋的风格,就点点头,跟着她出了餐厅。 身后传来叶添龙气急败坏的吼叫:“混蛋小子你等着,没你好日子过!” 这次学乖了,用了国语。 唐朋和Susan一前一后出了餐厅,沿着小路慢慢的走着,跟在后面,眼光在细腰长腿****上流连欣赏,就觉得这小妞儿不仅长得好看,身材也是好到爆。 冷不防Susan一回头,妩媚的冲着唐朋笑了笑:“好看么?” “好看……” 下意识的顺口说出,唐朋就意识到不对,赶紧改口:“还行……” 好像怎么回答都不对,掉坑里了,唐朋赶紧闭嘴。 Susan两只手背到身后,右手的书一晃一晃的,笑吟吟的歪着头看了看唐朋的侧脸:“给你个机会的话,有没有胆子约我?” ------------ 第十三章 有禅心的美少女 巴萨赢得好险啊~~ ***************** 这不是有没有胆子的问题,而是明知道吃不到嘴里,干嘛还要去招惹一大堆敌人凭添麻烦,唐朋又不傻。 唐朋看得出来,如果自己真的约Susan看场电影或者喝杯咖啡,大抵这个女孩儿是不会拒绝的。虽然不知道这是哪里来的自信,但是他感觉的到,Susan似乎愿意和他走近一些。 但也仅此而已,或许是大家互相眼缘不错想要交个朋友,却绝对不会有一点半点男女间的情愫,更不会有向情侣发展的意向。 不知道为什么,唐朋就觉得自己好像很懂这个女孩儿心里想些什么。 骄傲的女孩子,有时候也需要友情的。正是因为她们优秀骄傲,看入眼的人绝不会多,真正的友情就更少。 至于那个黄毛的龙仔,唐朋倒没怎么放在心上。能不能通过几天后的笔试还不知道呢,有几个看自己不顺眼的人又能如何,操这个心干嘛? 反正如果不能通过传理系的考试,他也就不打算在浸大继续读书了。 浪费青春。 凭借超强的记忆,把前世的那些电影什么的全部抄袭下来,发大财绝多不是什么难事。 至于原本那些作品的作者,就只好说抱歉了,哥们是穿越来的啊,既然带着金手指,那就要天下群星皆为我用,盗尽天下星光! 唐朋的沉默,令Susan有点小小的不满,这是她几乎从未遇到的拒绝。 显赫的家世、绝美的容颜、超群的智慧,养成她不自负但绝对自信的骄傲。印象里,似乎从未有过男孩子拒绝过自己的主动邀约。 她宝石一样晶亮的眸子微微眯起,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个男孩子,想要看看他是不是在耍一些欲擒故纵的小把戏。 她却不知道,自己这个不经意的小动作而流落出来的妩媚,对于一个正常的男人来说,充满何种惊心动魄的魅惑。 唐朋毕竟不是真的毛头小子,虽然不敢说什么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毕竟也算一老手了,不是精虫上脑的初哥。 强忍着Susan有意无意散发出来的魅惑气息,挠了挠眉毛:“我很奇怪,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奇?” 很玄幻的,唐朋就是能读懂Susan眼里那浓浓的惊讶和疑惑。 Susan深深看了唐朋一眼,轻哼一声,转过身子继续走在前头。 “在你身上,我感觉到只有我祖父和师傅那种历经风雨勘破生死的人才会具有的超然和宁静,似乎万事万物都已不萦于怀。可是你才多少岁?没有相对应的阅历,怎么能达到那样的境界呢?若说你前辈子七老八十了,死了之后重活一回,还有点可能……” Susan的语调轻柔柔的,却像是一道炸雷把唐朋轰的有点发懵。 有没有搞错,居然有人能把重生的他识破? 不是花白胡子的老道,不是雪白眉毛老长的老和尚,更不是画着烟熏妆披着黑雨衣的老巫婆,而是这么一个漂漂亮亮的美少女…… 唐朋惊疑不定。 “什么重生不重生的,你以为看小说呢?” “小说?”Susan疑惑的眨眨眼:“有那样的小说么?” 唐朋赶紧闭嘴,这可是一九八八年,号称重生穿越类小说鼻祖的《交错时光的爱恋》要在一九九三年才出世,而黄易大大的绝世名作《寻秦记》得到九四年才开始连载。 说得多了,这个冒着仙气儿的小姑娘搞不好想的更多。 不过心里却是一动,貌似找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啊。《交错时光的爱恋》是席绢的处|女作兼代表作。这部作品在当时一经出版,就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迅速打破了言情小说琼瑶一家独大的局面,因为这类穿越时空题材的言情小说在当时几乎是从未有过的。 《寻秦记》的历史地位以及所获成绩,更不需赘言。 要是把这两部小说写出来,还不得立马浑身金光灿灿晋级成为一代文豪? 脑袋里赶紧回想当初看过的《交错时光的爱恋》。 “庄严华丽的议事厅中,坐着三男一女。首座的男子二十七、八岁左右,看来最为年长。飞扬的剑眉下,是一双清冷深邃的眼,挺直的鼻一再显示出主人性格的刚强不屈。弧形优美的唇紧抿着。他不开口,室内一片肃然。而其他三人正苦苦斟酌要如何打破沉默。……” 我……我靠! 唐朋快要乐疯了,自己脑袋里好像有一块无数G的硬盘,以往看过的东西,不管是电影电视还是小说,居然能够清晰的记得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字符。 发达了! “喂,你这人怎么这样,太没礼貌了?” Susan极为不满,这人居然又走神?就觉得自己受到轻视,这对于她这样自幼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来说,是极其严重的罪过,不可饶恕。 “啊?哦……你说什么了?” 唐朋回过神来,也觉得在美女面前走神是很失礼的行为,不过真的很兴奋啊,自己的脑袋好像电脑的存储器一样,只要是上辈子看过的,居然记得清清楚楚,这超级粗的金手指简直逆天了啊……又走神了…… 看着唐朋一脸傻笑神游物外,Susan真的愤怒了,谁都不能接受这样的无视。 一张俏脸顿时就拉下来,哼了一声,不说话,抱着书本在前面自顾自的走。 唐朋也有些不好意思,一时也找不到话说,只好闭嘴跟在后边。 于是,两人一前一后走过光线逐渐阴暗的小径,Susan在前边走,唐朋在后边看…… 这丫头身材真是好,纤细的腰肢像是一截儿初春的柳条儿,唐朋甚至邪恶的想着,如果迎接一次猛烈的冲击,会不会折掉…… 大概是感受到身后那人肆无忌惮的目光,Susan有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她站住脚步,微低着头:“你走前面……” 唐朋正惬意的欣赏着这位美女的诱人风姿,脑袋里乱七八糟的全是些R级年头,冷不防Susan站住,他还没回过神,就撞了上去…… 幸好唐朋反应快,意识到不好马上站住,却依旧距离Susan很近很近…… 身体与身体间隔低于两公分,因为身高的差异,唐朋的下巴正顶在Susan的脑门。 几缕发丝调皮的钻进唐朋的鼻子,伴随着一阵淡雅的幽香,入目是一截儿洁白修长的粉颈,诱惑得让人想掐一把…… “哎呀——” Susan惊呼一声,旋即抬头,瞪大一双亮晶晶的眸子,恨恨的瞪了唐朋一眼。 “你走前面!” “哦……” 唐朋乖乖的走到前面,Susan跟在后面。 “刚刚你说的话,就是说我什么超脱生死历经风雨那些,怎么觉得有些禅语的味道?” 太沉默了,有点尴尬,唐朋没话找话。 “我师傅都说我又禅心啊,他说如果我修禅的话,成就绝对不小。” Susan抱着书本,脸有些热,幸好唐朋看不到,不至于太窘迫。 刚才那一个两人差点撞到一起的瞬间,Susan闻到一股淡淡的属于男人的体味,让她有些心跳,因为她居然会觉得很好闻…… “你师傅谁呀?居然让你修禅,太不道德了,不知道那样会让多少男孩子伤心欲绝?” 这小丫头小小年纪就有一种看破自己来历的直觉,如果她师傅道行再高深一些,搞不好自己就原形毕露了。以后遇到那个人,千万躲远一些。 “他们都叫我师傅白龙王……” 夕阳的余晖渐渐消逝,夜晚的黑暗笼罩天地,小径旁的路灯次第亮起,橘黄色的光亮柔和而又妩媚。 少年少女缓缓走着,偶偶低语,两道身影缓缓延伸向茂盛的洋紫荆深处…… ------------ 第十四章 都是红颜惹的祸(下) 男生和女生花前月下并肩漫步,有时候并不能代表那一丝萌萌的情愫已经蠢蠢欲动亟待破茧而出,起码对于早熟的Susan和有着两世人生的唐朋来说,这样的状况有些过于幼稚。 那种瞬间漫天烟花缤纷绚烂的一见钟情,并没有在两人之间发生。 至少目前没有。 只是如同水流自高处流下,依循着千百年前的古河道顺流而下的自然。 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很奇怪,有些人相处多年依然不知对方的喜恶习性,说好听一点叫做相敬如宾,其实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而有些人哪怕只是看了一眼,就有种前世就相识的玄妙感觉,一言一行举手投足,默契到无法言喻,我们称之为知己。 唐朋和Susan就有一点这种状态。 因为好奇而接近,因为接近而熟悉,就这么简单,好似多年未见的老友重逢,那一丝久违的熟悉只在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之间就找回来。 前方出现一个灯火辉煌的大礼堂,人影憧憧,热闹吵杂。 “迎新晚会已经开始了,要不要带你见识一下?” Susan用书拍了拍唐朋的肩膀,眨着眼睛问。 唐朋无所谓的耸了耸肩:“相对于这个什么晚会,我倒是比较感兴趣你的中文名字。” Susan好看的眉毛弯了弯:“你都是这样搭讪女孩子的?跟你的打扮一样,真的很老土……” 郁闷的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唐朋有些不满:“这衣服是我最贵的一套……我说这位同学,你想说的是我这个人很土吧?直说就好了,没必要连累衣服,就因为穿在我身上便被连累,多冤啊。” Susan笑眯眯的鼻翼微微皱了皱:“好吧,看在你攻击打能力蛮强的份儿上,就赏你一个荣幸。本小姐的中文名字,叫苏姗……” 唐朋觉得自己被耍了,愤愤的瞪着Susan:“很无聊知道么?我知道你叫Susan。但我问的是你的中文名字!” 对于他来说,一个中国人起个英文名字,就像演员的艺名一样,小猫小狗的随便叫,户口簿上那个才是正式的名字。 不过他显然没搞懂一件事,Susan和苏姗的发音,差不多…… Susan显然明白了唐朋的误会,觉得逗逗这个明明年纪跟自己同岁确偏偏要装酷的男孩子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就俏皮的眨眨眼:“如果你能叫一声姐姐的话,或者我会考虑告诉你……” 然而她显然低估了唐小朋同学的无耻程度和脸皮厚度,她刚刚说完,满心期待的想着看看对方的反应,就见到这人飞快的开口:“姐姐……”然后报复似的学着她的样子眨眨眼,厚颜无耻:“其实叫阿姨也可以的……” Susan有点发呆,这小子太无耻了吧? 即便是在浸大读书对于Susan来说像是仙女降落凡间,因为少与人接触,加上她的身份和美貌,任何人出现在她面前都是保持着绅士的典雅与品味。 她当然知道那些社会下层的行事方式,却从未想过有一天这情形会出现在自己面前。 Susan就有些气恼,瞪着唐朋:“你还是不是男人?还有没有一点气节风骨?这么大一个人,怎么能随随便便就叫女孩子姐姐?甚至还要叫……叫……真是无赖!” 她不敢想象,如果唐朋真的叫自己阿姨,自己会不会疯掉。 唐朋不以为然:“你都不知道自己的魅力有多大,我想大街上的每一个男人为了知道你的名字,哪怕叫奶奶都有人愿意……” 越来越过分! Susan气得直咬牙:“再胡说八道,你就会知道本小姐也不是好惹的……” “哎呀,恐吓我啊?我还真想知道Susan姐姐到底是怎么不好惹的……” Susan正气得咬牙切齿,寻思着是不是拿手里的书本狠狠的给这家伙脑袋来上一下,俏脸上的表情突然古怪起来:“你的麻烦来了……” 顺着Susan的目光回头,唐朋就看到一群人朝自己这边走过来。 那个黄毛叶添龙走在前头,还有刚刚在餐厅的几个死党,以及几个没见过的高高壮壮的学生,众星拱月一样簇拥着一个少年。 有一种气质叫做潇洒,有一种相貌叫做俊朗。 唐朋就觉得这两个词似乎天生就是给这人发明的。 剑眉朗目,唇红齿白,就像是天上的皓月,散发着淡淡的光辉,虽不是光芒万丈,却以足够穿云蔽星,皎皎然照耀大地。 哪怕是足够自信而且拥有两世阅历的唐朋,在这个人的气质和相貌面前,也难免有一些自惭形秽。 相貌可以遗传,但是这份鹤立鸡群一般的气质,绝不是普通的豪富之家可以培养得出来。 那是天生的贵族。 人群走到唐朋和Susan面前站定,没有人说话。 所有人都甘当陪衬,等着那个丰神俊朗的少年开口。 少年修长的身形站在那里,两只眼睛在二人之间来回扫视一下,然后目光灼灼的盯在唐朋脸上。 一股难以言喻的压力扑面而来。 一般人在这股有若实质的压力之下,难免要低下头来,不敢去和那精湛的目光对视。 幸好唐朋不是一般人,他是二般的…… 微微吸一口气,挺胸抬头,面露微笑,毫不避让的迎上那道目光。 怎么的,在哥面前宣示主权么? 似乎有火花在虚空里炸现。 Susan咬着粉嫩的嘴唇,如水的美眸饶有兴致的流连在唐朋脸上。似乎对于敢跟那个少年正面对抗的唐朋很是意外,也有那么一点点惊喜…… 这样斗鸡一样对眼是很累的,所以只是对视了一会儿展示一下羽毛,发现对方不是轻易能够折服的对手,便识趣的互相错开目光。 “李建荣,浸大学生会主|席。” 少年伸出手,笑眯眯的。 “唐朋。” 既然对方伸手,唐朋自然不会失礼,哪怕是在这个潜意识里觉得足堪作为自己一世的对手的少年,他也保持理智和风度。 “听说你手劲不错?” 两只手搭在一起。 “哪里那里。” 两张俊脸瞬间涨红。 Susan瞅瞅这个,看看那个,撇了撇嘴:“无聊……” 对于这种像是在雌性面前展示肌肉的幼稚行为,年纪轻轻的她早已免疫。 或许是意识到自己的行为真的很幼稚,两个人同时有默契一般同时松手。 李建荣甩了甩手,笑得很开心很坦荡:“不错,有点意思。”然后长辈一样拍了拍唐朋的肩膀:“欢迎来到浸大,我可以保证,你的大学生活一定会多姿多彩……” 没有人怀疑他的话。 在浸大,唯一敢这样说出这句话,而且没有人会怀疑他的可信度,就只有这么一个人。 然后…… 唐朋在被李建荣拍上肩膀的时候,顺势搂住了李建荣的腰…… “呵呵,学长这么热情,有时间开房聊聊天谈谈人生啊……” 他的目光充满粉丝见到偶像的小星星,又或者是潘金莲看到西门庆的炙热,配上那**的笑容,舔着唇角的舌头…… 大家似乎看得见这货嘴角流出的哈喇子,严重怀疑会不会在下一秒,把李建荣连皮带肉的吞下去…… 这是……神马情况? 所有人都呆了。 Susan更是差一点把眼珠子瞪出来。 难道这个大陆来的看起来很有“禅心”的小子,居然、大概、好像、貌似…… 是个玻璃? 就是不知道,这人是“攻”呢,还是“受”…… ------------ 第十五章 迎新会 在浸大这个圈子里,李建荣一直以来都是高高在上有如神袛一般的存在。 强大的家族,优秀的基因,俊朗的外表,卓越的智商,形成他如同皓月明星一般夺目的神采。 香港有数的那几个世家子弟,都跟他称兄道弟。无数名媛淑女校花明星,都争先恐后的蜂拥而来,希冀嫁入豪门一步登天,成为这个超级金龟婿的枕边人,却又被生性凉薄的李建荣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从无一人能登堂入室看得入眼。 唯有那个扎着马尾淡雅清越对他从不假以辞色的女孩儿苏姗,每每让他恨得咬牙又爱得发狂。 或许正如人们说的那样,得不到的才永远是最美的。 苏姗也会跟他说笑,也会应他的约会,也会在某一个夕阳西下的凄美场景给他展露一个清甜至美的微笑。 却从不曾这样并肩走在傍晚的校园,轻声说着什么一脸的嗔怒娇羞,仿佛毫无隔阂戒备的亲密。 在那一刻,李建荣的心里就好似燃起了一团焰火,却又被倾盆大雨浇熄之后冒着要死不活的青烟,无比憋屈无比郁闷。 他是个聪明人,知道在苏姗的面前应该作出什么样的举动来表达心底的不满与嫉妒。 所以他坦诚直率,告诉这个大陆来的家伙,想要撬本公子的墙角,就要做好在浸大混不下去卷铺盖滚蛋的准备。 一贯的自信和绝对的骄傲,让他满心以为这样的一个大陆来的穷小子在自己的面前,将会丢盔卸甲自尊崩溃,然后知难而退。 不战而屈人之兵,才是世家子弟展示肌肉的手段。 打打杀杀的那些,李建荣不屑使出,太丢份儿。 谁成想,这个小子不仅在面对自己逼人气势的时候不卑不亢全然不落下风,甚至勾肩搭背的赤|裸|裸表达对自己的“亲近”…… 李建荣是个正常男生,拥有着一切正常男人的喜好,当然也不能接受一切不正常男人的喜好…… 面对眼前这张笑嘻嘻的脸和那双泛着绿油油光泽的眼睛,李建荣不知道是应该一拳打上去,还是赶紧推开他离得远远的,他只是觉得胃里一阵阵蠕动,下午茶的食物在发酵翻涌…… 推开唐朋,李建荣退了一步离得远远的,惊疑不定的看着这人。 以他对苏姗的了解,绝对不可能和一个初相识的男生有说有笑这么亲近的走在一起。难道这家伙真的是个玻璃,而且是个“受”,所以才合苏姗相处这么亲密? 苏姗对所有男人都不屑一顾,但是对于自己的“同性”伙伴,似乎没有这么排斥…… 唐朋的表现实在太逼真,太无迹可寻,也太出人预料,跟在李建荣后面的叶添龙等人,一个个目瞪口呆,不知应该如何反应。 显然,对于这么一群精力旺盛大男子主义极度膨胀的“古惑仔”而言,悍然对一个“异性”动手,是非常为难且不好意思的…… 李建荣猜不透唐朋是不是真的玻璃,却感觉得出这人绝对是自己的大敌,自然不肯轻易出手。教训唐朋很简单,只需要一声令下,身后的小弟就能瞬间把这个小子废掉,但那只会让自己在苏姗心中的分数再次下跌。 聪明人怎么肯干傻事,教训人的方式有很多种,傻乎乎的大打出手是最没有技术含量的。 所以李建荣只是僵硬着表情,很虚伪的笑着:“哈哈,谈人生总是有机会的,而且一定会是很深入的交流……”本公子抓到机会,定会整的你人生一片灰暗,后悔踏上香港这片土地! 这番寓意很明显的话,非但没有让这个大陆仔害怕慌张,反而一副很是兴奋的样子:“好啊好啊,越深入越好,我最喜欢深入的交流了……” 李建荣一阵恶寒,浑身汗毛都一根根竖了起来,赶紧对苏姗挤出一个笑容:“Susan,回头见……”带着手下小弟迅速跑掉,他怕自己一个忍不住,就要把眼前这货人道毁灭。 “喂,你不会真的……是玻璃吧?” 苏姗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上上下下狐疑的打量唐朋,实在摸不准这人是不是在演戏,若真是这样的话,苏姗宁愿相信他是无线艺员训练班毕业的演戏之王。 “怎么会?就算真的是,看到你这样的美女,也会瞬间恢复正常男性心理,化身午夜狂魔……” 扮作“玻璃”只是突然从心头冒起的恶作剧,恶心李建荣一下。他自然看得出来,像是他这样初来乍到的外地人,跟李建荣起正面冲突的话实属不智。 苏姗又好气又好笑:“你这人真是……不过这样一来,你这个玻璃的属性怕是要传遍学校了,到时候泡不到女朋友看你怎么办。” 唐朋无所谓的耸耸肩:“因为你才被那个李建荣找上门,所以你得负责到底啊。如果真的找不到女朋友……”看到苏姗俏脸上泛起嗔怒,赶紧改口:“如果真找不到女朋友,你要负责给我介绍……” 苏姗娇媚的横他一眼,迈步往前走。 唐朋跟在后面。 又变成一开始的状态,苏姗在前面走,唐朋在后面看。 那细细的腰肢,长长的腿,瘦削的肩头,晃动的马尾,真好看…… ******************** 大礼堂早已经灯火通明,在门口就听得到里面隐隐传出的阵阵欢呼和闷雷般的掌声尖锐的尖叫。 唐朋跟着苏姗进了大礼堂,里面黑压压的人头座无虚席,两人就站在最后一排高进过道的地方。 上辈子上大学的时候好像也参加过迎新会,不过对于当时整日忙着打工赚钱的唐朋来说,与其参加这样的晚会,还不如自己倒在宿舍里补觉。 生命转变,生活轨迹转变,心理活动也开始转变。 看着台上载歌载舞露着两条光滑大长腿的女同学,听着耳边动感的音乐起哄的尖叫,唐朋感叹,这才是最无忧无虑的青春啊。 一曲舞罢,那个跳舞的女同学在掌声和尖叫中退场,走上来一个身穿紫色碎花旗袍的美女主持人。 一头乌黑的发丝盘了一个精致的发型,露出俏美的容颜和雪白的颈项。身姿清瘦骨感,婷婷玉立。 雪白的纤手握着麦克风,秀美的脸上展现一个足以颠倒众生的笑容:“下面为大家表演的,是我们所有男生的梦中情人——传理系的才女——邱芸菲!” 舞台上的灯光渐渐黯淡,一道雪亮的光柱从屋顶倾泻而下,投射到舞台上。 一个一袭黑色连身百褶裙的女孩款款走入,很多人在这一刻立时鼓起掌来,而她却目不斜视,莲步轻迈走到舞台中央坐在钢琴面前,原本的那股掌声立刻小了下去。 周围的布帘拉了过去,黑色钢琴头顶的吊灯亮起来,光芒在表演台照出了一块锥形投射的亮柱,那女孩白嫩如莲藕般的手臂动起来,束后的头发让她白玉石一样的粉颈展露无疑,五指在键盘上律动,理查德克莱德曼流畅的《给爱德琳的诗》之曲飘荡在这个被帘布隔绝了下午柔和阳光的茶厅。 原本喧嚣吵闹的礼堂,瞬间宁静和谐到仿佛集体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光柱下黑色连身裙,及下修长的双腿,挽起束后略带几分雍容的盘发,那瓜子尖的面庞,那份在钢琴键盘跳动指尖的专注,就仿佛降临凡间的精灵…… ------------ 第十八章 人怕出名猪怕壮 唐朋应该庆幸,这是个没有苹果、围脖以及非死不可的年代,否则以他昨晚的风|骚姿态在整个浸大引起的轰动,必然被无数手机围观拍照,将他的“靓照”传遍世界。 即便如此,他的名字依然瞬间成为浸大最具有吸引力的符号,一时之间风头无两,一夜成名。 第二天早起来到楼下呼吸新鲜空气的同时想要跑跑步锻炼一下,就发现在他周围的宿舍门后或者花坛的另一边,甚至通往操场的小路边一排洋紫荆的后面,时不时的会冒出一两个或者三五个的女同学,秋波乱抛媚眼横飞。 隔三岔五的有女生甚至男生上来打招呼,那鉴赏品评的目光令人联想到动物园里参观的游客。 然后,唐朋就悲哀的发现,自己似乎成了动物园里的熊猫。 无奈只好放弃跑步锻炼回到宿舍,想起那些个整日活在闪光灯下的明星大腕们,不由得很是敬佩,全部生活被曝光在公众面前,没有一丝可以隐藏隐私的角落,那是一种怎么样的无奈,需要多么坚韧的神经? 只要想一想那样的日子,唐朋就一阵发寒,暗暗提醒自己一定要低调再低调。 于是唐朋也不锻炼了,犯了懒病直接回宿舍蒙头睡大觉。 直到被一声惊天动地的尖叫惊醒…… 那个一直不曾见人的住在对门的室友,无意中得知唐朋就是自己室友的时候就像是发现深海宝藏的西班牙船长,先是发出一声尖锐的惊叫,紧接着就跑进唐朋的房间围着唐朋不停的问这问那,完全不顾人家正在床上睡眼惺忪,似乎对于幸运的成为这位两首歌演绎传奇的新生的室友,兴奋的不能自已…… 被这个“追星族”搞得差一点抓狂的唐朋,终于在文静娴来到之后被解救出来。 和文静娴一起来的,还有两个文质彬彬的男人。 年轻的三十左右,戴着眼镜剑眉飞扬,儒雅中透着一股锐气。 年长的也不过四十左右,一张长脸笑吟吟的,发线很是靠后,一派敦厚长者的风范。 年轻那个并没有把唐朋当成普通学生,而是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尊重,双手伸出和唐朋握手,开门见山道出来意:“我叫关锦朋,是一个导演,你母亲的同事。你写的那个《人在纽约》的剧本我看了,非常好,比我设想的还要完美。怎么样,能不能请你把它完成呢?” 原来是关锦朋啊,难怪有点面熟。 唐朋想起自己随手“抄写”的那个剧本,此时看关锦朋一副很满意好像捡到宝的模样,不由得摸了摸鼻子,有点尴尬。 前世关锦朋就是凭借《人在纽约》这部电影在台湾电影金马奖斩获八个奖项三个提名,再加上此前《胭脂扣》的成功,一举成为华语影坛首屈一指的学院派导演。 唐朋就想拒绝,一是因为这剧本原本就是抄来的,现在面对正主儿,心里发虚不好意思。二来则是他要准备过几天的考试,能不能进入浸大的传理系在此一举,实在没时间干别的。 年长的男子笑呵呵的拍拍唐朋的肩膀:“场景描述,人物设定,故事脉络,流畅自然功底颇深,一般的编剧绝对写不出这样水准的剧本。小子,以前学过?” 看到唐朋有些疑惑,文静娴就在一边介绍:“阿朋,这位是咱们制片厂的金牌编剧,也是港台电影界数一数二的编剧,邱刚健先生。” 年长男子哈哈一笑:“得了,别抬举我,我自己有几斤几两还能不清楚?起码小唐这个剧本的功力,就完全不在我之下。真是后生可畏啊!” 邱刚健?唐朋琢磨了一会儿,名字很陌生,却也不敢等闲视之。 从这时候开始的十几年,是香港电影最辉煌的时期,有着“东方好莱坞”的美誉,除去那些站在台前光芒闪耀的一干大牛之外,无数个深藏幕后的无名英雄才是整个华语影坛的根基所在。 事实也的确如此,就比如此时站在唐朋面前的这个邱刚健,人家才是正儿巴经的《人在纽约》的原创,只不过唐朋上辈子看电影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编剧的名字而已…… 邱刚健前些日子家中有事,就把关锦朋新戏的剧本放在一边,拜托文静娴每天胡乱写点什么应付过去,等自己处理完事情再写。却没料到文静娴的这个儿子居然写出这么好一个剧本,以他的地位自然不会干那些个狗尾续貂的事儿,就让关锦朋找到唐朋,商谈继续完成剧本,他也跟着凑凑热闹,见识一下这个创作风格跟自己很是类似的“知己”。 关锦朋似乎对唐朋很有好感,直到现在握着唐朋的手都没有松开,一双眼笑眯眯的看着唐朋,很温情,很脉脉…… 或许事实人家只是爱才又或者是遇到知己的感概,但是唐朋却觉得后脊梁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心里一跳一跳的,好似被一条狐狸盯住的猎物。因为他知道,这位关大导演,可是全港闻名的“同志”…… 这家伙的电影风格婉约细腻,多以女性或者同|性|恋为关注对象,带有浓郁的女性主义倾向,可谓“词由心生”的典型。 他捉弄李建荣的时候倒是挺开心,这时候却感觉到当时李建荣的心情…… 大概文静娴也隐约知道关锦朋的“不良嗜好”,见到这人拉着自己儿子的手,就赶紧干咳一声,把唐朋拽到自己身边,佯怒嗔道:“你这孩子,关导演和邱编剧亲自来找你,还不赶紧答应?真是没有礼貌!都不知道你在内地这几年学了些什么,居然连剧本都会写,回家让你爸好好教训你一顿,这不是不务正业嘛……” 嘴上说是教训,但那眉眼之间流露出的骄傲和欣慰,却怎么也遮掩不住。 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在一起十几快二十年,也算是自己亲自教育出来的。军功章里也有她的一半嘛…… 唐朋只好点头:“没问题,但是要等我考试之后,最近这几天实在没空。” “没问题!学业最重要嘛,哈哈,听说你要进浸大的传理系?好小子,有理想,我看好你!” 邱刚健倒是知情识趣,没有步步紧逼。 关锦朋却不以为意:“还要考试?浸大现在也不知道在搞什么,太过注重形式,却偏离教育的本质。小唐这样的水准,传理系应该追着喊着录取才对……” 他本身就是浸大的学生,更是传理系毕业之后进入电视台工作,之后才走上电影导演的岗位,倒也有点资格吐槽母校的体制现状。 又聊了一阵闲话,主要是关锦朋和邱刚健在聊一些电影情感的表现手法,询问唐朋对此的意见。 唐朋这时候倒很是谦虚,只是表示自己略通皮毛,在需要在学校里充实自己,完成理论积累,夯实根基打好基础,才能厚积而薄发。 开玩笑,哪怕他有领先这个世界几十年的理论依据,哪怕他也曾晋身为执行副导演,但是在关锦朋这样金像金马全部拿遍的牛掰导演面前,也没有资格翘起一点点尾巴。 文静娴始终脸上带笑,在一边静静的听着,看着唐朋在关锦朋面前既有谦虚谨慎又有淡然自若挥洒自如的表现。 心里却一阵阵的涌起波浪。 她甚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想一想以前的那个叛逆小子,在看看面前这个满面笑容淡雅从容的少年,一个人的转变真的可以这么巨大到难以置信? 好不容易敷衍着,答应考完试尽快完成《人在纽约》的剧本创作。 送走文静娴三人,还没等唐朋松一口气,那位学生会的生活部长大人麦俊豪就走进房间,说是校长大人有情。还补充了一个小道消息,说是一位香港娱乐圈的大人物在听了昨晚唐朋的演唱之后跟感兴趣,想要和他见见面。 唐朋不由仰天长叹,果然是人怕出名猪怕壮啊,在这样左一个右一个的见面,啥时候能温习一下功课,难不成真的要悲剧到被浸大扫地出门? 心里再是不满,校长大人召见不去可不行,唐朋只好满心怨念的跟着麦俊豪下楼,身后则是那位室友羡慕崇拜的目光…… ------------ 第十九章 辉黄二圣 从宿舍到校长室的办公楼,要经过一个校内的停车场。 无论是超豪华的迈巴赫保时捷路斯特,还是中庸的奔驰宝马奥迪,那一款款熟悉的车型就仿佛在召开一个怀旧汽车博览会,让对于重生一直没有什么特殊感觉的唐朋首次有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触。 尤其是边缘的一辆JettaMK2,更让唐朋感触颇深。 那是他上辈子读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借着同学家里的车去显摆,结果不小心出了车祸撞坏了前脸,花了他一千大元维修费,导致他连续两个月吃泡面,还连累那位同学被老爸一顿臭骂。 现在想想,那个叫做邓成的家伙,估计是唐朋唯一记得名字的大学同学。 英国人发明了羽毛球运动,而今羽坛是中国人的天下;德国人发明了捷达,却没人会比中国人更了解捷达。 “捷达”,一个国人听此二字便能立马浮现出图像的神奇中文名。它是一朵足够艳丽的奇葩,也是一个不可替代的传奇;我们一边骂着这货怎么还不停产呀,一边看着出租车大哥们把里程数开上了90万。多少国人同样经历了看捷达、坐捷达、开捷达的过程,多少的你我他,跟捷达有着足够促膝长谈的故事。 麦俊豪看到唐朋一边走一边愣神的不停看着那辆捷达,就不由得撇撇嘴,昨日以来对于唐朋先是对抗李建荣接着闪耀舞台的震撼减低不少。乡巴佬就是乡巴佬,盯着那辆破捷达看算是怎么回事儿? 他就指着旁边一辆鲜红的路斯特:“这车值钱,两个轱辘就能买一辆捷达。” 唐朋笑笑,配合的点点头。 在他来说,值钱和传奇,完全两回事儿。 几百上千万的豪车见过不少,但是在国内能和捷达的传奇地位相提并论的,也就只有另一个传奇——桑塔纳了。 在校长室里,唐朋见到了想要见他的两位客人。 握手的时候,唐朋有些微的激动,很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因为这两个人,一个叫顾家辉,一个叫黄沾。 在粤语歌坛,这二人绝对是传奇中的传奇。 那一曲天下皆知的绝响——《上海滩》,便是出自两人联手。 《一生有意义》、《桃花开》、《世间始终你好》、《千愁记旧情》、《肯去承担爱》——83《射雕》中的八首歌全是由顾嘉辉作曲,而由黄霑填词的是这五首。 《梦里几番哀》,鲍翠薇所唱的一首好歌。 《大亨》,徐小凤名曲之一,反思人生得失的好歌。 《楚留香》,郑少秋经典名曲,黄霑的词写得极好。 《留下我美梦》,甄妮好歌,《陆小凤之凤舞九天》主题曲。《心债》,梅艳芳好歌。《网中人》,张德兰名曲。 《用爱将心偷》,汪明荃所唱。 《万水千山纵横》,关正杰名曲。 《家变》,罗文一首很著名的作品。 《共你痴痴爱在》,几十年后依然没有半分落伍的好歌。 …… 两人谱曲填词的作品不知凡几,亦能在同时保证质量尤为难得,经典无数。 说二人是粤语歌坛的殿堂级大师,当之无愧。 黄沾这人性格很是开朗,儒雅英俊的校长谢志伟看到进来的唐朋还未说话,他便笑呵呵的从沙发上站起,向唐朋伸出手:“昨晚在台下看你的表演,很是感慨也很是开心,人长的有型够靓仔,歌唱的也好。千万别告诉我那两首都是你自己写的,如果那样我这老家伙就干脆自杀算了,太嫉妒了!” 唐朋赶紧握住黄沾的手,这可是香港四大才子之一啊,还是活人。 “当然不是我写的,这是内地的一个歌手创作的……” 这倒不是唐朋故意低调懂得廉耻不去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而是在这两个人面前,实在是太过于恭谨谦逊,没办法,人家的地位声誉成就在那里,绝对不是随便剽窃点东西就能在人家面前狐假虎威。 一旁的顾家辉就笑了一声:“怎么样,二位,我没猜错吧?看了昨晚这位小友在台上的淡定随意,我就知道,没有淡泊低调的性格,又怎会有那种漫天烟花下我自悠然随性的气质和魅力?” 唐朋有点窘,赶紧说道:“误会误会,这两首歌真不是我写的……” 昨晚上台的时候,他刻意的模仿乔布斯那种随和淡然的气度,只不过是一时兴起装一下13而已,却不料被这二位认为是一种淡泊悠然的魅力。即便唐朋的脸皮确实很厚,也有点发热。 不过他心里也奇怪,这二位不会只是看到昨晚自己的表现不错,今天就跑上门来有意结识一下吧?以这两人目前在香港乐坛的地位身份,眼前经过的年轻俊彦怕是多如过江之鲫。何至于亲自上门? 大概是看出唐朋的惊讶,一侧一直微笑不语的谢志伟校长就说道:“顾先生很喜欢你的那两首歌,受人之托想要买下那首《白衣飘飘的年代》。我觉得你现在还是学生,自然要以学业为主,要充实自己武装自己,出唱片或者出名这种事情,不要太急,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都不可能长久。” 谢志伟这人的性格很是儒雅平和,很有那种古典知识分子的气质风度,这番话说的很平和,却是语重心长谆谆教诲,让唐朋深以为然。 凭借脑子里的记忆,想要在华语娱乐圈闯出一番名号搏一个前程又或者大把赚钱,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然而生命终究不只是一个剽窃的过程,它需要创造来趋于完美。 如果有一天那些记忆里的东西都剽窃完了又该怎么办?躺在功劳簿上吃老本? 那不是唐朋想要的人生。 他没有精神洁癖,对于剽窃那些曾经的经典不会有半点心理压力和负罪心里,不管是华语的还是欧美的。好的东西就放在那里,过期作废,干嘛不用呢? 然而人总要有进取心,总要去创造一些属于自己的东西。哪怕全世界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唐朋自己却知道哪些是拿来的,哪些使自己的。 这也是他之所以回来到香港来到浸大的目的。 他要通过学习,不断的充实自己。 听到谢志伟如此说,唐朋就点点头:“好吧,那两首歌是我写的,版权也在我手里。顾先生想要买,没有问题,随便出个价钱就好。” 没有讨价还价,坦荡得有些傻气,黄沾就翻了翻白眼:“你这小子锈逗了?连价钱也不讲,当心这个姓顾的家伙黑你。” 谢志伟却很是欣慰的看着唐朋,这小子的人情世故蛮精通。对于顾家辉这样的人来说,人情早已大过金钱。要么给个低价承唐朋一个人情,要么不想承情就得给个高价,怎么样唐朋都不会吃亏。 顾家辉笑着拍了拍唐朋肩头:“黄老邪你也真是目光短浅,连一个小朋友都不及,这么大年纪算是白活了。” 黄沾不爽的哼了一声,直爽说道:“我当然知道这个狡猾的小子怎么想,但是我蛮喜欢这小子,我就偏要这么说,让你不好意思开低价。再说又不是花你自己的钱,你就不会慷他人之慨?” 看这两人斗嘴,唐朋觉得很有意思。斗了一辈子嘴,也做了一辈子好朋友,这样的友情真是羡煞旁人。 顾家辉不理黄沾,从口袋摸出一张支票递给唐朋:“这是拜托我的那位朋友给你开的价钱,三万港币,不算太高,但也是香港小有名气的音乐人才有的身价了。本来他要亲自过来的,但是现在身在台湾,又怕被别人捷足先登,就只好拜托我走这一趟。过几****从台湾回来,大概会马上录制这首歌,到时候你也要过去给点指点。” 唐朋就尴尬的揉了揉鼻子,倒是在大学的时候因为学吉它下过一番功夫,但是说到录音灌唱片,却是一点专业底子都没有。 看了看顾家辉,心里突然就是一动:“不知顾先生收不收学生呢?我想跟您学学音乐……” ------------ 第二十章 特招生待遇 顾家辉有些奇怪:“能写出《不再犹豫》和《白衣飘飘的年代》这样的歌曲,还有什么好学的?倒不是我顾某人敝帚自珍,我实在不知还有什么可以教你。” 以这两首歌的水准来看,虽然说是大师级有点过,但是自成一派开门立户自然不成问题,顾家辉不知道唐朋还要学什么。就算还要继续深造更专业的知识,那也应该去科斯蒂或者茱莉亚,而不是找上他顾家辉。 唐朋就有些汗颜,总不能说自己的音乐水平只是中学生级别,还处于只能看懂五线谱的程度吧? “我的音乐知识都只是自学,浅显的很……” 黄佔夸张的叫了一声:“哇哦,你小子是不是要把人气死才开心啊?自学?自学就能有这个水平,你还要不要别人活了?” 唐朋尴尬的笑笑,心说我要是告诉你就算不识谱咱“写”的歌也保准风靡一时红透半边天,不晓得您来人家会不会也找一辆货车撞一下,试试能否重活一回…… 顾家辉略带踌躇:“这样啊……说实话想你这样有天赋又肯学的年轻人,我自然是来者不拒还深感荣幸。但是我真的很忙,怕是没什么时间教你……要不这样,我在你们浸大的音乐系担任客座教授,每月不定时的会上几堂课,你先申请个旁听,然后留下我的电话,闲暇的时候咱们再私底下交流一下。” 唐朋赶紧点头:“当然好,谢谢顾先生给我这个学习的机会。不过还要再等几天才行,我正在准备传理系的考试……” 黄佔顿时愕然:“考试?你这个衰仔居然还要考试?” 接着转向谢志伟,挑起大拇指,一脸分不清是敬佩还是挖苦的表情:“老谢,你们浸大有够牛掰,这样素质的学生居然还要考试?我看你们也别麻烦了,好歹我还兼着一个港大名誉副校长的虚衔,我做主,直接把这小子特招了,那些老家伙一定给我这个面子。” 唐朋吓了一跳,他来浸大是专门盯上了其亚洲第一的传理系,港大虽然是香港的第一学府,但是那要看学科的,他去港大可没什么用处。 没等他说话,谢志伟就皱眉不悦:“你这个咸湿佬,挖墙脚挖到我眼皮子底下?” 黄佔翻个白眼:“你们浸大有眼不识金镶玉,还不许别人慧眼识珠?” 听他文绉绉的拽词儿,谢志伟差点气笑了:“有眼不识金镶玉的是你好不好?人家林艳妮等你多少年了?风|流成性死不悔改,等着那一天你被别人挖了墙角,哭死你!” 被人戳中痛处,黄佔顿时不干了,嚷嚷起来:“你这人有没有素质?骂人不揭短知不知道?还大学校长呢,我看你脸街边的古惑仔都不如……” 唐朋有点发呆。尽管曾在网上看过不少说黄佔放荡不羁不拘礼法率性而为的文章,却也实在想不到一个香港才子一个大学校长就这么冷嘲热讽然后面红耳赤,差一点就要贴身肉搏挥拳相向。 顾家辉无奈道:“你们俩有完没完?几十岁的人了一点也不自重,被人家年轻人看了笑话。” 黄佔嘿嘿冷笑:“谁爱笑谁笑,我就是这样子,怕什么?倒是某些人平时一副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嘴脸,一不小心就露出鼠肚鸡肠揭人短处的尾巴,真是可笑啊可笑,居然还能窃据校长之位,简直就是斯文败类文人耻辱……” 可怜谢志伟堂堂浸大校长,论文才学识估计和黄佔也不相上下,但是要比起口才,却被与倪框蔡阑并称“香港三大名嘴”之一的黄佔甩出几条街。 气的谢志伟勃然大怒面红耳赤,“砰”的一声狠狠拍了桌子:“特招就特招,我堂堂一校之长还做不的这个主?想在浸大挖人,门都没有!” 顾家辉笑呵呵的,也不劝架。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顺手把谢志伟办公桌上的笔拿过来,在名片背面写下一个电话号码,递给唐朋:“这是我的私人电话,有事可以打给我。”然后自顾自的拿起一个茶杯喝了一口:“听了你写的这两首歌,我对内地的音乐圈很是好奇,有时候咱们好好聊聊。我十五岁就离开内地,广州和香港才多远啊?却基本就没回去过。临到上了些年纪,反倒很想知道内地的一些事情。” 顾家辉出生于书香世家,父亲为画家,擅长古董鉴定。 他出生于广州,1948年举家迁至香港并定居,与姐姐顾媚住在九龙的木屋区,生活穷困。期间顾家辉白天在洋行的化验室工作,晚间读夜校。因顾媚经常练习歌唱而耳濡目染、渐渐对音乐产生兴趣。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期,顾家辉在湾仔仙掌夜总会和东英楼的一家夜总会里担任琴师,并组成了“顾家辉大乐队”。 1961年,美国波士顿伯克利音乐学院的校长在夜总会看到顾家辉的表演后,主动为他申请一笔奖学金,邀请他前往美国深造,此事也得到了邵逸夫爵士的大力支持与资助。顾家辉把握机会赶赴美国接受了为期两年的音乐训练课程。进修期间,顾家辉以作品《梦》参加邵氏电影《不了情》的作曲比赛,在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获得第二名,成为该片的插曲,开始了音乐演艺生涯。 顾家辉这样的生活轨迹几乎就是无数离开内地前往香港人士的翻版,在那个特殊的历史时期,那样特殊的政|治背景,上演了一幕幕告别祖乡漂泊四海的辛酸故事。 黄佔就和顾家辉差不多一样的故事。 有的人在苦痛中背井离乡,像一只孤独的虫子,在异乡的土地辛勤耕耘,却也只能埋在最底的阶层,于腐土为伍。 有的人涅槃重生,在异乡的天空下燃烧着灿烂的花火。 无论是哪一种,都免不了到了最后仰望天空的时候,想着家乡的方向,默默的念叨着真的好想回去看看…… 尤其是在那座宝岛上的人们,活着的时候因为某些理念的冲突蜂拥叫嚣着,割袍断亲老死不相往来。但是等到死的时候,却总是想着那句“叶落归根,来时无口”…… 这两人之间有些沉默唏嘘,另外两人吵了几句也就偃旗息鼓,还低声耳语起来,没有丝毫刚刚针锋相对剑拔弩张的怒火。 看起来这样程度的争吵在两人之间已算家常便饭,吵过便算,没人会在意。 谢志伟对唐朋说道:“就这么定了,传理系以特招生招收你入学,不必经过考试。” 黄佔就笑的挤眉弄眼:“嘿嘿,免了一场考试,小子是不是要感谢我?哈哈,看你表情就知道你已经铭感五内,不过光凭嘴上说说你是报答不了我这番恩情的。这样吧,给你一个报答的机会,这些天我很忙,有一个朋友请我帮忙填一首歌词,说好了啊,是免费帮忙,没有港币拿的。喂喂喂顾家辉,你那是什么表情?这小子也算是我的学生好不好,这么好的机会那些正经的填词人都得不到,我自然要照顾自家人啊!” 唐朋不知该不该答应,顾家辉已经嗤之以鼻:“自己拿报酬,骗别人免费给你帮忙,黄老邪你干脆去和金庸结拜为兄的好了,真是一丘之貉,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说金庸吝啬,唐朋倒是知道原由。 据说金庸在《明报》时,亦舒和林燕妮每天都给他写一篇稿子,话说很是辛苦,之后亦舒要求涨工资,金庸说:“你花钱太浪费,涨了你也花不够,不涨!”后来林燕妮又去找他要求,金庸说:“涨了你也不舍得花,不涨!”把这两人气得要死。 黄佔又被揭了短处,怫然不悦:“唐朋小子你到底干不干?” 唐朋赶紧点头:“干!” 一个人可以成功的原因有很多,才华固然重要,人脉更重要。能够借由黄佔融入到香港娱乐圈里边,是再好不过的捷径,别说免费当苦力,就算倒贴钱都多的是人哭着喊着扑上去。 黄佔就得意洋洋的冲顾家辉和谢志伟扬起下巴:“看见没有?这小子比某些目光短浅的家伙聪明多了。” 然后站起身,也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唐朋:“三天之后给我打电话。” 和顾家辉联袂而去。 谢志伟看了看唐朋把二人送到门口,心里暗叹,这小子的境遇确实不错,能结交上这两个香港音乐圈的泰山北斗,起步就不知道比多少人强了几倍。只要踏踏实实的学好专业,十几年后在香港娱乐圈闯出一番名堂已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 第二十一章 胖子和女孩儿 很快,那个迎新会上两首歌一举成名的唐朋成为特招生入学的事情,就在浸大校园里风一般传开。 而置身于传闻中心的唐朋,则好像洗尽铅华的名|妓一样,完全忘记自己已经成为学校风云人物的事实,开始他所钟意的低调平淡的生活。 唐朋随后开始了在大学校园的正式开课生活,每天看看今天的课表,随即洗漱,在尚未完全天明的天空下,下了宿舍楼去,这个时候微暗的天色下学校园区的人也慢慢多了起来,那些死睡到自然醒的自然是高年级的人所做的事,而大部分新生还是早早就起床。 几乎每天早晨沿着路边绿林的道路来到操场,苏姗与秋芸菲亦会准时从那头跑过来,一样的运动装一样修长的身躯,看来三人的生物钟和作息习惯都非常相近。虽然每每都会有同学怪异的目光,看上去似乎以为他故意选择这个时间以便于同两大校花近距离接触,但是唐朋表示哥们真的很无辜…… 等到绕着操场跑个两三圈,三人这才分开来,各自回了寝室,去往一会要上课的教学楼。 南大的课程和教育资源全面开放,只要你有能力修完都可以报。 这些课程从理工科,到历史,人文,艺术,哲学思想,政治经济,生物领域等等几乎无所不包。这些课程等同于开启了巨大的宝库,再加上自主选课系统,让所有被安排了十几年学课的学生首次尝试到了自己选择主导所修课程的权利,自然是很兴奋的。 每学期的选课亦是相当有讲究,也是相当复杂庞大,值得仔细钻研的一件事,就算是有专业的老师进行指导开讲,也往往让不少人头破血流。要从这些纷繁浩杂的学科之中找到对自己真正有利有兴趣的课程,也是让人纠结至极的一件事。 浸大的传理系很出名,其下属的新闻学院排名亚洲首位,电影学院则是全球十大电影学院之一。 唐朋主修的是导演系和摄影系,苏姗在读的是工商管理学院的BBA,秋芸菲则是主修新闻传媒。除了每天早晨的似默契似巧合的锻炼,其他时间见面的机会并不多。 浸大是有新生顾问的,他们会根据学生的成绩以及天赋和日后的就业需求,制定相应的进修计划以供学生选择。 唐朋也不例外的接受了顾问的建议,只不过他的计划要更复杂一些。 他的原计划就是来浸大进行电影知识的摄取和提高,同时持续进行各个方面的拓展,例如音乐方面。上辈子在那所三流大学里边,几乎是在“三不去”状态下——不去图书馆不去自习室不修专业课——浑浑噩噩的混完大学时代。 然而等到离开校园踏上社会,才知书到用时方恨少,真是白活了那一段时光。 现如今的唐朋虽然掌握了先知先觉的很多上辈子的知识,但还是需要不断的武装自己,让自己变得真正强大。 虽然他的志向并不是做那些光芒四射的人前偶像,但是起码也要做到内有锦绣秀外慧中…… ************** 九把刀说过,几乎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一个胖子。 唐朋前生无聊的时候曾经有一段时间很是迷恋网络文学,也曾在浩若繁星的“娱乐明星”类小说中无限YY。 根据他的不准确计算,在无数个重生香港的小说里,出现最多的一个胖子就是王京。 也难怪,自身的才华加上老豆王天林在香港演艺圈的地位,的确是一个可以让主角快速又合理的晋身阶梯。 唐朋也曾幻想过,某一时间偶遇那个胖子然后双方通过某一种意外擦出一些火花,自己就会给王京挑一个注定大卖的剧本,名利双收的同时瞬间跻身香港影坛的最上层。 然而在他的故事里,或许王京会在以后的某一时刻出现,却绝对不会有另外一个胖子更早进入他的生活。 这个家伙,就是唐朋的那位一惊一乍的室友——庄文镪。 任唐朋的联想力再如何丰富,也无法想象这个有些“娘炮”甚至有些文青潜质的胖子室友,就是日后号称港片救赎之作《无间道》的作者,庄文镪。 除了岁数之外,无论脸型还是体型,完全不搭界啊! 庄文镪比唐朋大一岁,不知怎么搞的也是读大一,主修的是电影学院的摄影和编导,两人算是同窗。 自从发现那个迎新会上表现“风|骚”亮瞎人眼的新生就是自己的室友,远胜十几年后自己两个吨位的庄文镪,就把他那些远藤周作的《深河》、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轻》、一系列村上春树的作品,还有钱钟书的《围城》统统丢在脑后,整日缠着唐朋要求学习吉他,要不就是恳求唐朋能不能教他一首大家没听过的大陆歌曲,以便能够让自己也风|骚一把,去向暗恋了好久的高中同学表。 浸大绝大多数同学都以为唐朋演唱的就是这时候大陆流行的歌曲,很少有人认为这是唐朋自创,更没有人联想到那是来自几年之后。 唐朋是个大方人,无论在情感上还是金钱上。他自己很遗憾没能在上辈子读大学的时候展开一场轰轰烈烈的校园恋爱,就不想庄文镪也不敢跟自己的梦中情|人表白,重复自己的老路,等到年华韶去被社会的无情鞭挞的遍体鳞伤的时候,后悔没能在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鼓起勇气勇敢的追求浪漫。 用顾家辉给的买歌报酬到尖沙咀的通利琴行买了两把吉普森吉他,自己留一把,送给庄文镪一把,把庄文镪感动的差点热泪盈眶——这把吉他相当于普通警察家庭出身的庄文镪半年的生活费。 唐朋开始按照自己当初学吉他时候的步骤,手把手的教他最简单的技巧。 一开始只是玩票想要耍帅心理的庄文镪,居然真的就爱上了这把吉他。 于是,在每一个黄昏时分的金黄余晖下,宿舍前的花坛边上或者学校西侧的小树林里,都会有两个傻兮兮的男孩子在一天的学习之余,扯着嗓子弹着吉他,歌声虽然也算不错,可惜树林里的鸟儿显然不懂得欣赏,纷纷惊叫彷徨振翅乱飞。 直到有一天,一个并不是太漂亮的女孩儿踩着青草披着晚霞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过来,她瘦瘦的肩头背着一把大大的吉他,微笑着说道:“你们好,我叫章小娴,我能和你们一起学吗?” 唐朋惊讶的抬头看着这个容颜普通却有着淡雅神韵的女孩儿,脑海里想起那一句曾引发无数争议而又无比凄美的诗句。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 第二十二章 章小娴 继琼瑶和亦舒之后,谁是香港最受欢迎的言情小说家?几乎所有人都会回答是章小娴。 她以小说描绘爱情的灼热与冷却,以散文倾诉恋人的微笑与泪水,用细腻的文风和动人的字句为人们编织了很多美丽的爱情故事。因连载的第一部长篇小说《面包树上的女人》而声名大噪,又以一席“爱即欲|望”的论断为人们点开了爱情赤裸裸的现实真相。 严格说来,章小娴长得并不漂亮,比苏姗或者秋芸菲差了不止一个等级。 但是那就这么站在那里,夕阳的光晕照在她的身上,盈盈而立,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随和自然没有半分刻意做作,就仿佛一副古典的仕女图,淡雅清韵,令人自然就不会去在意她的容貌,只觉得这个女人就是应该长成这样才合适。 或者,这就是知性的美丽,它早已超脱容颜的美丑,上升到灵魂气质的高度。 这个女人让人看着就舒服。 “哇!咱们浸大的才女啊!” 庄文镪惊呼一声,赶紧礼貌的站起来,顺手扯了一下还坐在草地上的唐朋,低声介绍:“人家在大一的时候就已经是TVB编剧,学校公认的才女……” 以言情小说“威震”文坛的章小娴居然还在TVB当过编剧?唐朋有些诧异,这倒是从没听过。 “学校里乐队以及玩吉他的人很多啊,为什么找上我们?千万别说是因为看到树林上空乱哄哄的飞鸟,它们讨厌的是胖子,跟我没关系……” 唐朋并没有站起来,只是随意的笑笑,示意章小娴坐下来慢慢聊。 庄文镪就很是狗腿的用衣襟把旁边一块平滑的石头擦了又擦,然后满脸献媚的谄笑…… 章小娴微笑着向庄文镪道谢,摘下肩头的吉他做到石头上。 “那些人要么是想要出唱片发大财,太过世俗。要么就纯粹是爱好,玩玩便算了。两者都太过极端,我不喜欢。” 她冲庄文镪俏皮的眨眨眼:“我听说了你们的事情,觉得你们挺好,因为你们的目的很清晰很纯洁——为了爱情。” 庄文镪感动的不得了:“学姐您真是我的知己啊……” 唐朋就很好笑,果然是文艺女青年啊,他就问章小娴:“相信爱情?” “为什么不相信?” 章小娴反问。 “爱上一个人是很痛苦的,我们会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只因为我们放不下那个人。” 唐朋想起前世那段悲惨的痛彻心脾的恋爱经历,不过这话却是上辈子章小娴自己在小说里说的。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是他给我的快乐,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快乐。” 还真的是那个章小娴啊,连说的话都一样,自相矛盾。 放下这个话题,唐朋指了指章小娴手里的吉他:“弹得怎么样?” 婉约的眉毛自信的扬起:“起码比他强。” 这个“他”自然是指的胖子。 胖子无故躺枪,却也不以为意,他本就是生性开朗的人。 “来一段让我们欣赏一下,看看你有没有实力做我们的老大。” 唐朋提议。 章小娴也不扭捏,调了调音,兰花般莹白如玉的手指轻抚琴弦。 “当秋风停在了你的发梢 红红的夕阳肩上 你注视着树叶清晰的脉搏 她翩翩的应声而落 你沉默倾听着那一声驼铃 象一封古早的信 你转过了身深锁上了门 再无人相问……” 唐朋真的有点震惊了。 娴熟的吉他技巧,略带沙哑却又充满磁性极具穿透力的嗓音,简直就是未来一线歌手的资质啊!很是有那么几分原唱叶蓓的韵味。 最令他惊奇的是,这首歌自己只是在迎新会的那一晚唱了一遍,这个女孩儿居然就能几乎没有走音的唱下来,这是什么样的记忆力?即便是自诩身背穿越外挂拥有超强记忆属性的唐朋,也差点要自叹弗如。 简直就是妖孽。 庄文镪更是惊为天人:“学姐你要不要这么强悍?小弟我这颗原本火热的心已经被你打击得支离破碎了,真是人比人得死啊……” 章小娴含笑不语,略带挑衅的看着唐朋:“还有没有你们内地的新歌?” “阿镪那位美眉是文学院吧?既然要配合阿镪表白,那就来一首原滋原味的英文歌。” 唐朋捉摸了一下,想起那首麦克学摇滚最经典的翻唱。 “hidingfromtherainandsnow tryingtoforgetbutIwon‘tletgo lookingatacrowdedstreet listeningtomyownheartbeat……” 逃离雨雪的侵袭,费尽心机,也止不住想你…… 熙熙攘攘人群里,却只闻我心跳声音,人间的大地,无数的生灵,哪有另一个你?何处去追寻? 请让我靠近,贴近你的心,莫待铅华褪尽,容颜老去。 告诉我何为真情我从未相遇,你说奇迹成真我会相信。 人说无物天长地久,你我只得如今。 相恋便燃尽生命,带我去远行…… “takemetoyourhearttakemetoyoursoul givemeyourhandandholdme showmewhatloveisbemyguidingstar it‘seasytakemetoyourheart……” 这首《takemetoyourheart》翻唱自张雪友的《吻别》,当年一经推出,“麦克学摇滚”的名字在华语圈内家喻户晓,名气暴涨。 虽然同《吻别》的旋律一模一样,却另有一种缠绵淡雅的味道,称得上摇滚乐坛传唱不衰的经典。 庄文镪欢喜得抓耳挠腮,只觉得“此曲一唱,万妞辟易”,表白大业马到成功指日可待。 章小娴却一双大眼闪闪发光的盯着唐朋清澈明亮的眼睛。 “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在闲暇的时候听歌,顺带收集各种原版的卡带。我家里有很多卡带,大概几百盘还是有的。其中大概有一半都是英文原版,我挺喜欢英文歌,麦当娜、凯特布什、琼尼米切尔的歌都听,你的这首歌,是谁唱的呢?” “麦克学摇滚……” 唐朋下意识的说出口。 “麦克学摇滚……呵呵,这么奇怪的名字。这首歌旋律歌词都很棒,唱片应该买的很多也很有名气,为什么我没听过呢?” 章小娴的表情似笑非笑,紧紧盯着唐朋的眼睛,不放过那里边哪怕一丝情绪波动。 她很喜欢看人的眼睛,尤其是清澈明亮的眼睛,认为从一个人的眼睛就能看清他的内心,一个眼神清澈的人,内心绝不会阴暗到哪里去。 很幸运,唐朋就有着清澈明亮的眼神。 麦克学摇滚,是很有名气啊,不过是多年以后,这时候那几个家伙才刚出道吧…… 唐朋有点挠头,心里想着怎么说才能圆过去,眼尾一瞥就看到章小娴微翘起的唇角,心里就是一阵哀叹,聪明的女人果然麻烦…… 对于剽窃别人的作品他没有负罪感,只是觉得现阶段应该好好学习补充自己,应该尽量低调一点。 “好吧,是我以前闲的蛋疼的时候,很无聊就写了这首歌……” 既然要承认,那就尽量夸张点吧,也好凸显哥们纵横的才气高大的形象不是…… 果然如此! 当唐朋在迎新会上唱出那两首歌之后,学校里都在传说那可能是内地流行的音乐,章小娴却直觉的感觉不是那样。 现在终于肯定,这个又随口唱出一首经典好歌的家伙,就是那两首歌的原创。 真是个才华横溢的家伙啊! 只不过…… 想起唐朋口里那句“闲的蛋疼”,章小娴不由自主的羞红了脸,忿忿的瞪了唐朋一眼。 这人才华是有的,就是太过猥琐,口无遮拦。 ------------ 第二十三章 音乐教父 这时期的香港乐坛完全是粤语歌的天下,国语歌曲几无一席之地。所以顾家辉找上门来替别人买歌的时候,唐朋就很是奇怪,《白衣飘飘的年代》在目前这个大环境下,可以红却绝对不会火,若是在台湾或许能好一点。 他甚至猜测买歌的那位是不是台湾歌手。 在中环的一间写字楼里,唐朋见到了这位买歌的“老板”。 四十几岁的年纪,很胖,头发带着微卷,戴着一副茶色眼镜,穿着一件圆领的毛衣,看上去很是和蔼随意。他正坐在沙发上同顾家辉喝茶聊天,发出爽朗的笑声,见到唐朋敲门走进来,就站起身微笑着伸出手:“小唐同学,你好,我是戴思琮。” 唐朋吓了一跳,赶紧上前和他握手,又跟在一边微笑的顾家辉打招呼。 香港流行乐坛有个神奇的童话:一个原本名不见经传的新人,一沾上“戴思琮”三个字便神奇的来了电,星运高照,直奔“天王天后”而去。王菲、谢霆锋、梅艳芳、刘德华、郭富城、黎明、金城武、张明敏、邝美云、梁朝伟、陈晓东等几代偶像无一例外的出自他的门下。 最早期的学生张明敏因一曲《我的中国心》走红,令戴思琮名气大升,好多人都慕名跟他学唱歌。 之后亲手培养的乐坛猛将不计其数,从1976年开始第一批的张明敏到谢霆锋,戴思琮在香港大约教出了四至五代不同风格的歌手。张明敏是戴思琮的第一个学生,那时候大都是学院派,唱得好听就是了,没有“台风”这方面的问题。到了吕方、梅艳芳就开始大变,对表演风格有了很多要求。到王菲时期潮流又有很大变化,无论花款、唱法都和以前有很大分别。 戴思琮不仅是优秀的声乐专家,在包装推广明星方面更是一绝。 这时期的戴思琮虽然还没有十几年后震撼香港乐坛的赫赫声威,却也算是名声大噪。 买自己歌曲的居然就是这个乐坛教父? 戴思琮亲热的拉着唐朋坐下,亲手为他斟了一杯茶。 “内地人初到香港是很不易的,无论生活还是学习方面。不过年青人就是要出来闯一闯,遭受一番磨砺总好过坐井观天安稳的过日子。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地方,只管直言便是。对了,听说你在浸大,浸大的传理系虽然不错,音乐系就差了点……” 顾家辉就插话:“这小子主修的是传理系的导演专业,音乐只是兴趣爱好而已……” 戴思琮明显有些愣神,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大是惊讶:“导演专业?”又仔细看了看唐朋:“那你以前在内地学过音乐?” “没有专业的学习过,只是自学了一点……” 唐朋恭恭敬敬的回答。 “我叼!”戴思琮冒出了一句粗口。 然后镜片后的眼睛就睁得很大,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神态,气愤的大叫:“有没有搞错?自学就能有这水准,那得是什么样的天赋?放着这么好的天赋不好好利用继续进修音乐,反而去学什么导演!你小子是不是脑子秀逗了?!” 唐朋好尴尬的苦笑,自己有个毛的天赋啊,都是剽窃来的…… 顾家辉也没料到戴思琮这么大反应,赶紧拉了他一把:“人各有志嘛,年青人有自己的想法是好事情。倒是你,年纪也不小了居然还是风风火火的,别把小朋友吓到了。” 戴思琮气哼哼的看着唐朋,就好像看到一个走错路的失足青年。嘴里依然很不爽的唠叨:“什么人各有志?完全就是向钱看嘛!现在拍电影很火啊,傻了吧唧的随便拍一部戏就有几百上千万的票房,做音乐估计一辈子也赚不到那么多,谁会傻乎乎的钻在音乐里边?现在的年青人啊,浮躁,庸俗!” 这话就有些过分了,大家只是初识,连朋友都算不上,有些逾越身份。 不过唐朋对于戴思琮倒有些敬重,只是淡淡的笑笑,并没有反唇相讥。 顾家辉就很不满:“谁都有选择道路的权利,你不能决定别人的人生。也不要把别人想得那么不堪,我看你就是心理阴暗……” “哼哼” 戴思琮冷哼两声,抱着手不再言语,也意识倒刚刚有些过分。不过心里依旧在可惜,这么有天赋的年青人如果能够沉下心苦学,以后完全具有香港乐坛开宗立派的资格,却偏偏要去学导演,真是暴遣天物! 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右边一间房间传来开门的声音,一个白色棉质长袖T恤淡蓝色牛仔裤的女孩儿走了出来。 一头乌黑的青丝在脑后梳了一个整齐的马尾,瘦弱的肩头有若刀削,笔直的长腿包裹在牛仔裤里,透着几分青春的活力。 她的脸型略显刚硬,但是完美的眉毛却平添了几分清爽。 整个人高挑消瘦,带着淡淡的冷漠和飘逸。 唐朋愣住,居然是在飞机上有过一面之缘的王非。 王非在看到唐朋的一刹那,也有些意外的惊讶,明显已经认出对方。 她大方的走过来,站在唐朋面前伸出纤长雪白的手掌,淡淡的笑了笑:“我叫王非,或者叫我Shirley也可以。还记得我么?” 唐朋站起身,轻轻握住她的半截指尖。 她的手纤细嫩滑,有些微凉。 “当然记得,只是想不到居然能在这里见到你,真巧。” 戴思琮和顾家辉都有些愕然,前者奇道:“你们俩居然认识?” 王非点点头,紧挨着戴思琮坐到沙发上。 “前几天回内地,回来的时候我们搭同一趟班机。” 顾家辉笑道:“那就再好不过了,年青人之间更容易沟通一些。” 戴思琮也点头:“Shirley你准备一下,待会儿就开始录音。” 王非嗯了一声,起身又回到那间房间,只不过明亮的眼眸很是惊奇的看了唐朋一眼。 这个和他一样来自内地的家伙,居然就是这首新歌的创作者? “以目前香港乐坛的风气,一首带有校园民谣风格的国语歌曲,会有很好的前景么?” 唐朋直接把心里的话问出来,当然他自己已经有了否定的答案,只是不明白对于香港乐坛潮流把握很准的顾家辉以及戴思琮到底是这么想的,他可不信这两人会逆市而上认为这首《白衣飘飘的年代》会大红大紫。 “呦呵,才来几天啊,居然就研究起香港乐坛的潮流风向了?” 戴思琮不咸不淡的刺了一句,看来对于唐朋不学音乐学电影的事情还是耿耿于怀。 唐朋只好拿杯子喝水,不予回应。 顾家辉摊了摊手:“主意是戴老板出的,他是很看重这首歌的,要不然也不会怕赶不回来被别人买走而拜托我出面找你。” 戴思琮顺了顺气。 “你要知道,哪怕是再如何成功的天王巨星,也不可能每一首歌都红。任何一个歌手都要有一个蛰伏期和酝酿期,然后在某一刻爆发出来,光芒四射。Shirley拥有非常高的天分,但是她正处于这个酝酿期,几乎不可能一出道就大红大紫,要大众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对于内地出身的她来说更是如此。” 戴思琮喝了口茶水,娓娓道来他的想法。 “这首歌在香港不会太红,但是它的水准决定了绝不会扑街,这就足以让Shirley完成一个内地女孩子到香港新人歌手的顺利过渡。既保留一丝内地音乐的灵动淳朴,又有着香港音乐的华丽缠绵,这就是我给Shirley的定位。” 唐朋只能伸出大拇指,这位香港乐坛的传奇人物非但教人唱歌的本事无出其右,就是这份包装歌手的眼光也绝对一流,难怪经他调|教的歌手无不是天王天后级别的成就。 “老师……” 一个二十六七岁很是精神帅气的男子走进来,先是喊了戴思琮一声,接着跟顾家辉打招呼:“顾先生也在?真是太巧了,我正想找您呢!” 正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的唐朋,循声望去,看清来人,一口水“噗”的喷到地板上。 ------------ 第二十四章 录音 在华语娱乐圈,有一个不老的传奇。 他唱歌不如张雪友,演戏不如梁超伟,却依然靠着勤奋从一个龙套一步步走向前台,功成名就。在几代人眼里,他是光芒万丈的天皇巨星,魅力四射的不老传说,香港娱乐的奋斗楷模。 他就是刘德桦。 这个时候的刘德桦看上去瘦瘦黑黑的,银幕下其实并不显眼。 他信步走进来,显得很精神,和戴思琮顾家辉打完招呼,目光就关注到唐朋的脸上,略微带着诧异。他不认识这个年青人,但是看着对方望向自己的目光,却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 有惊喜,有兴奋,还有崇拜,刘德桦很奇怪。 他现在在香港娱乐圈也算名气不小,影迷也很多,但大家也就是喜欢他而已。他距离偶像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 他实在想不明白,唐朋的目光里为什么隐隐透露着一抹狂热。 难道不知不觉的,自己的名气已经上升到这样的高度? 看到他进来戴思琮也没有起身,只是随意的招招手:“华仔你来的正好,待会儿Shirley录音,你也多看看,多学点。” 二十七八岁的成年人要跟一个十八、九岁的小丫头片子学习,刘德桦也没有丝毫窘迫,欣然点头,坐到唐朋旁边,露出招牌的笑容打招呼。 “这位怎么称呼?” “你好刘先生,我叫唐朋,浸大的学生。” 唐朋的回答略显拘谨,没办法,在他那个时代无论是谁在面对刘德桦的时候都难免紧张一些,人家可是真正的天王巨星,王非与其相比就差了好几个档次。 刘德桦就爽朗的笑起来:“叫我华仔就好。”转头和戴思琮交谈起来。 刘德桦几乎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演而优则歌的代表人物,但是从八五年出第一张专辑开始,他的声线和演唱技巧就饱受争议,无数圈内的名师大咖纷纷表示他在乐坛绝不可能成功,要么劝他放弃,要么看他笑话。 在那段时间,刘德桦曾想拜林子祥为师,跟他学习唱歌,不过最终却成为戴思琮的弟子。 然后在《可不可以》之后,人们突然发现一夜之间,刘德桦竟然变得会唱歌了,虽然还不能说是实力唱将,至少和之前他,完全不像是一个人了,似乎一夜之间有神功催变,让他至少发挥出了他声带磁性、沙质的特长,甚至还多了之后二十多年相伴他左右的哭腔绝技。而刘德桦在流行乐坛的成功,也可以说是戴思聪化腐朽为神奇的得意之作。 不敢想像,当年如果刘德桦是投靠林子祥门下,又会出现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如果是往《真的汉子》那一路下去,华仔就惨了。 唐朋仔细想了想,这个时候好像刘德桦刚刚组建了一家唱片公司新乐公司——他的唱片在市场上一片惨淡,心理不忿,就自己搞。 这是刘德桦第一次参与经营,大概专辑《可不可以》就是这时期制作的。正是凭借此专辑里的《可不可以》单曲获得香港十大中文金曲奖,也是刘德桦自1985年出专辑后的第一次获此殊荣,算是刘德桦的音乐成名作,成为他日后的音乐时代的里程碑。 刘德桦和戴思琮聊了两句,才知道老师居然拜托顾家辉出面,买了一首新歌,作者就是这个很是帅气的大学生,而且还是个学电影的…… 这个时期香港影坛好导演层出不穷,但大多是野路子出身,凭借的是天分和经验,正经的学院派导演几乎没有。这是个讲资历的圈子,从毕业进入这行直到可以有人投资执导影片,幸运的话也要有个十年八年才行。 不过刘德桦对于唐朋倒是没有任何轻视,且不说他本身也不是势利虚浮的性格,就说能被戴思琮和顾家辉看得入眼的年青人,又岂会是平庸之辈。 四个人随口闲谈,只不过顾戴刘三人说得多,唐朋只是在一旁微笑聆听,并不插嘴,刘德桦就对这个温和安静的年青人很有好感。 没过一会儿,戴思琮就招呼三人进去录音棚。 王非已经等在里边,戴着耳机隔着宽大的玻璃窗冲戴思琮做出一个OK的手势。 看着王非面前的曲谱,戴思琮就笑:“我在音乐圈混了十几年,还从未见过只会写简谱的作曲家,哈哈,里边这份曲谱还是顾先生代劳呢……” 唐朋就只好笑笑,不说话。开玩笑,要不然咱干嘛还要跑去选修音乐系呢?您老教唱歌的水平一流,说到“写歌”可得被咱甩出几条街…… 刘德桦也有点发愣,冲唐朋翘起大拇指,莫非这人真的是天纵奇才天赋异禀?只会写简谱的家伙写的歌居然被戴思琮和顾家辉同时看上,简直不可思议。 录音棚里边有设备连接到外面,可以清晰的传出里边唱歌的声音,但是外边的声响却不会传到里边,那样会形成噪音,破坏录音的质量。 四人或坐或站,聆听着王非唱歌。 尤其是唐朋,站在外面看着青涩的天后略显拘谨的样子,心里很是古怪。 录音棚里边的王非,微微闭上眼睛,调节着呼吸。 从北京到香港,1987年王菲随家人来港定居。香港的喧嚣与浮华对18岁的王菲而言如此陌生,她像是被放逐蓝天的雏鸟,寂寞惶惑。 为了打发时间,王菲选择了模特儿课程,可她很快便厌倦了那些华而不实的服装和重复无聊的走秀。看着一天天郁郁寡欢的女儿,父亲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于是托朋友找到了曾培养出梅艳芳、张明敏的著名声乐老师戴思琮。 唱歌的梦想在王菲心底埋藏已久。 她坚信,这条歌唱之路,就是她人生的转折! “当秋风停在了你的发梢 红红的夕阳肩上 你注视着树叶清晰的脉搏 她翩翩的应声而落 你沉默倾听着那一声驼铃 象一封古早的信 你转过了身深锁上了门 再无人相问……” 具有美声歌手嗓音的某些特质,通透明亮,王菲的音色质感之美,犹如柔润透明的美玉、清澈见底的溪流,又如澄净深遂的天空,穿透感极强。加上气息的通畅,使王菲的声音天生具有特殊的美感,不需要特别地调整呼息即可发出动听的声音。高音铿锵有力,低音自然柔美,不需要用太多的气息和共鸣即可演唱出亮丽饱满的音色。这种通透的感觉让人聆听王菲的歌曲有种醍醐贯顶的快感,又如盛夏咀嚼冰片般地惬意。 歌声婉转,词曲如画,让人的眼前仿佛重现那个白衣胜雪的年代,四周充满才思和风情、彪悍和温暖。 谁都无法描述出那个时代的确切模样,只记得那些书包里的诗集、校园里的诗社、还有女生们收集的写满小诗的书签。 戴思琮和顾家辉满意的连连点头,刘德桦就有些泄气,自家的嗓子这小姑娘的一比……没法活了。 他瞅了瞅身边摸着下巴若有所思的唐朋,就轻声问:“要不……有时间给我也写一首?” 唐朋微愣,给刘德桦“写歌”倒是有点意思,点点头:“当然可以,不过最好等我学会五线谱之后……” 刘德桦砸吧砸吧嘴,有点无语。 ------------ 第二十五章 班长选举事件(上) 唐朋的生活逐渐忙碌起来。 虽然他报道的晚了几天,但是刚开学的时候学校里也都忙着分班选课各个社团招兵买马,乱糟糟的一团,直到最近几天才稍稍平稳下来,步入正轨。 浸大本科实行学分制教育,在专业性的科目外,还要辅修非必修课,本科四年达到150分左右,才能够顺利毕业。 这年头计算机还未普及,公共必修课只有政治和体育两项,除此之外,公共选修课唐朋选择了心理学,西方哲学,中国历史文化导论,中国美术史,艺术史,古代东方文明,以及音乐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必修课以及专业基础自然不必再提。 庄文镪看到唐朋选修的学分,就觉得脑袋一阵阵发晕,盯着唐朋的脸像是发现外星人降临地球。 “大佬要不要这么夸张?咱们才是大一啊,学霸章子建全年级最强修了25分,智慧与美貌并重的susan修了22分,据说智商达到160的冰霜美女秋芸菲修了23分,你居然修了28分?我叼!你还让不让人活了?” 唐朋可不打算把这四年大学生涯虚度,他发现自己的记忆力非常惊人,比以前强悍了一倍不止。在他预料里选修这些学科并没有太大难度,甚至留下了足够的时间干些别的事情。 比如“写”几首歌,比如“编”几个电影剧本,再比如写一本小说…… 从发现自己惊人记忆力的时候起,他就萌生了写小说的想法。对于他来说,再也没有是比写小说更轻松的事情,写小说就是直接在脑袋里照着抄一遍就好了——写首歌还得学学怎么谱曲呢。 对于剽窃,唐朋从无负罪感,既然重活一回,剽窃就是最粗的金手指,干嘛不用? 当然,他没打算去剽窃《大唐双龙传》又或者《寻秦记》之类的,那些留给“黄教主”吧,要不然抢了“穿越鼻祖”的头衔,有点过意不去。《面包树上的女人》和《荷包里的单人床》更不能写,人家章小娴几乎每天跟他弹吉他唱歌,太熟,实在不好意思下手……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也不行,罗琳女士这时候大概已经动笔了,搞出撞车事件就不好了。 前世唐朋绝非文青之类的好孩子,看过的世界名著实在不多,而要在这里边挑出销售量多可以带来巨大利益的,更不容易。 思来想去,他瞄准了以750万本的成绩打破美国小说销售记录的《达芬奇密码》。这部小说集合了侦探、惊悚和阴谋论等多种风格,并激起了大众对某些宗教理论的普遍兴趣。 而要写《达芬奇密码》,就不能放过《天使与魔鬼》,前者是后者的续集。 甚至可以说,正是因为痴迷于《天使与魔鬼》以及《达芬奇密码》这两本书,才让唐朋的英文水平达到现在的程度。要知道那时候每天窝在寝室里看书,差一点翻烂了一本既是盗版又是微缩版字母比蚂蚁还小的《牛津英语词典》…… 每天清晨早起,都会到校园里跑步。几乎每次都会遇见苏姗与秋芸菲,两个人一样飞荡的马尾一样飘扬的青春,俏颜如花身姿如柳,微笑着颌首致意,然后并肩慢跑在圆弧的跑道上,接受四周那些或是羡慕或是嫉妒的目光,一整天心情爽翻天。 等到洗簌完毕吃过早餐,夹着厚厚的教科书游窜与各个讲堂之间,唐朋像一块人形海绵一样吸收着知识水分,如痴如醉。以前的他从未想过,汲取知识会让人有这样愉悦满足的感觉,大叹前世真的算是活到狗身上去了。 然后在夕阳西下的时候,在那片校园一角荡漾着金黄余晖的榕树林,背上吉他弹奏一曲悠扬的曲调,唱几句自创的或者流行的歌曲,倾听者章小娴温婉的嗓音说着简单或每每发人深思的闲话,忍受着庄文镪从嗓子里嚎出来的惊飞群鸟的噪音,直到日落西山,夜淡如水…… 晚上唐朋就会在自习室或者图书馆里,完成《人在纽约》的剧本之余,“创作”自己人生的第一部小说——《天使与魔鬼》。 生活是如此的充实、美好。 经过十几天的熟悉和稳定,开学之初的杂乱骚动渐渐过去,唐朋所在的大一八班迎来新生班会。 辅导员郑中海是一个有着“地中海”发型的中年男人,带着黑边眼镜,身材消瘦。雪白的白衬衫灰色的西装裤,脚上的皮鞋擦得铮亮。 很有一副文质彬彬的学者派头。 他走进教室的时候,身后跟着两个助理辅导员,各自捧着厚厚的一大摞资料放到讲台上,然后在“地中海”的示意下一一分发给教室里的每一个学生。 “入学已经有一段时间,大家也都差不多相互熟悉了。任何一个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才能团结大家增强凝聚力,说得难听点,叫做蛇无头不行……” 下面就传来一阵嗡嗡的议论,显然大家都觉得辅导员这话还真是“难听”。 “咳咳……” 郑中海清了清嗓,略微提高音量:“大家是不是都觉得这话难听呢?不要提前下结论,如果你们不能团结一心互助互进,在这一届的新生班级里争取一个好的名次,我这里不仅有更难听的话,还会作更难看的事。” 然后,他隐藏在眼镜后面的眉毛挑了挑,露出几分杀气:“在我的科,我会把你们统统挂掉!” “嘶——” 底下顿时一片吸气声。 这个辅导员真够牛啊!居然敢威胁全班学生?而且,难道你真的敢让一个班的学生全部挂科? 不仅唐朋不信,许多同学也都不信,真当学校是你家开的啊? 郑中海眼神锐利的环视一周,冷笑:“不信?不信你们就走着瞧!哦,忘记告诉你们,我以前是爱丁堡大学的副校长,这次是应谢志伟校长的邀请来浸大任教,同时也是浸大的副校长……” “嘶——” 再一次集体吸气声。 爱丁堡大学大概是英国除了牛津和剑桥之外最好的大学之一,这得是多么牛掰的人物才能担任副校长? 且不管这人是为什么跑来浸大,单只是这份资历,就知道谢志伟校长把他挖来必然付出极大的代价,他说把这个班全部挂科,估计校长大人真不会反对。 完蛋了,这人简直就是披着金盔圣甲刀枪不入的杀人狂魔啊,悲剧了…… 讲台上的郑中海似乎很满意学生的惊慌,用手指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今天这个班会的目的只有一个,选举建立班级管理构架。” 听闻是选班干部,学生们一个个又都兴奋起来,古今中外,哪个人没有一个当官梦呢,班干部也是干部…… 接下来郑中海在黑板上写了诸如班长,文艺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体育委员,纪律委员等等职位,转过身来敲了敲桌子:“咱们采取自主竞争的方式,上台演讲三分钟,然后通过全班举手表决投票,通过的就定了。这是你们自己的事情,选举的干部都要为整个班级服务,所以我不会参与,你们自己搞掂。” 说完,郑中海背着手施施然推门走了出去。 他这一走,教室里顿时就热闹起来。 ------------ 第二十六章 班长选举事件(下) 郑中海一走,学生们顿时跃跃欲试。 这个年代的**********比之内地,且不说整体素质,单只在表现力和自信上,无疑是强过一筹的。 竞选开始,就有不少同学昂然走上讲台,洋洋洒洒长篇大论,表述着自己竞选某个位置的优势,以及当选之后如何配合辅导员做好工作,让大一八班在同届班级里遥遥领先。 下面的同学有的喝彩有的鼓掌,如果台上的是女同学,就会有男生在下面品头论足,若是男同学,女生也会暗暗打量是否自己心仪的类型然后叽叽喳喳耳语一番。 气氛很热烈。 一个荷叶头俏美纤细的女生走上讲台,微微鞠了一躬,声音甜美清脆:“我叫洪琪敏,我想竞选的职务是组织委员……” 她的演讲还只是进行了一半,台下已经一片掌声,几乎没有异议的通过。 这女生秀气中透着干练,气质清爽通透,口齿伶俐语言逻辑清晰,个人能力绝对出类拔萃。 最关键是她不但容貌漂亮,而且笑容很温婉,很有亲和力。 没有竞争者,竞选成功的洪琪敏微抿着唇角走下讲台,另一个男生走了上去。 时髦的三七分发型,大概抹了定型胶还是摩丝一类的什么东西,头发油光铮亮一丝不乱。略显瘦弱的身材穿着白色的夹克衫白色的西裤,使得一张白嫩的小脸儿有点奶声奶气油头粉面的感觉。 他一走上讲台,就有女生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李广中,支持你!” 如此赤|裸|裸的花痴表现立即引起围观,大家的目光都望向前排左侧那里,就在李广中的座位后边,一个粉红外套的女生正兴奋的双眼发亮,等到突然发现全班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才醒悟自己表现的过了头,脸蛋儿像是斗牛的红布一样,羞不可抑的捂着脸趴到书桌上。 她身边的男生女生就瞪起眼睛回瞪过去,显然这是一个关系相互比较密切的小圈子。 “切——” 不少同学就发出一阵鄙夷的声音,或是嫉妒或是羡慕,总之都表现得很是不屑。 台上的李广中并没有受到影响,温文尔雅的说出一大篇长篇大论,又卖弄博学的旁征博引,直到说的口干舌燥,台下有人受不了直接大声喊:“讲咁多废话做乜,乸型快D落嚟吖!” “落台喇!” 李广中顿时满面通红,气的手足无措,只是死死盯着最后排的一个男生。 在粤语里“乸型”是娘娘腔的意思,要是用唐朋的话说,就是“娘炮”,这是李广中最最忌讳最最讨厌的形容词,一瞬间差点令他恼羞成怒,若不是在教室里,估计直接就冲上去大打出手,看看谁是“乸型”! 那头发短短的男生一脸不屑的扬起下巴:“吹咩?唔服你都系乸型,点嘅,咬我丫?就你噉嘅仲想做班长,返嚟做个头抹好防晒霜再嚟过吖。” 李广中一脸阴沉,咬着牙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不能当班长,还有谁能当?” 全场哗然,口哨声辱骂声起哄声响成一片。 唐朋啧啧嘴感到好笑,心想这个李广中还真是奇葩啊,居然自大到这种程度,难道这货做梦的时候都会梦到自己天下第一独步武林? 短头发男生从座位站起来,在桌堂里拿出一根棒球棍,“砰砰砰”早书桌上使劲儿敲了几下,教室里安静下来。 这家伙长得牛高马大虎背熊腰,估计天生的就是桀骜不驯,又或者《古惑仔》看多了……这时候还没有《古惑仔》,反正就是看上去就像黑|社会的派头。在一众大一新生面前,还是很有威慑力的。 “比你强的人多得是,我就比你强,但是我不稀罕当什么班长!” 然后他抬起一只手,手指指向教室里的某一方位:“就他了,唐朋,我选他当班长!谁不服?” 教室里先是静了一下,接着闹哄哄起来。 “我同意!” “我也同意!” “对对对,让唐朋当班长,人家在迎新会上那叫一个巴闭!” 唐朋愕然,怎么扯到自己头上了? 他对这个班长可没有兴趣,学习的时间还不够用呢,还要写书,还要修音乐课,哪里有精力当这个劳什子的班长? 而大部分同学居然一致赞同他当班长,更是让他意外。 哥啥时候有这威望了? 其实在这班学生心里,唐朋和威望之类的词汇真的不搭边。之所以起哄选他当班长,大半是因为在迎新会上的表现,以及校园里流传的他和苏姗秋芸菲两大校花的八卦。 在男生想来,若是有机会接着唐朋跟校花亲近亲近,哪怕不能抱得美人归,起码校花身边的女生不会很烂吧?能和校园里的美女扯上关系,起码保证大学生涯不会太无聊,毕业以后回味往事的时候也有一点谈资。 至于女生的想法就简单多了,只是因为唐朋看起来比李广中顺眼,娘娘腔的男生不能说没人喜欢,罗卜青菜嘛,但是绝对属于小众类型,毕竟现在还是八十年代末的香港,远远未到那个韩流成风娘炮横行的年代。 再一个就是唐朋歌唱得好,有才华的男生总是能够收获更多的女生青睐。最近校园一角的榕树林已经成了学校最热闹的地方,女生们扎着堆儿的往那边凑,就为了寻找机会接近浸大的“吉他王子”。 李广中的那个小圈子虽然力挺他,奋起争辩,但是寡不敌众,逐渐淹没在群众的浪潮里,偃旗息鼓。 眼见“民心所向”对自己不利,李广中一张小白脸由红转青,再由青转白,很是尴尬,也很是气愤。 家庭的地位,自身的优秀,让李广中早就养成目空一切的自大。在他眼里,只要是想得到,从来就没有得不到的,无论是小时候喜欢的玩具,还是长大之后喜欢的女孩子。 眼前这种难堪的境地,他从未遇到过。难道进了大学,一切就都不一样了,以往的规则就不好使了? 看着台下一张张鄙夷不屑的脸庞和一声声讥讽嘲笑的言语,李广中感觉到难以忍受的屈辱,热血一阵阵冲上脑子,染红了眼珠子。 忍无可忍的李广中冷哼一声,脸上现出一抹讥诮的笑意:“花仔,做人不可以这么小气。事事和我作对,不就是因为阿洁么?OK,你想要,还给你好了,反正我都玩腻了……” 原本嘈嘈闹闹课堂瞬间安静下来。 阿洁是怎么回事儿? 再看看短发男生逐渐血红的脸,大家都明白过来。 我叼! 居然还有三角恋爱的狗血剧情? 大家都满怀期待的看戏,期待着后续的情节,看看故事会向哪一个方向发展。 李广中很满意同学的反应,嘴角翘起挑衅的笑容,他就是要把这个花仔踩在脚下,小时候是这样,现在是这样,将来还是这样! 玩具你抢不过我,女孩子你依然抢不过我,就是因为我家比你家有钱有势力! 然后…… 一根棒球棍被花仔奋力掷出来,旋转着在空中划出一道美妙的抛物线,直接向李广中砸去。 李广中还在暗爽揭了花仔最伤最痛的疮疤,洋洋得意,就看到一根棍子呼啸着向自己飞来。下意识的举起手臂挡在身前,那只棒球棍旋转着飞临,先是打在手臂上弹开,接着“砰”的一声砸在他脑袋上。 鲜血顿时就流下来,染红了李广中的白色夹克衫,触目惊心。 (不要吐槽这章废话太多,这两人将来的戏份蛮重要,且看且珍惜……) ------------ 第二十七章 美人如玉(求推荐求收藏) 看书要推荐要收藏,要不然是很不道德滴…… ***************** 谁也没料到事情居然演变到这个局面,新生班会闹到斗殴见血,这件事情绝对大发了。 校警已经把李广中和花仔带走,一个送去医院检查治疗,一个关起来问询调查,等待学校的最终处理决定。 郑中海的一张原本很有几分儒雅之气的脸上阴云密布,黑的能滴出水来,若仔细看,甚至能看到他的两边太阳穴正在已极大的幅度随着血液的涌动一鼓一鼓的凸起。 郑中海觉得自己快要爆炸了。 刚刚吹嘘完自己的资历能力,以及在校领导高层的话语权,就被这帮混球儿来了个下马威。 当我好欺负? 刚才他就在门外,教室里发生的事情清清楚楚,只不过最后实在没有料到那个花仔居然敢悍然出手,没有来得及制止。现在的年青人都怎么了,这么浮躁,这么低能,难道就不考虑后果是不是严重到不可承受? 他黑着脸站在讲台上,镜片后的眼睛目光锐利,一一从下面这些个正襟危坐的学生脸上掠过。 气氛一时间压抑到极点,教室里落针可闻。 郑中海指了指唐朋。 “刚才我已经注意到,你的支持率很高。那么唐朋同学就是这个学期的班长。” 他说话的语气斩钉截铁,根本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唐朋就叹口气,虽然他并不想当这个班长,但是刚刚发生的事情已经足以令这位辅导员大人觉得颜面扫地威信无存,如果自己这时候再反抗他的决定,搞不好就会被他认为是公然挑战他的权威。 把辅导员往死里得罪,大学生涯不要太悲催。 “大家好,我叫唐朋,以后请多多关照。” 他站起身,就只说了这么一句,然后坐下。 我尊重你的决定,但是我也要表达我的态度。 教室里依然安静。 郑中海都快要气笑了,怎么,现在的孩子不仅浮躁无知,还都这么有个性? 有趣! 眼睛微眯了一下,郑中海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 跟我玩个性?有的是时间收拾你们! ******************** 班委干部除了刚开始竞选成功的那几个,剩下的都是郑中海指定的,这让同学们有一种被法西斯独裁的感觉。不过也没有办法,学生和老师相比,那是绝对的弱势群体,那些有心思想要当个干部在同学面前露一下脸的学生,也只好认命的屈从于强权之下。 下课之后回到宿舍,庄文镪还在抱怨:“这个老师真是莫名其妙,居然搞独裁?要不然我有希望竞选纪律委员呢。唉,本想在曼妮面前好好表现一下,表白时候的成功率也能提高不少,这下全泡汤了……” 说到纪律委员,唐朋就想起了拿着老师的教鞭在自习课上狐假虎威,在说话或者搞小动作的同学书桌上狠狠敲几下威吓一番,以显示自己的存在。 庄文镪还在继续。 “那个乸型的李广中,对于班长倒满是热心,这人表现欲|望太强,很虚伪啊……” 唐朋无语,一心竞选纪律委员的大哥你还不是一样?老大别说老二喇! 一边整理好《人在纽约》的剧本,一边随口说道:“他不是当了副班长么?他既然这么爱表现,以后班级里的事情交给他好了,我也正好落个清闲。” “我叼!要不要这么清高?” 庄文镪不信,谁不想当官呢?权力可是个好东西,哪怕是个小小的班干部一样,而且这份资历会写入档案,以后毕业找工作的时候,算得上一份很光彩的履历。 唐朋收拾好东西,无所谓的耸耸肩:“我还要学习啊,精力有限。我这个班长只要保证咱们两个逃课不被在点名册上记录就好了。待会儿跟章小娴说一声,晚上我有约会,就不去榕树林了,让她教你吧。” 将剧本放进一个双肩包背到背上,挥挥手跟庄文镪再见。 跟关锦朋见面的地点在兰桂坊。 兰桂坊是中环云咸街与德己立街之间的一条短小、狭窄、呈L形并用鹅卵石铺成的街巷,聚集大小酒吧与餐馆的中高档消费区,深受中产阶级、外籍人士及游客的欢迎,更是香港年青人夜蒲的好去处。 唐朋坐着的士赶到这里的时候,已经华灯初上。 前世唐朋没来过香港,更不用说兰桂坊。只是不止一次在影视作品里听到这个名字,可谓仰慕已久。 然而此刻踏足其上,却有着略微的失望。 两条平行的步行街,外加一小段连接两条步行街的大道,实在不能和他想象中的浪漫情调相比。步行街不长,每条街步行不过七八分钟路程。街道两旁的酒吧门面狭小,灯光黯淡,布置也没什么特别。不过每走两三步,都能见到一两个“老外”端着酒杯当街而立,边饮边聊,确实在内地酒吧中难能见到。 见识过以后数年内地大都市夜生活的唐朋,似乎这时候才意识到,现在毕竟还没到90年呢,一切都距离他生命终结的那个时代太过遥远。 即便是香港这样的国际大都市,也不过如此。 就少了因为“东方之珠”这个名字带来的一丝崇拜与仰望,多了一份平常心。 推开一家叫做“天蓝”酒吧的木质大门,走了进去。 这个时候香港人大多在吃饭喝茶,所以酒吧里的客人不多,所以唐朋一眼就看到戴着眼镜坐在吧台的关锦朋,以及他身边的一个女人。 这女人二十几岁,坐在吧台前的高脚椅上,被牛仔裤紧裹的两条修长的大腿交叠在一起,纤细的腰肢挺得笔直。 齐肩的黑发烫了微卷,婉约清秀的眉毛,一双杏核眼黑白分明波光潋滟,挺直秀气的鼻梁,小巧红润的嘴唇,白嫩晶莹的肌肤,五官精致。整个人安静的坐在那里,透着一股灵秀聪毓的韵味……如果不是纤长白皙的指尖夹着一只已经点燃的白色过滤嘴女士香烟的话。 唐朋心脏跳了跳,走过去先跟关锦朋打招呼:“关叔叔……” 关锦朋赶紧摆摆手:“停停停!叫什么叔叔?叫我Stanley或者关哥。” “关哥!” 唐朋答应一声,向那个女人笑了笑:“你好,张蔓玉小姐……”, 美女是有保鲜期的,但是张蔓玉除外。 刚出道时由于演技欠佳,一直被人当作“花瓶”。那时的她除了咧着嘴傻笑,以讨人喜欢之外,毫无魅力可言。然而,岁月沧桑、世事变迁却让她蜕变成一个成熟而美丽的女人。 在《阮玲玉》里,她的身姿与30年代的衣香鬓影重迭,从此便是复古风中的翘楚;在《花样年华》中,她一派成熟忧郁的神韵,让旗袍这种传统装束在一时间风靡世界。后来,她恋爱,她结婚、她离异,人们以为她将从此一蹶不振。然而,美丽不会因为生活的失败而黯然失色,张蔓玉依旧不可方物。 当年华韶去,岁月不但没有带走张蔓玉的美丽,反而让她渐入佳境,年轻时象一朵吐着芳香的花蕾,有着随时可以点燃的青春,俏丽面孔,最后变成精萃的一滴金黄色的花蜜,这样的美女,正是时光镌刻而成。 她像一个水做的精灵,优雅的漫步在岁月的长街,衣袂飘飞,不染一丝尘埃。 轻灵如水的气质让人总是忘记她的容貌她的年纪。 即便是现在刚刚二十四岁远未修炼成精,那宁静如水馥郁如兰的气质已可初见端倪。 严格来说,张蔓玉不漂亮,但是她美。 对,张曼玉就是美,这个不漂亮的女人给这个字下了最好的注脚。 美人如玉。 “你好……” 张蔓玉略感诧异的看了看唐朋,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眸打量着眼前这个少年。 ------------ 第二十九章 歌神 关锦朋依然沉醉在剧本里,张蔓玉和尔东昇眉来眼去笑声说些琐事的时候并没有冷落唐朋,三个人品着酒闲聊,倒像是多年老友。 只不过唐朋明显不在状态,时不时的走神。 “冷眼看世界”是一种生存哲学,也是一种处世谋略。 但是当你能够看穿他人的人生结局,就犹如独坐峰巅俯瞰事件百态,总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超然疏离。 这种感觉其实并不好。 就像是现在,面前的金童玉女浅笑殷殷柔情蜜意,用不了多久就将劳燕分飞天各一方,让唐朋觉得似乎双方每一句深情关切每一个温柔眼神都显得那么虚伪,那么做作。 经不起时间磨练受不住琐事折磨,算是真爱么? 如果不算,那么他们是不是已经把生活和工作混为一体,已经忘记什么时候在生活,什么时候在工作,人生如戏人生? 尽管唐朋也知道自己的悱恻有些恶毒,以后分手并不能说明现在不是真爱,但是他依旧无法释然。 张蔓玉的第六感很敏锐,或者所有女人的第六感都如此敏锐,她发现唐朋的心不在焉,就关切的问:“怎么恍恍惚惚的,身体不舒服?” 唐朋摇头笑了笑:“没有,总是走神想些事情,抱歉。” 尔东昇就拿起酒杯和唐朋碰了一下,笑呵呵说道:“难不成是失恋,想起以前的女朋友?还是纠结想要跟学校的那个女孩表白?来来来,跟我讲讲,或许我能给你一点建议。” 张蔓玉就大发娇嗔:“你经验很丰富嘛?还是炫耀你追女孩子手段高超呢?” 尔东昇自知说错话,赶紧赔笑:“我哪里有经验?傻乎乎的都不知道怎么表白,连选礼物都不会,要不是有幸得美人青睐,这辈子怕是都找不到女朋友。上帝可怜我遇到你,要不我还不得哭死?” 张蔓玉娇俏的翻个白眼:“肉麻死了!” 甜蜜的笑容却怎么也遮掩不住,显然对尔东昇的花言巧语极为受用。 说实话,对于俊朗帅气风流倜傥的尔东昇,唐朋很有好感。但是一想到二人未来的结局,心里就闷闷的。 难道娱乐圈的独特属性,决定了这里从来都缺少经得住磨砺和诱惑的爱情? 酒吧里客人渐渐多起来,人来人往坐在吧台前聊天已经很不方便,三个人就坐到一个卡座里,把关锦朋都在一边不理。 刚刚坐好,张蔓玉就看到门口进来两个男人,赶紧站起来招手:“老豆!” 唐朋奇怪,张蔓玉的老爸怎么会跑到这里来? 等他看过去,就发现两个男人显然看到打招呼的张蔓玉,正向这边走过来。 走在前边的是一个中年男人,有点胖,身材很高大,留着一撇小胡子,很有气势。 后面则是一个二十六七岁的青年,瘦瘦高高的,下巴有点尖,头发乱糟糟的,下颌冒出泛青的胡茬,很是颓废。 这人唐朋认识。 在香港乐坛,被公认“歌神”称号的有两个人。 许冠杰是粤语流行歌曲开山鼻祖,在他的时代,没人敢和他叫板,黄家驹、张国荣。陈百强都视他为老师! 另一位,就是眼前这位颓废青年——张雪友。 张雪友崛起之时,可以说是华语乐坛真正快要走向辉煌的时刻,那时候的乐坛在谭咏麟,张国荣,罗大佑,B安等人或乐队的开拓下,已经逐渐步入成熟。 然后张雪友步入歌坛了,然后华语乐坛最辉煌的时刻就来临了。 九三年,吻别一出,当年亚洲销量第一,世界销量第二。“歌神”称号正式临于学友的身上。 九五,九六连续两届获世界流行乐坛最权威的WorldMusicAwards世界音乐颁奖礼全球销量最高华人歌手奖。让整个世界流行乐坛不再忽视和小视我们华语乐坛的实力和地位。张学友让我们华语乐坛第一次站在了世界的最顶峰,让世界知道了华语乐坛的力量,是世界知道了张学友的地位。 在那时张学友是可以与当时流行第一人迈克杰克逊平起平坐的世界流行界的绝对天王之一。在蒙蒂卡罗的世界流行音乐的最高殿堂上,迈克杰克逊在看到张雪友时,也不仅对他竖起了大姆指,对他另眼相看。 只不过,在唐朋心中一向精神奕奕电眼闪闪的张雪友,为何这么一副颓废落魄的模样? 张蔓玉已经离开座位,小鸟一样飞过去,揽住那个中年人的胳膊,好奇的问:“老豆怎么也会泡酒吧?” 中年人无奈的用另一只手指了指张雪友:“还不是这个七仔,非要喝酒,我怕他自己控制不住喝醉惹出什么事情,就只好陪着咯!” 尔东昇也站起来:“强叔!” 唐朋这才反应过来,这人并不是张蔓玉的老爸,而是她的经理人,有着“巨星推手”和“金牌经理人”之称的陈自强。 在香港,他是经理人中的传奇。 20世纪70年代,香港艺坛七位名人义结金兰,组成“银色鼠队”。队员感情极佳,他(她)们是大哥张冲、二哥谢贤、三哥陈自强,四哥陈皓、五哥秦祥林,六哥邓光荣、七妹沈殿霞。拜把七兄妹,只要一人有事,其他六人必会现身。 1980至1990年代香港电影市场繁荣期间,曾是成龙、郑裕玲、张学友、张曼玉、钟楚红、王祖贤、刘德华、梁朝伟、梁家辉、张艾嘉、刘嘉玲、刘青云、吴君如、秦祥林、玛利亚、赵雅芝、李连杰、陈冲等一大批香港、台湾演艺界名人的经纪人。 陈自强在事业巅峰时期,旗下拥有四十多位艺人,成龙是最早签约的演员。张曼玉则是最早签约的女演员(1985年),被陈自强称为是自己的第一个“女儿”。[9]陈自强一生无子女,多视旗下艺人如儿女般照料,备受香港演艺界的敬重。 直到几十年后,张蔓玉钟楚虹依然和他父女相称。 陈自强笑着和尔东昇点头致意,虽然他对这位“准女婿”并不感冒。然后就注意到也已经站起身的唐朋:“这位是……” 此时张蔓玉和尔东昇的恋情虽然不像刚开始的时候严格保密,但是轻易也不会与圈外的人在一起应酬,所以对于能跟两人坐在一起喝酒的唐朋感到好奇。 唐朋礼貌的自我介绍:“你好强叔,我叫唐朋……” 张蔓玉已经在一边把话接过去:“朋仔好厉害!他写了一个剧本,关锦朋导演喜欢得不得了,决定拍出来,打算找我当女主角,我正打算明天找你商量呢!” 陈自强四下看了一眼,果然看到关锦朋还趴在吧台上看剧本,丝毫没有留意到这边。 就拍了拍张蔓玉的手:“我是你的经理人,挑剧本自然要为你把关。但是关锦朋的戏,有什么好商量?他找你拍你就接,不要考虑那么多,他不找你才麻烦!” 然后微笑着和唐朋握了一下手:“好小子,年轻有为啊!关锦朋的眼光可是挑剔的很,圈内出了名的难搞,小子很难得!” 唐朋赶紧谦虚一番,然后打开他的背包,拿出刚刚张蔓玉签名的那个本子,走到张雪友面前,一脸灿烂的笑容:“能给我签个名么?” 唐朋不是追星族,但是面对张蔓玉张雪友这一级别的巨星,也禁不住升起促狭的心思。 若是能凑齐四大天王霞玉芳红许陈谭张的集体签名,也是蛮有趣的一件事。 ------------ 第三十章 学习编曲的作曲家 刚一坐下,张雪友就要酒。陈自强无奈苦笑,却也不劝阻,任他要了一大瓶芝华士。 唐朋在刚刚落座的时候,就有意往这边挪了挪,坐到张雪友旁边。 挥手谢绝服务生,张雪友自己起酒,顺手就给唐朋倒了一杯。临到另外三人,都摆手拒绝。 张雪友就说:“朋仔是吧?大家都是朋友,像他们那样叫我七仔就好。来来来,相逢就是有缘,干了这杯!”也不管唐朋同不同意,举杯示意一下,仰脖子就把大半杯酒干掉。 这酒喝的…… 唐朋尽管酒量不错也有点发憷,只好喝了一大口,略带歉意的笑笑:“我酒量不行,慢慢来。喝得太急嗓子会痛……” 开玩笑,喝酒不是最伤嗓子么?张雪友是个歌手啊,自己毫不在意不说,就连陈自强也不劝,怎么做人家经理人的? “嗓子痛?你年级轻轻的,怕个什么?无所谓啦……” 张雪友笑笑,又倒了一杯。 张蔓玉就忍不住说道:“七仔你不要这样好不好?谁都有低谷啊,熬过去就云开雾散,不要这样折磨自己。” “低谷?” 张雪友苦笑:“道理我懂啊!但是我这不是低谷,是命!你以为我在为一时唱片没人买苦恼么?我很清楚啊,等到谭咏麟和张国荣不行了,我的唱片自然就有人买!” 再喝一口酒,颓丧的叹气:“大家都说我是天王接班人,但什么叫接班人?就是必须等到人家不唱了,才会轮到我。低谷不低谷我不会在意,但是我明白我再如何努力永远都差人家一条街,就不能不认命……” 众人默然。 唐朋这才明白张雪友为什么这么苦恼这么颓废。 80年代正是香港乐坛众星璀璨、百花齐放的鼎盛时期,那时谭咏麟和张国荣“杀”得不可开交,“谭张大战”时他们的歌曲占据了各大排行榜和颁奖礼,而罗文、陈百强等一线男歌手早已在歌坛占有一席之地。这时张学友参加“首届十八区业余歌唱大赛”获得冠军脱颖而出,在一众新人中获得过很高的媒体关注。而作为新人的他,之后也不例外的遇到了事业的考验——推出的几张唱片销量一度跌到了最低谷只有仅仅几万张。 尽管有了头张专辑20万张的迅猛劲头,尽管是作为宝丽金的力推新人,可是从张学友的第三张专辑开始,唱片的销量就直线滑坡。1987年,是当时两大天王谭咏麟、张国荣竞争最为激烈的一年,两人的歌曲几乎占据了所有排行榜。同年张学友推出的几张唱片的销量一度跌到了最低谷,销量仅仅只有几万张,媒体眼中昔日的天王接班人,变成了如今的票房毒药,这令当时的张学友状态非常低迷,开始依靠酒精来麻醉自己。 这令张学友信心受创,状态也随之低迷。他意识到自己无论如何努力如何进步,好像永远都会在“谭张”的阴影下,这就是他的命。 这样的日子在张学友的生活中整整持续了三年之久。 说白了,就是极度缺乏自信。 不过这不能说张雪友心里太脆弱,实在是“谭张”正值巅峰,实力强横。 不是我军无能,而是****火力太猛…… 这种情况只能自己走出来想明白,别人谁劝都没用。 事实上在经历了三年唱片销售低迷之后,直到八|九年底,张雪友才凭借专辑《每天爱你多一些》令他的歌唱生涯获得重生,重回顶级歌星之列。 这时候关锦朋终于看完剧本,过来加入谈话,气氛才舒缓过来。 “强哥,这里碰见再好不过,我手里有一个剧本,想请你的宝贝女儿来演,有没有问题?” 关锦朋开口就是工作。 陈自强不经意的看了唐朋一眼,不用说,关锦朋的这个剧本就是这个学生仔写的,这小子果然挺厉害。 “呵呵,刚才阿玉跟我说这事儿,我就跟她讲,关锦朋的戏不找你你都要自己贴上去,他要是主动找你,剧本都不要看,赶紧答应喇,免得人家什么时候改主意!” 这算是很高级的肯定了,关锦朋就正色说道:“我心里有数的,只有我认为合适的演员,我才会邀请,我要是认为不合适,什么人情在我这里都没得讲!” “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张蔓玉有些好奇的问。 关锦朋就简单的说了一下《人在纽约》的剧情。 陈自强微笑着看着唐朋:“这个剧本就是你写的?年青人有才华!” 关锦朋插话道:“真的有才华!不止剧本,听说顾家辉找上门买你一首歌,朋仔,真有这事儿?” 唐朋感叹娱乐圈果然没有秘密。 “不如你也给七仔写一首歌啊?” 张蔓玉突然插了一句。 唐朋看看一大口一大口喝酒的张雪友,就点点头:“好啊。” 歌神老兄你有够幸运啊,遇到拥有“金手指”的区区在下,你命中注定还有一年多的颓废生涯要告别了。 不过这样算不算改变了张雪友原有的人生呢? 如果真是那样,那么按照“蝴蝶效应”,这个世界会不会为此而一点点改变呢? 又会写剧本,又会写歌,陈自强真的好奇了。 “朋仔,学的专业是音乐?” “不是,我在大学主修的是导演,不过最近在选修编曲……” “噗!” 张雪友猛地把刚刚喝到嘴里的酒喷了出来。 “咳咳……不好意思,喝得急了些……” 张雪友被就呛得满脸通红,不住咳嗽,眼神却古怪的看着唐朋。 兄弟开什么玩笑,还在选修编曲的学生,就能卖歌给顾家辉? 不只是他,张蔓玉和陈自强也都一脸震惊,不敢相信,心说这小子不是胡说八道开玩笑吧? 唐朋耸耸肩,一脸淡然。 张雪友来了兴趣,大概觉得这年青人比洋酒有趣多了,就放下酒杯拍了拍唐朋的肩头。 “有时间我们交流一下,你熟悉一下我的声线,给我写一首好歌,报酬没问题。说实话,我对你很期待!” 你的声线,还要熟悉么? 《吻别》就很好啊…… 不过他不会这个时候就把《吻别》写出来。 谁知道会不会因为《吻别》一出而达到巅峰的张雪友,因为后续乏力再次面临从高峰跌入低谷的迷惘。 那就不是帮人,而是害人了。 现在他有些后悔当初不该在章小娴面前唱出那首《吻别》的英文版《Takemetoyourheart》,看来回学校要嘱咐章小娴和庄文镪一声,别把它泄露出去,过个一两年再给张雪友吧。 时间已经不早了,再晚浸大的宿舍就会关门,唐朋就起身告辞。 张蔓玉笑吟吟的说道:“有时间约你出来喝茶!” 唐朋笑着答应,告辞离去。 兰桂坊早已灯火辉煌,行人不绝,酒吧火爆,空气里流动着纸醉金迷的诱人味道。 背着背包,手揣在裤兜里,身侧是霓虹闪烁歌舞升平,头顶是繁星闪烁皓月当空。 唐朋悠然而行。 ------------ 第三十一章 巷道板砖事件 距离浸大不远的一个路口,发生一起交通肇事,一辆大货车横在路口,把路完全堵死。唐朋没办法,只好付车费下了的士,步行回学校。 看着那辆驾驶室已经瘪掉的大货车,唐朋一阵感慨。 想当初若不是有那么一辆飞驰的货车,有那么一个捡球的孩子,自己也就不会重活一回,体味一次不一样的人生。 唐朋曾经每每读到三毛的文章,都有一种感怀人世无常的悲伤。 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荫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如果有来生,要化成一阵风,一瞬间也能成为永恒。没有善感的情怀,没有多情的眼睛。一半在雨里洒脱,一半在春光里旅行;寂寞了,孤自去远行,把淡淡的思念统带走,从不思念、从不爱恋…… 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来生? 夜凉如水,秋风微瑟。 如果有来生,希望每次相遇,都能化为永恒…… 人生不是用来伤春悲秋,更不是用来光阴虚度,它只是一段心的旅程,无论痴缠红尘的繁琐,还是远山白云的逍遥,只要随心而行就好。 想这么做,就怎么做。 唐朋对自己一时冒出的想法感到好笑,想做就做,岂不成了武侠小说里的魔教教徒? 不由得想起有着淡泊气质的苏姗,她身上淡淡散发的那种身在红尘心无羁绊的超然,最是吸引唐朋。很奇怪,那样显赫的家世,怎么会培养出这么清灵飘逸的女孩子呢? 章小娴也不错,温婉剔透的才女,和他相处总是令人心神舒畅,她聪明到绝不会让你猜测她内心的想法,不用去费力讨好,没有一丝压力。 再想到那个冷若冰霜的秋芸菲,唐朋就失笑。 她在任何男生面前都不假辞色,冰块雕琢一般的俏脸上永远都是淡淡的冷漠,从无一丝笑容。 唐朋胡思乱想着,脚下步履悠然,不紧不慢。 窝打老道和金城道之间有一条狭窄的巷道,穿过去就是浸大的校门,可以省很多路。 两侧是类似棚户区一样的住宅区,低矮参差的旧楼夹着曲折狭窄的巷道,没有路灯,光线阴暗地面凹凸不平,走起来小心翼翼,不时会踢到丢弃的杂物和成堆的垃圾。 唐朋掩着鼻子,加快脚步,这里有一种腥臭难闻的味道。 “啪啦——” 前方不远传来一阵物体破碎的声音,紧接着就是一声惨呼。 难不成遇到社团打架? 唐朋放慢脚步,皱起眉头,心里有些犹豫。 继续往前走,搞不好就碰上麻烦,那些古惑仔矮骡子最喜欢无事生非。 回头走原路,路程多了不止一倍,怕是不能按时回到宿舍。 正犹豫不定,一个声音让他微微吃惊。 “花仔,我说话算话,跟阿中赔礼道歉请一桌和头酒,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花仔?唐朋想起迎新班会上那个酷酷的用一个棒球棍打得李广中头破血流的那个少年。 再仔细一听,发现这个声音似乎就是那个学生会主|席李建荣。 李建荣为李广中出头,找花仔的麻烦? 貌似这不关我的事啊,这两人是旧怨,自己犯不着趟这趟浑水。 唐朋就打算回头绕路。 “呵呵,打死我也不可能跟那个乸型道歉……” 是花仔的声音。 “我叼!你他么以为真不敢弄死你?” 好像是那个李建荣的狗腿子叶添龙。 “嘿嘿,先废了他的腿再说……” 这个声音阴柔绵软,黑漆漆的晚上让人听了凉飕飕的难受,是那个“乸型”李广中。 “狗崽子,有种你来!你不废掉老子,老子杀你全家!扑你阿姆!” 花仔犹自强硬,毫不服软。 唐朋叹了口气,停住脚步。 他不想惹麻烦,可是让他眼看着花仔被废掉一条腿却装作不知道,他做不出来,而且他相信以李广中的阴狠绝对说得出做得到。 “住手!” 唐朋先喝了一声,向前走去。 黑夜里这声“住手”显得很大声,加上又是狭窄的巷道地形有拢音功能,声音还微微带着回音。 那边估计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声吓了一跳,就有人大声骂道:“我叼!谁在那边?” “哪里来的痴线找死啊!” “大佬正在办事,不想死的赶紧绕路……” 唐朋充耳不闻,快步走过去。 四五个人影站在巷道一处凹进去的空地,隐隐约约有一个白色的影子比较明显,再近一些,才借着月光看清面容。 那个黑夜里依旧西装笔挺皮鞋铮亮专注臭美三十年的家伙,果然是浸大的“白马王子”李建荣。 他身边则是李广中,正是这家伙头上裹着白色纱布在黑夜里异常显眼。 叶添龙手里拎着一根铁棍,气势汹汹的冲着唐朋大骂:“扑你阿姆找死啊?赶紧滚蛋,少他|妈|的多管闲事……” 骂了一半,才看清唐朋的面貌,后面的话戛然而止,似乎对于唐朋在这里出现很是意外,一时有些发愣。 叶添龙后面还有三个马仔,正死死把花仔按在地上动弹不得。 看架势,叶添龙正要用铁棍敲断花仔的腿。 这帮家伙真是手黑啊,这是要把花仔弄成残疾的节奏啊! “李建荣,大家都是同学,没必要下手这么狠吧?” 尽管这是李广中和花仔之间的事情,但是明显李建荣才是话事人。 光线有些暗,看不清李建荣的表情,但是他说的话却明显带着火气。 “唐朋,这事和你无关,轮不到你强出头!” 唐朋就叹口气:“我也不想出头,但你们这样搞太过分了点,既然遇上了,我没办法不管。” 李广中尖着嗓子大叫:“你他|妈算那颗葱?再叽叽歪歪的,连你一起废了!” 唐朋摇摇头,还没说话,被制住的花仔大声说道:“唐朋,这事和你无关,我花仔承你情,你走,我自己解决!” 唐朋苦笑:“你怎么解决?被人废掉一条腿,一辈子残疾?” 他看向李建荣:“你说,怎么做能放过花仔?” 或许是夜深人静犯罪情绪暴涨,也或许是自持人多势众,李广中胆气陡升,猛地就朝唐朋冲过来。 “放你妈!老子连你一起废掉!” 唐朋眼见,发现李广中手中光芒闪动,居然是匕首刀子一类的家伙,不由吓了一跳,自己啥时候跟他结下这么大的仇? 李建荣也吓了一跳,大叫:“阿中住手!” 李广中冲的很快,眨眼间就来到近前,一只手倏地伸前,手里握着一柄半尺长的匕首,直接朝唐朋的前胸刺过来。 打架的时候,不怕砍刀,最怕匕首,这道理唐朋自然懂。 他也不敢贸然近前,只是顺着李广中匕首刺来的方向后退一步,眼角余光一扫,飞快的俯身伸手拿起墙边的一个物件,扬手抛了出去。 那是一块缺了角沾着水泥的板砖。 因为距离短力量大,那一块飞翔的板砖飞行的轨迹几乎就是一条直线,“呼”的带起一阵风声,“啪”的糊在李广中的脸上。 “嗷——” 李广中发出一声沉闷的嚎叫,“当啷”一声匕首掉在地上,双手捂脸蹲下身去。 鲜血瞬间涌出,顺着他的指缝流下来。 李建荣先是发呆,他离得有些远,就只看到唐朋顺手掷出一个什么东西,然后李广中就惨呼蹲地。接着就一阵暴怒,当着自己的面殴打自己的堂弟,这事儿传出去他李建荣还要不要在浸大混了? 大吼一声:“做了他!”向唐朋扑过去。 ------------ 第三十二章 走投无路 叶添龙自然唯李建荣之命是从,后发先至,拎着铁棍“呼”的一声就照着唐朋脑袋砸下来。 另外两个制服花仔的家伙也放开手,抄着铁棍向唐朋冲过来。 眼看着铁棍当头砸下已经躲闪不及,唐朋只好咬紧牙横着胳膊挡在头顶。 “砰”一声闷响,铁棍砸在手臂上,唐朋只觉得一阵钻心的剧痛,底下一脚踹出去,正中叶添龙的小腹。 这一脚力量巨大,把叶添龙踹的闷哼一声,踉跄退回去两步,“噗通”双膝跪地,死死捂着肚子直不起腰。 这时李建荣和三个马仔也冲过,围住唐朋。 唐朋是武生世家,从小就是练过武的。 只不过那种飞花伤人万军阵中取上将首级的武功,只是武侠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存在。 寻常练武的人也不过是身体素质比常人更好,反应更敏捷,揍人的时候力量大一些,挨揍的时候也比较能抗…… 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他先伤了一鼻,被四个人围住,很是狼狈,狠狠的挨了几下。 后边的花仔没了钳制,大概先前受了伤,一瘸一拐的跑过来加入战团。 二对四,虽然花仔战斗力明显不足,也让唐朋松了口气。 他瞄见李广中面前的那块板砖,就生生忍着后背挨了一铁棍,跑过去捡起来,趁机一脚把还在捂着脸哀嚎的李广中踹翻。 板砖在手,唐朋舞得虎虎生风。 六个人混战成一团,“啪啪”的铁棍或者板砖击打身体的声音不绝于耳。 *************** “住手!都******住手,哎呦……老子喊住手,你没听到?” “扑你阿姆,你让住手就住手?” “我叼!再不住手弄死你!” “先让老子弄死你!” “哎呦……” 这一通混战直到六个人趴下四个,才堪堪住手。 唐朋靠在墙上喘着粗气,一只手臂已经不听使唤,痛得钻心,另一只手还紧紧握着板砖。眼角有东西流下来,温热温热的,就丢开板砖一抹,是额头被打开一个口子流出的血。 花仔像一只大虾一样蜷着身子,张大嘴使劲儿的喘气,脸上也是血淋淋的。 受伤最轻的是李建荣,那三个马仔每次都挡在他身前,用自己的身体承受唐朋的板砖,早已经东倒西歪满地哼哼站不起来。 叶添龙不知道被唐朋踹中什么部位,一直捂着肚子,一动不敢动。 李建荣也不好受,虽然没有外伤,但是身上也狠狠挨了唐朋几脚几板砖,稍一动弹就疼得龇牙咧嘴直吸凉气。 唐朋忍着痛,看着李建荣:“到此为止吧?” 李建荣艰难的点点头,却不料扯到后脖颈的肌肉,疼的一呲牙。 “妈的你是梁山下来的?脑子秀逗了,管闲事!” 唐朋不理他,俯身搀扶起花仔,跌跌撞撞的向着原路走去。 *************** “嘶……” “嗷——” “护士你能不能轻点?想谋杀啊!” 小护士撇着嘴替唐朋包扎胳膊,趁机使劲儿按了一下。 “切,就你这样还要跑出去做古惑仔?前几天一个家伙被砍了十几刀,血流了几百CC,吭都不吭一声,比你强多了……” 唐朋无语,哥是见义勇为好不好? 幸好只是肌肉挫伤,并没有骨折,不用打石膏。额头也只是一个小口子,贴一个创可贴就搞定。 至于满身青淤,就只能慢慢养着了。 花仔的情况就重得多,左臂和左腿都有轻微的骨折,打了石膏只能坐轮椅,还要留院观察。 病房里。 “谢谢你,要不是你出手,我的腿就不是现在的骨折,估计已经废了。” 花仔感激的向唐朋道谢。 唐朋仰躺在病床上,抽了抽鼻子,他讨厌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 “不用谢。不过这个李广中也太过分了,同学之间打架而已,犯得着这么大的仇?” 花仔沉默不语。 好半晌,才说道:“带你去个地方。” 慢慢的把花仔挪到轮椅上,这家伙一只手一只脚都打了厚厚的石膏,像是半只木乃伊。 唐朋一只手推着他,来到医院的ICU。 透过巨大的玻璃,病床上躺着一个看不清容貌的病人。 花仔静静的看了很久,才让唐朋推他离开。 病房的天台上,可以看见深沉的夜幕皎洁的月亮。 “抽一支?” 花仔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皱皱巴巴的香烟,抽出一支递给唐朋。 唐朋很少吸烟,只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才偶尔吸一根。想了一下,才接过来,点燃,叼在嘴上,狠狠吸一口。 花仔也点了一支。 淡蓝的烟雾袅袅飘散。 “ICU里边,是我爸爸。” 花仔轻声说。 唐朋已经猜到,却没有说话,他知道花仔会继续。 “我家里有一间电影公司,我爷爷传下来的,当然是很小的那种,拍一些小成本搞笑片什么的,勉强糊口。这两年电影市场很火爆,可是爸爸却很倒霉,不是演员出意外,就是片场起火烧掉胶片,再不就是电影没人看,欠了银行不少贷款。今天下午的时候,银行发来最后通牒,如果不能按期还款,将会起诉。公司根本没钱,被起诉的话只能破产清盘。而且,学校打过去电话,我被勒令退学了。爸爸一急之下,脑溢血发作,送进医院……” 勒令退学?唐朋默然。 先是花仔在教室打破李广中的头,接着银行通知还贷,勒令退学,再下来花仔被堵在巷道里差点被废掉腿…… 唐朋琢磨出味道来。 果然,花仔自嘲的笑笑:“李广中的爸爸是银行副经理……” 赤|裸裸的打击报复啊。 唐朋想起教室里两人的对话,好像之前就有旧怨:“你跟李广中有仇?打个架而已,要不要把人往死里搞?” 狠狠吸了一口烟,烟头在夜色里急剧燃亮。 “我家跟李广中家原本关系很不错,我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开始也很要好。直到上高中的时候,我们同时喜欢上一个女孩子,那个女孩喜欢的是我,却在一次郊游的时候被李广中下药……” 唐朋无语,好狗血的剧情。 “那接下来怎么办?” 他有些担心花仔,爸爸住院昏迷不醒,公司被人逼债面临倒闭,想想都头疼。 “怎么办?” 花仔长长吁出一口气。苦笑:“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我已经走投无路了。” 唐朋也叹口气。不过心里却奇怪,家里发生这么大的事情,儿子被退学,老公住院,花仔的妈妈去了哪里? “不过,”花仔看着唐朋,目光闪动:“多谢你今晚出手,这个人情我袁志伟记下了,需要的时候,两肋插刀没二话!” 唐朋就淡淡的笑了:“别搞得跟社团似的,咱们是同学啊,换了别人也都会挺身而出的。” 花仔也笑了:“不过像你这么正义感十足的同学,整个浸大也没几个,也不枉我推举你当班长。” 唐朋埋怨:“你这人有毛病,李广中喜欢当班长就当呗,干嘛拉我下水?” “他不开心的事情,我都喜欢干。再说你为什么不想当班长?多威风啊。” “威风个屁啊,闲事一大堆,泡妞的时间都没……” ------------ 第三十三章 其实我是一个导演 在医院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唐朋就返回学校。袁志伟虽然伤的重,但他执意出院,爸爸还在ICU昏迷,他要回家里的电影公司看看,毕竟那是两辈子传下来的产业。医生也没办法,只好同意他出院。 起的虽然早,但是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过了晨跑时间,唐朋有些遗憾,今天不能跟在后面欣赏苏姗和秋芸菲两个靓丽苗条的倩影了。 在宿舍的门口,意外遇到李建荣。唐朋有些诧异,他还不知道李建荣和他同住一幢宿舍楼。 一晚上的让李建荣脸上的淤青消散不少,看上去没有昨晚那么狼狈。否则以这小子臭美的性格,宁愿窝在家里也不会把自己不光鲜的一面展露在人前。 狭路相逢,李建荣就狠狠的盯着唐朋。长这么大,就没吃过这样的亏! 唐朋也不惧他,挺拔的站到他面前,两人大眼瞪小眼。 气氛有些萧杀。 有同学进出的,都被这两人四周凝重的气氛弄得紧张,侧着身子紧挨着门框出入,尽量离这两人远一些。 也有一些并不离开,远远的围观,毕竟已经大四的李建荣在学校里积威已久,还从未有人敢和他如此当面对抗。 大家就有些兴奋,难道新旧势力的对抗已经上演?那么到底是强龙不压地头蛇,李建荣让这个大陆仔甘心蛰伏;又或者不是猛龙不过江,浸大将迎来后李建荣时代? 唐朋哪里有那么多的想法,他只是站在李建荣面前,淡淡的说了一句:“没格局啊,你就是这么在浸大混的?” 他不相信这一连串的事情背后没有李建荣的身影,要不然昨晚李建荣也不会出现在巷道里。 李建荣眼角依然有些发青,眼睛里已经在喷火,他无法忍受唐朋眼里的轻蔑。 “我怎么混的,用不着你来管,大陆仔!” 开玩笑,自己的家世能力哪一样不是最优秀最顶尖的,需要你这个混蛋在面前指手画脚?要不是考虑到昨晚唐朋的凶悍气势,自己一个人绝非对手,老早就打耳光扇过去。 唐朋知道自己拿李建荣完全没办法,只是点点头:“花仔爸爸脑溢血住院,家里的公司马上就破产倒闭,他也被勒令退学,你们还想怎么样?杀人不过头点地,有多大的仇怨,非得搞得人家破人亡?你自己好自为之!” 然后侧过身,在李建荣身边走过,进入宿舍楼。 李建荣冷哼一声,快步离去。 ****************** 唐朋并没有受到花仔之事的影响,依然全心投入的上课学习。 不过接下来的几天,早上没有去操场呼吸“清香空气”欣赏美人倩影,傍晚也没有榕树林和章小娴他们弹吉他唱歌,倒是听说章小娴组建了一个什么乐队,玩起了摇滚乐。 《天使与魔鬼》的创作也宣告暂停。 他把除上课之外所有时间都挤出来,奋笔疾书写着什么东西。 在郑中海的西方哲学下课的时候,郑中海看到唐朋的手臂缠着一圈厚厚的绷带,就有些关切的问:“怎么回事?要不要紧?” 唐朋没有说话,只是淡漠的点点头,就低头整理笔记。 他心里对郑中海是非常不满的。 为人师表,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还要在为人处世上给予学生指引甚至做出表率。 但是郑中海明显在花仔和李广中一事上有些偏颇。 虽然在课堂里公然打架情节很严重,但是为了树立自己的权威就彻底剥夺一个学生的学习资格,显然很过分。 退一步讲,打架事件的起因是李广中口出恶言,就算要勒令退学,也应该两个人一起。 为什么花仔被退学,李广中一点处分都没有? 唐朋很不屑,当身为师长沾染到趋利避害的世俗陋习,确实令人失望。 郑中海邹了邹眉头。 对于唐朋,他是非常看好的。 顾家辉和黄佔联袂而来买歌的事情,虽然在校园里流传并不广,但是身为辅导员的他当然清楚。而且这个学生记忆力和领悟力非常好,学习态度更好,郑中海就有心重点培养,甚至想要帮他申请奖学金。 “你是班长,班级里的一些组织活动和日常班务都要用心一些,可是你现在当了甩手掌柜,什么也不管……” 唐朋收拾好课堂笔记,装入书包,站起身。 “不是还有李广中么?他是副班长,就让他来好了……抱歉,我还有事,再见!” 背上书包,转身离开。 我只是从你那里学习知识,但是你的人品并不值得我尊重。 课堂上还有许多人没有离开,都停下手里的动作,吃惊的看着唐朋走出门口的身影。 太牛了!不愧是浸大的风云人物,居然敢甩辅导员脸色! 坐在不远处的苏姗微微蹙眉,她清楚的听到唐朋和郑中海的对话,心里有些疑惑。 那个似乎什么事情都不会放在心上,任何时候都云淡风轻的少年,为什么会有这么反常的表现。 她可以感觉得到唐朋的冷漠和疏远。 一根白玉也似的纤纤玉指捅了捅她的细腰,旁边的秋芸菲低声道:“看什么呢?走啦!” “哦!” 苏姗收拾好东西,和秋芸菲一起离开。 郑中海还站在原地,背着手一脸阴沉,心里却叹了口气。 ***************** 星期六下午上完最后一节课,唐朋并没有留在学校,而是打车来到观塘。 九十年代是香港电影最辉煌的时候,随便拍一部什么电影,只要能上画,就会大赚特赚。各路人马因而纷纷涌入电影圈,挥舞着钞票寻找制作公司,在这个巨大的蛋糕上啃一口。 这直接导致了无数或大或小的电影公司雨后春笋一般成立。 “光华电影公司”成立与六十年代,但是由于经营不善加上资金短缺,一直都是苦苦支撑,现如今更是颓势尽显。 公司有一座两层尖顶带烟囱的英式旧楼,墙体外表斑驳陈旧,看起来已经很有些年头。 一个五十几岁的妇女,一身清洁工打扮,正在扫地。看见唐朋推门进来,就问:“你找谁?” 唐朋说我找袁伟杰,那妇女就说在二楼最里边一间办公室。 公司里没有几个人,显得很安静。 花仔袁伟杰正坐在二楼的一间办公室里,看着面前一大堆账务报表之类的文件发呆。 听到开门的声音,袁伟杰抬头,就见到唐朋微笑着走进来。 “怎么不在学校上课?” “我来安慰一下你这只迷途的小羔羊,把你一时想不开投入到主的怀抱……”唐朋打量着办公室里的摆设,随口说道。 袁伟杰被气笑了:“你以为我傻啊?大不了破产而已,老子还有大把青春没有挥霍呢。” 嘴上这么说,但是看到唐朋出现在这里,依然很开心。这就像一个游走在戈壁大漠的孤独行者,突然知道在遥远的家乡还有那么一个人在牵挂着自己,内心一瞬间很是温暖。 “怎么样,欠了多少债?想好怎么还没有?” 唐朋自己拉过一把椅子,坐到袁伟杰对面,随手翻了翻桌上的文件。 袁伟杰叹着气苦着脸:“一共四百多万,现在账上只有不到五十万,再把这座破楼和家里的房子都算上,也不够一百万。三百万的缺口,我就算去抢劫也抢不来这么多……” “你这里是电影公司啊,难道没有电影上映?或者为什么不拍一部电影呢?现在电影市场火爆的很,随便拍拍都会赚钱啊。” 唐朋表示不理解。电影最火的年代,居然还有电影公司倒闭,你们家是怎么经营的? 袁伟杰苦笑:“我老爸只投资文艺片,坚决不拍那些搞笑和三级片片,他认为那不是艺术。上一部戏已经是去年的事情了,扑得很惨,别说赚钱,投资都打了水漂。” 居然还有这种人?唐朋无语,不知道应该夸奖老人家是性情高洁为了理想和信仰坚贞不屈的圣人,还是捧着金饭碗讨饭的傻瓜。 “你家这公司,可以独立制作电影吧?” “当然……”袁伟杰摊摊手:“我明白你的意思,拍电影的想法我已经想过了,但是请一个好导演就得几十万,不入流的导演又不能保证票房。请主角又要花钱,场地服装道具乱七八糟的最低也要七八十万,就算拍小成本的三级片片也不可能低于这个数,我哪来的钱?” 唐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你难道忘记了,我学的就是导演专业?其实,我就是一个导演。” ------------ 第三十四章 港版野蛮女友 “如果有影片,能不能找到院线上画?” “当然!” 袁伟杰底气很足:“我们光华公司不仅仅投资制作影片,很大一部分业务也承担发行,我爷爷生前跟邹先生关系很好,我们发行的影片基本都在嘉禾院线上映。” 唐朋点点头,知道他口中的邹先生,就是嘉禾老板皱纹怀。 只不过听到“我爷爷跟邹先生关系很好”这句话,唐朋又觉得心里没谱。人情是最薄弱的关系,用一次少一次,总有用完的一天。祖辈的交情或许是很好的,但是人都死了这么多年,就算人家念着旧情照顾后辈,也不可能没限度的支持下去。 当这种稀薄的人情遇到利益的冲突,很难说还会一如既往的坚持下去。 唐朋从背包里拿出厚厚的一个本子,放在袁伟杰面前的办公室上。 “这是我这几天写出来的剧本,投资用不了多少钱,别的话不敢说,只要能上画,帮你还上债务没问题!” 从医院回到学校,唐朋就一直在琢磨袁伟杰的事情。同学一场,而且他稀里糊涂的也参与到这件事情里,自然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袁伟杰被退学之后再破产。 既然袁伟杰家里是电影公司,那就帮他拍一部电影,以目前电影市场的火爆,只要剧本不是太差,还债基本没问题,而这正是唐朋所擅长的。 “你还会写剧本?你学的不是导演么?” 袁伟杰满脸疑惑,拿过那个大本子翻看。 “《我的野蛮女友》……好怪的名字……” 没错,唐朋打算帮袁伟杰拍的这部电影,就是《我的野蛮女友》。 之所以选择这部电影并不仅仅是唐朋的个人喜好,还有其演员少投资小的优势,除了服装化妆以及剧组人员薪酬,基本没有其他预算,正适合袁伟杰目前的处境。 要不然就凭一个马上破产的电影公司和一个剧本,你跟谁去要投资? 最重要的一点,唐朋直到目前为止,只做过副导演,还没有全盘掌控一部电影的经验。相对来说,这部电影的舒缓节奏更容易把握一些,有利于“菜鸟”唐朋的发挥。 他可不想好心办坏事,到时候电影拍的不好没有票房,害的袁伟杰保不住这家祖辈经营的电影公司。 《我的野蛮女友》是一部典型韩国模式的浪漫爱情片:低成本小制作+煽情+青春偶像。 唐朋只对剧情略作修改,使得它将日本偶像剧的清新细腻、欧洲文艺片的浪漫情怀、香港电影的无厘头搞笑合为一体,演化成一段好似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煽情故事。 “如果她打你,一定要装得很痛,如果真的很痛,那要装得没事……” “不要让她喝三杯以上的酒,否则她会逢人就打……” “恩,还蛮有意思……”袁伟杰边看边赞。 “废话,你以为哥是吃白饭的?”唐朋脸不红心不跳,似乎这剧本就是他的原创。 当年这部电影一放映就引起了轰动,青年男女趋之若鹜。而影片在中国以及亚洲各国也引发了观影热潮,大多数亚洲观众都是通过这部作品开始了解韩国电影,此后逐渐关注和喜爱韩国电影,足见这部影片的受欢迎程度。影片中的经典场景和台词更被影迷们津津乐道。 “就拍这部戏!破釜沉舟而已,反正也是死马当活马医,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袁伟杰显示出魄力。 唐朋对这部电影有信心,但是他对能否在嘉禾院线上画没信心。 而且目前的情况也容不得一丝冒险,不拍这部电影,袁伟杰或许还能通过变卖祖产在银行和高利贷那里通融一下,得到一丝缓机。等到拍完这部电影,那就真的背水一战,不是生就是死,再无转圜余地。 甚至会悲惨到袁伟杰爸爸的住院费都交不起。 “要不,你先跟院线那边联系一下,毕竟你爸爸住院了,而你跟那边并不熟悉,还是事先打个招呼的好。否则咱们把钱全都投下去,到时候不能上画,岂不是死得更难看。” 唐朋的疑虑搞得袁伟杰也心里没底,就站起身拿过一副拐杖:“咱们现在就去。” 唐朋皱着眉毛看了看他的拐杖:“你怎么不坐轮椅?”他的伤势比较重,尤其是腿上的骨折,不好好修养怕是要出大|麻烦。 袁伟杰苦笑:“坐轮椅像是个废人一样,再说我家的债务不止银行,高利贷也有不少。就算养好了腿,到时候还不上钱,那些喝人血的古惑仔也会再把我的腿打断……” *********************** 八十年代初的香港电影界,几乎被邵氏、嘉禾、金公主三大院线垄断,所谓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只是表面,实际则是金公主、嘉禾、邵氏三大华语片电影院线逐鹿香江。银都机构下属的院线因为其独特的政治属性游离于外,而由于其银都机构拍摄出品,以及大陆部分电影和苏联电影,影响力自然无法和三大院线相提并论。 在八五年,邵毅夫将邵氏院线转租给潘迪声的“德宝”公司,除保留六百多部电影版权之外,暂时退出香港电影界,全力经营TVB。 自此,三大院线中的“邵氏”更名为“德宝”。 旧的时代已经过去,新的时代即将来临。然而伴随着烈火烹油一般的繁华兴盛接踵而至的,却是盛极而衰的危机。 可惜的是在这个时代,还没有人意识到香港电影面临的危险。 或者说眼前的利益让他们宁可对那些危机视而不见。 嘉禾院线总部。 审片经理欧兆伦握着电话,听着电话里大老板皱纹怀秘书的指示。 “大佬的意思,若是那个小子的剧本不是太烂,就给他一次机会。不过虽然大佬当年也受过他祖父的提携,但是这么多年过来人情也还的差不多了,总不能没个尽头吧?咱们是公司,要讲求利润的,告诉他下不为例吧。” “是是是,我明白怎么做,请转告大佬放心,我会处理好。” 挂掉电话,欧兆伦撇撇嘴。 作为嘉禾的审片经理,他当然知道经常和公司有合作的“光华电影公司”。只不过那家公司拍的那些文绉绉酸掉牙的烂片,从来没有一部在票房上出彩过。只不过仗着长辈和大老板的关系,时不时的获得一些排片机会。 人情总有用完的时候,难不成躺在老祖宗的人情薄上吃一辈子? 敲门声响起,秘书领着两个二十左右的青年走进来。 欧兆伦转身坐到办公桌后面的转椅上,面带矜持。 袁伟杰脸上堆着笑,把剧本放到欧兆伦面前。 “我叫袁伟杰,我来的时候给邹爷爷打过电话……” 欧兆伦眼皮跳了跳,邹爷爷?呵呵,叫得这么亲热,真够无耻的。 他拍了拍剧本,并没有打开看,只是在封面的名字上扫了一眼,略一沉吟,笑着说道:“刚刚老板已经通知我,尽量予以方便,自己人嘛,呵呵……” 袁伟杰和唐朋刚刚松一口气的时候,不料欧兆伦话锋一转:“但是你们也知道,现在公司下属的电影公司很多,有名气的比如威禾、宝禾、泰禾这些,都有很多部戏等着排片上画。而你们这部戏上画的时间大致是圣诞档期,你们晓得啦,那个时候的排片真的很难……” 袁伟杰赶紧说道:“圣诞档期排不上也没关系,春节也可以……” 欧兆伦手指在桌上的剧本敲了敲:“春节也很难喇……” 话说到这里,袁伟杰和唐朋又不是傻子,自然明白欧兆伦的意思。 嘉禾一点不通融,这部电影就拍不了,拍了也不可能上画。 袁伟杰不死心:“欧先生,这部电影一定很棒的,要不,您再给邹爷爷打个电话……” 欧兆伦“呲”的笑了一声:“邹先生很忙的……” 袁伟杰还待再说,唐朋拉了他一把,把桌子上的剧本拿起来放进背包,朝欧兆伦笑了笑,拉着袁伟杰转身走掉。 “朋仔,你拉我干什么,让我再说说或许就能打动那个经理……实在不行我再给邹爷爷打个电话……” 一出嘉禾院线总部,袁伟杰就抱怨起来,但是说了几句,却自顾自的叹口气,不再言语。 他也看得出来这事根本没指望了,只是不愿意相信希望破灭而已。 拄着拐走了几步,颓然道:“这回完全没指望了,公司一定会破产的,不知道爸爸醒过来后,会伤心成什么样,我真是没用啊……” 唐朋搀住他的胳膊:“天无绝人之路,还有办法的,跟我来。” “去哪里?” “到了你就知道。” ------------ 第三十五章 柳暗花明 来到银都公司的时候,唐朋好奇的看了看街边报刊亭上张贴的海报,上面几个美女旗袍如锦,妩媚端庄。 看了好一会儿,才抬脚走进银都公司的大门。 “什么?你要我找经理,答应让你的电影上画?” 关锦朋推了推眼镜,以为自己已经眼花耳聋,出现幻视幻听。 “不用百分百答应,只是有一个承诺就行,我对自己的电影有信心。” 唐朋尽力说服关锦朋。 “你搞什么鬼?”关锦朋哭笑不得:“你知不知道你还只是个大一的学生?你知道拍戏是怎么回事儿?又写剧本又写歌,现在又想干导演,你小子别闹了行不行,你想告诉我你比爱因斯坦还天才吗?” 面对关锦朋的一连串排问句,唐朋没法解释也懒得解释,又一次拿出剧本,放在关锦朋面前。 “您先看看再说。” 关锦朋点点头,示意唐朋和袁伟杰先坐在一边,他看起剧本。 对于唐朋想拍电影,他认为那直接就是扯淡,但是这小子的剧本写得确实好,看看无妨。 袁伟杰紧张的看看唐朋,生怕这次和在嘉禾一样的被拒绝。 唐朋给他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 急躁也没把法,在香港能扯上关系的就只有银都公司,而他知道自己老爸两口子根本不可能在银都公司的总经理面前说上话,也就只能找还算熟悉的关锦朋通融一下。 希望和渺茫,但也总有希望不是? 关锦朋大概是工作习惯发作,足足看了半个钟头才意犹未尽的抬起头来,感叹的看着唐朋:“我说你小子这脑袋是怎么长的?打个商量,这剧本卖给我怎么样?价钱你随便提。” 对于关锦朋看得上这个剧本并不意外,看不上才见了鬼,以关锦朋的能力,不可能看不出其中的优秀。只是关锦朋居然开口想买这个剧本,确实让他始料不及。 简单的说了一下情况,唐朋说道:“抱歉关叔叔,这件事情真的很重要,请您务必帮帮忙。” “说了别叫叔叔!” 关锦朋不满,有些可惜的看了看手里的剧本,点头说道:“你小子不错,没看出来不仅有才华,还是个有情有义的家伙!我可以给你说说,但是成不成,我可不敢保证,毕竟公司利益为先,人情也不能大过天不是?” 唐朋大喜:“多谢关叔……关哥,你就是我亲哥……” 关锦朋一阵肉麻,实在受不了这种二十一世纪的亲热称呼:“跟我来……” 就带着唐朋和袁伟杰敲响总经理办公室的门。 “进来……” 办公室里响起一个嗓音温厚中气十足的声音。 关锦朋又嘱咐了一句:“少说话,一切听我的……” 推门走了进去。 银都公司总经理陈靖波早已过了花甲之年,满头银发一丝不苟的梳了个大背头,戴着一副金边眼镜,面色红润鹤发童颜,端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面,很有一股儒雅温厚的学者气派,像一个教授更多于一个总经理。 “小关啊,有事?快坐,这两位是……” 关锦朋在陈靖波对面的沙发坐下,示意唐朋和袁伟杰也坐,才介绍道:“这个年青人就是我马上开拍的那部《人在纽约》的编剧。”又转头向二人说道:“这位是银都公司的总经理,陈靖波先生。” 袁伟杰赶紧跛着一条腿吃力的站起来:“陈先生!” 唐朋也站起来,露出一个绿色天然无公害的笑容:“陈爷爷……” 心里腹诽,袁伟杰为了电影上画管皱纹怀叫爷爷,哥们现在也管陈靖波叫爷爷,咱俩真是无耻无底线啊…… 关锦朋一阵恶寒,暗道这小子脸皮可真厚……赶紧向正被唐朋这一句陈爷爷叫的发愣的陈靖波说道:“唐朋的父母都在银都公司工作,他爸爸是武生唐正国,他母亲是发行部的副主任文静娴……” “哦!是正国的儿子啊,哈哈,那这一声爷爷倒是叫得。不错不错,果然有你父亲的影子,虎父虎子啊,呵呵……” 闻听是唐正国的儿子,陈靖波顿时热情不少。 唐朋有些纳闷,老爸只是一个武生而已,怎么感觉这个陈经理和他很熟的样子。 关锦朋就开口讲唐朋的来意讲明。 陈靖波就止住笑脸,有些为难:“这样啊……” 关锦朋赶紧说道:“这部电影的剧本我看过,非常好,是很难得的好作品,拍出来不会太差。” 唐朋就暗暗竖起大拇指,关锦朋够意思,这话等于变相的给唐朋打了保票。 陈靖波还在沉吟,很为难的样子,似乎在想着怎么拒绝,毕竟关锦朋是银都公司的大将,必须照顾他的情绪。 唐朋暗暗着急,就说道:“银都公司一向被称作电影界的黄埔军校,历来鼓励新导演新演员参与创作,我有信心拍好这部电影,请您给我这个机会!” 陈靖波微愣,失笑道:“电影界的黄埔军校?这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年青人是夸大其词呢,还是给我戴个高帽,好让我拉不下脸拒绝?” 关锦朋抹了一把汗,心说这小子不仅脑子和别人不一样,这张嘴也很是少见,真是什么都说啊。 陈靖波歉然道:“不是我这个老人家不帮你,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不可能为了人情就损害了公司的利益。你这不电影投资又小,导演又是你这样的学生,演员又没有大牌,如果我答应了你,我也不好跟下面交代……” 唐朋心中一动,接着陈靖波的话茬就说道:“如果我找到大牌演员加入呢?” “你能找到什么大牌?” “港姐算不算?” 唐朋话一出口,其他三人就都愣住。 袁伟杰等着唐朋,心说你上哪儿找港姐来拍戏?就咱们那点儿预算,请港姐的助理还差不多。 关锦朋则有些无奈有些失望,年青人啊,再有才华也是性格虚浮,原以为这个唐朋是个例外,谁知也是如此信口雌黄虚荣浮夸。 陈靖波面容就有些发冷,看了唐朋一眼,淡淡道:“你能请来港姐,哪怕只是一个配角,我就给小关和正国一个面子,给你这部戏排片。你要是请不来,也别说我老人家不进人情,你好自为之吧!” 唐朋兴奋道:“一言为定?” “呃……” 原本对于请港姐这话只是认为唐朋这小子大言不惭胡说八道的陈靖波,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猜错了,看这小子的神情,难不成他还真请的来港姐?可是……没理由啊! 要知道这时候港姐可是很吃香的,也的确像宣传口号“美貌与智慧并重”那样深受欢迎。想请一个港姐拍戏,起码也要三位数起步,还得是已经过气的那种前几届的港姐。 这小子要是有这么多的预算投资,也用不着拐弯抹角的拉着关锦朋跑这里讨人情。 不过他要是真能请来港姐演这部戏,票房就能有起码的保障,就算安排上画,也算有个交代。 更何况自己话也说出去了,难道还能当着最看重的下属在一个小辈面前食言而肥? 就点点头,爽快道:“君子一言!” ------------ 第三十六章 寻找未来港姐(上) “别为了帮我就胡说八道,那样只会让人看不起。” 拄着拐杖一瘸一拐走出银都公司的大门,袁伟杰站住脚步,一脸严肃的看着唐朋。 唐朋笑道:“你以为我胡说的?” 袁伟杰摇摇头,语气郑重:“我们没钱请港姐!朋仔,我很感激你帮我,但是绝对不希望你为了帮我而撒谎被人看不起。如果是那样,我宁愿不拍这部戏!” 看着袁伟杰紧抿着嘴唇目光坚定,唐朋心底一暖,自己还算眼光不错,下力气帮的朋友有人格有底线,不是自私的白眼狼。 这算真正的友情吧? 他伸出手臂揽住袁伟杰的肩膀搂了一下,再拉着他的胳膊往前走几步,站在街边一处报刊亭旁边。 “你看看这是什么?”唐朋抬手指了指。 袁伟杰抬头看过去,是一张张贴在报刊亭上的大幅海报。 “1988年香港小姐报名?我叼!你不会告诉我你想请今年的新科香港小姐吧?” “恭喜你,学会抢答了!”唐朋背着手,得意的说道。 袁伟杰不明白这句话里蕴含的幽默,只是无奈道:“拜托,我现在心情很糟糕,不要玩我好不好?” 唐朋用手指点上那张海报,手指落下的位置,正好在海报上一个模特那诱人的山峰…… 恰好一个老奶奶领着小孙子路过,顿时啐了一声,狠狠的给了唐朋一个白眼:“变态佬,呢个都好玩咩?”拉着小孙子的手,一边走一边捂住他的眼睛,不让他看到“下流”的一幕,还不住低声说教:“乖仔,大个要做好人,千祈唔好学啲变|态咸湿嘅人渣!” 有秋风略过,枯叶飘落,天气悲凉…… 唐朋只好干咳一声,在袁伟杰诡异的目光里,手指沿着海报上那并不存在山峦曲线一路下滑…… 最终停留在下面……报名日期上。 “截止日期——10月18日,什么意思?”袁伟杰茫然问道。 “意思就是——今天是9月20日,距离港姐报名的截止日期,还有28天。” 唐朋淡定的说道。 袁伟杰的表情很幽怨:“你难道认为我的幼稚园毕业证书是花钱买来的?” 唐朋觉得这家伙的反射弧实在太长,无奈解释道:“也就是说,我们找一个女孩,在28天里拍完这部戏,然后这位女孩就去报名参加港姐选举,然后一举夺魁,然后我们这部戏的女主角就成了港姐,再然后我们就可以去找陈靖波让他给我们的戏上画,因为我们已经达到了他的要求——找一个港姐做主角!” 然后……然后……再然后…… 好半天袁伟杰才反应过来,呆呆的看着唐朋…… 唐朋挺胸抬头:“是不是被哥的创意吓住了?刚才进门的时候我就看到了这张海报,所以才会答应陈靖波的条件,是不是觉得我的反应很快,智商非常的高?” 袁伟杰的表情……好像在望远镜里发现遥远的火星有一个外星人在跟他挥手致意…… “偷偷的告诉我,明天的六合彩是什么号码?” 唐朋一愣:“我怎么知道?” 袁伟杰大怒:“那你怎么知道你找的女孩就能选上港姐?” 靠!哥就是知道啊,1988年,那个港姐中的港姐啊! 这话当然不能明说,只好掐着手指头装神弄鬼的一算:“此女必然容颜秀美身姿妩媚,年方十八……” ***************** 兜兜转转,两人又回到观塘。 只不过“光华电影公司”在观塘中心区域,而现在两人则是身处北部快要靠近牛头角的地方。 观塘北部是除了深水埗之外香港最穷的地方,街道杂乱,靠街道的地方林立着破旧的英式或者日式旧楼,卫生差劲,经济落后。 比之内地的三线城市都不如,没有一点“东方之珠”的影子。 夜幕渐暗,街边人流渐多,沿街叫卖又或者临街店铺揽客的喊声吵杂喧嚣,不少流动的摊位就在街上支起烧烤摊子或者牛腩鱼丸,倒是很热闹。 袁伟杰坐在一个鱼丸摊前,大口吃着鱼丸,还不住抱怨。 “老兄,我是病人啊,你拉着我绕着观塘走了几个钟头,我真受不了啦!那个什么李佳欣就是你上窥天机得知的未来港姐?” “你有没有搞错?我都说了自己来,是你非要跟着来见识美女的好不好?” 唐朋嘴里咬着一个鱼丸嚼动,心里也有点着急。 现在是1988年,一个月之后李佳欣就将参加港姐的面试,然后复赛决赛一路过关斩将,赢得港姐桂冠。 只要找到李佳欣并说服她参演《我的野蛮女友》,等她赢得港姐冠军之后,这部戏就能在银都公司的院线上画。 前世唐朋在天涯还是哪里看过一个帖子,就是讲李佳欣参加港姐选美之前生活的。 据说李佳欣有着一段不为人知的心酸岁月。很小的时候,李佳欣就意识到自己与同龄的孩子多少有些不同,因为她的名字是一串奇怪的字母:MicheleMoniqueReis,直到上小学都没有一个中文名字。她的父亲,是一个出生在香港的葡萄牙人。 这位名叫FrancisReis的葡萄牙人在二战期间被日军所俘关进深水集中营,因为身材高大,被送往日本的矿场做事,直至日本投降,才回港结婚,生下李佳欣和姐姐李佳明。 李佳欣父母的关系不好,在她的记忆中,这个童年没有玩具,没有新衣服,只有妈妈的眼泪和父母无止境的争吵,直到她越来越少看到父亲回家,生活中没有了这个父亲。李佳欣与妈妈、姐姐开始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帖子里提到李佳欣的家这时候就住在观塘北部的贫民区。 可是这里也很大啊,找了一下午,一点眉目都没有,唐朋有点挠头。这里居民众多,人数起码也有十万八万,这么一幢楼一幢楼找下去,不知得找到猴年马月。 没有李佳欣,《我的野蛮女友》就不能保证在院线上画。就算唐朋对这部电影再有信心,也不得不清楚一个事实,这是1988年的香港,是院线掌控一切的时代。 院线的幕后大佬也在自己投资拍摄电影,自然要最好的档期最好的宣传,才能保证利润最大化。除了那些有强大票房号召力的导演和巨星参演的片子,一般的小制作基本不会有上画的可能,只能制作录影带收回成本。 唐朋可不想辛辛苦苦拍一部戏然后等着卖录影带,且不说卖出多少,袁伟杰也等不起。 李佳欣啊李佳欣,你到底在哪里呢? 心里着急,劲道的鱼丸嚼在嘴里也没滋味。 围着花围裙双手油腻的服务员端上来刚出锅冒着热气的鱼丸,唐朋就随口问:“小妹妹,你们这附近有没有一个离婚的中年女人,带着两个女儿生活,哦,母女三个都非常漂亮……” 服务员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长得不丑,但是皮肤有些黑。听了唐朋的话,顿时羞涩的低下头,一张还算耐看的脸上黑里通红,与众不同……然后一句话不说,低着头转身跑掉。 唐朋愕然,心说这丫头怎么回事儿?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一句话不说跑掉是什么节奏? 小姑娘跑到鱼丸摊前边,摊主是一位虎背熊腰的中年妇女,拉着小姑娘问了两句,就抬起头指着唐朋这边破口大骂。 “衰仔死唔要脸,搵凤姐你骚扰我个女做乜,重要揾好靓嘅母女三个,有老母生冇乸教嘅扑街,生仔冇屎窟……” 这番骂又急又快气势又足,粤语水平有限的唐朋愣了半天,才听明白! 顿时摊位前食客都拿古怪的眼神看着唐朋,自然也捎带了他旁边的袁伟杰。 臊得袁伟杰狠狠的低下头,差点把脑袋丢到裤裆里。 旁边有一位又肥又矮的老伯疑惑问道:“衰仔,你要揾啲阿珍吧?” 唐朋微愣,阿珍是谁?接着反应过来,连忙问道:“她是不是有个小女儿叫李佳欣?” 老伯咧嘴笑了,却不说话,而是慢条斯理的呷了一口啤酒,用穿鱼丸的竹签敲了敲还有半串咖喱鱼丸的盘子…… 唐朋无语。 袁伟杰眼色快,忙道:“老伯不够吃尽管叫,我请客!” 老伯这才一副孺子可教的神色,说道:“大的叫阿明,小的叫阿欣,对不对?” 唐朋大喜,阿明……就是李佳欣的姐姐吧,好像是叫什么李佳明来着…… 赶紧站起来来到老伯身前:“老伯知道她们住哪里?” 老伯悠然一笑,手里的竹签向唐朋身后一指:“佢就系你要揾嘅阿珍……” 唐朋回头,就看到一个衣着朴素却风韵犹存的女人,正从鱼丸摊前走过…… ------------ 第三十七章 寻找未来港姐(下) 屋顶和四周墙壁都是薄薄的铁皮,因为年久,外部涂刷的防水漆早已经斑驳脱落,架构之间的铆钉也有大部分腐锈烂掉,在接缝的地方露出一条狭长的缝隙,可以想象得出,每当刮风下雨,屋子里边就会是一副亲近大自然的原始生态景象。 这种盘踞在大厦天台密集如方格子一样的铁皮屋在香港的很多电影里都看得到,破旧得有些凄凉。 前方就是高楼大厦西餐贵族的人间天堂,这里却是杂乱破败麻木困顿的贫穷角落,繁华与落魄,富贵与贫穷,只在咫尺之隔,对比实在太强烈。 唐朋是个喜欢学习喜欢思考的人,有时候也总喜欢在沉思之后悲天悯人。他似乎拥有一种特质,可以穿透光明看到黑暗,也可以穿透黑暗看到光明…… 眼前这个搭建在破旧大厦天台的破旧铁皮屋,让唐朋联想到纪录片里大西北最贫穷地区的那些简陋的窑洞,尽管前者的诞生证明了工业革命的成果,后者只是最原始的原生态…… 如果是那些拥有文艺属性的后现代青年,或许会发现它并不是丑的、落后的,它是深奥的、黑格尔的,如果把它变成一首歌,那它是浪漫的…… 李妈妈虽然把唐朋和袁伟杰请到家里,但是在递上水杯的同时,眼神里依然有掩饰不住的怀疑。 对于唐朋所说的请阿欣拍戏,她并不感到意外。自己家里的主要生活来源就是女儿兼职做广告模特赚来的钱,而这份工作是从阿欣十四岁就开始的,那时候她还在读书。 李妈妈自然知道自己的女儿有多漂亮,那些电视电影里的明星,没几个比得上自己的女儿,所以对于女儿走进这一行,上电视拍电影,早就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她只是疑惑唐朋和袁伟杰的年轻。 幸好唐朋虽然看上去年纪不大,但是却有一种稳重温厚的气质,让人看着舒服愿意信任,早已经阅人无数饱受磨难的李妈妈才没有大耳光将这两个小子打跑。 袁伟杰腿上有伤,拄着拐杖一口气上到天台,早就累得气喘吁吁,接过水杯“咕咚”喝了一大口。 唐朋大量了一眼屋里的环境,大概只能用简陋来形容。 “阿姨,阿欣不在?” “嗯,她要开工啊,不过也快了,往常这时间也差不多回家了。” 李妈妈坐到对面,打量着这两个一个自称电影公司小开一个自称电影导演的年青人。 这两人同时也在打量她。 不得不说,李佳欣之所以那么漂亮,想必是继承了母亲的优秀基因。 虽然年过四十,李妈妈的皮肤依然白皙,五官精致美丽,虽然岁月在她脸上刻下了皱纹,却让她拥有了一分成熟的风韵。 尤其是举手投足之间自然流露的那一份优雅端庄,更仿佛历经岁月沉淀的美酒,历久弥香。 只不过命运多舛,饱经磨砺。幸好有一个好女儿,晚年幸福,也算不幸中的大幸。 “阿姨您真漂亮,那些大明星也比过您!等以后有机会,我一定找您拍戏,您一定红!” 袁伟杰这厮不犯浑的时候,嘴巴还是很甜的。 每个女人被赞漂亮的时候都会很开心,不管她是二十四十还是八十。 李妈妈掩嘴笑起来:“小小年纪可真会说话,我倒是担心阿欣跟你拍戏了,油嘴滑舌的……” “呃……” 袁伟杰傻眼。 唐朋暗暗好笑,也惊讶于李妈妈的伶牙俐齿,同时疑惑这样一个优雅聪慧的女人,这么会被李佳欣的爸爸骗得那么惨? “唐先生是内地人?” 李妈妈又转向唐朋,她要事先打探出这两人的底细,免得自己女儿吃亏。 “是啊,大学考上的浸大。” 唐朋只是说考上浸大,并没有说只是大一还在读书,年纪有时候是硬伤,尤其是在人家对你的资历有所怀疑的时候。 李妈妈的目光就有些柔和:“我是在上海长大的……” 不过只说了一句,眼神就又黯淡下来,显然是想起伤心的往事。 这时候唐朋自然不会去追问人家的隐私:“我是东北人,生长在辽南的一个小县城。不过我妈妈在我出生不久就去世了,我都记不住她的样子……我爸爸和继母来到香港……” 信任真是件脆弱的东西,一旦赢得了,会给你巨大的空间;而一旦失去了,就永远不可能再恢复。 想要获得一个人的信任,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对方了解你。 听到唐朋的身世往事,李妈妈那来自女性与生俱来的母爱光辉顿时泛滥,也不禁想起自己的两个女儿辛苦的命运,一时间心潮涌动,眸泛泪光。 铁皮屋的隔音功能几乎为零,一阵轻快的脚步声由远而近,接着就听到一把娇脆的嗓音雀跃的喊道:“妈妈,我回来啦,猜猜我给你买了什么……” 屋内的三人同时转头看向门口,那扇破旧快要从门框脱落的铁门打开,一个黄色T恤白色浅格铅笔裤的女孩站在门口,嘴巴微微张开,大概是看到家家里的陌生人有些惊讶,那甜美娇脆的声音也戛然而止。 铅笔裤把她腰腿美妙的线条恰到好处地表现出来,她挺直的腰肢,使人感到她青春的骄傲和活力。如云的秀发,在头上结了一个小髻,明媚爽朗,映衬得肌肤有若白玉一般晶莹剔透。 飞扬的黛眉,秀气挺直的鼻子,棱角分明的粉红唇瓣,衬托起妩媚动人、神采飞扬的一对深黑美眸,清冷明澈中透出娇柔可人的神态。 天边残红的夕阳余晖在她身后形成一个绚烂的布景,高挑身姿亭亭玉立,仿佛降临凡间完美无缺的维纳斯女神。 哪怕后世见过无数李佳欣的相片或是电影,此刻的唐朋依然泛起惊艳的感觉。 一旁的袁伟杰早已目瞪口呆,口水流了老长…… ******************* 当过模特拍过广告,早已在这个圈子打拼好几年的李佳欣并不害怕这两个家伙是骗子,她懂得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到了签约的时候有律师在场,任你何等的魍魉魑魅都得原形毕露。 更何况,她根本就没有拍戏的打算。 “抱歉,我已经打算参加港姐选美,不会接戏的。” 李佳欣俏美的瓜子脸上风轻云淡,并没有因为突如其来的拍戏机会而雀跃欣喜,反而干脆利落的拒绝。 前几天在朋友怂恿之下,李佳欣决定参加港姐选美。因为她知道,靠着现在接拍广告兼职模特赚来的薪水,不知道哪一年才能让妈妈和姐姐一家人过上富足的生活。 香港小姐,就是她通往上流社会再不为生活发愁的跳板。 她对自己的容貌有十足的信心,但是港姐绝不仅仅靠脸蛋儿,她还要一心一意的准备,对港姐冠军志在必得,绝对不容有失。 哪怕不能夺得冠军,只要是前几位的名次,也会得到和TVB签约的机会,到时候有了名气,再加上自己的美貌,拍戏成为大明星的机会俯拾皆是! 她才不会笨到这个时候接戏,搞不好因小失大。 袁伟杰对于李佳欣的容貌已经惊为天人,觉得就算是浸大三朵金花的苏姗秋芸菲也不过如此而已,她若参选港姐,真的有可能一举夺魁。 心里对唐朋的打算佩服得不行。 只要李佳欣夺得港姐冠军,那他们就赚大发了! 可他这人干点实事儿没问题,口舌却很笨拙,心里着急却不知道怎么劝说,生怕刚才拍李妈妈马屁却拍到马腿上的一幕重演坏了大事,急的满脸通红。 唐朋却是好整以暇:“就算你夺冠,每月的薪水能有多少?和TVB签约是一定的,但是TVB不可能对一个新人大加启用,形体、演技、专业的培训是必不可少的,等到你接到第一部戏,会是什么时候?而且TVB竞争有多残酷你也应该知道,你因为每一个港姐都会大红大紫上电视拍电影?” 李佳欣愣了愣,这些都是她没想到的,她只想着参选港姐就会星途坦荡一路飙红。 仔细想一想,这个帅帅的家伙说的也蛮有道理。 李佳欣毕竟才十八岁,被唐朋说的信心动摇,就没了主意,紧紧咬着粉嫩的嘴唇,求助的看向母亲。 唐朋趁热打铁:“现在你接了这部戏,立即就会有十万块的报酬,虽然买不起房子车子,但是阿姨和你们姐妹一家的生活都会得到极大的改善。而且你接了这部戏,只要不是表现太差,TVB在艺员上面就会对你另眼相看。那么多全港佳丽个顶个的青春貌美,可是有几个有过拍戏的经验?只要你接了这部戏,你就已经赢在起跑线上。那些只有脸蛋儿身材的小丫头?让她们吃土去吧……” 李佳欣心动了,她承认这家伙实在太会说,说的也实在很有道理,简直就是直接瞅见她心里所思所想。 终于,在李妈妈鼓励的眼神下,李佳欣咬着嘴唇,缓缓点头…… ------------ 第三十八章 草台班子唱大戏 唐朋没干过导演,从没有独自掌控一部电影的全部流程,但他干过副导演。副导演的工作其实就是干那些导演不愿意干的工作,但是这些最脏最累最繁琐的活儿,往往也是一部电影的制作过程里非常重要的基础。 所以在操作港版《我的野蛮女友》剧组组建的时候,并没有手忙脚乱两手抓瞎,让剧组里知道唐朋的底细的一班人啧啧称奇。 “光华电影公司”境况不佳,因为欠债即将破产倒闭的传言早已传的轰轰烈烈。再加上老板病重入院,太子爷只是个被退学的学生,导致员工人心惶惶心思浮动,不少人甚至直接偷偷跳槽走人。 唐朋和袁伟杰筹建剧组,才发现无人可用,那些有经验的员工几乎都被别的电影公司挖光了。 这个时期香港电影火爆,人才就成了最重要的资源。 对于这部戏,唐朋的定位非常简单,什么抄袭原作没有挑战性要有自己的风格之类的想法根本就没有,一切都是为了帮袁伟杰还债,为了保证票房,唐朋不只能尊重原作,毕竟那是经过市场检验的。 尊重原作还有一个好处,整部电影的每个细节甚至每一处配乐都印在他脑子里,照搬出来就行了,这就使得拍摄过程会少走很多弯路。 美术啊配音啊剪辑啊什么的,随便找一个有点经验的人就能干,因为他怕根本不需要他们有什么发挥,只要能照着自己的“思路”做出来就好了。 虽然因此剧组人员的缺失并没有造成多大的影响,但唐朋还是拉来了庄文镪,把他插在剧组里,担任自己的助理。 对于庄文镪,唐朋有一种“养成”的邪恶念头。 《无间道》系列被誉为香港电影的里程碑式作品,唐朋觉得《无间道》对于华语影坛就像是《泰坦尼克号》对于好莱坞的意义一样,即使之后有票房跟口碑都更好的作品出现,它们的地位也永远无可撼动。 正是从《无间道》开始,庄文镪逐渐从幕后编剧走向前台,展现他新世纪香港电影年青一代导演的才华与实力,成为港片的代表式人物之一。 这样一个人如果是在自己的一步步“栽培”之下成长起来,也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可是让唐朋意外的是,庄文镪不仅自己来了,还带来了章小娴,甚至还有两个顶级的大美女。 看着和章小娴坐在一起亲密无间窃窃私语的苏姗秋芸菲,唐朋很是奇怪,这三个人什么时候这么熟悉了? 更令他奇怪的是,这三个人来做什么? 不过既然人来了,唐朋总不能再赶走,反正她们也不要薪水…… 抽空跟辅导员郑中海请了假,只是说帮助袁伟杰处理家里的事情。 袁伟杰的事情早已在浸大校园里传遍,所以郑中海很爽快的点头,嘱咐唐朋多帮助袁伟杰,但是也别耽误自己的学业。在面对唐朋稍显冷淡举止的时候,郑中海或许心底也有一丝不自然和歉疚吧,毕竟虽然是学校做出的开除袁伟杰的决定,总得他这个副导演点头。 一部电影开拍前的准备工作是非常繁琐的。 剧组的筹建,道具的租赁,服装的设计和制作,场景的选择……原本这些事情没必要导演亲力亲为的,他只要提出一个要求和方案,自然有那些副导演剧务什么的去跑腿。 但是在《我的野蛮女友》这部戏的这个草台班子里,所有的一切都必须唐朋面面俱到。 没办法,本来“光华电影公司”的底子就薄,有能力有经验的人寥寥无几,而这些人又大多跳槽的跳槽被挖墙脚的挖墙脚,只剩下一些老弱残兵虾兵蟹将。 唐朋自然忙的团团转。 每每分身乏术之际,唐朋就会自嘲的默念起一段文言文:“天将降其大任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然后又会想起上辈子在网上见过的一个段子:“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卸其QQ,封其**,删其微信,去其贴吧,收其电脑,夺其手机,摔其ipad,断其wifi,剪其网线……” ******************* 将《我的野蛮女友》提前十几年搬上银幕,其可能产生的拍摄理念争论以及反响都将会是巨大的,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唐朋相信,这中间绝对不会存在本质的社会冲突。 毕竟这只是一个有关于爱情的小故事,无关政治,无关立场,看过之后或许会哭会笑会记得电影里的某一个情节某一个人物,但是仅此而已。 唐朋不是傻子,即便是“抄袭”,也得谨慎选择。毕竟这是在1988年,97之前中英之间最后的碰撞就是这时候,任何一个足以引起社会舆论的话题都将制造出轩然大波。 加上他来自内地的身份,这部戏又将在中资背景的银都公司院线上映,很容易成为某些人的靶子。 所以唐朋的原计划是这段时间都蛰伏在浸大校园里,坐看涛生涛灭,一边给自己充电,在未来的某一个时间节点,爆出绚烂的花火。 这次拍摄《我的野蛮女友》,只是一个意外。 他不能看着袁伟杰破产。 令他惊喜的是,原本认为“三个花瓶”在剧组只能作为养眼的存在,却实实在在帮了不少大忙。 苏姗居然对于服装极有研究,关于潮流款式造诣颇深,只需要唐朋指出镜头画面需要的搭配色彩,她就会对现有的服装款式进行修改甚至重新设计,毕竟这些服装大部分都是“光华电影公司”深藏道具间的旧货或者租来的便宜货——剧组资金实在有限,不得不将就。 毋庸置疑,符合国际潮流的服装款式对于一部电影的整体形象和制作档次的提升是不可估量的。 每每唐朋翘起大拇指表示惊诧和赞赏,苏大小姐就会微微扬起尖俏的下颌,皱一皱混血美女独有的绝不输于李佳欣的高耸俏鼻,很是洋洋得意。 而这一幅娇俏活泼的画面,在学校里是绝对看不见的。 学校里的苏姗就像是在自己身边用淡漠建设了一个防护罩,任何试图接近的人都会被远远的隔离,和秋芸菲的“冰霜外壳”相映成趣。 她们就像远离红尘的世外仙女,可望而不可即。 秋芸菲带来的震撼更厉害。 当唐朋纠结于“光华电影公司”六十年代的摄影器材,秋芸菲二话不说,一个电话就有人拉来一整套最先进的拍摄设备,甚至包括一台德国ARRL刚刚设计生产的摄影机。 章小娴没有那么显眼,这个温婉的女孩儿沉默少言,但她就像是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那样,订盒饭泡咖啡关心剧组里的每一个人。 因为配合生疏人员紧张以及时间紧迫带来的一些浮躁渐渐消退。 只差一个男主角! ------------ 第三十九章 哥也是个快枪手 对于男主角的人选,唐朋很是废了一番思量,首选当然是郑伊健金城武那种带着点儿文艺属性的帅哥,这也是他原本的打算。由于经费有限,也只能找那些目前没名气甚至完全没有出道的,价格便宜。 但是没名气甚至没出道就意味着现在或者还在犄角旮旯画圈圈,寻找李佳欣的过程已经让唐朋极为头疼,谁知道哪天能找得到这些人?距离港姐报名的截止日期越来越近,时间紧迫。 唐朋就做出一个让全剧组的人都膛目结舌的举动——庄文镪担当男一号! 日后《无间道》大行其道的时候,庄文镪相片频繁出现在网络和杂志上,唐朋对其长相的评语是:不敢恭维…… 但是千万不要被那些相片固定了对庄文镪的看法,现在是1988年,这时候的庄文镪还是肤白面嫩的小正太一枚,而且由于发胖的体型整显得张脸又白又圆,跟帅气虽然没多大关系,但是很喜感,让人看着就想往那张胖脸上踹一脚…… 车太贤那家伙也不见得有多帅,但正是他的那股与生俱来的喜感,成全了《我的野蛮女友》,也成就了他自己。 “我不干!” 闻听“噩耗”的庄文镪第一时间表示愤怒。 “为啥?” 唐朋不解,这可是男主角啊,整个香港多少怀揣着明星梦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有的人甚至一辈子都没机会做一次男主角。 这个家伙居然拒绝?唐朋搞不懂他脑子里想些什么,或许已经不仅仅是进水那么简单,而是被脂肪完全塞满。 “像个呆瓜一样傻乎乎的被人打被人虐,简直完全违背我一贯的英俊形象!这要是在全香港上映,我以后还找什么女朋友?我妈都会拿着鸡毛掸子揍我……” 庄文镪梗着脖子强烈抗议,反正就是一个字:不干! 唐朋无语,就你这体型有个毛的形象? 他没工夫跟庄文镪磨牙,对一直在旁边偷笑的“三大金刚”努努嘴:“搞掂他!” 转身去跟袁伟杰商议场景道具的租赁问题。 看着三个各具特色的美女笑吟吟的围过来,庄文镪心底一颤有些发毛,大叫:“唐朋你别走,你自己也知道这么干有多么不人道是吧?你这人太无耻了,我真是瞎了眼认识你,自己良心不安无法面对我,居然使出美人计!告诉你,哥哥我宁折不弯……” 苏姗笑容甜美:“阿强你要给我点面子哦,这可是唐大导演亲自安排的工作,万一我们完不成,多没面子啊……” 庄文镪咬咬牙,对这一幅祸国殃民的笑容视而不见。 秋芸菲冷淡多了,只是淡淡说道:“你暗恋的那个女孩儿是庄静娴吧?她是我表妹……” “表妹……” 庄文镪傻眼,然后颓然低头——表姐是不敢得罪的,成事或许不足,败事绰绰有余…… ************************ 世界上有两种人,聪明和笨蛋。 但是还有一种人介乎于两者之间,这种人有的时候挺聪明,偏偏有的时候又笨得让你想杀人。 在唐朋看来,李佳欣就是这种人之中的典型代表。 “cut!” 唐朋脸色阴沉的看着李佳欣。 后者一张俏脸垮下来,有些委屈的咬着粉色的唇瓣,一双明媚的眸子游移不定,就是不和唐朋投射过来的杀气腾腾的目光对视。 似乎都感受到唐朋糟糕的心情,整个剧组一片沉寂,谁都不说话,只有车窗外不时鸣响的汽车喇叭偶尔响起。 这是在拍摄《我的野蛮女友》整部戏中的一个经典镜头。 两人深情凝视,牵牛说:“我是无所谓,但你对别的男人要顺从一点,男人总是喜欢温柔一点的女人……另外……别喝太多酒了,有些家伙会盯上你的……遇到我当然不会,不过遇到别人就说不定了……试着认一次输吧,不要总是要赢,祝你好运……” 温情脉脉中透着浓浓的悲伤,宋明熙默默流泪,两人擦肩而过…… “我要的是面上无动于衷,内心却被深深感动的感觉。这种感动怎么表达出来?眼睛!用你眼神说出你内心的话。可是你是怎么表现的?呆板做作,不知所谓!” 唐朋说的语调平缓,但是语气却很重。 他并不是那种动辄在片场火冒三丈粗口不断的性格,这样的语气已经表示极度不满。 这个李佳欣也不知怎么回事,你要说笨吧,每一场戏的台词看两遍几乎就记下来,脑水很是够用;可你要是说她聪明,一场戏一个镜头可以反反复复拍上十几遍也抓不住要领,领悟力低的吓人。 临时充当场务的章小娴拿过一条冷水浸过的毛巾递给李佳欣,李佳欣感激的说声谢谢,用毛巾轻轻的敷着眼睛。 摄像是个四十几岁的秃顶男刘根水,下巴几根鼠须,锥子脸,很是有几分猥琐。不过这人专业水平跟长相明显成反比,让唐朋用起来很是顺手,也是“光华电影公司”为数不多的人才之一。 刘根水凑近唐朋,从口袋里掏出烟递给唐朋一只,又很狗腿的给点上,然后自己也刁一根点燃吸了一口,翘起大拇指说道:“唐导演当得起快枪手三字……” 唐朋脸有些黑:“你才快枪手,你全家都是快枪手!” 刘根水说话的声音不小,现场许多人都听到了,这是听到唐朋的骂声,顿时暴起一阵哄笑。 灯光师阿德就大笑:“刘根水你个麻甩佬,人哋唐导演未结婚呢,你就咒人哋快枪手,真系唔系嘢!” 片场气氛以为唐朋的恼火引起的沉重渐渐松弛下来。 唐朋也隐隐自傲。 王京是出了名的快枪手,但是他的快是建立在牺牲影片严谨的逻辑和精美的制作上的,只是在影片中大量充斥着“屎尿屁”一类的搞笑元素。虽然说观众并不排斥这样的搞笑风格,但是难免予人粗制滥造之嫌。 而他唐朋的“快”,却是在于精简一切不必要的环节,因为一整部电影都已经在他脑海里。 比方说,有些镜头导演为了选择一个理想的机位来体现效果,不得不同时架设多个机位一起拍摄,导致工作量巨大进度拖沓。更有甚者如王家卫,他会为了一个镜头拍摄数个场景,演员剧组辗转多个场地拍摄好多天,结果一个都不用全部废掉。 整部影片的拍摄过程让唐朋有一种如鱼得水的顺畅自然,很是陶醉其中。 唯一的停滞,就是来自于李佳欣这个超级无敌大花瓶。 这女孩不是不聪明,情商智商非但不弱反而相当出色,就只是不会演戏,一站在镜头前,就像是有一种无形的胶水把她的神经和思维黏住,僵硬迟钝,总是不得其法。 也难怪上辈子能够从容的游走与富豪权贵之间,财富名利之间游刃有余,却在影视圈里至始至终都只是一个花瓶。 唐朋有些无奈,他也实在没时间去调|教这个美妞,只好得过且过。 算了,花瓶就花瓶吧,反正这部电影最需要的是她的港姐桂冠,至于演技……聊胜于无吧。 时间所有事最怕的就是“将就”,既然肯将就,世间无难事。 《我的野蛮女友》进度飞快。 ****************8**************8 端午放假回老家,笔记本居然忘记带上,郁闷…… 新的一周啦,推荐收藏支持一下!!多谢! ------------ 第四十章 心思 想哭……过节回老家,把笔记本给弄丢了,存的十几章全部完蛋。没得法子,悲愤俯首从新码过。所以这两天只一章更新说声抱歉,明天起努力奋起,恢复正常两更。不过唠叨了这么多,照例是要求票求推荐的…… ********************************* 淡定从容,是一种人生修养,是一种大将风度。历史上的王侯将相,哪一个不是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于千万人之中,如入无人之境。 唐朋一直认为重活一世浴火涅槃的他能轻松达到这种境界。 手握“重生”这件神鬼辟易的大杀器,脑子里拥有无数领先世界三十年的见识,多出三十年的人生阅历,他就是这个世界第一无二的存在。 然而现实让他明白,就算重生或者穿越,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成为秦皇汉武。 别说秦皇汉武,就算只是一个优秀的导演,也绝非易事。 摄制组人员缺失,两位菜鸟主角一个赛一个的出状况,服装组的领导苏姗只是个大学生,很多场地器材道具等等居然需要秋芸菲帮忙联系…… 唐朋不得不承认,两世为人以来的第一部电影,是“将就”和“混乱”下的畸形产物,就像早产的胎儿…… 开始的时候甚至瞧不起以质量为代价换取速度的王京,现在才知道,再粗制滥造的快枪手,也不是一般人学得来的比得上的。 但是各种各样的限制,让他根本没法精雕细琢的来完成自己的处|女作,不得不继续将就下去,在将就中发现错误领悟不足,期待着在下一部作品中精益求精更进一步。 尽管有着各种各样的不足和瑕疵,但是剧组的气氛一直良好。 这固然跟唐朋从不在片场大吼大叫有关,更重要的是“四大美女”的存在。 苏姗娟秀,秋芸菲清冷,李佳欣娇艳,章小娴虽没有三人那么祸国殃民的水准,但是温婉聪慧让人很愿意接近。 “喂,你们三个怎么跑过来帮忙?又没有薪水付给你们。” 一天的拍摄任务完成,傍晚的时候几位主创人员吃过晚饭坐在一起聊天,唐朋就很是好奇的问。 “就只有你唐大才子有义气帮助同学,我们就都是冷血动物?” 很罕见的,反驳唐朋的居然是一贯以冰山美人形象出现的秋芸菲。 唐朋故作惊讶:“哎呀,难道秋大小姐居然不是冷血动物?那真奇怪了,为什么每次见到你我都觉得很冷呢……” “你……” 秋芸菲嗔怒的瞪圆一双亮晶晶的眸子,很是气结。 “你可真讨厌,哪有这么说女孩子的?” 章小娴笑着锤了唐朋一下,转过身握着秋芸菲的纤手:“这人也不知怎么回事,平时很有绅士风度的,偏偏就是喜欢逗你,呵呵……” 秋芸菲有点囧,章小娴这话说的有点歧义,什么叫就喜欢逗我?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唐朋对她有意思,可她又吃不准章小娴说这话是故意还是无意,只好微微脸红低下头,心里腹诽这个女孩儿心思太多,自己恐怕不是对手…… 唐朋就好笑的瞅了章小娴一眼,若是说起才气聪慧,其他三个女孩儿都比不上章小娴。 章小娴就迎着他的目光微微一笑,再转了开去。 颇有点眉来眼去的味道。 庄文镪从远处跑过来,擦了一把额头的汗水:“我决定了,这部戏拍完就减肥!” 苏姗奇道:“为什么?” “这部戏一上画。我英明神武帅气倜傥的形象就全毁了,简直就变成软骨虾的妇女之友,将会被全港男人唾弃鄙视,还怎么出去见人?干脆减肥自毁形象,实在不行把名字也改了……” 庄文镪一副悔不当初状。 “会这样吗?那我岂不是也变成泼妇……” 当初接戏的时候被唐朋蛊惑的找不着北,这时候才发现原来这部戏也可能有损自己的形象,李佳欣小脸儿就皱起来,又是委屈又是忐忑的看着唐朋。 唐朋无语:“我说你这脑袋里都想些什么?形象那种东西是对于大明星而言的,等到你港姐折桂独占鳌头成为家喻户晓的大明星的时候再去操心这些事情吧。至于现在,拜托,脸蛋儿漂亮的女孩儿一抓一大把,谁会关注你啊?” 这话是实话,却也有点伤人,李佳欣就皱着鼻子给唐朋做个鬼脸儿,扭过头和苏姗说话,不搭理他。 章小娴就小声说他:“哪有你这样说话的?太损了,让人家多难堪啊。” 唐朋撇撇嘴,不以为意。别人不知道,他可是太清楚了,别看这个李佳欣看上去清清纯纯的,实则绝不是省油的灯。 否则也不会刚刚夺得港姐桂冠就一脚蹬了倪振,把刘峦雄迷得五迷三道多少年也不厌烦,甚至李佳欣结婚了还会包下整个头版祝贺,更别说把船王许爱舟的孙子许进亨玩弄于股掌之上,登堂入室嫁入豪门,成为关芝琳梁珞诗之辈无比羡慕的对象。 没有点道行,怎么能在这个虚幻险恶的娱乐圈里混得风生水起最终钓上金龟婿? 唐朋这种程度的话,自然不会对李佳欣造成任何影响。话说,那个传说李佳欣踏入娱乐圈的第一个男朋友倪振为啥还未出现? 他俩在这边窃窃私语,转过头去的李佳欣却暗暗竖起耳朵。 隐隐约约听到章小娴在埋怨唐朋,心里就舒服一些,紧接着却又一阵不舒服,因为两人丝毫不在意其他人凑在一起低声耳语而且神态平静,明显关系相当亲近。 李佳欣劝说自己知不是因为同学所以关系才会这么好而已,但是心里丝毫松不下来。 不要说李佳欣花痴,香港娱乐圈里比她眼光好格局高的没几个。 有一句话说的是,你看一个人的境界,就看他身边的人。 看看李佳欣身边的那些追逐者吧,年少风|流才华横溢的倪振,有“风扇刘”以及“股市狙击手”之称的刘峦雄,“东方红”集团罗朝晖,甚至内地京城“天上人间”的老板谭辉,直至船王许爱舟的孙子——许氏家族的接班人许进亨。 那一串串的响当当的名字,都曾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足以验证李佳欣超强的魅力和惊人的手腕。 但是此时的李佳欣,虽不是沼泽里迷茫的丑小鸭,也远未成为雪白优雅的天鹅,她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小女孩儿。 她才刚邂逅青春,如一朵鲜花,吐露着芬芳。 她也会憧憬爱情,幻想着美好的人生,会对那个又帅气又有才华的男孩心动。 在她尚未完全成熟的气息中还夹杂着丝丝青涩纯真,她还没有心机,只有单纯的幻想与期待。 只不过命运弄人天意难测,在她不知道的前世遇到是另一个才子倪振,而今生遇见的却是唐朋。 为朋友操心劳累的义气,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却能够独自掌控一部电影的才华,那股淡然醇厚仿佛万事不萦于怀的气质,以及飞扬的眉毛挺直的鼻梁瘦削的脸颊融合在一起的帅气…… 李佳欣咬着嘴唇,心里有些酸。 ------------ 第四十一章 杀青 “李佳欣,你又搞什么?放松下来,再NG几遍,你就别想去报名!” 扯掉衬衫领口的纽扣,唐朋一口气喝了半杯水润了润干燥的喉咙。 随然随着拍摄的深入剧组的磨合愈来愈默契,他的掌控能力也得以显著提高,但是前期落下的太多,紧赶慢赶,整部戏的前期拍摄终于接近尾声。 现在拍的是最后一组镜头,咖啡馆里牵牛的姑姑介绍他和明熙相亲。 今天也是10月18日,港姐报名的最后一天。 错过今天,今年的港姐选美就彻底没戏,只能等待来年。 急迫和焦躁明显影响了李佳欣的情绪,时不时的在拍戏间歇期偷偷看表。可她越是着急表现的就越是不好,那个可恶的导演就一遍一遍的NG。 租来的咖啡馆外太阳已经渐渐倾斜,到了下午两点。大家都知道她要参加今年的港姐选美,也都知道李佳欣是否夺冠意味着这部戏能否上画,整个剧组都被李佳欣传染了急躁的情绪。 李佳欣的靓丽外形和优雅举止都被大家看在眼里,对她荣膺港姐冠军充满信心。 唐朋也很急。 按照参选港姐时签的合约,报名之后就不能以任何形式出席参加任何商业活动,TVB拥有优先签约权。 这就代表必须在李佳欣报名之前把这部戏拍完,否则就意味着违约,就算当时不会被TVB发现,以后也会成为后患。 没办法,唐朋挥挥手,示意大家暂停拍摄休息一下,越着急越紧张就越拍不好。 他刚想把李佳欣叫过来,就见饰演牵牛姑妈的文静娴对他摆摆手,拉着李佳欣坐到苏姗和章小娴一起,秋芸菲今天不知道去干什么,无故失踪。 女人应该更了解女人吧,或许更能安抚李佳欣的焦躁。 整部戏里基本没有专业的演员,牵牛父母明熙父母这些配角都是剧组成员,其中牵牛的父亲甚至把关锦朋拉来客串了一把。身为后妈的文静娴自然也不能置身事外,被唐朋安排了一个牵牛姑妈的角色。 几个女人凑在一起,情绪舒缓果然很快。 “不要那么紧张,整部戏不能虎头蛇尾,阿朋要求严格一点也是可以理解的。当时那小子叫我来演戏的时候,把我吓了一跳,我还能演戏?呵呵,你们知道吗,为了今天这个镜头,我昨晚一宿没睡。” 文静娴轻声细语的说着自己的囧事。 “真想不到,您和唐朋之间能相处的这么好,那家伙好像很固执啊,不太好说话……” 李佳欣想起自己的亲生父亲,不由得感叹。 有关李佳欣父亲的故事几乎可以拍成一部电影,那位名叫FrancisReis的葡萄牙人在二战期间被日军所俘关进深水集中营,因为身材高大,被送往日本的矿场做事,直至日本投降,才回港结婚,生下李佳欣和姐姐李佳明。 李佳欣父母的关系不好,在她的记忆中,这个童年没有玩具,没有新衣服,只有妈妈的眼泪和父母无止境的争吵,直到她越来越少看到父亲回家,生活中没有了这个父亲。李佳欣与妈妈、姐姐开始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一直到很多年以后,这个父亲才想到要打个电话给李佳欣,这时候她已经是小有名气的明星。 多年以后李佳欣回忆起这个电话依然感觉受伤害,总之到了那个时候,她也没有释怀对父亲的恶感。 虽说这样的亲生父亲很是少见,但是像唐朋这样跟后妈相处愉快的也不多。 “你说的太对了,那小子的确难缠啊……” 文静娴仿佛遇到知己一般,滔滔不绝的倾述往日郁闷:“打架啊,抽烟啊,早恋啊,逃课啊,那家伙没一样好事。知道那时候我最怕什么嘛?最怕下班!因为一回到家就得面对这个惹是生非的魔头!现在看上去安分许多了是吧?你们知不知道,刚来香港那天就给我一个下马威,买衣服花掉一万多,几个月的生活费没了……” 她在这边细数唐朋往日的“丰功伟绩”,三个小女孩儿则张大了嘴巴听的不可思议。 这还是那个帅帅的、有点安静、功课很好很有才华的唐朋? 简直就是典型的不良少年啊! 李佳欣咽了口口水:“想不到啊,这人看上去安安静静蛮随和的样子,居然这么坏……” 苏姗和章小娴很有同感的连连点头,眼尾的余光就不时的往唐朋那边飘,对比一下眼前看到的假象和实际的真相之间有多么大的差距。 唐朋就觉得有一种心惊肉跳的感觉。那几个丫头时不时的往这边偷瞄一眼,不用猜,一定是文静娴在跟她们说起自己,搞不好甚至会爆出自己以前的混账囧事。 身边的庄文镪就嘿嘿的笑:“不知道阿姨在说什么,但是绝没好话,你看那几个丫头兴奋的……” 想一想自己上辈子的各种不着调,唐朋就一头冷汗,这要是文静娴一时痛快都给揭出来,哥以后在这几个妹纸面前还有何尊严威望可言?形象破碎的后果,就是想要继续以稳重成熟的面目让小白兔失去戒心,进而进一步发展的可能完全崩溃。 想到这里,唐朋赶紧大叫:“开工!开工!” 这才休息了不到十分钟,剧组人员喝水的聊天的甚至上卫生间的,都被打个措手不及,一片人荒马乱,抱怨四起。 尽管不知道文静娴说了些什么,但是李佳欣明显放松下来,状态恢复很快,最后一个镜头一次过。 “咔!” “《我的野蛮女友》前期拍摄全部完成!” 为了赶时间,再加上整个剧组包括导演在内都是两把刀,这部戏拍的非常辛苦,这时候全都松了一口气,欢声雷动。 只有李佳欣甚至来不及卸妆,拎起手袋推门就往外跑。 唐朋看了看表,跟文静娴要来车钥匙,跟了出去。 二手大众遇车超车遇灯闯灯,一路风驰电掣直奔广播道无线大厦,惹得身后一片叫骂。 坐在副驾驶的李佳欣非但没有因为飞驰的车速感到害怕,反而兴奋的小脸儿通红,不住的捏着粉拳嚷嚷:“快点快点,超过他!” “太棒了!” “哎呀,几十年的老爷车也要走在路中间,快躲开啦!” 唐朋开车超过一辆在路上晃晃悠悠的老式丰田的时候,这丫头甚至摇下车窗对着那车的司机大喊大叫:“老伯,快回家喝汤吧!开的这么慢……” 那司机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头发已经花白,冷不丁被后边上来的车超过吓了一跳,接着就见到一个漂亮的不像话的女孩儿摇下车窗把头伸出来,不禁一个愣神。 等他挺清楚李佳欣的话,顿时大怒,狠狠轰了一脚油门追上几个车身位,扯着嗓子大吼:“没教养的小三八,赶着去酒店开房间被人干啊……” “……” 这句话太强大,偶尔放纵一下的李佳欣想不出反驳的话,只好缩回脑袋认输。 说的什么呀,太难听了! 偷看唐朋一眼,发现这人正往自己这边瞟过来,目光对视,脸上还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 李佳欣羞得不行,下意识的吐一下粉红的舌尖,雪白的俏脸像是染上一层胭脂,别过脸去,娇哼一声:“快开车啦……” ------------ 第四十二章 奔跑在路上 车行到联合道与广播道的路口不得不停下,前方似乎发生交通肇事,堵了长长的一溜儿车龙。 李佳欣不时的看看表,再伸长雪白漂亮的脖子看向长长的车龙前头,急的跳脚。 前方发生车祸导致交通瘫痪,再加上这里是九龙最繁华的路段,被堵住的车越来越多,想要倒车回去改走别路都办不到。 眼看时间已经来不及,李佳欣抓起手袋咬牙下车:“反正也不远了,我跑过去!” 唐朋同意,也只有这个办法了。 谁知李佳欣刚刚下车关好车门,就“哎呀”大叫一声,唐朋吓了一跳赶紧下车绕过去,就见到李佳欣捂着脚蹲在地上雪雪呼痛。 他们停车的地方就在路边一个下水井盖的上方,李佳欣下车的时候不留心踩在井盖上,高跟鞋鞋跟正巧陷进去,崴了脚。 唐朋蹲下去,将李佳欣的长裙往上拽了一点,露出洁白圆润的脚踝,伸手摸了摸。 “啊!好痛!你干嘛摸我?” 李佳欣明亮的大眼睛里蓄满泪水,往后缩了缩脚,嗔怒的瞪着唐朋。 唐朋无语:“你以为我占你便宜?放心,你这样的柴禾妞我才没兴趣!”嘴里这样说,不过手上传来的圆润腻滑的感觉着实不错。 眼泪终于顺着光滑的脸蛋儿花落,李佳欣咬着唇瞪着眼:“我才不是柴禾妞儿……哎呀……好疼……呜呜……我不能走路了……来不及报名了……” 晶莹的泪珠像是断了线的珍珠噼里啪啦的往下掉,李佳欣悲悲切切哭得那叫一个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怜不怜惜唐朋不知道,他只知道李佳欣必须报名,要不然自己的电影到哪里去上映? “要不,把你的身份证的户口本什么的交给我,我去给你报名?” “呜呜……没有本人的话,不行的……” 唐朋没辙了,咬咬牙,原本蹲在李佳欣面前,现在转过社屁股对着她,拍了拍肩膀:“来,我背你!” “嘎……” 李佳欣的哭声戛然而止,惊讶的看着唐朋,心里有些感动。然后又看看自己的裙子,里面可是光溜溜的连长腿丝袜都没穿…… “不行!” 果断的红着脸摇头。 “不行?” 唐朋诧异问道,这丫头傻了?哥们都把自己奉献出来了,免费当苦力,她居然说不行? 扭过头刚要发火,看到李佳欣手捂着裙子双腿紧紧并拢脸蛋儿红红的,脸颊上泪痕宛然。 不得不说,如果世界在这一刻定格,能将眼前这一个镜头作为永恒摆放在自己面前,所有男人都会感到荣幸。 男人在漂亮姑娘面前,总是会不经意的降低自己的要求和底线来婉转逢迎。 唐朋刚刚那一股火就不知道泄到了哪里,和颜悦色的柔声道:“放心,我不会占你便宜。听话,再等就真的来不及了。” “哦……” 李佳欣也知道或者这是唯一的办法,稍一犹豫,咬咬牙扶着唐朋的肩膀,伏到他的背上。 嗯,看上去瘦瘦的,肩背倒是很宽,感觉还不错…… 有一点淡淡的汗味,不过并不难闻,自己以前不是最讨厌有体味的男生吗?为什么现在感到很好闻的样子…… 从未和男生有过如此近距离接触的李佳欣,脑袋有些微醺,迷迷糊糊之间只觉得身体一轻被背了起来,下意识的惊呼一声,双臂自然缠到唐朋的脖子上。 一个温软的娇躯伏在背后,软玉温香,不过唐朋还是咳了一声低声说道:“大姐,可以松开一点么?我快被你勒死了……” “啊——” 李佳欣这才发现自己手臂正勒在唐朋脖子上,还很用力……赶紧松了松,不过腿上又麻又痒的感觉让她一阵羞涩,把红红的脸紧贴在唐朋后背,不想被人看见…… 唐朋两手兜着李佳欣的腿弯,顺带拽紧裙摆不虞走光,温软滑腻的手感让他忍不住捏了几下。 “快走啦……”李佳欣忍着又酥又痒的异样感觉,轻轻锤了唐朋肩膀一下,娇嗔着说道。 于是,堵车的司机和乘客就看到在渐斜的夕阳下,那一个背着女孩儿的少年,快步穿行在如梭的车流之中。 李佳欣微微侧过头,看着唐朋的侧脸。 他的脸很瘦,帅气中透着一股清秀,五官轮廓清晰深刻。 阳光照耀在他的脸上,反射出或红或白的光彩,透亮透亮的把睫毛都渲染的那么微妙。好似时间停顿了一样,喧嚣声也远离了耳边。汗珠顺着他的脸颊淌下来的时候,李佳欣觉得这画面真是美妙。 轻柔的秋风迎面吹来,撩起她的发丝,李佳欣就歪着头,把脸贴在唐朋的后劲,微微闭上眼睛。 耳边传来心跳的声音…… *********************** 九龙塘广播道。 七十年代,香港全部的五家电子传媒——三家电视台两家电台全部集中在此处,又因此处地理上位于小山丘,被戏称为“五台山”。 第一次听见这个称号的时候,是因为那个从“靓绝五台山”到“四大癫王”的无线艺员兰洁瑛。 这个时候的兰洁瑛马上就要迎来鼎盛时期,《还我本色》《盖世豪侠》《义不容情》等TVB大热剧集的播出令她星光灿烂家喻户晓。却有谁能想到在这耀眼的荣光背后隐藏的险恶? 时光匆匆几十年,娱乐圈的明星如过江之鲫,有的跳了龙门,有的入了泥沙,她的新闻廖廖落落的出现在媒体里,多是唏嘘其遭遇的,头发几乎全白了,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苍老得多,滥用药物、精神疾患、孤苦伶仃、流落街头,刚有好转又被骗光最后的一点养老金,连吃早餐的钱都没有,在一次慈善活动中,将盘上所有用来装饰的配菜,包括豆芽、辣椒及薄荷叶一扫而空,被媒体渲染成一个下场凄凉的疯女人。 而跟她有关的称号也已从当年的“靓绝五台山”变成香港“四大癫王之一”,尽显港媒之刻薄。 不知怎么的,望着眼前的无线大厦,唐朋就想起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时间比之悲惨的事情数不胜数,况且娱乐圈里的龌蹉阴暗,谁对谁错又有谁分清? “喂!快放我下来啦……” 李佳欣抓了唐朋的耳朵一下,又嗔又怒。 无线大厦门前人来车往的,几乎所有人都满脸诧异的看着他们这一对组合,毕竟背着女孩子满街走的情景还是很少见的,不少人已经走过去了,还在不停的回头张望。 李佳欣粉脸又是一阵发热发红,不知怎么的,今天丢脸害羞的次数实在太多了。 唐朋不悦的歪一下头:“抓我耳朵干什么?你以为自己骑得是马啊!放下来你自己能走?” 李佳欣轻笑一声:“哪有你这么瘦的马……”试探着活动一下脚踝,疼痛在可以忍受的范围。 哪有你这么瘦的马…… 这话说的,让唐朋想起前世老家的一句邪恶的俗话:骑肥马,XXX…… 把李佳欣放下来,唐朋还在想着那句话,就恶作剧的伸手不着痕迹的在她挺翘的臀上拂了一把,嗯,又挺又翘,手感很棒…… “啪!” 李佳欣伸手打掉那只作恶的爪子,俏脸张红狠狠盯着唐朋,后者却是一副云淡风轻样儿,关切的问:“怎么样,能不能走?” 盯着唐朋的脸看了一会儿,李佳欣不能确定唐朋刚才的动作是有心还是无意,只好恨恨的哼了一声:“你扶着我!” 唐朋只得上前扶住她光滑的手臂,不过,真的很滑…… 已经陆续有TVB的员工下班,大厦门口人很多。 唐朋拉住一个年青人:“请问,港姐报名点在哪里?” 年青人颇为不悦:“这都什么时候,都下班了……” “啊!”李佳欣惊叫一声,顿时哭丧着小脸儿:“这位先生,报名时间过了?” “是呀,已经下班了……” 年青人抬头看了李佳欣一眼,立时愣住,双眼发直。 唐朋有点不爽,这TVB进进出出的哪个不是美女,至于这样花痴表情? 不过,这人看起来有点面熟啊…… ------------ 第四十三章 文艺青年 作为倪框的儿子,倪振出生就带着文艺范儿,家学渊源加上本身也有那么几分才气,成为香港年青一代里出色的带着文艺属性的2|B青年。 但凡文艺青年都有一些说不清好坏的毛病,比如清高自傲,比如倜傥博爱,比如自信爆棚认为全世界的女孩子都应该围着他转……倪振也不例外。 的确,那些文艺青年也确实有自信自傲的本钱,往往一篇文章一首情歌一封情书甚至一朵花一句诗,就让那些做着春|梦向往诗情画意般生活的女孩子吼着叫着拼死拼活的扑上去,哪怕被那股所谓的文艺气息割伤割痛祸害的遍体鳞伤也誓死不悔甘之如饴。 曾经爱上顾城的谢烨是这样,曾经的周惠敏是这样,曾经的李佳欣也是这样…… 不知是嫉妒还是羡慕,对于周惠敏痴恋了二十年在其出轨后仍给予原谅并以结婚来对抗流言的男人,唐朋有一种很是奇怪的感觉。 再看看倪振现在盯着李佳欣犹如猎人发现猎物的欣喜和雀跃,唐朋就觉得这似乎是一场命运里早已注定的邂逅。 也许是对方的2|B青年文艺属性确实是女孩子的大杀器,也或许是对方的家世可以令她一步迈入上流社会,总之无论精神的沦陷还是物质的追求,在上辈子李佳欣遇见倪振,金风玉露一相逢,就相恋了。 看着两人四目相对时隐隐爆出的花火,这辈子貌似依然是这样的节奏。 一见钟情? 这玩意唐朋从来不信,他也从来不以文艺青年自诩。 “小姐是报名港姐选美?” 不得不说,尽管唐朋心理对于倪振嫉妒多过羡慕,也必须承认这人却是非常出色。 高瘦挺拔的身材,清新俊秀的气质,再加上良好的家世出众的文采精明的头脑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花言巧语,的确是女孩子心目中白马王子的现实版。 李佳欣微涩的蹙眉,语带焦急:“是呀,报名时间真的过了吗?那可完蛋了……” 娇柔妩媚不是李佳欣的风格,她是胜在清纯隽永的,但是此刻微蹙着眉毛娇嗲嗲的一声满含焦急遗憾的抱怨,居然让人泛起一丝西子捧心的微痛,让唐朋也不由得心底一颤,不满的瞅了她一眼。 臭丫头拍戏的时候为毛没有这么好的演技?! 也许是年青涉世未深被李佳欣的表演蒙蔽,也许是心底清亮只不过想要拱倒这颗小白菜,倪振脸上泛起同情和为难:“真的已经过了时间,大部分负责人已经下班了,TVB的方女士刚刚已经封存了报名档案,怕是小姐今年真的没机会……” 李佳欣装不下去了,俏脸渐渐变白:“真的……不行了?不,我要去见负责人,我要求他给我一个机会……” 唐朋面无表情,心里却在暗笑,这小子手段也不咋地啊,也就偏偏小姑娘,在哥眼里还不够看啊…… 果然,充分说明事情的难度堪比2020年人类登上火星,然后再表现出自己为了红颜不畏艰难的态度以及处理事情超强的能力,典型的泡妞招数,有点落伍,但是确实很好用。 不能说这种方法是好是坏,只是有点低级而已。 “呵呵,小姐也不要这么沮丧,既然有缘遇见,我这人最是热心也不会坐视不管。毕竟规矩是人定的,人总要讲个情面吧?我就豁出去这张脸,去跟方女士讨个人情,看看能不能通融一下,实在不行,我就回家求我爸爸出面……哦,忘记自我介绍,我叫倪振,我爸爸是倪框。还未请教小姐名字?” 一直搀着李佳欣的唐朋,居然被倪振华丽丽的的彻底无视。 “我叫李佳欣……我真的很想参加港姐选美啊,能不能帮帮我?” 李佳欣清澈的大眼睛里满是祈求。 虚荣心得到满足的倪振一脸坚决:“放心,怎么我也要帮你求来这个名额!呃……这位还未请教……” 这时他才看向唐朋。 刚才一直被李佳欣的容光所摄,不自觉的忽略了她身边的这个男人。也难怪,泡妞道路上从来都是无往不胜的倪振,不会去在意她是否有男朋友,因为在自己的强力竞争下,没几个人还能够坚守阵地。 唐朋还未说话,李佳欣已经截断他的话头抢先说道:“这是唐朋,我的……同学!” 倪振彻底放心,毕竟竞争也要花力气的,如此一个不相干的人自然最好。 唐朋微微皱眉,李佳欣解释的这句“同学”让他略微不满。 据他所知,李佳欣很早就出来兼职当模特拍广告养家,后来干脆直接辍学。这句“同学”说出来,是想要在倪振面前留下一个乖乖学生妹的印象? 有点虚伪了。 不过他理解一个为了家人为了生活在社会的底层打拼所承受的压力和苦楚,既然有条件也有机会一朝飞上枝头出人头地,努力争取一下也是合情合理的。 人所处的位置不同,看见的世界也不同。 唐朋没有道德洁癖更不是卫道士,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并不可取,但是为达目的用点手段是可以接受并且是必须的。 “同学啊……” 倪振松口气的同时,满眼担忧的看了看李佳欣的脚:“伤得很重?没有去医院检查一下?” 李佳欣哪有心思管脚上的伤,********的问:“能请您帮我吗?” “当然,我这人可是最喜欢帮美女的忙……” 倪振露出阳光灿烂的笑容。 ********************** 虽然过了报名时间,但是临时多加一个名额这种小事,TVB当然会卖他的面子。 唐朋搀着李佳欣跟在倪振后面走出电梯口的时候,唐朋还特意向门口两边看了看,当年的发哥据说就是每天站在这里等待TVB的高层,期待着混个脸熟进入大佬的视线弄个角色。 顶楼的一间办公室门外,唐朋倚着墙壁双手揣兜,对于门里那位传奇的TVB女王方艺华,他是很好奇想要看一看的,毕竟从一个歌女到执掌TVB这样香港第一大电视台的掌门人,六叔邵毅夫一人之下几千员工之上,绝不是一般人做得到。 不过倪振以方艺华不喜欢见陌生人为借口只带着李佳欣进去,唐朋只是无所谓的笑笑。 过了没一会儿,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来。 李佳欣难掩喜色,跛着脚蹦到唐朋身边抓住他的手臂,兴奋的低声道:“方女士同意了!我报上名了!” 唐朋撇撇嘴,倪振看来下了心思要追求李佳欣,办不成这事就奇怪了。 倪振倒是谦逊的表示:“小事情而已,倒是你的脚还疼不疼?要不我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吧,比赛马上就开始,你跛着脚可参加不了比赛。” “啊!不用不用,您已经帮了我很大的忙,怎么还好意思麻烦你?我同学会陪我去的……” 唐朋腹诽,不管是矜持还是欲擒故纵,这个丫头起码没有脑残,人家说了就跟着走。不过转念一想,前世这个丫头可是将一大票富豪名流玩弄于股掌之上,一个小小的倪振怕是真的不够看。 倪振谦谦君子风度,既不显得无矜持的粘人又刻意营造亲热的气氛,一直把李佳欣和唐朋送到楼下。 “顺便透露一下,本人也是这次港姐选美的评选之一。有时间坐一坐聊一聊,交流一下比赛的规则和诀窍,我想一定会对你有好处……” 倪振风度翩翩的掏出名片递给李佳欣,顺带递给唐朋一张。的确是家教好,即便一直将唐朋当空气,也不曾有一点失礼的地方。 这就是世家子弟和暴发户的区别。 李佳欣又惊又喜:“好啊好啊!您这么年轻就是评委?天呐,好厉害……” 倪振对李佳欣适当表现出的欣喜和恭维很是受用:“要不要我开车送你们?” 他这一提车,唐朋才想起自己的车还在堵车的长龙之中,赶紧说道:“我的车还在堵车的地方,被警察拖走就麻烦了……” 李佳欣就甜蜜蜜的冲倪振道别:“我会给你打电话请教的,再见啦……” “再见……” 倪振微眯着眼睛看着李佳欣慢慢走远一跛一跛的倩影,嘴角勾起一抹笑意。 他真的心动了。 ------------ 第四十四章都是太子党 兄弟生活在小城市,最近普及光纤撤改宽带,NND搞的每天断网,只能在办公室偷偷码字,今天差点被领导逮住,我容易么?强烈鄙视联通!嗯,顺带厚脸皮求票推荐求收藏哈…… **************************** 被台风的尾巴扫了一下,原本明媚的香港突然秋天。 香港的秋天,不是郁达夫笔下“来的清来的静来的悲凉”的北国之秋,这里的秋天来的干脆又自然。像是一只火腿熏得恰到好处时透出诱人的红意,像一只烟烧的恰好便有白白的软软的烟灰掉下来,像是一炉香正袅袅的散发着诗意的青烟。 像是一个人,正当时。 这几句话是在哪里看到的呢?忘记了,不过很贴切。 校园一角的榕树林刚刚经受台风的摧残,残叶断枝碎落满地,居然不显得狼藉一片,反而有种飘然世外的静谧和自然。 傍晚时云开雨散,彤红的夕阳斜照,树叶草尖的水珠晶莹剔透,如露如珠。 这里已经成为浸大最受瞩目的地点之一,远超被无数牲口觊觎的女生宿舍。越来越多喜好摇滚的学生聚集在这里交流谈笑,其中不乏俊男美女校花校草之流。浸大的摇滚社会定期的在这里表演,把自己原创的或者翻唱的作品拿出来秀一秀。 学校里还是很支持这样音乐氛围比较浓郁的交流,不知什么时候在郁郁葱葱的草地上铺了不少白色的石条凳。 拂去石凳上的水渍残叶,抱着吉他清歌一曲,又或者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聊起校园里的趣事,谁谁谁又一次写情书被拒啦,谁谁谁为了不挂科上了哪位老师的床啦,谁谁谁买了摩托罗拉9800…… 唐朋不内向,但是性格相对比较安静,讨厌那种喧嚣嘈杂的场合。 苏姗却硬是把他拉来。 于是,自从成为摇滚社据点之后已经很少来榕树林的唐朋,跟在校花苏姗的身后出现,立即吸引无数眼球以及揣测,甚至不少幸灾乐祸。 因为在树林的边缘那一圈石凳,正坐着李建荣。 基本上浸大里消息灵通一点的学生都知道李建荣从高中一直追着苏姗到大学,也都知道就在这学期开学不久苏姗和那个内地生走在一起被李建荣堵住的事情。 因此原本喧嚣的榕树林在唐朋出现的瞬间安静下来,大家都瞪着好奇的眼睛燃烧着八卦之火,想要看看接下来白马王子与黑马王子为了公主的归属展开争夺,到底是强龙不压地头蛇,亦或者不是猛龙不过江? 当然,几乎没人看好“黑马王子”唐朋。 嗯,“黑马王子”现在就是浸大给唐朋取的代号,倒不是唐朋长得有多黑,而是他在迎新会上以一种华丽炫目的姿态空降到浸大,犹如一匹来势汹汹的黑马,有些打破浸大传统格局的味道。 走进榕树林,唐朋就皱了皱眉,一眼就看到坐在那边的李建荣。 李建荣似乎属于那种天生的明星,就只是坐在那里,也好像身背光环能自动吸引人眼球。 永远一丝不乱的头发(除了和唐朋袁伟杰斗殴那次惨了点),永远干净清秀的面容(好像也是那次眼眶乌青还流了鼻血),永远那一副淡然浅笑却又高高在上的骄傲…… 唐朋看到李建荣的同时,李建荣当然也看到他。 对于李建荣来说,唐朋是一个很特别的存在。 他就搞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内地小地方来的乡下仔,连省级城市都没去过几次,就能有那么一份淡泊随性的气质?是真的名誉利禄已如浮云、财富美女视作粪土,还是装腔作势扮出这种与众不同的姿态来掩饰内心的自卑和虚弱? 夕阳漫天,金黄的余晖透过枝叶缝隙洒落,李建荣静静的看着唐朋和苏姗向这边走来,突然他的眼睛像是被什么东西刺痛,瞳孔急剧收缩。 苏姗超凡脱俗的清冷飘逸,唐朋游戏人间的洒然淡泊,配上碧绿的草地葱郁的榕树,阳光洒在他们身上投下道道光斑。 居然是如此和谐,如此相配。 李建荣感觉到一股强烈的嫉妒,尽管这种情绪在他良好的家教里绝对不应该存在。 很静,唐朋和李建荣对视,然后两人不约而同的相视而笑,很礼貌很友好。 当然也很虚伪。 苏姗扯了扯唐朋衣袖让他坐到李建荣对面,然后坐在两人中间一侧的石凳上,明媚如秋水的眸子瞅瞅两人,抿着嘴不说话。 也不用她说什么,聪明如唐朋和李建荣,自然明白她的心思。 想当个和事佬。 李建荣就非常不悦,皱着眉毛瞅了苏姗一眼。 怎么,怕我欺负这个大陆仔?难道在你心目中,我李建荣就是如此没有档次睚眦必报?真想要收拾他,还用等得到现在? 还是说,在她的心中这个大陆仔已经和自己一样的分量地位? 李建荣宁可是前者,也不愿意看到唐朋和自己有一争之力。 唐朋却隐隐有种感觉,苏姗此举实是用心良苦,她不愿看到自己被李建荣全面打压。 既然如此就是说明,一旦李建荣发起疯来,即便是以苏姗的家世地位也不可能护得住唐朋。 让船王鲍玉刚都忌惮的人,又是如何叱咤风云的存在? 还有那个一个电话拉来一车全世界最新型摄影器材、冷漠低调的秋芸菲,又是什么样的身份? 李建荣挑了挑眉毛,他觉得自己应该表明一些态度,提醒苏姗注意一些事情。 “我想我们应该好好认识一下,即便是这所大学里,也没有几人真正的熟悉我,当然,苏姗除外。” 李建荣对苏姗笑了笑,苏姗俏脸清冷。 “我家里和环球航运的鲍家是世交,几十年的交情,所以我和苏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唔,还未介绍,我爸爸叫李军夏,香港警务处副处长……” 唐朋眼睛眯起来,这是要拼爹的节奏? 上辈子的唐朋不是很如意,但也是跟省部级高官吃过饭敬过酒打过交道,直觉的对警务处的副处长并没有清晰的感念,也就没有敬畏之情。副处长啊,再大也就是副部级了吧? 重生也不可能什么事情都知道,尤其是上辈子缺乏了解的香港。 李家在“四大探长”时期就是香港警队的中坚力量,实力遍及警队内部,只是比较“四大探长”略逊一筹而已。而正是以为略逊的这一筹,使得李家不仅躲过当年廉政公署成立后的打击,甚至为了稳定军心成为港英方面倚重的势力。 而李军夏其人将在明年继任警务处长,直至1994年,成为回归过渡期香港政府的重要任务,更是香港历史上第一位华人警务处长。 “想你这样的大陆仔,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永远不可能有交集!” 李建荣微微仰起头,目光居高临下的看着唐朋:“我们会和你玩闹,甚至打架,但是永不会成为朋友或敌人。我,苏姗,秋芸菲,都是一样的,所以不要藏着太多心思,那不现实。哦,忘记告诉你,估计秋芸菲的身份你也是不知道的,那丫头比我还保密啊,她父亲是秋德根,亚洲电视的主席,远东银行的老板……” 唐朋真的有点发愣了,都是**啊…… 怪不得秋芸菲一个电话拉来一整车的摄影器材,原来是亚洲电视的公主。 只不过……这和他说得着么? 没错,他对苏姗和秋芸菲都很有好感,也很喜欢和她们在一起,苏姗清澈婉约,秋芸菲冷冽安静。 每个男人都会对漂亮的谈得来的女孩子有好感,但是正并不能说明他就要对每一个有好感的女孩子存着非分之想觊觎之心。 唐朋就笑说:“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你也就这境界了!” 气氛陡然严肃。 李建荣恼了,拍了拍腿:“好!你说说我怎么小人?” 唐朋盯着他:“袁伟杰已经要破产,他父亲昏迷入院,你还想赶尽杀绝,你自己说,你算君子么?” 这也是唐朋很不满李建荣的一点。虽然以前不知道李建荣的家世,但是也猜得出绝对强横的很。 每个人都有境界,李建荣和李广中打压袁伟杰,就好像开宝马的欺负街边卖菜的,既丢份儿也让人不齿。 李建荣愣住,他发现自己似乎掉进唐朋的坑里。 尽管自己只是帮着李广中打了袁伟杰一顿,还反被唐朋修理,至于打压袁伟杰家里公司甚至施压校高层将其勒令退学的事情,都只是李广中背着他偷偷干的。 可是现在自己好像不能这么解释,那像是服软了一样。 他李建荣何时跟别人服过软说过半句低声下气的话? 不解释,就坐实了他是小人的说法。 李建荣运了半天气,小白脸红了黑黑了红,终于丢下一句:“老子没干!” 拂袖而去。 苏姗轻轻叹了口气,有些嗔怪的看了唐朋一眼。 仿佛又一种无言的默契一般,唐朋轻易的读懂了苏姗的眼神,耸耸肩无奈道:“抱歉,我也有臭脾气……” 苏姗嗔道:“谁管你的臭脾气?我看你才是小人,给阿荣挖坑,他怎么说都不对!” 唐朋苦笑不语,难道自己要在李建荣面前低头么?不可能。 功名利禄对于重生的他来说实在是唾手可得,也就不再那么珍贵。但是人这一生总要有一点重要的东西要坚持住。 对他来说,那就是尊严。 他不会向任何人低头,哪怕承受不可承受之代价。 李建荣也不能。 于是,华语娱乐圈未来两大巨头的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以不太愉快的结局告终。 ------------ 第四十六章 港姐中的港姐(下) 在八十年代末,香港娱乐圈有一个词:中环三太子,代表了当时火红的三位帅哥,陈柏强、张国容以及钟保罗,个个英俊潇洒。这三人曾合演了一部电影《喝彩》,后来钟保罗到电视台当主持人,张国荣和陈百强一起在歌坛发展。 1985年钟保罗转投无线,在《欢乐今宵》出任主持,并连续3届担任港姐司仪。由于其外型俊朗,且有急才,担当不同类型节目的主持均十分出色,因此被传媒冠以“金牌司仪接班人”的称号,急促蹿红。 然而后来却跳楼自杀。 命运在这三人身上显现是诡异的特质,多年以后,这三人居然都以不同方式英年早逝。 然后又是黄日华、任达华、郑少秋上台担任嘉宾主持,这一年的黄日华刚刚结婚,电视镜头还对准坐在台下娇艳美丽的黄太太梁杰华。又有谁能想到曾经这一对娱乐圈里的恩爱典范,未来会爆出出|轨丑闻? 台上正在进行各个环节的走秀,向人们展示佳丽们各种风格的魅力。 无可争议的,李佳欣无论相貌身材气质都要高出一筹,唐朋放下心。想起昨晚李佳欣在丢掉“最上镜小姐”的时候给自己打电话,哇哇大哭的样子。自己虽然安慰她丢掉“最上镜小姐”并不意味着丢掉港姐桂冠,心里却有些不确定。 尽管上辈子李佳欣最终夺冠,但是既然连重生这么狗血的剧情都能发生,生活中发生一点小小的偏差也没什么不可能。 幸好历史依然按照它既定的轨迹前行,继准决赛意外丢掉最上镜小姐称号之后,李佳欣有惊无险的荣膺1988年香港小姐桂冠。 “哇塞!阿欣真的夺冠!阿朋,你太有眼光了!” 袁伟杰兴奋的差点蹦起来,使劲抓住唐朋的胳膊大叫。 对他来说,《我的野蛮女友》能否成功将决定他的命运,他可不想这部承载着家住兴衰的作品倒在前行的路上。 唐朋也松口气。电视画面里李佳欣一张倾国倾城的精致容颜绽放出一个完美得惊心动魄的微笑,却明显看出脸部线条的僵硬和不协调,甚至瘦削的双肩高耸的胸脯都在剧烈起伏,大口大口的喘气。 显然在这一刻被幸运女神的光芒照耀,成为香港女|性中最出类拔萃的代表,以及可以幻想的并不遥远的的光明未来,让这个自幼尝尽生活艰苦的美丽女孩儿激动的不能自持。 庄文镪则托着下巴一副痴呆状:“阿欣真漂亮啊!要是她能成为我的女朋友,野蛮一点也不是不能接受嘛……” ******************** 午夜的秋风清凉舒爽,让人的心情莫名的愉悦,似乎就连天上的星星都在调皮的眨眼。 如愿赢得港姐桂冠,一下台就和TVB签约。和事先聘用的律师签完合约走出无线大厦,李佳欣觉得突然之间整个世界都变得光彩熠熠鲜活明亮,人生前所未有的充满光明和可以期待的未来。 未来的她,也会像那些银幕上镜头前光鲜亮丽前呼后拥的大明星一样,活在时尚的最前端,成为万千少女羡慕嫉妒的对象。 夺冠那一刻她紧张的差点窒息死掉,现在虽然早已平复好性情,却依然有种微醺的不可置信的飘飘然。在丢掉“最上镜小姐”头衔的那一霎,她甚至绝望的以为港姐桂冠即将和她擦肩而过。 她甚至在绝望沮丧中给唐朋打电话的时候失声痛哭。 耳边似乎又萦绕着那个温厚的嗓音在电话的另一端不厌其烦的安慰鼓励自己的话,这让她的心脏微微悸动了一下。 那个时候自己失落极了,好像一头迷失在森林的小动物完全找不到前行的方向,失落沮丧到了极点。正是那个看起来随和温煦实则性格酷酷的家伙,不停的安慰不停的鼓励,才令她抛去包袱轻装上阵,在今天的总决赛超水平发挥,一举夺魁。 “阿欣,恭喜你!” 一身西装阳光帅气的倪振从后边追上来,一脸笑容:“阿欣你的表现实在太精彩,我敢说,从第一届港姐选美直至现在,你是最美的一位港姐冠军。以前是这样,以后还是这样,我想没有哪个女孩儿能超越你的美丽!” 李佳欣开心的笑:“哪有那么夸张?不过真要谢谢你的指点,若没有你帮我指出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哪些地方要如何表现,说不定冠军也轮不到我的头上。” 她的笑容甜美靓丽,也发自真诚。 自从报名参赛的时候认识倪振之后,陆陆续续两人也有过几次约会,倪振也会提到一些比赛的注意事项,以及她身上的一些不足,提出意见加以改变。 李佳欣是个冰雪聪明的女孩儿,情商智商绝对不低,或许只有那个在片场挥斥方遒的讨厌家伙才会面无表情的说她“秀逗”、“痴线”、“猪兜”这样气死人的话。 她自然感受得到倪振强烈的追求,对此她也并不排斥。 倪振年轻英俊,家世才华都是一流,是每一个女孩子最理想的男朋友类型,李佳欣自然对他充满好感,也充满感激。 李妈妈和李佳欣的姐姐李佳明也微笑着和倪振打招呼。她们一直陪在李佳欣的身边,对于这位正追求自己女儿或妹妹的世家公子,一致表示赞成。如今李佳欣荣膺港姐桂冠,若将来再能加入豪门,一生还有何求? 倪振风度翩翩的伸出手:“阿欣,我为你准备了一个PARTY,庆祝新任港姐的诞生,参加的都是我的朋友,也是圈里的名人,熟悉一下对你将来的发展也有好处。” 李佳欣有些犹豫,她觉得自己现在还应该做点什么,比如打个电话,有个家伙一定会在电视机前关注着自己,知道自己夺冠也一定很开心,因为一直以来那个家伙对于自己的信心远远超过所有人。 可是她也无法拒绝倪振伸出的手,那代表着一个全新的生活,全新的未来。 所以她只是微微犹豫了一下,秀美的脸颊浮上角美的笑容,把自己一只雪白纤细的手掌交到倪振手里。 他的手心微热,她的手却微微颤抖,有些冰凉。 有还未散去的记者敏锐的扑捉到这一幕,立即呼唤自己的同事兴奋的扑过来。 闪光灯耀眼,急促的提问充斥耳朵。 “请问倪先生,您和李佳欣小姐是什么关系?” “你们是在拍拖么?” “李佳欣小姐,作为港姐冠军您和赛事的评委之一关系非同一般,请问是不是有什么内幕?” “大众是否可以猜测李佳欣小姐的夺冠某种程度上受到倪先生的暗中操作?” …… 从未有过这种经历的李佳欣俏脸有些白,听着这些尖锐的问题,她被倪振握住的小手就紧紧一握,就想要开口反驳。 倪振轻轻捏了一下她的手,伏到她耳边低声说:“不要回应他们,他们才不管真相是怎么回事,只要你回应,他们更加胡说八道……” 如此亲密的举动引来一阵更为强烈的闪光。 李佳欣微微低了头,脸上有些娇羞,心底却对倪振过于亲密的举止有些着恼。不过这时候也不好做出什么反应,否则明天全港的新闻都是她的负面头条。 倪振唇角露笑,似乎眼前这个青涩的女孩子所有反应都在他的掌握之中。然后他牵着李佳欣柔软纤长的小手,分开围过来的记者飘然远去。 ------------ 第四十七章 运气逆天的小孩 银都公司虽然是中资机构,但是香港各界与其关系匪浅,尤其是多年来被内地南下的人才占据主导地位的娱乐圈,可以说香港娱乐圈里哪怕一点点的风吹草动,都会很及时的反馈到银都公司高层。 而掌握促进香港社会的********发展以及各个阶层的动态,本就是他们的职责。 十八岁的港姐李嘉欣横空出世斩冠夺魁这么大的新闻,陈靖波自然是知道的,虽然以他的年纪对这些花花草草的早就弃之如敝履,或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会议室里烟雾缭绕,呛得不少女|性职员不停咳嗽。 陈靖波撇撇嘴,把抽了半截的香烟摁灭在烟灰缸里,一个两个的装模作样,莫不是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下班之后到夜店里玩得有多嗨? 他带了头,几个抽烟的男同志也只好把烟熄灭,靠窗的把窗子推开一个缝隙,会议室里空气顿时清新不少。 一众公司的中层都齐齐望着陈靖波,不知道他这次临时召开这次会议的意图。 陈靖波微微侧了一下身子,坐在他身后不远的秘书立时站起,走过去把刚刚打开的窗子重新关好顺带放下窗帘。 会议室里的光线黯淡下来。 放映机嗡嗡响起微弱的噪音,一道光线投射到墙壁的一块银幕上。 这只是一部电影的剪辑,全长不过七八分钟,没一会儿就放完了。窗帘重新拉开,会议室里又明亮起来。 “大家觉得,这部电影怎么样?” 陈靖波点燃一支香烟,慢悠悠的抽了一口,没有理会女同志哀怨抗议的目光。开玩笑,老子在中影总部也是响当当的名号,以为我新来的就好讲话?刚刚不抽烟那是绅士风度,现在想抽了就是显示领导威风——老子才是一把手。 陈靖波问完这句话就默默的抽烟,清淡的烟雾袅袅盘旋着上升,香烟淡然,人却稳如磐石,自有一股上位者的威严。 这一次没有人故意咳嗽,更没有人放肆的也点燃香烟。 陈靖波很满意这种状态。 倒不是他故意摆谱,作为空降的总经理,在银都公司内部有着太多不同的声音。对于人脉威望都远在京城的陈靖波来说,掌握银都公司的主导权是迫在眉睫的大事。 干不干成事情是一回事,能不能干事又是另一回事。 “怎么都不说话?呵呵,咱们接触时间不长,彼此还缺乏了解,不过这没什么,谁都有一个熟悉的过程……既然这样,那我就点名吧,呵呵,就只是对电影的看法,畅所欲言……” 会议室里气氛略微紧张。听到“点名”大家都是心头一跳,难道这位空降的大佬以为这一阵沉默是对他威信的挑战,而“点名”则是实施重点打击? 没有让大家疑神疑鬼太久,陈靖波笑呵呵的指了指最外边的一位女士:“文小姐,说说你的看法。” 大家目光刷的齐齐望去,见到时负责发行的文静娴,这才舒了口气。 文静娴虽然加入银都公司时间不长,但是人漂亮会来事儿,人缘很是不错,加上最近刚刚被陈靖波提为负责发行的副主任,算得上是陈靖波初来乍到提拔的亲信,自然不会是打击的对象。 文静娴有些发呆,没想到自己成了众矢之的,只好硬着头皮说道:“这部电影……嗯,画面很精致,女演员很漂亮……至于情节,抱歉,这么短的时间,实在看不出什么……” 陈靖波依旧微笑:“作为负责发行的管理人员,对于电影的特点和卖点都要有一番深入精到的见解,负责连自己都不明白自己的商品定位,怎么能说服买家掏钱呢?” 文静娴不是刚刚迈出学校的小白,自然明白陈靖波这是接着指点的意味委婉的像在座的中高层表达一个意图——她文静娴是陈靖波重点培养的对象。大佬抛出橄榄枝,抛家舍业南下打拼的文静娴有什么理由不接? 她郑重的点头:“是的,陈经理,我会好好学,也会好好做。” 大家就都有些羡慕的看着文静娴,得到大佬的力挺,怕是以后将要青云直上了。 陈靖波夹着烟的手指轻轻在桌面敲了一下:“锦朋,你来说说。” 关锦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也没有客气:“在我看来,这部电影不但采用最先进的摄影器材使得画面更精致清晰度更好,导演在拍摄时对于机位的选择更是独到,精确的机位扑捉角度最佳的光线,使得电影画面呈现出的色彩既自然有鲜艳,让人看着非常舒服。不过这个女演员很面熟啊……” 他这一说,大家不约而同的泛起同样的感觉。 “这女孩真的好漂亮……” “皮肤也好,啧啧,也不知用的什么化妆品……” “得了吧阿婆,人家看上去不过十七八,花儿一样的年纪当然水灵,至于您老人家还是算了吧,有买化妆品的钱还不如省下请大伙宵夜……” “哎呀你个口水刘,老娘不过才四十,哪有你说的那么老?你找死是吧……” “哇!我想起来了!这是李佳欣啊……” “啊!是啊是啊,真的是她,港姐啊!” “对呀对呀,李佳欣好漂亮,港姐决赛我也有看啊,我一直支持她……” 会议室里一片惊叹。 留着大胡子头发乱糟糟邋里邋遢的穆敦芾摸着下巴疑惑问道:“这是邵氏的片子?陈经理这是怎么回事?” 港姐会自然拥有TVB和邵氏的优先签约权,只有TVB和邵氏不和港姐签约的时候,港姐才能和别的公司签约,而事实上从来没有港姐签到别家的先例。 那么有李佳欣参演的电影,自然就是邵氏电影公司的作品了。 银都公司把邵氏公司的片子拿来做什么? “砰!” 一声拍桌子的响动把大家吓了一跳,惊讶望去,拍桌子的居然是一贯儒雅温和的关锦朋。 关锦朋大声问道:“陈经理,难道这部电影就是唐朋拍的那一部?” 他记得很清楚,当时唐朋通过自己找上陈靖波请求在银都院线上画,这小子信口开河的说什么“那我就找一个港姐来演女主角行了吧”! 居然真的被他找到了! 陈靖波点点头,心里一样不平静。 当初自己只是一个敷衍的借口想让唐朋自己退却而已,谁想到这小子居然真的找了一个港姐? 陈靖波调查过,袁伟杰的那家小电影公司马上就要倒闭,就算拍一部片子垂死挣扎,男女主角的片酬也不可能超过三十万。 三十万能请到什么人?钟楚虹赵雅芝那类影星三百万都不止! 那么这小子是这么做的呢? 自己写了一个剧本,然后担任导演,在大街上拉来一个漂亮女孩儿当女主角,然后这个女孩儿成为新任港姐…… 陈靖波觉得唐朋这个小孩的运气快要逆天了。 就算再看好李佳欣,谁又能保证她就一定能成为港姐?恐怕就连TVB大佬邵毅夫都不敢拍板定案,这里面涉及到的利益触动着方方面面,牵连太广…… 文静娴则有些傻眼。 唐朋……那个继子……居然拍了一部港姐担当女主角的电影? 她下意识的想了想,莫非今天是愚人节么…… ------------ 第四十八章 银都公司的应对 对于唐朋这个继子,文静娴一直以来的观感除了糟糕还是糟糕。 好斗、倔强、无理取闹,简直就是败家儿子的完美代表。作为继母文静娴很是难做,不管不顾吧她又狠不下心,难道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他走上歧路一辈子就这么混完?想管吧,又打不得骂不得,闹不好“后妈”这个带有贬义的词语就戴在她脑袋上。 唐朋从内地千里南下来到香港,文静娴是很高兴的。而唐朋初来时的微妙变化被文静娴看在眼里,略微惊奇的同时也大为欣喜,毕竟如果唐朋能丢掉那些坏脾气一家人和和美美的过日子,比什么都强。 然后,那小子就写了一个让关锦朋赞不绝口的剧本。 再然后,那小子写了一首什么歌曲,卖了钱不说,还被浸大免试特招入学。 现在,那小子居然又鼓捣出一部电影…… 文静娴发现自己的脑容量已经无法去思考唐朋的变化轨迹。 陈靖波掐灭烟蒂,拿起桌上的搪瓷茶缸喝了口茶水,慢悠悠说道:“不管是导演还是制片还是什么,任何人在任何岗位上,除了本职的专业技能之外,眼光都是最重要的。” 与会众人有些不解的看着他,暗道难道老头兴致来了要上哲学课? 陈靖波才不管他们的想法,自顾自续道:“就拿这部《我的野蛮女友》来说,锦朋,不要把眼光局限于电影的本身,去研究它拍摄的手法反映的社会述求题材的怪异那些东西,而要去看看拍出这部电影的这个人。” 说道这里陈靖波顿了顿,炯炯的目光从众人脸上一一扫过。 “一部电影的成功或者失败,有许多不可预估的因素,我们不要太过于执迷这其中的规律,没有人能永远站在潮流的顶峰俯视观众的需求和喜好,从而拍出的每一部电影都能大红大紫大卖。正是因为电影的偶然性,我们要把目光关注在拍电影的人身上,不以成败论英雄,不要片子扑街就弃之如敝履一竿子打翻永远不给机会,更不要一部戏拍好了就当成英雄吹到天上去。大将想想,无论这部《我的野蛮女友》会取得什么样的反响成功与否,这个唐朋,十九还是二十?他还有多少进步的空间?就算这部电影失败了,下部电影还是失败,他会不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众人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一片沉默,却各有思量。 这番话的意思,是不是可以引申为告诫在座的诸人:本经理不在意你们之前的工作绩效甚至站队阵营,哪怕跟我作对,我都会给你们机会…… 难道说,新官上任三把火马上就要烧起来?看起来这位背景强大的陈靖波是真的想要大刀阔斧的干一番。 不管这几把火怎么烧从哪里烧,人事都是头等大事。 捏不住大家伙的命脉,谁会听你的?你还能干成什么事儿? 唐朋的事情就是一个陈靖波释放的清晰信号:只要你有才能,只要能让我看重,我就重用你。 文静娴的顶头上司伍德章是个五十多岁的瘦子,又黑又干,但是一双眼睛却是精光四射给人非常精明的感觉。 伍德章试探着问:“陈经理……以您的意思,这部电影咱们什么时候安排上画?上画的规模是不是要大面积强推?” 陈靖波点点头:“港姐的话头现在正热,上画的日期越近越好。目前不要大张旗鼓的强推,先找几个地点偏僻的影院试试观众的口碑,再决定以后的安排。至于这个唐朋……” 他看了看文静娴:“文主任,你可是白得了一个好儿子!这么年轻就这么有才华,将来的成就可小不了。我会建议公司的董事会重点观察和培养唐朋,尽量给予最好的条件和最大的支持,让他能够得到最大的进步!这样,就由你和唐朋谈一谈,那小子不是还在上学么?就让他一边上学一边到银都公司来实习,将来毕业就留在这里好了,都是一家人嘛,呵呵,难道还要孩子苦巴巴的出去找工作?这世道,就业也不是容易的事,苦了谁也不能苦孩子嘛……” 大家再次看向文静娴的时候,目光里剩下的就全是羡慕了。 陈靖波是谁大家其实并不是太清楚,但是关于其背后强大的高山以及在首都宽广的人脉深厚的资历,却都有耳闻。 这是一个可以跟广电局长掰腕子的人物,在最高领导面前都是挂了号的。 得到这样一个人物的看重和力挺,那个唐朋只要不是太过二百五前程就妥妥的。 文静娴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心情。 前几天自己的表舅打电话请全家过去作客的时候,自己还曾跟唐正国说唐朋要上课就不让他去了吧,其实她是对唐朋的混不吝性子深有余悸,生怕他冲动起来不管不顾在亲戚家丢人。 自己到香港来就是投奔表舅,人家可是香港一等一的大人物,就唐朋那个二百五性子,还是不要去的好。 可是现在她突然觉得,原来唐朋并不是自己印象里的那样不堪。 或许也应该让他见见世面,如果得到表舅的青睐,说不得将来真的会有出息…… ******************** 唐朋不知道自己已经入了陈靖波的法眼,成为其改革构架中一枚比较重要的棋子,或者说是那一根示众的马骨头…… 他并不担心陈靖波会食言而肥,一部有港姐主演的电影在院线上映,怎么都说得过去。 说实话对于自己生平第一次担任导演的这部“粗制滥造”的电影不满意到极点,很是缺乏信心。 至于上映之后的票房和口碑,那就只有鬼才知道。 他正忙着和苏美眉约会。 对于和苏姗之间有些微妙的关系,唐朋也不知怎么形容。 男孩才华横溢淡泊温煦,女孩清纯秀美清洌如水,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兼容的属性。 两人之间说话绝对不多,但是往往只是一句半句就已经足够对方明白自己的意图。有时也会坐在一起弹吉他哼几句,有时甚至一句话也不说,就只是望着蓝蓝的天空飘落的树叶发呆,却也不觉得闷,反而有一种水一样的宁静温润荡漾在心里。 总之,互有好感是一定的,也能说成是淡淡的喜欢,但绝对没有上升到爱情的高度。 传理系会召开一次郊游晚会,考察地点自然安排给了最受老师看重的校花苏姗,而苏姗毫不犹豫的拉上唐朋——充当苦力。 她对所有的男同学几乎都是一样见面微笑却敬而远之,似乎唯有李建荣和唐朋略有不同。最近和李建荣闹别扭,唐朋自然成了唯一人选。 既然是郊游,最好的去处自然是山林。 苏姗选的地方,就是大雾山。 唐朋背着大大的背包,呼哧呼哧的跟在后头,走的挺吃力,背包太重。 苏姗走在前边,轻盈的脚步飘荡的马尾,像是一个纤美清灵的天使。 蜿蜒的山径曲折的穿梭在密林河流之间,一直延伸向大山深处。 于是在那年秋天,他身着凉衫背着背包,伴着清风挥动着手臂,追逐在那个女孩儿优美的身后。他和她踩着飘落的树叶穿梭在树林里。风掠过树梢,发出了“沙沙”的声音;光透过树荫,挤进了林间小道,空气清新而自然。 “这里环境真好!”喜悦的心情挂在了脸上,女孩嘴角上扬,微笑未语。 远处山坡下,一处美丽的风景展现在眼前,一块平整的沙滩,一条大河,一大片油桐树,白色油桐风中纷飞…… ------------ 第四十九章 午夜场 这几天去了北|京,家人去北|京军区总院治病,实在是又忙又没有心思,跟各位抱歉了。 收藏略微下降,这可以理解,兄弟只想再次重申:放心,无论如何这本书不会太监的,我会努力完成。 港娱的题材写的太多了,兄弟觉得应该有一些变化,要不然千篇一律也就味同嚼蜡。至于变化是不是能适合您的口味或者是否算作成功,只能说在下文笔有限,尽力而为。 且看且珍惜吧,就像未知的明天一样,不管好坏,总要有一些不同,人生才显得有意义。 敬个礼!~~~ ************************* ************************* 在八、九十年代香港电影最辉煌繁荣的时期,几乎每一部新片上映,都会提前几天在电影院进行午夜场放映,借以检验影片是否被观众接受。而一旦观众反应不佳,亦可以在正式上映之前及时调整影片结构,修改硬伤,甚至会有导演根据观众意愿更改结局这样的事情发生。 午夜场,既是对影片品质的检验,也便于片方对于影片正式公映投入市场有一个具体的数据支持,可以更为有效的预测票房与口碑。 然而可悲的是,时代在进步,电影行业一些好的习惯与举措则逐渐的倒退。 二十一世纪的国内电影市场,一部影片公映之前总是搞得神神秘秘,不仅普通观众难以参与,就连片方也如临大敌生怕传出什么负面消息……直到观众买票入场看到电影之后,才发现居然是一部如此烂片大呼上当却为时已晚,几亿几亿的票房已经入袋为安…… 在九龙塘一家影院的门口,看着熙熙攘攘买票入场的观众,唐朋不由心想若是香港电影的午夜档能够一直继承下去,秉承这种客观和开放的宗旨,由制片方和观众一起促进影片质量的提升,将会极大的提升华语电影的发展。 唐正国站在影院门前,觉得呼吸有点凝滞,心跳的有些快。 每一个父亲都有一种望子成龙的情怀,唐正国当然不会例外,哪怕自己的儿子当初是如何的不求上进如何的不可救药,这种情怀都没有消散过哪怕一星半点。总是在心底里希冀着明早起床那个混球就会变了模样,在某一天成就到足够自己仰望的高度。 然而这种希冀从未变成现实,直到他快要绝望的时候,那个混球似乎又跟他开了个玩笑——上演了一出华丽的转身。 华丽到唐正国有些眼花耳鸣,觉得世界是不是出了岔子…… 那小子居然拍了一部电影,现在即将要在全香港的影院上映,还有比这更离谱的事情吗? 自己的家里祖传的京剧世家,虽然这几辈渐渐丢掉了老祖宗的技艺,却依然没有远离这个行当。 在内地的时候自己就在国营的电影厂工作,来了香港依然是银都公司的武生领班。 可自己却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的儿子能站在这个行业的最顶端,独自拍摄出一部能在香港电影院上映的电影。 这是香港啊!不是靠着关系就能为所欲为的内地,你没实力就算是港督的儿子人家也不鸟你! 他斜着眼瞅了瞅身边快要和自己一般高的儿子,灯光微微暗淡,投注到那张和自己年轻时一般帅气的脸上,形成明暗分明的效果,愈发显得五官清晰轮廓深刻。 唐正国长长吁了口气,胸中一股宽慰和柔情瞬间激荡,让他鼻子有些酸,赶紧抬起头看着阴暗的夜空,那里似乎有一张分离二十年也未曾有丝毫模糊的笑靥,正微笑的看着他,和他们的儿子…… 唐朋没感受到老爸的心情,剧组原创人员围成一圈站在门口,看着身边熙熙攘攘吵杂呼和的人群,就待走进影院。 “我的天你要这么进去?真是无知者无畏啊……” 关锦朋一把拉住唐朋,一副无语的样子。 唐朋不解:“怎么了?我是导演啊,当然要进去看看观众的反应……” 关锦朋今天是作为长辈临时决定过来捧场的,这时候他觉得自己算是来对了,这个有些才华的小子看起来对于香港电影午夜场实在是缺乏足够的了解。 “看自然是要看的,不过可不是你这样大摇大摆的走进去。这么多剧组人员走在一起,一定会被认出来,到时候麻烦就大了……” 唐朋更加迷糊了,难道导演还见不得人了? 邱安平也是和关锦朋一起来的,就笑呵呵在一旁解释:“半夜不睡觉过来看午夜场的都是年轻人,这些人接受事物的能力很强鉴赏能力也很高,可以说代表了香港电影观众的主流。不过既然是年轻人,脾气性格就会急躁一些,影片拍的好呢就鼓掌叫好,拍的不好就狂嘘狂骂,什么难听骂什么……” 关锦朋也是心有余悸:“我是不敢看自己电影午夜场的,都是打发副导演或者监制来看。香港不少导演都不敢看午夜场,徐可最严重,你拿枪逼着他都不来。我记得有一次把徐克抬起来送进去,一到门口他硬是转头跑掉,捉回来又是跑掉,他跑掉等消息,都在发抖啊,在外面餐厅等我们。等我们看完以后,赶紧问好不好?如果反应好,他就安心了。问有没有骂啊?没有的话,他明天午夜场再去看——偷偷看,之前他一定要确定里面有没有人骂才敢看。” 唐朋有点冒汗:“这么严重?” 身后的李佳欣凑过来,小脸儿有些发白:“会不会骂的很难听呢?” 以她在这部戏里的野蛮形象,搞不好真的会被骂泼妇…… “当然会难听啊,这些年轻人里可有不少混社团的矮骡子,骂的那叫一个新鲜,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骂不出……” 唐朋更紧张。 不要说什么笑骂由人,毕竟这是自己的第一部电影,倾尽心血的作品。虽然前世已经得到票房和口碑的双重证实,可是当它穿越时光从二十一世纪来到八十年代,本身就代表了无数不可确定。 领先一步是天才,领先一个时代却是疯子。 那么这部领先二十年的《我的野蛮女友》会不会得到大众的认可? 唐朋很忐忑。 最后在关锦朋的建议下,一众人偷偷摸摸的从影院防火通道悄悄的摸了进去,李佳欣甚至戴了一副宽边的太阳镜,挡住了雪白娇美的容颜。 电影院里气氛很嗨,不少年轻人拍着椅子站在上面吵吵嚷嚷,跟距离自己很远的另一个家伙隔空叫骂,旁边各自有一帮人帮腔骂架。 唐朋等人坐在最后排的角落,相对安静一些,聚集在这里的也都是一些上了年纪的人,不喜欢和那些很跳的年青人搞在一起。 一个一脸络腮胡子的汉子抠着脚趾,口气很是不屑:“听讲呢部戏嘅导演定个大学生呢,毛都冇长齐呢,可以拍咩好睇嘅戏? 这人就在唐朋前边,说话听的清清楚楚。 李佳欣憋着笑,用尖尖的指甲在唐朋肩膀上戳了一下,挤眉弄眼的嘲笑他。 唐朋呲了呲牙,凑到她晶莹带着香气的耳朵边:“他笑我毛都没长齐,你跟着笑什么?难道你认为我真的没长齐?要不要给你验一验……” “去死……” 李佳欣大囧,雪白的俏脸瞬间犹如染了一层鲜艳的胭脂,艳红欲滴,用两根手指夹着唐朋手臂上的一点点皮肉,狠狠的旋了一圈…… “嘶——” 唐朋倒吸口冷气,怎么但凡女人不分年纪都会这一手…… 抠脚大叔的话同时被前排的一个黄毛青年听到,那家伙本来正把手伸在身边女朋友的怀里摸摸搜搜,闻言顿时火冒三丈,噌的站起来转身,一只脚踩在椅子上,指着抠脚大叔的鼻子大骂:“扑你阿姆!你个瘦骨仙乱噏廿四咩?嗰个叫唐朋嘅就系我哋年轻人嘅偶像,点唔信?毛冇长齐?将你老母老婆女都叫来,等佢哋试吓我无毛嘅棍……” 抠脚大叔也火了,拍椅而起毫无惧色:“你个衰仔!老子捞社团嘅时候,你仲食姩呢!顶你个肺啊……” 黄毛大概没想到这个相貌猥琐的大叔居然如此气势,想来不是善茬,就有些色厉内荏,可是自己马子在旁边看着又有点下不来台,只好梗着脖子说道:“老嘢费事整你,横掂唐朋就系我偶像,你唔话佢坏话,如果唔系叫齐兄弟杀你全家……” 唐朋大汗,自己居然成了古惑仔的偶像…… 幸好这时电影开始,这两人才愤愤然的作罢。 放映机投射的光柱映到银幕上,电影院里一片沉寂。 这种由喧嚣突然到寂静的转变,令唐朋的心微微揪起来,有一种等待宣判的紧张…… ------------ 第五十章 掌声如雷 唐朋满头大汗,他从未想过香港的午夜场居然会是如此的……给力。 影片里李佳欣刚刚出现,顿时引起一片惊呼。 “哇,果然够靓!” “不愧是港姐冠军啊,身材好脸蛋儿更好!” “天呐,恐怕以前的那些个港姐都没这个李佳欣漂亮吧?” “是呀是呀,最美港姐非她莫属……” …… 坐在唐朋身边的李佳欣摘去太阳镜却戴了一顶棒球帽,又宽又长的帽檐遮住了大半张脸,仅仅露出的光洁尖俏的下颌依然让人惊艳。 听到观众的反应,李佳欣就悄悄的挺了挺胸脯,下颌也微微的扬了起来,看得出来很是有几分得意。 地铁里男主角偶遇醉酒的女主角,最后迫不得已带着她去酒店开了房,观众一片口哨起哄,期待着港姐李佳欣是不是能大尺度的上演一点少儿不宜的镜头。 但是等到女主角一巴掌一巴掌的掴着男主角的脸,观众纷纷鼓噪起来。 “我挑!这女的怎么这么凶?” “就是啊,脸蛋儿漂亮有什么用,女人还是要温柔一点才招人喜欢啊!” “天呐!我心目中女神的形象崩塌了……” “喂喂喂,演戏而已这么当真干嘛?说不定实际上李佳欣温柔如水呢……” “什么呀,根本不关李佳欣的事,都是那个导演啦,拍的这是什么东西?” “就是,把一个大美女搞成这么一副泼妇形象,简直暴遣天物啊!” “还有啊,这男主角也太肥了!” “对啊,这电影我不看了,傻|逼导演退票!” “退票!” “回水!” “我们要退票!” …… 唐朋哭死的心思都有,就这素质还香港观众的代表?刚刚还说我是你们的偶像呢……演戏而已啊,居然情节不合口味就要求退票退钱…… 早知这样还不如不来了,真是让人糟心啊…… 李佳欣的小脸儿早就塌了下来,尖尖的下颌紧紧抵着前胸,纤秀的手指紧紧绞在一起,指节有些泛白。 这是她的第一部电影,居然就得到如此不堪的评价,如果自己野蛮泼妇的形象流传开来,那么什么前途什么梦想都将如朝露一样太阳一出瞬间蒸发掉…… 她有些愤懑的咬着嘴唇,恨恨的看了身边的唐朋一眼,都是这个家伙蛊惑自己才接拍的这部烂片,自己被他给毁了…… 唐朋忐忑不安,依着目前影院里的火爆形势,若是被大家发现自己就是这部电影的导演,搞不好真的会一拥而上破口大骂,顺手丢上几枚臭鸡蛋。 目光闪烁着回头巡视着出口的位置,就待见机不妙溜之大吉…… “稍安勿躁,这班家伙虽然火爆了一点,但是欣赏水平还是有的,这部电影不错,一会儿就没事了……” 关锦朋拽了拽唐朋的衣服,压低声音跟唐朋说道,他看得出来唐朋的紧张和不安,出言安慰一下。 唐朋也不信这部翻版的《我的野蛮女友》就会如此不堪,没有一个观众看得上眼。 果不其然,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影院里的吵杂渐渐安静下来。 很罕见的男女邂逅形式穿插了新颖的搞笑桥段,大家看的津津有味。 一个你爱的人,要如何才能让她知道?你对她的爱小心到了怕惊动了她的内心,如同牵“老虎屁股摸不得”可是她可以随便摸,打都可以。 有的人,你喜欢,很大胆的喜欢,明目张胆的喜欢,很认真地喜欢,甚至喜欢的有一点痴。她知道,她也感受的出来,她也喜欢你,你们就这么打打闹闹的、快快乐乐地牵手走着。但有的人,你喜欢,你就会很深很深的藏起来,不叫那个人知道,你装着自己是多么的不在意,但实际又是那么的在意。不在意到那个人忘记了你的存在,但你在意的却希望呼吸的是那个人的呼吸。 电影里的牵牛只是做了更普通的男人,她知道他的喜欢,但却不知道是那么的强烈。在前面的时候,他们打打闹闹,看着大家都嘻嘻哈哈,看到牵牛掉入汉江的那段,第一次笑的不行,再到后来看,却怎么都笑不出来了。 如果牵牛就这么溺死了呢? 于是在这里,导演交代了她的过去,她和牵牛的姑姑交谈有所提及:那是前男友的忌日,她和牵牛的姑姑都一身黑色,环境也变得肃穆宁静,正面全景,背面全景,镜头慢慢拉远,观众才明白那位牵牛极力模仿的前男友已不在人间。 这一前故事的提出,给野蛮女友的野蛮带来新的定义:不是无理取闹、不是撒娇可爱,而是一种掩饰,一种对痛苦的极度压抑,想忘记悲伤,想找到快乐,但越是牵牛给她更多的快乐,前男友之死给她带来的打击就越加沉重。她甚至明白到牵牛为他付出了太多,她又给到牵牛什么呢? 当女孩儿带着牵牛去家里的时候,她的家长并不多么的喜欢牵牛。不管什么原因,她去相亲总归有一个是因为她家长的安排,然后上演了戏中让人最难受的一幕。牵牛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在另一个人旁边,他一边告诉着自己,我的任务完成了,我的任务完成了,我结束了,我自由了,然后独自难过,内心受尽煎熬又有谁知? 她离开后,他说的那些话,他看着她将要拉的男人说她喜欢的东西,好像在回忆着点点滴滴,然后把这些回忆全部想一遍之后,跟自己说,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对面的男人听着津津有味,好像在学习着经验一样。 电影最后二十多分钟,牵牛和她总会阴差阳错地错过:一个在小摊旁喝着闷酒,一个在他身后匆忙跑过;一个在扶手电梯里坐下了,一个则在旁边相反方向的电梯里到处找寻他的影子;一个坐上了地铁,一个则无奈地在站台上追赶。这几次擦肩而过的情景让故事从喜剧慢慢地披上了悲剧的披风:好的喜剧往往就是好的悲剧。喜剧和悲剧本来就是一对双胞胎,这也是本片经典所在,将爱情的喜怒哀乐融合的天衣无缝。极喜又极悲,欢乐的时光疯狂又短暂,伤感的时间无奈又漫长。 牵牛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爬上了对面的山头,他站在一块大石头上面,大幅度摆着手臂,希望远处的她能看到。然而,牵牛看到的只是她大声呼喊的身影,看不到她眼中伤心的泪水,听不见撕心裂肺的一声声“对不起”。 然而观众听到了,不少女孩子不自觉地和女主角一同淌下眼泪。 如果有女孩为你流泪,爱你却不能接近你,那是怎样的幸福与痛苦。 灯光亮起,影片结束。 影院里一片沉默。 唐朋沮丧的摇摇头,叹口气。看起来观众并不买账,这样有些超越时代的剧情还不能被普通观众接受。自己的第一部戏惨遭滑铁卢到没有什么,只是袁伟杰家里的债务怕是还不清了。 几位剧组成员都有些丧气,耷拉着脑袋有些灰心。 明明很不错的电影的,画面色彩艳丽唯美清晰,情节轻快感人至深,怎么就嘘声一片呢…… 然后,在整整十秒的沉寂之后,影院里渐渐响起掌声。 先是零零星星的一两声,接着此起彼伏连成一片,轰轰烈烈有如春雷滚滚,大有把顶棚掀掉的气势。 观众是挑剔的,他们看戏只有一个衡量:是否能够值回票价。 遇到烂片,他们会百般嘲讽极力所能的辱骂以发泄心中的不屑。 遇到好片,他们也会还无保留的奉献自己热烈的掌声和喝彩。 《我的野蛮女友》绝对是不可多得的好片。 一部小制作的电影,虽然有一个女主是新科港姐,却上能意识流,下可逗大众,看着跟普通的恋爱电影并无两样,感人是主旋律,穿插搞笑情节,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但仔细回想发现有数条伏笔呼应,看到最后甚至发现有点超现实主义的意思,简直太不容易了。 唐朋这才在影院的角落里长长吁出一口气,下意识的紧紧握了下拳头。 ------------ 第五十二章 I Believe 进入21世纪,对中国年轻人影响最深的电影是什么? 《指环王》?《哈利-波特》?《卧虎藏龙》?《黑客帝国》?《变形金刚》?还是《阿凡达》? 不可能说这几部作品不优秀,人家的票房在那里摆着呢。但对于中国年轻人的思想动态与言行举止影响最大且持续时间最长的电影,恐怕还是要属于这部同根文化下的产物——《我的野蛮女友》。 在那个N.R.G的帅气、H.O.T.的疯狂,以及《蓝色生死恋》的忧伤几乎成为“韩流”之全部内容的年代,没有几个国人看好隔壁弹丸之国能拍出像样的电影,更别说是经典电影了。但事实告诉我们,咱可以把****愚民在近200年间一而再,再而三的“看不起”当作放屁。 那是一个一直陪伴我们的香港电影衰弱得一塌糊涂的年代,大陆电影犹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脆弱(现在依然是一个脆弱得需要从香港输血才能维持生命的婴儿);好莱坞大片则由于巨大的文化差异而被绝大多数国人视为“除了特效,一无是处”的年代。 而就是在那样一个年代,一部翻译成《我的野蛮女友》(猎奇的她)的韩国影片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身边。《我的野蛮女友》没有《三强拍案惊奇》与《十月围城》式的搏命对掐;也没有《变形金刚》、《赤壁》那种原著影响力;更没有《2012》、《阿凡达》式的“中国元素”。《我的野蛮女友》第一次在我们的耳畔出现时是那么得低调,那么得朴实无华。 衡量一部电影的优劣有很多标准,但衡量一部电影的影响力,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一部电影能否成为一种文化。在这一点上,《阿凡达》做到了,《泰坦尼克号》做到了,《我的野蛮女友》同样也做到了。 而相比之下,这种“野蛮文化”在中国的波及面儿更广,持续时间更长。 哪怕菜鸟导演唐朋手忙脚乱的粗制乱造,哪怕一众演员的表演青涩而无丝毫经验,哪怕穿越了十几年的时空在1988年的香港登录,《我的野蛮女友》引发的一股社会风潮也丝毫不亚于一场台风。 不要打算让她温柔…… 不要让她喝三杯以上的酒,否则她会逢人就打…… 在咖啡馆一定要喝咖啡、千万不要喝可乐或橙汁…… 如果她打你,一定要装得很痛,如果真的很痛,那要装得没事…… 在你们认识的第一百天,一定要去她班上送一支玫瑰,她会非常喜欢…… 一定要学会击剑,打壁球…… 要随时做好蹲监狱的思想准备…… 如果她说她会杀了你,不要当真,这样你会好受些…… 如果她的鞋穿着不舒服,一定要和她换鞋穿…… 无数电影里的经典桥段被复制模仿,大街小巷青年男女仿佛正在经历一场“攻”与“受”的角色转换。女孩子开始凶巴巴的颐指气使挑剔暴躁,男孩子则低眉顺眼予取予求,似乎窈窕淑女真的已经落伍,野蛮女友才是时代的潮流…… 更让唐朋始料未及的是,为了节省经费而由他自弹自唱的主题曲《IBelieve》随着电影的大受欢迎红透香港。 《我的野蛮女友》已经被唐朋“翻版”,主题曲自然不会再是原版的韩语,何况唐朋也不会韩语…… 只不过是在某一个午后坐在戴思琮的录音室里花了五分钟自弹自唱的孙楠版本,然后经由戴思琮录制完成。 孙南音带高亢清越高昂,唐朋的嗓音比起来差出足足十八条街……唯一的亮点大概也就是未来天后王非的和音,不过这时候估计还没有人能欣赏出这里的价值。 他曾想让王非演唱这首主题曲,不过被戴思琮直接拒绝。他为王非打造的形象风格是由一连串的细节环环相扣组成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为了一首比较好的歌曲前功尽弃。 但是唐朋一直恶意的认为戴思琮拒绝的理由最靠谱的一定是因为他不肯给王非付钱…… 和粗制滥造的电影一样,这首同样粗制滥造的歌曲同样走红,是唐朋百思而不得其解的事情,只能感叹或许只是由于时代逆流实在大过于强大。 这部不太文艺的文艺片迅速在香港掀起一股观影热潮,唐朋更是被那些偏好文艺的年青观众顶礼膜拜奉为偶像。 东方日报就在娱乐版的头条对这部电影做出评论。 “漂亮的像是仙女一样的女孩儿一旦发飙就会粗暴无比,你能想象这样的画面?《我的野蛮女友》会告诉你那会是一副怎样的震撼。反正笔者从未想过,一个粗鲁的女人也会有一天如此可爱。‘野蛮女友’野蛮,但不是泼妇,她的野蛮有时还是一种凛然的正气,有时候还带有几分淡淡的忧伤与华丽的优雅气质。 尽管这部电影的女主角似乎除了漂亮演技生涩僵硬,导演据说也在片场手忙脚乱一塌糊涂,哪怕有再多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都不能否认这是一部颠覆人们传统思维的好电影——原来不是只有淑女才可爱……” 作为三十五年来全香港销量第一的报纸,在台湾与星马及内地都有庞大的市场。多年来不少内地及台湾艺人要打开海外市场,都必须以东方日报作为叩门首选,尤其在香港娱乐圈的影响力绝对权威。 它的这篇正面评价,让那些或是嫉妒或是眼红或是不屑的声音顿时有所收敛。 而那个说出“那个琼瑶,提了都多余”的亦舒,更是对这部电影不吝溢美之词。 “一部电影的成功与否就在于它的社会影响力,在这一点《我的野蛮女友》做到了。无数小女孩儿开始像电影中的李佳欣学习,学习她的青春美丽,更学习她的野蛮与泼辣,一时之间让全港的男同胞大呼受不了! 这部电影的另一个经典来自于配乐,据说那首《IBelieve》是导演自弹自唱,虽然我对于唐朋导演的嗓音不做评论,但是优美的旋律仍旧可以完美的诠释电影里细腻的爱情。 这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好电影,有一个漂亮到让女人不能心生嫉妒的女主角,还有一个让人惊叹才华横溢的年轻导演……” 对于亦舒这个人唐朋所知不多,对其说出这番话的出发点不好揣测,说不得或许是倪振央求姑姑对这部电影大肆夸赞一番,电影本身以及唐朋都不过是幌子,真实的意图是想要向李佳欣卖好耍乖赢得芳心…… 反正不管怎么说,李佳欣火了,唐朋也火了,《我的野蛮女友》更火! 这部彗星一般降临香港带来一股风潮而且有着独特品味的电影,开始让香港电影界那些大佬从逐渐留意一直到刮目相看。 最郁闷的当属传统老大邵氏公司。 邵氏公司的力作《霸王女福星》正好和《我的野蛮女友》档期重合,不可避免的来了一次对撞。 虽然邵氏公司已经把院线卖给潘笛声的德宝,公司也大量削减拍片,但是邵毅夫那颗始终幻想着重振雄风再创昔日辉煌的雄心并未熄灭。 集合了万梓良、郑裕玲、王祖贤等一干明星大腕倾心打造的《法中情》原本让邵毅夫信心百倍想要杀回香港电影的最高神坛,结果一出师就遇到一部莫名其妙的《我的野蛮女友》,被杀的丢盔弃甲一泻千里。 败给嘉禾亦或是新艺城也就罢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光华电影公司”和那个据说是学生的唐朋算怎么回事? 邵大亨郁闷的差点吐血。 ------------ 第五十三章 暴力导演 尽管《我的野蛮女友》现阶段很火热,但是确切来说唐朋只能算是半个“圈里人”,又是新来香港的学生,交际圈子很小,大多数人对他都是只闻其名不识其人。 所以当他来到银都公司的时候,大多数员工并不知道这位很有型很靓仔的年青人就是公司新进发行电影《我的野蛮女友》的导演,气质打扮又不像是工作人员,便只当他是某个员工的家属。 事实也正是如此,唐朋此来就是找他爸爸唐正国的。 当初唐正国南下香港能够顺利得到居留权以及找到银都公司这一份稳定的工作,就是文静娴以为据说是本家叔叔的亲戚帮忙。昨日唐正国把电话打到学校告诉唐朋,今天晚上会去那位亲戚家吃顿便饭,要唐朋也一起跟去。 唐朋无可无不可,但是想起以前自己对于老爸的要求没有一次顺从总是反抗叛逆,也就答应下来。 不养儿不知父母恩,唐朋虽然没有小孩,但是两世为人经历过死亡的人生阅历,足够体谅父母对于家庭对于孩子的那份牵挂和宠溺。 别的且不说,既然重活一回,什么扬威国际威慑美帝先不提,做一回孝顺儿子是必须的。 唐正国在银都公司只是一个武师,虽然算是个小头头,却只是跟别人共用一间很大的办公室。文静娴现在是负责发行的副主任,在银都公司也是中高层领导,夫妻俩地位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唐朋到了老爸的办公室门口敲了敲门,发现门只是虚掩着,就顺手推开走了进去。 偌大的房间里乱七八糟,淡蓝色的烟雾缭绕升腾犹如仙境。 唐朋吓了一跳,这得抽多少烟能达到这效果? 办公室里像棋盘一样分隔出一个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作为办公场所,几乎每一个人都没有在工作,或是发呆或是走神或是闷头抽烟,气氛很是沉闷。 “呦,小唐啊,找你爸爸?” 一个瘦小身材的中年男人正站在窗前,手里夹着一支烟,看到唐朋走进来微笑着打招呼,只不过唐朋明显看得出对方无奈沮丧的神情。 却是见过几次面的穆敦芾。 唐朋笑了笑:“穆叔叔!还没下班?” 穆敦芾这才抬头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挥了挥手:“都这时候了?下班下班,该干嘛干嘛!”又对唐朋说:“你爸爸出去做事,过一会儿才回来,你过来坐,咱爷俩聊聊。” 这间办公室里形形色色的人都有,唐朋打量一眼,估计是穆敦芾在召集剧组开会。这些人倒是有几个跟唐正国或者文静娴关系好的,认得唐朋也多少知道一点这位“天才”的事迹,目前也是银都公司的合作对象,就很是客气的打招呼。 唐朋就露出人畜无害的纯净笑容,叔叔阿姨的打着招呼。 呼呼啦啦人都走了,穆敦芾招招手,打开里边一个小套间的门走进去,唐朋也跟过去。 穆敦芾长的很瘦小,但是精神头很足,一双眼睛亮闪闪的似乎有着无穷的精力。只是一头乱糟糟的头发和满脸胡茬子不修边幅的样子,让人看上去老了十几岁。 这是一间办公室,文件桌案齐全,只是唐朋想不出为什么穆敦芾的办公室会和武师的办公室在一起。 “这是剧组临时的办公室,喝茶还是咖啡?” 穆敦芾嘴里这么问,手却拿出一包速溶咖啡想要撕开包装。 “喝茶吧,谢谢。” “呃……” 穆敦芾有些诧异的看看唐朋:“现在的年青人不都喜欢这些洋玩意儿吗?你小子倒是口味不同。” “您不会是想说我标新立异标榜个性吧?” 穆敦芾失笑:“我会是那么嘴贱的人?这是你自己说的。” 从抽屉里翻出一个茶叶盒子,拈出茶叶放进一个纸杯,冲上开水推到唐朋面前。 “谢谢。” 穆敦芾自己也泡了一杯,坐到唐朋对面,抽出一支香烟刚想点燃,又示意了唐朋一下:“抽一支?” 唐朋接过来,顺手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分别给自己和穆敦芾点燃。 一大一小坐在办公室里吞云吐雾,桌上香茶微沁热气氤氲。 气氛略微沉默,却绝不尴尬,似乎都挺享受这样的氛围,两人一时间居然谁都没有说话。 还是唐朋先打破沉寂:“刚刚外面好像大家心情都不是很好?” “唉……” 穆敦芾叹口气,把半截香烟摁灭在烟灰缸里,拿起水杯喝了一口,再叹息一声。 “还不是被这部新戏闹得……” 穆敦芾嘴里所谓的新戏,唐朋知道就是那部大名鼎鼎的《黑太阳731》。 之所以大名鼎鼎,是因为这部电影不仅在开头写上“友好归友好,历史归历史”,片尾写上“谨以此片献给千千万万被实验的苦难人们”,也不仅仅是香港电影史上第一部三级片片,而是这部电影实在太过于血腥残暴。 当年唐朋偷偷租过录影带看过这部电影,吓得好多天不敢自己睡觉。 而穆敦芾的作品中唐朋最熟悉的除了这部,就只有那一部小时候看过的《自古英雄出少年》了。 “现在全港都在沸沸扬扬的抗议,真是搞不懂这些家伙,一只猫被老鼠吃掉而已,至于那么大的反应?居然还有什么爱护动物协会的混蛋把律师信都给我寄来了,真是见了鬼了……” 穆敦芾耙了耙乱糟糟的头发,一脸郁闷。 唐朋嘴角抽了抽,没说话。 穆敦芾的电影多带有写实风格,如“黑太阳”系列中纪录电影的运用。从客观上讲,他的重口味异色倾向并不妨碍电影本身的社会价值取向,但剑有双锋,放大感官刺激,虽说加大了影片的说服力,也横生借此招徕眼球的嫌疑。 穆敦芾特意在《黑太阳731》片头片尾分别打上字幕开宗明义,“友好归友好,历史是历史”和“谨以仅以本片献给千千万万被实验的苦难人民”。他也在接受报道时表示:“只要日本人一天不道歉,就将他们的恶行继续拍下去。”在牟敦芾看来,自己所为是一种政治社会责任感,是在向世人揭露日军当年罪行,但以完全实录的方式直接展现血淋淋的暴力兽行,还是让观众感到极度不适,更令影评人结合牟导以往“劣迹”得出仍有“制造绰头贩卖暴力”之嫌。 正因如此,此片在香港上映时,正值分级制度首次实施,竟成为香港第一部三级片片。 你自己拍的血腥,还不许人家抗议…… 对于穆敦芾的思维唐朋表示无语。 穆敦芾发了一通牢骚,又目光灼灼的盯着唐朋看了一会儿,直到把唐朋看得心里发毛,他才笑呵呵问:“大家都说你小子是个天才,随随便便拍了一部随随便便的电影,就票房大卖,据说都过了一千万了?啧啧,真是少年可畏啊,厉害厉害……” 唐朋苦笑,感情这位真把他当小孩子了…… “穆叔叔,我书念的少,脑子笨,您有话就直说吧,这么绕来绕去的,我有点晕……” “呃……” 穆敦芾被噎了一下,一肚子话还没说出来呢,就被堵了回来,心说这小子可不是表面看着这么面善。 “这样……那我就直说了哈……听说你写剧本蛮在行?” 居然是这么一回事,要剧本您就直说啊,还真当我是小孩子哄啊? 唐朋就故作沉吟:“写剧本嘛……难度倒是不大……只不过我最近在写一本小说,怕是抽不出时间……” 穆敦芾瞪着眼:“你还会写小说……”不过话说出来就觉得不妥,这是要得罪人啊,赶紧改口:“我女朋友既是演员又是作家,有时间大家一起聊一聊啊,可以相互交流一下……” 看唐朋似笑非笑的表情,穆敦芾知道自己怕是拿捏不住这小子,只好咬咬牙:“酬劳你随便提,只不过你也知道啦……我的经济状况也不是太好,经常话女朋友的钱吃软饭……” 穆敦芾虽然是银都公司的导演,但是绝对不仅仅给银都公司拍片,双方之间更像是TVB艺员的部头约,很是宽松。如果有别的电影公司邀请,银都公司大抵都会乐见其成慨然放行。 唐朋当然知道穆敦芾的女朋友就是著名的才女胡茵梦。 穆敦芾可是个有名的暴力导演,适合他拍的电影倒是有那么几部…… “我现在真的在写小说,过一段时间吧,给您好好写个剧本……” 穆敦芾大喜。 关锦朋开拍的那部《人在纽约》的剧本他是见过的,水准一流,而这部《我的野蛮女友》在他看来导演水平实在一般,正是剧本的优秀才成就这部电影的成功。 唐朋的编剧能力可见一斑。 只是自己可拍不来这样柔情蜜意情情爱爱的电影,赶紧说道:“你知道我的风格啦,最擅长的就是那些暴力的……” 唐朋就笑:“了解……” 这是唐正国从外面赶回来,透过没关的门看到儿子正和穆敦芾侃侃而谈有说有笑,心里不禁狐疑,自己这个儿子真是越来越让他看不懂,居然能跟穆敦芾聊到一起去。 穆敦芾是什么人? 邵氏时代,穆敦芾的“风流导演”形象就已经深入人心。 以媚嗲取胜的**恬妮就对穆敦芾情有独钟,不顾他是有妇之夫,不顾自己与母亲关系紧张,彻底付出到满城风雨,终于令穆敦芾离婚,但二人也旋即分手,恬妮找了岳华做老公,穆敦芾则找了胡茵梦做未婚妻,继续羡煞旁人。 其在香港导演界的地位更是不一般,远不是只拍了一部电影的唐朋可比。 见到老爸回来,唐朋就笑呵呵的起身告辞,答应穆敦芾尽快写好剧本给他过目。 对于穆敦芾,唐朋心里有了一个小小的规划…… ------------ 第五十四章 豪门夜宴(上) 上了推荐榜,既是肯定也是压力,更是鞭策……兄弟可能是全站最懒的作者,骂声一定不少,书评区都不看去看……没办法,工作实在太忙。实在无法忍受小弟更新速度的,就先收藏着,养肥了再杀吧。 只不过有空没空的您常过来看看,动动手指点点推荐票什么的,也累不着您…… 再叮咛一句:看书一定要投票,而且要收藏,不然是很不道德滴…… ***************************** 唐朋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会在秋德根位于浅水湾的豪宅登堂入室,成为这位亚视大亨的座上客。 唐家的二手大众行驶到山坡豪宅的大门前,早有秋家的人等在那里。 秋家小少爷秋达根二十出头的年纪,白白胖胖的一张圆脸笑容可掬,并没有因为两家巨大的社会地位差距而表现出一丝一毫的怠慢。 见到唐朋出现的时候,这个胖小子笑呵呵的走上前,自来熟的拍了拍唐朋的肩膀:“咱俩年纪差不多吧?哈,以后有空找我玩啊,带你见识一下资本主义的腐|败生活,跟内地绝对不一样!” 唐朋有礼貌的笑了笑,淡然自若的谢过。 资本主义?再过二十年,不管姓资还是姓社,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堕落生活都会让你膛目结舌,就不要在哥们面前显示你的优越感了。唐朋虽然不是纨绔子弟更不是什么X二代,但是他自信曾经见识过的那些玩乐节目,不会是这个时代可以比拟的。 唐朋的淡然让秋达根有些意外,一般来说这样年纪的大陆仔都是土包子,在自己这样的世家子弟面前那个不是战战兢兢自卑得手足无措?这小子却云淡风轻的别有一股不卑不亢坦然相处的自如。 这份自信是不是装出来的秋达根自认一眼就可看穿,所以他对这个和他年纪相仿比他帅一点点的家伙很是有几分好奇。 巨大的花园繁花似锦,清凉的夜风略过水池碧树沙沙微响,宽敞平整由大理石铺成的甬道尽头,富丽堂皇的洋楼灯火明亮。 路边不时有经过的下人,相遇时都会站在路边敬候客人先通过,恭恭敬敬的弯腰施礼。 这份豪门气派令唐正国和文静娴夫妇微微拘谨,神情有些僵硬不自然。 秋达根在前边微微错开身位引路,一边偷偷用余光观察唐朋。 唐朋却还是那一份轻松随意的样子,迈着步子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不时好奇的打量着院子里奇花异草秀美景致。 也不奇怪,对于唐朋而言,这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有一种超然物外的心态,他本身由于穿越而带来的优势让他可以拥有无可比拟的自信,这座八十年代的香港豪宅和此间那位叱咤香港娱乐圈风云的大佬,让他只有好奇而没有太多的敬畏。 这是一种穿越者的心态,好像站在云端俯视人间的神袛,跳出三界之外。 不是穿越者,恐怕很难理解这种状态。 秋达根愈发觉得这小子不一般。 这时候天还未黑,秋家豪宅的大堂里却早已灯光辉煌。 秋达根领着唐家三口一走进大门,就听到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响亮的说道:“阿娴,赶紧过来!” 文静娴就答应一声,一脸笑容的和唐正国走过去。 唐朋循声望去,一个年逾花甲的老人正端坐在一圈真皮沙发上,笑呵呵的看着这边。 这老人头发整齐的梳成大背头,露出宽阔饱满的额头,两条灰白的眉毛横飞如剑,方脸隆鼻。一双眼光彩闪烁,配上端正的方脸,即便是脸上笑意浓浓,也有一股骨子里弥漫的威严刚硬,让人不自觉的心神一紧。 不用说,能有这种上位者威严气质的出现在这里,自然就是亚视大佬秋德根了。 “阿叔!” 文静娴乖巧的走过去,一脸甜笑打着招呼。 “哈,你这个囡囡也几十岁了,还是和小时候一样可爱啊!” 秋德根感叹了一声,把文静娴说得有点脸红,又冲唐正国招招手:“正国啊,随便坐。” 唐正国答应一声,赶紧坐到秋德根对面,正襟危坐。 秋德根看到唐正国严阵以待的样子就失笑:“你这个人就是太严肃,这里又不是外面,自然一点好。” 唐正国忙不迭点头,神态却是一如既往的严谨,不苟言笑。 秋德根无奈的摇摇头:“你这人真是无趣……不过胜在敦诚可靠,倒也没有委屈了阿娴。” 然后秋德根的目光就转到唐朋这边,先是盯着唐朋看了一会儿,直到把唐朋看的不自在,才点点头:“不错,后生可畏啊!正国有个好儿子……年青人不要学你老爸,自在一点,过来坐……” 唐朋微愣,秋德根居然知道自己? 不过想想也不奇怪,作为亚视大佬,在香港娱乐圈的能量说是呼风唤雨都不为过,自己最近的确因为《我的野蛮女友》大出风头,偶然进入秋德根的耳中也有可能。 只要稍一打听,自己的单纯背景自然无所遁形。 旁边的秋达根大感诧异:“老爸你为什么这么说?” 在他的印象里,无论是对于家中的小辈还是社会上的后起之秀,生性严谨的秋德根绝少出言夸赞。 “后生可畏”四个字出自秋德根的嘴里,绝对是一个极高的评价,而不仅仅是对客人的客气那么简单。 秋德根灰白的眉毛微微一挑,淡淡扫了自己的小儿子一眼:“整日里无事生非,有没有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有时间跟阿朋走近一些,年青人相互走动,跟人家多学学……” 秋达根被老爸讽刺了一句,大感尴尬,同时心里狐疑:这个大陆仔莫非还真是个什么了不得的人物? 来的路上,唐朋才知道自己家里居然跟秋德根扯上关系,而父亲举家南下闯荡香江,就是奔着这位香港娱乐圈的传奇大佬而来。 秋德根是上海人,文静娴的老家也在上海,而文静娴的父亲和秋德根是远方表兄弟。 在香港的江浙人特别团结,一人有难八方支援,早已形成一个利益攸关守望相助的团体。因此即便秋德根南下香港几十年,如今功成名就身份地位都已非同小可,对于找上门来求助的故人仍然尽心尽力。 坐了没一会儿,秋太太就从厨房里走出来,坐到文静娴身边,两个女人虽然年龄差距很大,却聊得很是投契。 秋达根就坐到唐朋旁边,低声说着铜锣湾的夜生活如何活色生香,沙田马场那批赛马有内幕消息,吐露港公路的非法赛车如何风驰电掣火爆刺激……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秋家人陆续回来。 秋德根是个非常传统的人,他认为家庭重于一切,所以除非必要,秋家人都会推掉应酬回家一起吃顿晚餐。 秋家老二秋达昌跟秋达根不是一个妈生的,但是体型相貌非常相似,活脱脱是秋达根的加宽加长版。 不过相对于秋达根的随意亲和,秋达昌的态度就有些微妙。 对于唐正国和唐朋父子,秋达昌只是淡淡的扫了一眼,连声招呼都没打,倒是目光在文静娴姣好的面容上流连了一下,不咸不淡的说了句:“现在家里好多内地亲戚过来,我都不知怎么称呼了,亲戚真是太多啊……” 这是讽刺乡下穷亲戚跑到秋家来讨生活? 唐正国性子耿直,就有些脸上发热。秋达昌说的虽然难听,但是也没错,唐家的确是因为秋德根的推荐才能进入银都公司工作…… 秋太太就有些不悦:“亲戚就是亲戚,现在咱们家发达了,不缺吃不缺穿,亲戚有困难自然能帮得上就帮,以前在内地的时候还不是靠着亲戚的接济度日?人可不能忘本……” 秋达昌翻个白眼:“得!我可不敢奢求你教育,有那闲心您教教您的好儿子吧!”然后转过头:“吴妈!饭做好没有?赶紧吃完我还有应酬呢……” 秋太太气的不轻,秋德根呵斥儿子:“胡说八道什么?我看你又是皮痒……” 秋达昌赶紧站起来:“您可别生气,我错了还不行?赶紧吃饭……” 秋德根拿他没法,只能闷哼一声。 唐朋就叹口气。 秋德根共有八个子女,却是两个太太生的。二太太虽然是大太太的妹妹,但是两房子女之间争宠不断,关系冷淡。 或许这就是每一个豪门都必然存在的特质吧。 似乎在利益面前,亲情神马的都得靠边站…… 气氛有些尴尬,直到一身黑色连衣裙束着马尾的秋芸菲出现…… ------------ 第五十五章 豪门夜宴(下) 在人们的思维当中,都希望时间永远定格在最美好的时光,但是这些美好的时光只会在我们面前稍作短暂的停留而匆匆逝去。 似乎每一次见到秋芸菲,唐朋都会泛起一种惊艳的感觉。 不同于苏姗的清逸、章小娴的洒脱、李佳欣的精致,秋芸菲予人的感觉是一种近乎于完美的美丽。 无论秀美如画的五官还是纤侬合度的身材,都一样毫无瑕疵。 只是那清冷的神情中好似晕染着一种淡淡的冷漠,仿佛对于任何事情都不萦于怀的淡然,亦有一种哀怨的消沉,像是置身于洪水漩涡之中的蜉蝣蝼蚁,哪怕再挣扎也不能拜托命运漩涡的巨大引力,冰冷的外壳下充满了哀伤和绝望…… 唐朋觉得自己有些神经质,像秋芸菲这样的天之骄女,一出生就已经拥有别人奋斗一辈子也无法企及的资源,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怎么会有对生活的忧伤? 秋家的晚宴并不十分丰盛,只是一些精致的家常小菜,显然秋德根并没有把唐家三口当成外人。 唐朋不由得感叹,像秋德根这样的身份地位,却依然记得老家的穷亲戚,为人不忘本,或许这也是成功的一个必备条件。 只是入座的时候发生一点小小的意外。 秋德根首先在主位坐下,诸人依次落座。等到佣人替秋芸菲拉开秋德根左手边的椅子的时候,秋芸菲却轻轻转身坐到唐朋旁边,淡淡说了句:“我坐在这里好了……” 餐厅里有一种诡异的寂静。 秋家人脸上都浮现出一丝意外和惊诧,就连秋德根也惊讶的挑了挑眉毛,秋达根更是张大嘴巴能塞进去一个鸭蛋…… 所有人都知道秋家长房大小姐不仅性格清冷更有轻微的洁癖,平时府上哪怕来了高官富豪也甚少作陪,就是勉强留下陪着用餐也都是远远的坐在秋德根身边,冷着脸吃完饭就会告辞走掉。 今天居然主动坐在一个陌生男人身边…… 大家看向唐朋的目光就有些探寻,却又无法相信这个大陆来的小子有什么能特别到令秋家大小姐另眼相看…… 秋德根咳了一声,摆摆手:“开动!” 众人只好把惊讶强压在心底,低头用餐。 秋太太显然跟文静娴很谈得来,不时的把各式菜肴夹到她的碗里,低声含笑说着什么。 其他人秉着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低头扒饭不出声。 只有秋达根时不时的偷眼瞅瞅唐朋,心里觉得这小子或许真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能让父亲和秋芸菲另眼相看。 然后…… 他就看见秋芸菲神情自若的用公筷夹了一块珍珠肠粉放到唐朋面前的碟子里…… 秋达根“噗!”的一声把汤水吸进鼻腔,从鼻孔喷了出来…… 秋达根沉着脸敲了敲碗沿:“你也老大不小的了,能不能有点出息?” 秋达根抽出纸巾捂着鼻子,仰首向天…… 难道是我眼花?这个冰块儿一样的侄女居然给人夹菜,还是个年轻男人……秋达根觉得自己快崩溃了,哪怕外星人降临地球都不能比这个更令他惊讶。 然而惊讶的差点下巴掉地上的人,绝对不是他一个,只要见到这一幕,无不膛目结舌。 秋家的财势,加上本身绝美的容颜,令秋芸菲在香港年青一代的圈子里绝对属于一个高高在上的存在,无数年轻俊彦趋之若鹜,视将秋芸菲追到手为最高荣誉。 然而这个骄傲的女孩却从未对任何一个年轻人假以辞色,哪怕对方再如何出身高贵,再如何天资优越。 渐渐的便有“蕾丝边”的流言传出,就连秋家人似乎都相信真是那么回事儿…… 唐朋却冒汗了。 秋家人看他的眼神,就像发现了早已灭绝的史前怪兽…… 他扭头去看秋芸菲,这丫头清秀绝美的侧脸古井不波,肌肤晶莹如玉。长而翘的睫毛微微眨着,眼敛微垂,就好像刚刚给他夹菜的事情并咩有发生过。 臭丫头,你这是要玩哪样? 对于秋芸菲的性情唐朋是有所了解的,正常情况下是绝对做不出给客人夹菜这样的事情,哪怕是唐朋也不行,虽然二人在学校里时常见面,关系还算不错。 事有反常必有妖啊! 唐朋暗叹,自己搞不好被这个漂亮的像妖精一样的丫头给利用了…… 这种情况下,唐朋不能有反应,怎么做都是错的,只有低头扒饭没错。 所以唐朋就低头捧着碗,大口扒饭,也不吃菜…… 气氛诡异到了极点。 秋德根的脸色很古怪,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饶有深意的打量着孙女,偶尔也淡淡的瞅一眼低头扒饭的唐朋。 “呵呵,你们俩是同学,平时在学校里关系也不错吧?” 秋德根这么一说,大家才恍然,原来是同学,难怪表现的很亲热。 但是随即疑窦又起,总觉得秋德根这句代替两个年轻人解释的话语,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 这顿饭是唐朋到香港以来吃的最煎熬的一顿,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吃了些什么。 他感觉的到秋家人看着自己时的古怪,虽然猜不出原因,但是也知道必定不会寻常。 单单秋芸菲给他夹菜,还不足以引发这样的效果。 吃过饭坐在客厅里,秋德根唏嘘不已的谈古论今怀念旧时光。 “那时候从上海过来香港,我还没到三十岁,阿娴你那时才这么大点……这一转眼就是快四十年过去,回首往事却又恍如一瞬,老啦……” 秋太太笑吟吟的也附和着说几句,看起来气氛很是温馨。 唐朋却如坐针毡。 秋芸菲这个丫头不知道搞什么鬼,吃完饭居然也留下来,就坐在唐朋身边,神情淡然也不说话,却偏偏要时不时往唐朋的茶杯里续水。你说你续水就续水吧,为什么又偏偏只给他一个人续呢? 看上去很像温柔娴淑的小媳妇儿…… 就连对唐家观感非常不好的秋达昌都留下来,一双眼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唐朋,对于这个能让自己冷淡的侄女夹菜续水的家伙很是好奇。 唐朋面上带笑,鬓角却已经微微见汗。 不是他没见过世面,而是现在情形绝对是两世为人的唐朋从未经历过的。 就像毛脚女婿冒然登门,一家人七大姑八大姨的品头论足鉴定成色…… 秋德根似乎也感觉到唐朋的不自在,就把话题聊到他身上。 “听说你那部电影,菲儿也有参与?” 唐朋初听时有些微愣,紧接着才恍然,菲儿……说的是秋大小姐啊。 “是啊,电影预算太少,只好什么都亲自动手,服装设计啊化妆什么的,多亏了菲儿……” 唐朋实在有些紧张,想都没想,顺着秋德根的话头就把“菲儿”叫了出来。说出口才反应过来,这可是人家女孩的小名,长辈叫的,他可叫不得,又不是太熟…… 赶紧改口:“多亏秋同学。咳咳……” 可是他这番改口,在先入为主的大家眼里,却有点欲盖弥彰的嫌疑。 看看吧,就说你们俩关系不一般!不是平时叫的顺了口,怎么会顺嘴就喊出来女孩子的小名儿呢…… 秋芸菲依旧神情清淡,只是洁白如玉的脸颊却有些淡淡的晕色。 秋德根也不知想到了什么,淡淡说道:“年青人不错,有才华懂谦虚。以后毕业了,过来亚视帮忙吧……” 唐正国夫妻两大喜。 秋德根金口钦点,唐朋的前途不用发愁了,而且看起来秋德根对唐朋很是欣赏,说不得毕业了进入亚视就将受到重用。 夫妻俩赶紧起身谢过,唐朋也站起来道谢。 大概是年纪大了,秋德根脸上疲色尽显。 唐家三口就很识相的告辞。 唐朋瞅了瞅亭亭玉立的秋芸菲,心想这丫头总要送送客人吧,这号趁机问问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谁知秋芸菲只是淡淡的跟唐正国文静娴打了招呼,娇躯微转,马尾轻扬,居然上楼去了,只当唐朋不存在…… 唐朋这个郁闷…… 秋芸菲绝对不会无缘无故的对自己献殷勤,只是个中缘由今晚怕是不能得知了。 唐朋只能揣着满腹狐疑,跟在唐正国身后告辞离去…… ------------ 第五十六章 联合映画 从秋家出来的时候有些晚,唐朋就没有回学校而是来到袁伟杰的电影公司。路上顺手买了辣鱼蛋菠萝包还打包了两份碗仔翅,又拎了一打啤酒,充当宵夜。没办法,在秋家实在是没吃饱…… 袁伟杰就住在电影公司里,虽然《我的野蛮女友》票房出乎预料的火热,但是银都公司的统计结果还没出来,自然不会给他预付应得的票房分成。没办法只好把家里的房子卖掉,暂时应付银行和高利贷的催逼。 袁伟杰母亲早就去世,父亲如今还在医院昏迷不醒,家里到也没有什么人。他孤家寡人一个,搬了覆盖卷在办公室打个地铺,倒也方便。 唐朋拎着大包小包进来的时候,袁伟杰正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看到唐朋拎着的东西,顿时大喜:“你唐朋真是我的红颜知己,有默契!”也不洗手,抢过袋子狼吞虎咽起来。 喝着小酒,刚刚在秋家的郁闷一扫而空。 “进来的时候,你在那里写什么?” 夹起一块肠粉吃了一口,唐朋问道。 “唔……公司的发展企划书……” 袁伟杰大概是饿坏了,一边往嘴里猛划拉,说话含糊不清。 “你还懂这个?” 唐朋惊讶,发展企划书这种东西专业性很强,可不是随便写个几点几条就行。 信手把那份企划书拿过来看了看。 企划写得很详细,包括电影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预测以及其应对这些风险所设定的各种预案。 不仅条理分明,而且谴词用句非常专业。 看出来唐朋的惊讶,袁伟杰微微得意:“高中还没毕业的时候,我就在TVB的新闻拓展部实习了……” 唐朋拱拱手:“失敬失敬……” 袁伟杰哈哈一笑,继续吃东西。 TVB让大家熟悉的原因固然是那许许多多经典的剧集,但是其新闻部门的影响力在东南亚一带都是首屈一指,能在高中还未毕业的时候就被招入实习,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不过…… “你打算融资?” 袁伟杰点点头,抽出纸巾擦了擦手,喝了一口啤酒。 “光华电影公司是典型的家族式企业,有着灵活经营的优势。但是小作坊式的运行方式弊端太多,一个失败的投资项目就可能引发不可承受的灾难后果。必须进行现代企业的运作,一个项目的审批要经过多个不同部门的审核,尽可能的避免一些主观的意见……只有这样,光华电影公司才能发展起来,才能引来投资。” 唐朋赞许的挑了挑大拇指:“有志向!若是伯父这时候醒过来,一定会非常欣慰。” 袁伟杰先前还有些意气飞扬的神态顿时萎靡:“今天我见过医生,我老爸的情况非常不好。虽然做了手术,但是颅腔内的淤血并没有清楚干净,随时随地都会有生命危险,医院已经通知我做好心理准备……” 唐朋默然,有些替袁伟杰难受,却没有开口劝解。 生是人生之始,死是人生之终,而人生是一段路程。对于生与死,所有人都无法左右,也无从选择。因为生是上帝的选择,死是自然的法则。 猛灌了一口酒,袁伟杰长长吁出一口气:“你这个家伙为什么不好好安慰我?真是令人伤心啊……” 既然还能开玩笑,可见袁伟杰的心理承受能力还是很坚强的。 唐朋就笑了笑:“每个人都会死,却没有一个人知道死之后会是什么样子,或许那将是一段全新的旅程也说不定……” 袁伟杰古怪的看着他:“好像一个宗教人士……唐神父,对于这份企划书,你怎么看?” 唐朋赞了一句:“非常专业,非常诱人!” 袁伟杰就把手伸到唐朋面前,一脸郑重:“那么……接受我的邀请吧,加入进来!咱们兄弟一起,在这香江闯出一番事业!” 唐朋有些愣神:“邀请我?” 袁伟杰伸出的手改为揽住唐朋的肩头,语气颇有几分蛊惑的味道:“你有才华啊!咱们一起,我在幕后操作,你只要写剧本当导演,其它完全不用操心!咱们两个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珠联璧合比翼双飞……” “停停停……” 唐朋大汗。 “新公司的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兄弟电影公司’,帅不帅,是不是很感动?” 唐朋无语,大哥你幼稚园学历么…… 同时他也有些为难。 不是他不想拍电影不想开公司,而是这些并不在他现阶段的规划之内。他知道自己最欠缺的是什么,他需要像海绵一样吸收知识,不断的充实自己,才能将脑袋里重生带来的庞大资源尽可能的充分利用,而不是像这部《我的野蛮女友》这样半瓶醋晃晃荡荡。 唐朋在犹豫,袁伟杰不爽了。 “喂!我说你这人太奸诈了吧?以退为进?故意拿乔?好吧,是不是怕我给你的股份太少,配不上你唐大才子的才华?” 唐朋苦笑:“我不是唐伯虎……” 袁伟杰正色说道:“我早就想好了,我用公司入股,你带着脑袋进来,咱俩各百分之四十。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用来融资……” 唐朋赶紧摇头:“在你看来我就是喜欢占便宜的人?”别说他还不想入伙,就算入伙了,也不可能空着手就拿百分之四十的股份。 “在我看来,什么公司什么资金都是有价的,而头脑才华能力这些东西才是最值钱的东西。我这家公司,从我爷爷到我老爸,几十年都没拍出一部《我的野蛮女友》。认真算起来,占便宜的是我才对。如果你认为不公平,那你百分之五十,我百分之三十好了……” 唐朋哭笑不得:“不是股份的事,而是我不打算分心……” 袁伟杰看着唐朋,发现他还真不是敷衍自己,只好颓然叹气:“那好吧,你是个有理想的,而我却是个市侩目光短浅的……我没你那份能力,这间电影公司怕是经营不下去了……就是怕有一天老爸醒过来公司却不在了,他会骂我不孝啊……” 又是拿股份利诱,这会儿又拿躺在医院里人事不省的老爸威逼,唐朋对于袁伟杰的无耻深表钦佩…… 只好说道:“我只是不想入伙耽误学习,又没说不帮忙……” 反正脑袋里的电影海了去了,随便拿出几部,让袁伟杰的电影公司红红火火想来不是什么大问题。 谁知袁伟杰却一脸悲愤:“说来说去,在你眼里我就是占便宜的人是吧?你不入伙可以,以后公司是生是灭不劳您费心……” 唐朋算是看明白了,袁伟杰这是铁了心拉他入伙。 想来《我的野蛮女友》这部电影给袁伟杰带来希望的同时,也燃起极大的野望。 只好说道:“入伙可以,但是拍电影写剧本什么的,我什么时候想干才会干,你不能逼我……” “哇哈哈……” 袁伟杰大喜,使劲儿搂了搂唐朋肩膀,眉花眼笑:“你是老大,你说了算……” 唐朋又问:“你打算到哪里融资?” 袁伟杰的这份企划书很详尽,关于公司现有部门的改组以及新部门的增设都有描述,一部电影的前期剧本审核资金预算拍摄班底以及后期的宣传,面面俱到,颇有几分好莱坞电影公司流水线作业的味道。 只是如此一来,必然新增大量的人力以及设备,绝对不是一个钱两个钱就够用的。 《我的野蛮女友》现在票房大概在一千万左右,按照香港电影院线目前的分成方式,院线和发行制片方各得百分之五十,而这部电影银都公司既是院线又是发行方,落到制片方“光华电影公司”手里的票房只有百分之三十左右。 也就是说,按照目前的票房成绩,袁伟杰到手的只有三百万左右,而投资就花掉一百多万。 看起来似乎有点匪夷所思,这不是赔本赚吆喝么?一部一千万票房的电影,净赚不到两百万? 这里就涉及到香港电影的一种生存模式。 一般来说,一部港片如果能在香港本埠收回投资,就注定大赚特赚了。因为港片收入的大头,在于卖埠。 一部票房上千万的电影,往往卖埠到东南亚地区就能收回同等的资金,而这部分就是纯粹的利润。而且卖埠收入是只有发行方分成的,跟票房分成大头院线没有一毛钱关系。 但是卖埠收入往往会迟滞一段时间才能到账,因为各地片商的合约不一而同,有的甚至要等影片上映之后才能收到钱。 所以袁伟杰的这份计划,就需要大量的资金去支持。 袁伟杰就笑:“打死你也猜不到这个人是谁……” ------------ 第五十七章 校园歌会(上) 飒飒秋雨中,浅浅石榴泻。 雨在深秋,总是缠绵纷纷,淅淅沥沥让人心思不自觉的变得沉郁。 返校的时候唐朋并没有带雨伞,在校门口下了出租车,信步走进大门。雨不大,飘飘荡荡像是飞舞的牛毛,沾湿了头发却打不湿衣裳。 雨丝落在地上悄无声息,染湿了地面只留下浅湿的痕迹,空气中荡漾着湿润的清冷。 早起的学生打着五颜六色的雨伞,稀稀落落的在微雨中缓行。 一把淡蓝色的雨伞从旁边探过来,遮住了飘落的雨丝,随之而来的,是一股熟悉的淡淡的幽香。 唐朋歪过头,就看到一张明丽秀美的侧脸,轮廓完美到像是米隆的雕塑。 粉色的V领毛衣露出秀气的锁骨和修长白皙的脖颈,发白的牛仔裤紧裹着一双笔直纤细的长腿,从来不戴首饰的苏姗就像是降落凡间的精灵,美得清丽绝俗。 “早!” 唐朋微笑着打招呼,刚刚因为这场秋雨泛起的一点点忧郁涤荡一空,任谁一大早就有一个清秀绝美的女孩子来到身边并肩漫步,都会有一副好心情。 苏姗秋水般的眼眸轻轻扫了他一眼,唇角微翘:“对于夜不归宿的人来说,真的很早……” “呃……你怎么知道我昨夜没回来?” 唐朋有些诧异,清冷的苏姗什么时候这么关心自己的行踪? 苏姗抿了抿嘴角,语气有些埋怨:“你忘记自己答应我什么事?” 不得不承认,美女就是美女,哪怕是轻言薄怒娥眉淡扫,亦有一种西子捧心般的靓丽秀美。 自己答应的事…… 足足反应了一拍,唐朋才恍然想起:“你说那个什么歌会啊……” 苏姗翻个白眼,俏脸冷落落的没有好脸色。 在香港的高校,各个学校之间的交流是非常频繁的,既培养学生的社交能力,同时也能向别的学校展示本校的特色优点。 “香港高校联谊歌会”就是这么一个学生间的交流活动。 每年的秋季,各大学的音乐系就会组织一场歌会,优秀学生聚在一处,登台献唱相互交流。 当然,这么多各个学校的天之骄子们走到一起,相互竞争抢风头是必不可免的。胜出的自然扬眉吐气喜笑颜开,失败的也沮丧失落鼓着劲期待来年再战。 浸大的传理系名冠亚洲,音乐系就水了许多,印象中似乎总是垫底…… 只不过今年的情形有点不同。 自从唐朋在迎新会上凭借两首歌威震全场一鸣惊人,然后又和章小娴庄文镪组了一个小乐队每日里在榕树林哼哼呀呀,整个浸大的音乐风气似乎一下子进入赶英超美全民上阵的大|跃进时代。 尤其是那一首《白衣飘飘的年代》几乎人人会唱,甚至有些不靠谱的家伙提议干脆把这首歌当成浸大的校歌…… 唱歌受到欢迎,民众支持率急速上升,对于这次歌会的野望就随之飙升。 没人愿意年年垫底,这下子终于出了一个“高手”小唐,浸大的学生好像看见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希望…… 头几天苏姗就跟唐朋说过,经过学生会的一致通过,唐朋将会成为这次高校歌会浸大的主力参加,让他好好准备务必发挥出最好水平,一振浸大自古以来的萎靡之气…… 可是这个衰人左耳听右耳冒,这些日子天天早出晚归,根本没有一星半点“身负重任”的觉悟。昨晚苏姗追到唐朋的寝室,居然发现这家伙干脆夜不归宿…… 这让苏大美人相当不爽,把本姑娘的话当耳边风? 简直岂有此理啊! 不给你点脸色你就不拿美女当回事儿! 所以苏姗摆起脸色。 唐朋抓抓头,有些心虚:“说实话,我这人唱歌真的不咋滴啊,难道你听不出来?” 对于自己的歌唱水平,即便是自信心超级爆棚的唐朋也不得不妄自菲薄。他之所以在迎新会上大放光彩,其实是有些投机取巧的。正是因为凭借着两首前世传为经典的歌曲,让人耳目一新的同时,闯下一番威名。 若是单论唱歌技巧,就连章小娴都甩出他几条街。 但是苏姗显然不这样认为。 在她想来,歌会是学生会组织的,而李建荣是学生会主席,唐朋不想参加就是要给李建荣难堪。 这个家伙实在是小家子气,幼稚…… “你这人还有没有点责任心,还有没有点集体荣誉感?那么多同学都盼着你能为浸大出力,你居然临阵退缩,还是不是男人?” 唐朋很想说我是不是男人不是表现在这上面的,但是看到苏姗柳眉斜飞杏眼圆瞪的表情,只好吞吞口水把这句话咽了下去。 “好吧,我参加,但是不能保证成绩……” 开玩笑,据他所知这个高校歌会简直就是卧虎藏龙,无数名声未显还窝在大学泡妹妹钓凯子的歌坛大咖混在其中,就连评委邀请的都是香港乐坛的牛人,甚至会有唱片公司的星探亲临现场,挑选有潜力的学生签下合约重点培养…… 唐朋可不会自恋到自己能凭着几首“原创”的好歌就过关斩将打败各路豪雄。 苏姗这才转嗔作喜:“重在参与嘛,只要尽力了就好,名次什么的无所谓……” 虚伪!赤|裸|裸的虚伪! 唐朋一脸鄙视,斜眼看了看这个口是心非的丫头。 秋雨绵绵,淡蓝色的雨伞,两条人影并靠在伞下,无意间似乎荡漾着一股无言的默契,就连迈出的脚步都诡异的一致…… 身旁的学生们就在这个秋雨的清晨,看到这么一幅有些唯美的画面。 *************************** 浸大在香港的综合排名很难排入三甲之内,但是浸大的大礼堂在香港各大学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刚近傍晚,大礼堂里已经灯火通明一片辉煌。 来自港大、中大等香港各大学足有八百多人济济一堂而又泾渭分明,人数虽多却没有喧嚣吵闹,只是偶尔有人交头接耳,发出蚕啃桑叶一般的沙沙声,足见**********的素质。 后台却热闹得多,各个学校准备登台的学生都在做最后的准备,身边的同学队友忙碌的穿梭。 而在浸大这边,却仿佛被一股低气压笼罩。 而形成这股低气压的中心,就是正四目相对的唐朋与李建荣。 身为学生会主席的李建荣,在这样重要的场合自然要亲自出面协调组织。高校歌会每年都会举行,却是各所大学轮流举办,今年轮到浸大,正是显示学生会组织能力的时候,李建荣可不想出什么岔子在香港大学之间沦为笑柄。 浸大的音乐系历来很弱,要不然也不可能多年垫底。现在出了一个唐朋,尽管对其非常不上的李建荣也不得不认为或许这是浸大翻身的一个好机会。就算不奢望能夺冠,能往前几个名词也是好的,总要有进步不是嘛。 可是一看到在唐朋身边忙前忙后甚至递上纸巾让唐朋擦脸的那个清丽窈窕的身影,李建荣就觉得心脏一阵阵压抑抽搐,一贯以来的良好教养不翼而飞。 看向唐朋的眼神就难免阴翳不爽。 唐朋当然不会怕他,就觉得这家伙有些莫名其妙,似乎总是跟自己找茬,当仁不让的瞪回去。 两人间的诡异情形旁人自然看得清楚,便一个两个轻手轻脚,连说话都小声耳语,生怕遭受到李建荣这个嚣张跋扈的家伙无妄之灾。 苏姗颇为无奈,心说这两人怎么像是争抢玩具的小孩子? 真是幼稚! 她娇俏的翻个白眼,顺手拢了拢马尾,把这两个斗鸡眼的家伙当成空气,迈开两条纤细笔直的长腿走去前台。 她还担任着主持人的任务。 ------------ 第五十八章 校园歌会(中) 唐朋和李建荣斗鸡眼的相互瞪了一阵,大概是发现单凭目光无法压对方一头,不约而同的收回目光,互不理睬。 浸大是东道主,表演自然安排在最后压轴。 安排和他一起上台的章小娴不知道走去哪里,唐朋百无聊赖的坐在椅上,透过幕布的缝隙看着前台的情景。 作为传理系的系花,苏姗成为歌会的主持人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和她一起主持的则是国政的一位师兄。 从后台看过去,刚好可见苏姗窈窕纤秀的背影。 黑色的晚礼服愈发衬托她秀美的身姿,露出的香肩小腿光洁如玉,一贯束起的马尾打散开来,如云如瀑的秀发垂落在后背,灯光下泛着荡漾的光泽。 这个女孩,似乎无一时不美。 从苏姗的身侧望过去,就见到舞台右侧的一众评委嘉宾。 首先入目的,是一个留着短发微胖的中年女人,许安华。 许安华是银都公司的导演,唐朋曾见过几次,也说过话。她是港大毕业的。 今天邀请的评委嘉宾几乎都是各大院校毕业的娱乐圈人士。 比如坐在许安华身边文质彬彬的林西,就是中文大学的毕业生。 再往旁边看,赫然还有浸大的荣誉教授吴雨森。 苏姗的声音很清澈明亮:“下面是来自城市大学的同学为大家演唱《逝去的诺言》,有请——黎芮恩!” 掌声响起。 后台距离唐朋不远的地方,城大的团队暴起一阵加油声,一个蓝色长裙的女孩儿从唐朋身边走过,踏上前台。 嫩白的肌肤,明艳秀媚的面容,纤侬合度的身材。 原本稀稀落落的掌声,随着女孩儿的登台顷刻间如雷鸣骤起。 唐朋摸了摸下巴,觉得有点面熟…… “相识是偶然无奈爱心倾刻变 你在我又或是我在你内心曾许下诺言……” 当年陈惠娴凭借这一首《逝去的诺言》一炮而红,开始“天后”的传奇。 “看著你我愁怀满脸泪水有如洒在面前 我的心怎忍说离别凝望你轻忽走远 已别去是已别去让时光洗去悲怨……” 黎芮恩的嗓音明媚清澈,有很高的辨识度,把这首歌唱得婉转跌宕,荡气回肠。 台下的掌声伴着尖叫喝彩此起彼伏,宛如明星演唱会。 的确,黎芮恩无论唱功还是外貌气质,比之那些一线歌星也不遑多让。 唐朋沮丧的叹气,不是我军无能,实在是对手太强大…… 他现在也想起来,这位妹纸就是凭借《一人有一个梦想》一首歌唱红香港歌坛后来嫁入豪门的那个黎芮恩。 让我跟这样彪悍的妹纸比赛,简直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啊…… 唱完歌,黎芮恩背着手俏生生的站在台上,俏美的脸蛋儿展露甜甜的微笑,等待嘉宾评委的点评打分。 “外形出众,嗓音柔和,更难得技巧也极其出色,加油!” 拥有女汉子性格的许安华第一个表态,手里高高举起象征满分的十分牌子。 “我同意许姐的评语,不过还应该在音准上再多注意一些,将来的成就会更好。” 一个比许安华年轻一些的女士举起九分的牌子。 她长得并不十分漂亮,但是一头波浪的秀发随意的披散在肩头,浅浅的笑容充满了一股知性妩媚的味道。 唐朋看了看她面前桌上的名牌,林艳妮…… 几个评委相继给出评语打分,或是满分或是九分,对黎芮恩相当满意。 最后表态的是林西,“词圣”酷酷的没有什么表情,只是举起手里的满分牌子。 黎芮恩使劲儿握紧小拳头,向着台下用力挥了一下,俏脸上洋溢着骄傲。 城大同学落座的那一块顿时暴起一片欢呼。 十名评委给出了九十七分的高分,暂列第一。 “感谢黎芮恩同学的精彩表演,说实话,若不是有我们浸大最美校花在身边,我都快要着迷了……” 跟苏姗一起主持的师兄打趣的说了一句,台下响起一片口哨声。 苏姗俏美的笑笑:“千万不要着迷的太早,否则等到下面这位同学上台,说不定你会晕过去……” 师兄大笑:“OK,那么就请下一位来自理工大的同学登台,请大家一起呼唤她的名字——袁詠仪!” “袁詠仪——” “Anita——” 理工大的学生发出整齐划一的呼喊,颇有一些要把大礼堂顶棚掀翻的架势。 唐朋彻底无语,这哪是神马高校歌会,简直就是明星大串连…… 不过袁詠仪这个时候就已经上大学了么?唐朋掐着手指头算算,发现自己也不知道袁詠仪是哪一年生人,不过既然两年后就将夺得港姐桂冠,似乎现在就已经读大学也说得过去。 说实话,袁詠仪跟貌若天仙那些词不沾边,就连台上的苏姗都比她略胜一筹。 不过袁詠仪是属于那种不会看一眼就惊艳,但是各个部分都找不出瑕疵的美女。 而且演戏相当不错。 “似是欢笑似是苦困 怎可分开假与真 恩怨不分爱亦有恨 明亮背影有黑暗……” 这首歌是徐小凤的经典之一《风雨同路》。徐小凤的音域很广,嗓音略带温厚,袁詠仪唱起来就显得略感吃力。不过胜在清灵飘逸,多了一份原唱没有的洒然味道。 总体来说,水平也是高端偏上,比之黎芮恩略有不足,但是外形却又稍胜一筹,难分轩轾。 评委的打分也说明了这一点,居然同得九十七分。 目前为止,这两所学校是所有十所参加歌会的院校里分数最高的。不出意外,将会获得并列冠军。 台下的学生不买账,发出一阵高过一阵的嘘声。 两位主持人赶紧上台安抚学生,好半天嘘声才渐渐平息。 “最后上台的,是我们浸大的——传奇乐队!” 主持师兄在报幕自己学弟学妹的时候,显得格外兴奋,声音也格外高亢。 “嘘——” “罢就啦!你哋浸大边年唔系垫底啊!” “单个战斗力唔得,竟然想搞一个乐队出嚟,多人为胜吗?” 台下再一次嘘声一片,令台上的两位浸大主持有些难堪。 没办法,人家说的都是实情,浸大的音乐系实在有够衰,年年垫底搞得大家一点自信都没有,早已沦为各大院校的笑柄。 就连台上的嘉宾也微笑不语,尽管大多数嘉宾都是首次受到邀请,但是显然对于浸大的“光荣战绩”早已经有所耳闻。 苏姗脸上的笑容一直未曾消失:“俗话说:搏一搏,单车变摩托!或许今年的浸大,会给大家带来惊喜哦!” 后台的唐朋还在悠闲悠闲的喝水,琢磨这个什么“传奇乐队”是怎么回事,都没有听说过。 刚回来没一会儿的章小娴拍了拍唐朋的肩头:“该我们上台了。”一边把吉它背好。 “呃……” 唐朋愕然:“不是应该那个‘传奇乐队’上台么?” “对呀,我们就是‘传奇乐队’!” …… ------------ 第五十九章 校园歌会(下) 唐朋愣住。 “我咋不知道?”东北口音都飚出来了,实在是太惊讶,这都什么跟什么? 一个嗓音在后边传来:“我认为起个名字比较有辨识度,比较容易得到大家认可。” 唐朋看去,正是李建荣拽拽的一张俊脸。 他就看向章小娴:“这名字谁起的?” 土死了…… 章小娴面有赧然:“是我……” 唐朋无语,很想说一句:大姐,你是才女啊,就不能起个有个性有内涵的名字?不过幸好不是李建荣那厮帮着起的,否则足以把唐朋恶心死。 看了看一边的庄文镪:“准备好了?” 庄文镪紧张的头顶见汗,使劲儿点头。 唐朋打个指响:“Let‘sgo!” 三人鱼贯走上前台。 观众一见这三人组合,顿时嘘声再起。唐朋长得倒还对得起观众,章小娴虽然不够漂亮,但是胜在气质温婉,只是庄文镪这个减肥尚未成功的肥佬实在是有碍观瞻…… 不过紧接着,就有人惊呼出声。 “哇!那个肥仔好像《我的野蛮女友》里边的牵牛啊!” “真的好像啊!会不会是同一人?” “听说那个演员就是学生啊,搞不好真的是啊……” 庄文镪自从拍完《我的野蛮女友》几乎就不敢上街,就怕被人认出来当做软蛋被男生鄙视被女生唾弃。 这时候发现大家的反应居然又惊又喜,终于放下心中忐忑,只觉得人生从未有过这么风光的时刻,看不见下巴的下颌微微抬起,很有点意气风发的感觉。 “原谅话也不讲半句此刻生命在凝聚 过去你曾寻过某段失去了的声音 落日远去人祈望留住青春的一刹……” 唐朋深知自己的“歌喉”实在不像样,庄文镪更是不堪入耳,就选了这首《天若有情》让章小娴主唱,自己和庄文镪只是在副歌的时候每人唱两句。这首歌也是《追梦人》的粤语版本。 想当年凭借这首歌袁凤瑛一曲成名红透香江,花仔飞车载着穿着婚纱的女子的那个桥段,也不知让多少少女默默哭泣。 章小娴不是专业歌手,基本没有什么演唱技巧,但是胜在嗓音清澈,演绎出这首歌的时候,配以单纯干净的吉它声,充满了一种洒然空灵不染尘俗的韵味。 不得不说的是,唐朋再一次投机取巧,利用歌曲本身的强大魅力来掩饰本身的不足。 即便是这样,台下的学生也听得如痴如醉。 经典就是拥有这样的魔力,哪怕穿越时光飞越时空,依然还是经典。 “就像隔世人期望重拾当天的一切 此世短暂转身步过萧刹了的空间 只求望一望让爱火永远的高烧 青春请你归来再伴我一会……” 清越的吉他声渐渐消退,余音绕梁,大礼堂里一片沉寂,所有人似乎都在沉浸在歌词所虚幻出来的意境里不能自拔。 片刻之后,掌声如潮。 就连一众嘉宾评委都起立鼓掌,满面嘉许。 三人连连鞠躬,好半晌掌声才逐渐消退。 许安华是认识唐朋的,就笑着说:“小唐,你认为自己唱得怎么样?” 唐朋就谦虚的说:“我认为我是导演里边唱歌最好的……” 旁边的吴雨森就揶揄的说:“据我所知许导演歌唱得也不错。” 唐朋连忙改口:“那我就是歌手里边做导演最好的……” 众人都笑。 吴雨森挑了挑大拇指:“反应够快,有前途!” 现在的吴雨森正处于人生的最巅峰,《英雄本色》前所未有的成功让他一瞬间成为华语影坛最炙手可热的导演,名震香江。 一直酷酷表情并不多话的林西问了一句:“曲子是《追梦人》改编的,歌词是你自己写的?” 唐朋厚着脸皮当仁不让:“涂鸦之作,涂鸦之作……” 林西毫不犹豫的举起手里的十分牌子:“只凭这首歌的歌词,足以得到满分!” 他本身就是作词的,对于罗大佑的名作如何能不惺惺相惜? 有的评委和林西是一样的想法,更倾向于才华的展现,纷纷给出满分。 不过有个别评委认为虽然歌词写得好,但是章小娴的唱功不仅比不上袁詠仪和黎芮恩,就是和前面几位学生相比也有差距。 打出的分数就有些参差不齐,最后总结一下,八十八分。 还有最后一位评委没有打分。 林艳妮以手支颐,笑眯眯的看着唐朋:“我听黄佔说起过你,他说你很有才华啊,不过我是不大相信的,他那个人总是喜欢夸大其词。这样,你现在现场创作一首歌,不要求质量,平仄押韵什么的都无所谓,有点已经就行。怎么样?作出来,我就投满分,不然……我就弃权!” “嘘……” 台下嘘声起哄声一片。 嘘声自然是浸大的学生发出的,认为林艳妮这样很不公平,现场创作,真当唐朋是林西呀? 起哄的则是别的学校的学生,反正做不做得出来就是瞧热闹好了。 唐朋苦着脸,他倒不是怕创作,这玩意对他来说真心没有一丁点儿难度,随随便便就能“创作”出来十首八首。他不自信的是自己的唱功,话说这几个月在音乐系只是学习谱曲来着,学唱歌有什么用啊?又不想当歌星…… 吴雨森并不知道唐朋就是《我的野蛮女友》的导演,只是对于唐朋有些好感,就仗义的为他解围:“这有点勉为其难了吧?再说这位同学要是真的现场创作一首歌,岂不是把林西比了下去?” 林西就笑,不说话,只是有趣的看着唐朋。 林艳妮莞尔一笑:“既然森哥说情,那我就退一步,我打满分,但是创不创作你自己选择!” 说着,把手里的满分牌子亮起来。 这下浸大学生高兴了,九十八分啊!浸大历史上最黑暗的一页就这样翻过去了,不仅完成了一场华丽的逆袭,而且勇夺冠军,简直就是浸大音乐系重生的一天! 浸大作为东道主,现场学生的数量是最多的,几乎占了一半,这时候兴奋的相互庆祝,声浪如潮。 苏姗俏生生站在舞台的一边,笑吟吟的看着唐朋。 唐朋沉默了一下,觉得这时候要是临阵退缩难免被许多人看扁了,那就不如再风骚一把。 想了一想,调整了一下吉他的位置,跟章小娴和庄文镪使了一个眼色。 “锵——” 三人一起拨动琴弦。 单调纯净的节奏,没有任何花哨,却充满了强烈的节奏感。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 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 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 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 多少男子汉一怒为红颜 多少同林鸟已成分飞燕 人生何其短何必苦苦恋 爱人不见了向谁去喊冤……” 李宗盛的《凡人歌》。 不得不说,唐朋的嗓子比李宗盛有的一拼,只是胜在干净一些,不会那么嘶哑。 可是你听李宗盛的歌,会去挑剔他的嗓音吗? 这首歌大概已经超越了嗓音技巧节奏音律等等这些范畴,它的每一句歌词里所蕴含的人生哲理,足以让人忘却音乐的规律,沉浸在它所构建的哲学世界里。 似乎每一个人都能从中找到引起自己内心共鸣的地方,沉醉其中。 “问你何时曾看见 这世界为了人们改变 有了梦寐以求的容颜 是否就算是拥有春天……” 这首歌唐朋从未唱过,所以只是三个人用最简单的旋律伴奏,效果居然也是出奇的好。 年青人还好一些,没有那么多的人生阅历生活感悟,只是觉得唐朋是真的有才。曲调单调歌词浅白,的确像是临时创作出来的。 台上的这些嘉宾评委,却是各个心灵震撼。 历尽坎坷终于功成名就的吴雨森,半生打拼一心追求电影文学化的许安华,名动香江事业有成却不敢将自己内心情感宣之于众只能默默承受的林西,苦恋黄佔却身心疲惫的林艳妮…… 过去的,其实早已过去。 最美的,总藏于回忆。 我们只是凡人,我们离回忆太近,离自由太远。 我们想要的东西太多,得到的幸福太少。 我们知道,这一点点幸福要牺牲许多许多。 我们更清楚,要毁灭我们这一点点幸福,并不需要命运花太大的力气,一次意外、一次回头、一次胆怯、足以让我们拥有的烟消云散。 也许我们的分别、重逢、被爱和相爱,不过如轻尘坠入水中,激不起半点涟漪。但我们还是要唱着属于凡人的歌,静静前行。 我们只是凡人,我们不断犯错、犹豫、彷徨。 这首歌仿佛就像一场社会的浮世绘,世事人性就像是图画一样展示出来。 清晰而又深刻。 歌曲终了。 然后…… 嘉宾评委齐齐起立鼓掌。 经久不息…… ------------ 第六十章 香港合伙人(上) 校园歌会圆满落幕,但是后续的影响却如一场余震一样弥久不息。浸大十几年来年年垫底,今朝一举翻身把歌唱,不仅学生兴奋莫名集体荣誉感暴增,就连校董会的一干大佬也喜笑颜开。 和学生们的想法不同,他们认为这是增强浸大影响力的绝好契机,校长大人甚至不惜纡尊降贵舍下面皮求助各路媒体,一连半个月的大幅报道,将浸大描绘成全亚洲面向新世界新世纪的最佳学府。 而作为当事人的唐朋章小娴和庄文镪,所受到的冲击更为明显。 迎新会上两首歌一鸣惊人,这回再次凭借两首歌将全港各大院校斩落马下,唐朋成为浸大的英雄,首席“才子”,光芒直逼浸大白马王子李建荣,无数女生的情书告白信雪片一样飞来,惹得频频帮忙送信的几位女生大发娇嗔。 对于瞬间化身“浸大最受欢迎男生”的唐朋,章小娴抿着唇角一脸戏谑,苏姗翻着白眼嗤之以鼻,秋芸菲看上去倒是一如既往的漠不关心,只是有一次帮同寝室的女生送情书给唐朋的时候,淡淡的嘲讽了一句:“知少少,扮代表……” 搞得唐朋一脸悲愤的反驳:“这又不是我想的,不过本少爷有魅力,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你有意见?” 原本相貌并不十分出众的章小娴,则成为浸大的女神,以前她写过的几篇散文,成天在学校广播站翻来覆去的朗读…… 相比这两人的只见花开不见结果,庄文镪幸福的多了。他那位暗恋经年的女同学,终于在一个月明星朗的夜晚,在善衡校园的大门口,收下了那一束火红的玫瑰…… 尽管这场风波的规模不小,却没有扰乱唐朋的心境。 唐朋时常会告诉自己,哪怕是在最低的位置,看不到花朵绽放时的艳丽,也不要错过花瓣飘落时在风中悠扬飞舞的浪漫。 人一切的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的无能的愤怒。 人生总爱在成长的路口一步一步的错过,青春总在指尖一点一滴地随着容颜苍老,苍老在阳光温和的照耀下,苍老在微风拂柳的回忆里。 他已经重活一次,不能在自己青春不再韶华老去的时候,痛苦于自己的无能,悲愤于自己的错过。 那些伴随重生而来的东西,只是一些铺垫的工具,还远远不足以支撑他想要的艳丽的人生。 所以他没有为女生的情书忘乎所以,也没有因为成为浸大的明星沾沾自喜,仍然穿梭于图书馆教学楼之间,像一块人形海绵一样,孜孜不倦的吸收着专业知识。 然而还未等风波平静,又传来不幸的消息。 袁伟杰的父亲终因颅内出血医治无效而去世。 作为铁杆兄弟,唐朋自然要陪着他料理后事。 ************************* 九龙塘李家别墅。 李君夏端坐在客厅里塞特维那欧式沙发上,指间夹着香烟,面色阴沉。 李建荣则垂首立在他身前,一言不发。 父子俩沉默相对,但在李君夏阴郁的表情里,似乎酝酿着随时爆发的雷霆之怒。 “说说,你的那个同学,就是被你撺掇银行和高利贷去收数逼得家人住院的那个,到底怎么回事?” 李君夏今年五十岁,正是男人事业魄力最巅峰的时候,即便隐忍着愤怒,但是散发出来的气势依旧让李建荣胆战心惊。 悄悄咽了咽口水,李建荣老老实实地回答:“在学校和阿中起了一点冲突,我带人去找过他一次,但是银行和高利贷联手收数的事情我不知情,是阿中背着我搞出来的……” 他今天听说了袁伟杰的父亲去世的消息,知道老爸若是认定这事是他做的,怕是不能饶了他。 李君夏目光灼灼的盯着儿子看了一会儿,似乎在判断李建荣的话是否可信, 李建荣觉得腿有些软,别看他在外面耀武扬威的,可是在这个老爸面前,就像老鼠见了猫…… 李君夏点点头,吸了口烟,面容有些缓和,语气却依旧严厉:“从小我就跟你说过,李家的男人绝对不能做那些仗势欺人的事。欺负那些升斗小民有什么能耐?徒惹笑话罢了。有本事,你去揍李泽楷李家成,出了事老子给你兜着!居然大半夜带人劫路要废了人家的腿?胡闹!” 李建荣打个冷战,嘴角抽了抽,心说这事您也知道?不过我倒是想废了他的腿来着,却差点被人打成猪头…… 训了一顿,见儿子战战兢兢一副心悦诚服的认错模样,李君夏也消了火。 “明年就是警务处换届了,虽然你老子我做那个位置是十拿九稳的事情,但是现在局势动荡,任何事都可能发生。我不指望你给我什么助力,只要求你本分一些,切莫麻烦才好……” 语重心长的说了几句,李君夏才说:“去袁家拜祭一番,认了错,本就是同学,又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把这个梁子结了。别管多大本事,做人还是谦和一点好……” 李建荣赶紧连声答应,心里却有些踌躇。 跟袁伟杰道个歉倒也没有什么,只是唐朋那小子指定也在,自己低头认错,不是被他看了笑话? ************************* 袁家没有什么亲戚,前来拜祭的都是袁父生前的好友以及电影公司的同事,所以人不多。 到了下午,殡仪馆的灵堂已经安静下来。 外人都走了,袁伟杰强打的精神彻底萎靡下来。 前些年母亲去世的时候他还小,并没有什么痛彻心脾的感觉,只是觉得好像生活变得有些不一样。 现在父亲去世,对于袁伟杰的打击巨大到差点无法承受。 尤其是起因是因为自己和李广中的争执,才导致李广中背后使坏逼迫父亲最后撒手人寰。 袁伟杰有些呆滞的坐在灵前,看着那张黑白的照片,照片里父亲温厚的笑着,音容宛在,令他一时有些失神,好像是在一个深沉的无法醒来的噩梦里,或许梦醒的时候,一切都会回到原点…… 唐朋和章小娴陪在袁伟杰身边,给予安慰。 “人生总是在告别,跟朋友告别,跟恋人告别,跟亲人告别。有些告别转眼又会重逢,而有些告别今生再也无缘,如此而已。生生死死,别看的太重,就把它当成一场告别,说不定伯父在远方生活得更快乐……” 唐朋随口说着。 袁伟杰就扯起嘴角露出一个笑容:“我怎么觉得你比章小娴还章小娴,都开成文艺青年了……” 章小娴不满:“干嘛扯上我?” 袁伟杰笑了笑:“最近我发现你俩气质真的很接近,都快有神雕侠侣的味道了……” 这时候还能开玩笑,唐朋无奈的同时也吁了口气,章小娴则红了脸。 “我去看看苏姗来了没有……” 章小娴起身跑开。 袁伟杰低声对唐朋说道:“你有没有发觉章小娴喜欢你?” 唐朋瞪了他一眼:“胡说八道什么呢,只是同学或者哥们好不好?再说你不伤心了?得,你还是继续哭吧,哭死得了,省的狗嘴吐不出象牙。” 袁伟杰叹了口气:“别身在福中不知福,看看你身边这几个女孩,苏姗和秋芸菲是不错,但是你们家庭差距太大,不可能的,那个李佳欣漂亮倒是漂亮,但是依我看心气高的很,或许就有凭借脸蛋儿嫁入豪门的心思,你这盘菜她看不上。数来数去,也就只有章小娴了。再说章小娴真的不差啊,虽然没有那几个漂亮,但是娶妻娶贤,章小娴绝对是最好的……” 唐朋无语,这货居然升级媒婆了。 他回了一下头,看了看灵前的照片:“伯父,你快把这货领走算了……” ------------ 第六十一章 香港合伙人(下) 李建荣能被浸大学生公认为白马王子,不是没有道理的。 他嚣张而不霸道,风|流而不轻浮,狠辣而不猥琐。在浸大甚至于香港,比他出身好的世家子弟不是没有,但是李建荣独此一号,有着独特的人格魅力。 袁伟杰可以把李广中恨到骨子里,可是李建荣轻飘飘一句“不是我做的”,袁伟杰就相信了,即便那天晚上李建荣曾经把他堵在胡同里要打折他的腿。 李建荣就是这样的人,做了就认,嚣张到磊落。 唐朋也不得不承认,这家伙确实不一般,尽管自己对他依然没有好感。 只是有时候他自己也搞不清,这份没来由的恶感,究竟是出于对方身世的嫉妒,还是来自于某些莫名其妙的醋意…… 总之在见到和苏姗一起过来祭拜的李建荣,唐朋就觉得心里一阵阵不舒服,憋得慌,脸就有些黑。 李建荣穿了一身黑西服,铮亮的黑皮鞋,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确实称得上风度翩翩。 而唐朋相比之下虽然长相气质都不差,却少了份绅士,多了份随意。 或许这就是世家与草根的区别,说不上孰强孰弱,算是各有千秋。 苏姗亮晶晶的眸子在唐朋阴沉的脸上转了一圈,菱唇就微微翘起,露出一抹笑意,似乎猜透了唐朋的心思。 这个女孩儿聪明得像是一只妖精,一眼就能看透人心…… 唐朋有点囧,脸更黑了…… 袁伟杰叹气:“我说你俩能不能别这么眉来眼去的?当别人不存在似得……” 这话把苏姗说的有些脸红,却让李建荣的脸也黑了,很不爽的瞪了唐朋一眼。 唐朋大爽,暗道不愧是兄弟啊,关键时刻顶的上阵,就把手放到背后翘了翘大拇指。 旁边一直含笑不语的章小娴微微一愣,明亮的眸子有些黯然。 难道……唐朋喜欢上苏姗了? 既然主动登门,李建荣也就放下架子,上完香就拍了拍袁伟杰的肩膀,语气真诚:“以往的事就过去吧,不管怎样同学一场,有事打我电话,有时间大家也亲近亲近。” 袁伟杰不是浑人,父亲去世又实在算不到李建荣头上,二人之间就是一些意气之争而已。况且李建荣如此说话就表明今后不会掺和他和李广中之间的恩怨。 这样的橄榄枝袁伟杰当然不会放过,便爽快的点头:“过去有些事我不对,以后不必再说。来,咱们去后边喝茶。” 把灵堂交给一个电影公司的下属看顾,三男两女去了后边休息的房间。 在香港,喝茶这个词有好几个意思。 有时候喝茶就是饮茶,香港人或广东人喜欢的饮茶并不单喝,而是包括早上的“一盅两件”,指早上连广式点心的早餐;午饭到茶楼饭馆用饭也叫饮茶。 有时年青人连西式下午茶也叫喝茶。 袁伟杰说的当然就是真正的喝茶。 三个男人坐下来说着话,一边看着两个女孩子像丫鬟一样烧水沏茶,伺候几位大爷……当然自能心里意淫一下,万万不敢说出口的。 沏茶的美人如花似玉,但是这茶叶实在一般,唐朋啧吧啧吧嘴,没品出啥味来。 李建荣喝了一口茶水就把被子放到桌上,目光从唐朋和袁伟杰脸上扫过,最后定格在唐朋脸上,开门见山道出来意。 “我想入股你们的电影公司。” 除了似乎早就知道消息的苏姗和袁伟杰面容不改没有丝毫惊讶,章小娴和唐朋都很是意外。 哪怕放开恩怨一笑泯恩仇,也不可能转眼就成为亲密伙伴吧,唐朋觉得脑水有些不够用。 你丫一个浪荡风流的公子哥好好享受生活做一个合格的纨绔就好了,往这里边掺和什么? 然后有些不爽的看看袁伟杰和苏姗,明显这两人早就知道李建荣入伙的事情,却直到现在才让自己知道。 不过…… “你想入伙找袁伟杰就好了,看着我干什么?那又不是我的公司,跟我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袁伟杰只是提过入伙这件事,自己还没答应呢。 李建荣黑了脸。 我都已经放下架子委屈求全,居然连条件都不听就直接反对? 难不成真把老虎当病猫? 袁伟杰尴尬了,当时是苏姗找上他,说李建荣想要入伙的事情,自己刚开始也不愿意,但是苏姗分析一番之后,才觉得也许是个不错的想法。 可是看唐朋心中的表情,已经根本不是在意这个想法本身的可行与否,而是表示出唐朋对于自己“先斩后奏”做法的极为不满。 袁伟杰承认自己确实疏忽了,只是想着给唐朋一个惊喜,没想到弄巧反拙,赶紧求助的看向苏姗。 苏姗低眉顺眼的拿起茶壶往一个杯子里注满亮黄色的茶水,然后用一双白玉春葱似得玉手捧着杯子放到唐朋面前,长长的睫毛微微扇动,抬眸看着唐朋,浅笑道:“你不参加可不行,袁伟杰一根筋,阿荣心眼又太多,我可是和菲儿都投了钱的,要是赔了本,以后喝西北风啊……” 美人浅笑,温柔如玉…… 唐朋觉得自己的心脏飞速跳动,苏姗这一刻展现出来的风情,简直就是魅惑众生的妖精…… 这样的情形,谁又能狠下心拒绝呢? 唐朋想了想,只好点头,反正自己没钱,也吃不到亏…… 袁伟杰大喜:“还是苏姗的美人计管用啊,阿朋你小子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啊,哈哈……” 这家伙刚刚还悲痛欲绝的样子,这会儿却似乎忘记他老爸还躺在外边,绝对算得上没心没肺了…… 李建荣脸色却很不好,看了苏姗几眼,想要说什么,却欲言又止。 苏姗浅笑一下,板着白玉也似的手指一条一条的数着:“阿荣加入的好处很多啊,他爸爸是警务处的副处长,香港警队每年都有定额的宣传片,我们可以争取到;他舅爷爷是皱纹怀啊,嘉禾的大老板,我们能借助嘉禾的资源和院线;还有阿荣的舅舅,喜满客院线的北美执行总裁啊……” 唐朋有点晕,看着一脸自矜的李建荣有些无语,这人的家世也太牛了…… 最关键的是,皱纹怀是他的舅爷爷,而他的舅舅是喜满客的高层,皱纹怀和这位舅舅之间也就是亲戚关系,怪不得嘉禾能把李小龙和成龙打入好莱坞…… 只是他有些想不明白,这么牛掰的关系摆在这里,想要合作整个香港的电影人还不得哭着喊着求包|养? 干嘛非得上杆子跑到袁伟杰这个小庙里,难道仅仅是因为他们拍了一部《我的野蛮女友》? 看着唐朋疑惑的目光,李建荣压下心里的不爽,淡淡说了一句:“新公司可以挂靠在银都公司名下……” 唐朋恍然大悟。 他现在已经成了银都公司重点培养的人才,成立一家电影公司挂靠在银都公司名下正是名正言顺,非但不会有人质疑甚至还会受到欢迎,一部《我的野蛮女友》已经让银都公司里许多人对其跨目相看。 而李建荣的目的或许不仅仅是银都公司,而是通过这样一个表象,释放出一个信号。 亲近大陆的信号! 要知道银都公司可是完全中资机构,换句话说就是境外的国企! 如果能通过银都公司和华新社驻港分社搭上线,借助中方的压力,下一届的警务处长再也不作他人想! 要知道这时期的香港政权结构正在发生变化,港英实力一步一步向大陆低头退让,回归已经是板上钉钉不可逆转的事实。 一旦被大陆接受,李家依旧可以在回归之后继续风光三十年! 新的电影公司借助李家的势力可以顺风顺水甚至进军好莱坞,而李家也可以借助这家电影公司接近银都公司,进而打上大陆的线。 好一手“双赢”的政治合作。 对于这样的条件,唐朋不会拒绝。 政治神马的,他管不着也不想管,只要不被李建荣带到沟里,那就随他去。 所以他只是提出一个条件:“新公司的任何决议,都必须得到董事会绝大多数的支持才能通过。董事会里,不管出资多少贡献多大,人手一票……” 这也就极大程度的限制了李建荣的影响力,在他出于自身利益做出有悖于公司本身利益决定的时候,能够适时制止。 李建荣点头:“没问题。” 袁伟杰兴奋道:“股份认定什么的都好说,按照程序来就行了,我想问的是,公司的开山之作是什么呢?” ------------ 第六十二章开山之作 “联合映画”成立的时候很低调,既没有大张旗鼓的包下整张娱乐版大肆宣传,也没有广撒英雄帖邀请各路名流。只是几位合伙人在股份认定书上签字画押,邀请三五好友在半岛酒店的西餐厅喝点小酒,然后去兰桂坊嗨皮一下就算完事。 “联合映画”这个名字是唐朋取的,相比于袁伟杰的“XX兄弟”还是有那么一点现代气息,总不会搞出什么华谊兄弟啊最佳拍档啊这些,总要给别人一些路走才行,你把好电影都“拿”来了,还要再把人家的名字也拿来,未免有点过分。 所以从某种程度来说,唐朋这人还是比较厚道的,不至于达到“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无耻地步。当然即便是那么做了,他也坚决不承认…… 公司构架也很简单,袁伟杰依靠自家电影公司的底子加上《我的野蛮女友》的收益占据两成股份,李建荣拿出五百万的同时负责影片的发行,也占据三成股份。苏姗和秋芸菲则属于玩票性质,每人拿出两百万各自拥有一程股份。 没钱没人脉没渠道的唐朋,则分了三成。 看上去貌似袁伟杰有点亏,但是“光华电影公司”只是一家不入流的小公司,除了公司的这座颇有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气质的办公楼算得上资产之外,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在香港,这样的小公司随随便便拿出个几十万就有一大串哭着喊着求收购。所以新公司成立之后,管理层的组建都将会从新开始。 也就是说能够让袁伟杰占据两成股份的资本,其实还是《我的野蛮女友》的收益。 一个电影公司的成功与否,发行是重中之重。 不要以为你拍得出好电影就一定卖钱,就会有院线哭着喊着给你拍片上映。不知道有多少好片子压在库房的灰尘里,也不知有多少“脑残片”多少家影院联合上映大卖特卖。 这就是发行的力量。 所以李建荣拿到三成股份理所当然。 唐朋也可以把电影拿到银都公司的院线上映,但是相比于香港一隅,李建荣的关系网显然更让人心胸宽阔梦想无限——若是有一天也像嘉禾邵氏那样把电影拿到北美上映,那该是多么有成就…… 当然,无论有多少明星加盟无论公司的规模多么庞大也无论发行渠道多么宽广,归根结底在电影这一行当来说,最重要的永远是——你得拍得出一部好电影! 所以唐朋可以抄着手口袋里没有半毛钱,依然占据三成股份,而且出任制作部的总监。 所谓制作部的总监,顾名思义,公司投资拍摄的所有作品,无论创作剧本还是制作电影,都必须经由唐朋的签字才能通过。那怕总经理袁伟杰以及发行部总监李建荣都只有建议权而没有决定权。 仔细算起来,“联合映画三巨头”里边,唐朋才是的核心。 既然是制作部总监,那么公司的开山之作,就必须由唐朋决定。 新公司新气象,一切从新开始,《我的野蛮女友》已经成为过去式。拍摄一部电影一炮而红夺得头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一个很难的问题,但是对于唐朋却简直不算个问题。 只是念头在脑袋里转了一圈,唐朋就想好了要拍的电影以及执导的导演。 没错,这部电影他想邀请导演执导,而不是自己导演。 《我的野蛮女友》拍摄过程将他以往那些“只是没机会而已,让我上我也行”的浮夸完全击碎。 拍电影不是脑袋里有影片有画面就万事OK,就像唱歌一样,哪怕你把一首歌唱了几百遍,记得原唱的每一个音调变化呼吸节奏,也不能唱得出原唱的味道。 脑袋里能不能想到,跟手底下能不能做出来,完全是两码事。 《我的野蛮女友》拍摄过程中各种各样的意外情况随时随地都需要去处理去变通,就让唐朋焦头烂额,深深意识到只有专业知识足够强悍才能将一部影片掌控的游刃有余,才能把脑袋里的那些经典电影完美的拍摄出来。 不要去说杜其峰徐可那些没有专业学习却享誉国际的导演,因为那是经过几十年的摸爬滚打摸索出来的经过千锤百炼的经验,唐朋可不想自己一部一部的积累经验直到几十年后才达到理想境界。 积累经验很重要,但是学习专业知识更重要。 所以“联合映画”的开山之作他会聘请一位导演。 ****************** 穆敦芾捧着剧本看得聚精会神。 唐朋则自顾自的在他的抽屉里翻出茶叶,用电水壶烧开水,泡了两杯茶,把其中一本轻轻推到穆敦芾面前。 穆敦芾全无所觉,两只眼睛紧紧盯着剧本。 唐朋又把穆敦芾放在桌子上的香烟拿过来抽出一支点燃,惬意的吸了一口,看着穆敦芾。 他没有烟瘾,所以平时身上不带香烟,只不过不知为什么,到了穆敦芾这里就想抽一支。 或许是穆敦芾的外形实在有够“狂野派”的缘故吧。 乱糟糟的头发,络腮胡子,衣服也是皱皱的,不修边幅粗犷邋遢。可就算是这样,这家伙的女人缘好到让无数人羡慕嫉妒恨。 早在邵氏时代,以媚嗲取胜的**恬妮就对穆敦芾情有独钟,不顾他是有妇之夫,不顾自己与母亲关系紧张,彻底付出到满城风雨,终于令穆敦芾离婚,但二人也旋即分手,恬妮找了岳华做老公,穆敦芾则找了胡茵梦做未婚妻,继续羡煞旁人。 从唐朋的角度,刚刚看到穆敦芾捧在手里翻开的剧本,封皮上手写的名字——《电锯惊魂》。 没错,唐朋想要聘请的导演就是拍出《黑太阳731》被称为“暴力导演”的穆敦芾,而他选择拍摄的这部电影就是《电锯惊魂》,好莱坞的经典恐怖系列。 这部系列电影由于包含过多的暴力与血腥成分,在公映后多次发生观影者被吓晕在影院的事件,有的院线甚至建议心理承受力较差和对内脏、肢解等内容敏感者不要观看。 恐怖片是花费最少,成功机会最高的影片类型。 恐怖片成功的因素大部分来自创造性的因素,而不是来自资金上的支持,这也是众多低成本恐怖片大行其道的原因。 而《电锯惊魂》的主题不仅仅是恐怖,还在于对于人性的深刻剖析,唐朋自认自己现阶段绝对掌控不了。 好半晌穆敦芾才抬起头,镜片后的眼睛闪闪发亮,有一种异样的光彩。 穆敦芾的电影永远有是否应该禁映的争议,审查部门和社会舆论一直不能接受他搞太多的变态暴力,但穆敦芾坚持认为只有渲染真实的兽性才能突出自己一直要表达的政治社会性,这也是自己影片最大的价值。 更是他的理念。 而这部《电锯惊魂》简直完美的诠释了人类隐藏的兽性与毁灭,尤其是剧情的精彩构架以及结尾的出人意料,堪称穆敦芾所见过的剧本中最出色的作品。 穆敦芾是个干脆的人,二话不说直接将剧本合上放到抽屉里。 唐朋松了口气,目前香港能够驾驭这部电影的恐怕也只有穆敦芾了,还真怕他不答应。 穆敦芾抽出支烟点上:“这部戏一定是三级片片啊,你们不怕票房不行?” 唐朋摇摇头:“这是部类型片,是否被评为三级并不是决定票房的首要条件,而在于您是否能够完全驾驭这部戏的节奏。至于您的片酬……” 穆敦芾摆摆手:“一部好电影是可遇不可求的,这部电影非常适合我的胃口。片酬随意就好,我知道你们几个衰仔合伙搞的那个电影公司,开业的时候我本想去的,不过你们没邀请我,我也得要点脸皮不是?新公司起步不容易,给多少片酬无所谓。若是资金有富裕,不如加大一点投资。” “您高风亮节!不过我是这部戏的监制,这部戏的选角必须我决定……” 这是对导演权利的制约,任何导演都不愿意丧失选角的权利。 穆敦芾皱皱眉:“选角的时候我是否可以提出意见?” 穆敦芾也是导演,还是非常有个性非常桀骜的那一种,对于这样的情形非常不爽。但是这部电影他真的喜欢,决定退一步。 唐朋就笑:“现在您就可给出意见。” 穆敦芾有点惊讶:“都是哪几个?” ------------ 第六十三章 影帝大联欢(上) 小黑渐渐从昏迷中苏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被锁在一间破旧的地下室内,而在离他不远的地方,还锁着另外一个不知所措的人——吴天宇医生。在他们两个人的中间的地板上,是一名已经死去多时的男子,死尸满身血污,手中还握着一把点三八口径的手枪…… 吴振宇珍宝一样捧着剧本,双手微微发抖。 这是在一九八八年,吴振宇还未饰演《绝代双骄》的江玉郎走红小屏幕,更未在《古惑仔》里诠释冷酷凶残的靓坤名动香江。 这时的他才刚从无线艺员培训班毕业不久,无论电视还是电影,都是十足的龙套。 哪怕是跑龙套,他也从未丧失信心更从未放弃努力。 做梦都想着有朝一日机会来临,自己就能一飞冲天一鸣惊人,就像一部《射雕英雄传》成就了黄日桦和苗桥伟,梁超伟凭借《鹿鼎记》大红大紫那样。 可惜梦想毕竟只是梦想,哪怕现实中付出了再多努力,梦想依旧还是梦想。 直到这个剧本放到他的面前,他依然有种恍若梦中的虚幻感。 坐在咖啡屋里,看着卡座对面的穆敦芾,吴振宇觉得自己的心脏砰砰跳。 虽然只是看了一点点,但是这个剧本设计的严谨主线和出人意料的剧情以及其中所需要的演技,又其实那些嘻嘻哈哈的快餐电影能比拟的。 就是周闰发郑绍秋这些大明星见了这样的剧本也一定毫不犹豫的接下来。 “为什么选中我?” 因为紧张和兴奋,吴振宇喉咙有些发干,嗓音有些沙哑。 穆敦芾耸耸肩,瞅了瞅旁边的唐朋,示意让唐朋回答,否则他如果不撒谎的话可能会严重打击到这个吴振宇的自尊和自信。 难道让他说是人家制片人看上了你其实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 吴振宇有些惊讶的盯着唐朋,似乎这时候才发现这个人的存在。 没办法,唐朋实在太年轻,蓝色夹克衫淡灰色的休闲裤看上去就像个大学生……事实上也的确是个大学生。 吴振宇的视线一直就在穆敦芾身上,毕竟穆敦芾在香港电影圈也算名气不小,从而忽略了唐朋,只当他是穆敦芾的跟班。 这时候吴振宇才有些后悔,看起来这位大学生的身份有点不一般,自己的忽视不知道是否给对方留下不好的印象…… 唐朋放下咖啡杯,向后往椅背靠了靠:“我看过你的一些电影包括电视剧,总体感觉还不错。我们这部电影是小成本小制作,没有闲钱请那些大红大紫的大明星,选角的范围就是有潜力的新人。我们的宗旨就是在保证影片质量的情况下,给那些没有机会的实力派一个机会,双方共赢。” 他这么一说吴振宇反倒放下心来,很是感激的连连点头:“冇问题,冇问题……您既然看得起我,片酬什么的全部无所谓,这部戏我接!” 吴振宇很爽快,根本不提什么片酬待遇这些东西。想想也是,能够获得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还谈什么条件,再说现在虽然还是龙套帝,却怎么也比当初自己和李子雄到旺角地铁站当流动小贩卖玩具的时候经济条件强多了。 他只想紧紧抓住这个天上掉下来的机会,好好的卖力表现一回,只要演好了,金钱地位神马的还不是要啥有啥? 这样一部戏里饰演被囚禁的医生吴天宇,吴振宇已经无法再提出任何条件。 “OK,那么请吴先生这一两天就到联合映画把合约签了……我还是想提醒一下,这部戏有一些血腥暴力的镜头,很有可能会被评定为三级……” 一个演员往往因为出道时饰演的形象形成比较固定的风格,所以一般演员对于影片的选择就会非常认真的对待。 唐朋没料到吴振宇答复的这么快,几乎就没有考虑,也不知道这家伙是急于成名还是为了艺术甘愿献身根本不在乎自己的形象? 吴振宇哈哈一笑:“当初考无线培训班的时候,考官问我一个问题,学佛和做演员有什么关系?你猜我怎么回答的?” 没有等唐朋和穆敦芾去猜,他就自顾自的说下去:“我回答考官,学佛和做演员都是放下自己!因为放下自己,我会接任何一种片子,也因为放下自己,我能在任何一种片子里有惊人的表现!” 说这话的时候,吴振宇的脸上有着一抹异样的神采,有偏执、有执着、有自信,也有一抹莫名的狂热。 对于表演的狂热。 穆敦芾有些震惊,尽管他从未看过这个从未听过名字的家伙的任何作品,却不得不承认,这人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这样的人要么一蹶不振生不逢时,要么就一鸣惊人大红大紫。 穆敦芾本人就带有这样的气质,所以他对于吴振宇顿时好感倍增,有一种遇到知己的感觉。 同时他也不得不承认,唐朋看人的眼光确实有一套,自己就混在香港电影圈,却从未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家伙。 看起来,唐朋交给自己的那张演员名单,应该好好重视。 那上面的其他几个陌生的名字,刘卿云、黄秋声……说不定也都各有特点。 *************** 《我的野蛮女友》只有香港票房的分成到账了一部分,香港之外的卖埠正在紧张的进行,收回资金尚需时日。 所以《电锯惊魂》的预算只有四百万,好在这并不是一部依靠华丽的场面和大明星还吸引票房的电影,节省一点还是足够的。 唐朋拟定的这份选角名单,一定程度上就是因为资金不富裕而不得不尽量找那些演技不错又名气不大最重要是片酬相对便宜的潜力股。 当然这只是一个方面,唐朋也承认自己心里却是有些恶搞的成分。 饰演医生的吴振宇,私家侦探的刘卿云,被神秘老头控制从而绑架医生妻女的黄秋声…… 想想看,若干年后这样的阵容是否可以称得上一幕影帝大联欢? 只不过电影中两个警察的角色还没有考虑好,那个跟班倒是无所谓,但是那位警官必须有出色的演技才能让整部影片更有味道。 香港好演员多得是,只是这时期香港电影渐入佳境,似乎只要拍一部电影就会票房一路飘红大赚特赚,导致成名演员的片酬过高,而不出名还要演技好的类似于吴振宇刘卿云这类尚未“孵化”的影帝级别,他还一时想不出。 就在唐朋为了警察角色挠头的时候,李建荣通知他香港警队的“业务”谈下来了。 香港警队非常注重于社会形象,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宣传片和定量的类型片面向市民。 作为警务处副处长的公子,李建荣能在这么快的时间就把“业务”拿下,显然证明了世界上的每个角落都有“衙内”这种生物的存在,不管是封建社会还是法治社会,更不论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 见识到李建荣强大人脉的同时,唐朋只能感叹,有人的地方就有阶层…… 湾仔军器厂街香港警察总部,公共关系科。 高级警司布鲁克是典型的英格兰人,金发碧眼五官深邃外形硬朗,哪怕年过五十依然是一位风度翩翩的魅力大叔。 李建荣带着唐朋一进入办公室,这位英国老帅哥就给他一个热烈的拥抱。 “阿荣你越来越有我当年的风采了,想当年我也像你这样英俊,女朋友不知道换了多少。只是可惜啊,我暗恋你母亲那么多年,结果你母亲居然甩都不甩我却看上你爸爸那个没有情趣的木头……” 李建荣大汗,这个布鲁克哪里有一点高级警司的样子,难怪父亲一提起这位当年的情敌总是一脸不爽的骂一句“小喇叭”…… “亲爱的布鲁克叔叔,我知道您很忙,咱们还是先谈谈电影的事儿……” 李建荣赶紧岔开话题,这老家伙总是说起那些陈年旧事,可是不知道在人家儿子面前说这些会很尴尬么? 一说到正事,布鲁克脸上的笑容淡了下来,拍拍李建荣的肩膀回到办公桌后面做好,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 “阿荣你知道的,香港警队的形象问题是大事,不可能当做人情胡来。当然,如果你的剧本能在公共关系科的内部例会上通过,我会大力支持并且确保你有优先权。你应该明白,哪怕我真是你的父亲,我也只能承诺这些……” 李建荣暗中撇撇嘴,该死的英国佬扯淡的时候亲热的不行,一说到工作就一副死人脸…… 不过他对于唐朋还是很有信心的,关锦朋的《人在纽约》,他自己拍的《我的野蛮女友》以及尚未开拍的《电锯惊魂》,都让李建荣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正在这时,敲门声响起来,布鲁克还没出声,门就被从外面推开。 一个身材高大面容方正的中年人微笑着走进来。 ------------ 第六十四章 影帝大联欢(中) 原本还因为未得到同意就擅自进来而不爽的布鲁克,嗖的一下从座位上弹起来,一张英俊的老脸慢慢的全是笑容。 “任sir!您怎么亲自来了?我正要去你那里汇报一下……” 唐朋略感惊讶,布鲁克的职位是公共关系科的主管,警衔是高级警司,已经算是香港警队中的高层,这时候却这么客气甚至笑容有一些谄媚…… 再看看这个一脸笑容的中年人,目光在他的肩章上瞟了瞟,跟布鲁克的警衔一样,也是高级警司。 那就是平级啊,为什么布鲁克表现得有点……低声下气呢? 任sir很随意的走进来坐到唐朋李建荣对面的沙发上,很客气的说道:“我正巧去顶楼找大老板谈事情,顺路就过来坐坐,免得一会儿你还得打发人去我那里。” 李建荣和唐朋在任sir进来的时候就已经站了起来,李建荣恭恭敬敬的低头问好:“任叔叔……” 任sir哈哈一笑,赞许的点点头:“不错,知道走正路。大学还没毕业就开始创业了,你爸爸估计睡觉都要偷笑了,呵呵。电影行业目前形势很好,好好努力,说不得哪天我那个不成材的弟弟也能跟着你借借光,都是一家人嘛……” 面对任sir李建荣严肃正经的多,不似跟布鲁克那么随意,赶紧谦虚一下:“任叔叔过奖,小打小闹而已,要学的还有很多……” 任sir笑着摆摆手,看向唐朋。 李建荣赶紧介绍:“这是我的合伙人唐朋,也是公司的制作总监,前阵子上映的那部《我的野蛮女友》,就是阿朋自己写剧本自己执导。” 这个任sir似乎一进来就掌控了主动权,而布鲁克也乖乖的没有任何异议,看来是很有本事的一个人。 只是,唐朋看着他总觉得有点面善…… 任sir有点惊讶:“《我的野蛮女友》?呵呵,这部电影有点意思啊,我女儿缠着我去戏院看了一遍呢,我弟弟也夸拍的好,年青人很不错……” 听到任sir两次不经意的提到他的弟弟,唐朋心里一跳,仔细看了看任sir的面向,心中恍然——难不成这人就是任达桦那位警界的高官哥哥任达容? 怪不得级别虽然相同但是布鲁克为什么总好像矮人家一头。 布鲁克主管公共关系科,相当于宣传部,人家任达容主管PTU(警察机动部队,包括大名鼎鼎的飞虎队),相当于国防部长…… 兄弟俩虽然年岁差的挺大,但是很挂像,难怪唐朋看上去总觉得有些面善。 “任sir的弟弟是任达桦吧?呵呵,我看过您弟弟的一些戏,很厉害!有机会一定要和他合作……” 漂亮话唐朋当然会说,趁机拉近关系。 任sir眼睛一亮:“你知道我弟弟?” 任达容十几岁的时候,在警界工作的父亲不幸被警员同事因精神问题而伤及致死后,家境逐步变得经济窘迫,母亲带着他们兄弟妹三人居住于廉租屋而维持着拮据的生活。 任达容继承父亲志愿,十九岁就进入警界工作,从见习督察开始奋斗。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4]。 弟弟任达桦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 后来考入无线艺员培训班,毕业后虽然成了演员,却一直跑龙套没有什么重要角色。 任达容知道自己弟弟的脾气,属于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倔强,从不轻言放弃。 可是娱乐圈这条路实在太难冒出头,不仅需要实力,更需要背景和运气。 实力上对于自己的弟弟很有信心,背景……不是有自己这样一个哥哥么?至于运气…… 任达容一时间心潮有些浮动。 以前他从未考虑过借助自己的影响力去为弟弟谋求什么,他认为那样不仅仅玷污了自己的这身警服更怕会被一向正值骄傲的弟弟看不起。 现在他却有些心动。 李建荣的电影公司和外面那些不一样,李建荣是李君夏的儿子,算得上警队的一家人。适当时候开个后门,只不过是正常的人情,谈不上犯纪律。 同样的,如果李建荣在戏里给自己弟弟安排个角色,也算不上权利交易那么严重…… 按照正常的情况,要经过多少年付出多少心血弟弟才能在娱乐圈里杀出血路? 他知道只要他开口,李建荣和唐朋绝对不会拒绝。 可是…… 任达容游移不定。 唐朋是什么人?前世一无人脉二无基础就能在鳄鱼潭一样的娱乐圈杀出一条血路混到执行导演的位置,自然是掀须尾巴动的货色。 只是细想了一下任达桦目前的处境,就明白了任达容游移不定的原因。 这时代的人还真是……纯洁啊! 时代是一点一点进步的,无耻也是一代一代的进化的,八十年代的香港人心态真的还没有进化到二十一世纪的无耻程度。 唐朋感叹了一下,这要是放在上辈子,像是任达容这样身份地位的人老早就“你要如何如何我就如何如何”的谈起条件。 不过不管他是真纯洁还是立牌坊,唐朋立时说道:“有机会还请任sir介绍令弟认识,我们公司现在有一部戏,还缺一个警察的角色,一直都没有合适的人选。如果桦哥有档期,不妨过来试试镜,我觉得应该很适合他……” 如果任达桦真的能加入,饰演警察的那个角色还真的不错。 李建荣不由腹诽:这小子还真是见缝就插针…… 一直没怎么说话的布鲁克也饶有兴趣的看了看唐朋,小小年纪就这么会抓机会,人才啊…… 任达容心里则舒服多了。 毕竟让他开口给自己的弟弟要一个角色真的有点难堪张不开嘴,现在这个小子主动说出来让他非常爽快。 而且唐朋虽然年轻,但是既然能拍出《我的野蛮女友》那样的电影,能力也差不到哪里去。 任达容就欣然点头:“好说好说,你们年纪也没差几岁,有时间多亲近亲近,多个朋友多条路嘛,朋友多了路好走……” 这就是暗示了,既然是朋友就应该相互照顾,你照顾我,我也会照顾你……唐朋自然听得懂。 这一番来收获不小,得到布鲁克和任达容的支持街拍香港警队的业务几乎板上钉钉,能够扯上任达桦的线也算意外收获。 皆大欢喜的告辞离去,才一回到“联合映画”,新招聘来的一个副导演就凑了上来:“二位大佬,我有一个同学刚刚从警队辞职,这不咱们还缺经擦的角色吗,我觉得他挺合适那个小警察的角色,就把他叫过来了,要不……您二位给个机会试试镜?” 李建荣随意的点点头:“可以啊,有时间就通知他……” 娱乐圈这个行业人脉是非常重要的,玩来玩去都是这些人,扯七扯八的都能扯上关系,通过熟人介绍或者往来人情,也是新人晋身的一个重要途径。 李建荣说完转头去看唐朋,唐朋却看着大堂里一个油头粉面的家伙眼睛发直…… 这小子居然还当过警察? ------------ 第六十五章 影帝大联欢(下) 从小张佳辉就有一个梦想:惩恶扬善、除暴安良,当一名光荣的警察。 十七岁的时候,他终于考入警队,成为一名军装警员。工作四年后,他申请做一名便衣。因为只有便衣才能办案才有开枪的权利,他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警察。但是上司以人手不足为由不放他调走,年轻气盛的张佳辉一怒辞职,当起无业游民。 他的一个老同学刚刚应聘到“联合映画”做事,起初是想把张佳辉介绍进来做幕后,恰好听说公司筹备的新戏缺一个年轻警察的角色,就临时起意向唐朋推荐外形不错的张佳辉。 “无业青年”张佳辉从没想过自己会进入影视圈,更没想过一进来就能得到一个有台词有戏份的配角。 所以当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制片人只是看了自己几眼就答应下来的时候,他有些发懵。 不是说娱乐圈新人很难获得机会么?不是说想要上位男人得奉承那些有钱的富婆拉来投资,女孩子甚至陪着笑脸爬上导演制片人的床? 怎么临到自己却这么容易就得到一个角色? 上帝作证,我只是想讨一碗饭吃,演不演戏真的无所谓…… 唐朋自然不会知道张佳辉心里的想法,在他看来既然这小子来了,自然不会让他走掉,没有演艺经验完全不是问题,培养个几年就是影帝的有力竞争者。 “联合映画”也和其它各行各业的公司一样,想要在香港电影圈杀出一条血路,人才储备才是王道。 ********************* 饰演医生的吴振宇,私家侦探小黑的刘卿云,黄秋声,尚未确定的饰演警察的任达桦,以及任达桦跟班的张佳辉。 重要的角色尚缺托宾·贝尔饰演的那个晚期癌症患者“竖锯”,以及医生的妻子。 医生的妻子还好说,但是“竖锯”这个角色戏份虽然不多,却是整个影片的灵魂,原作托宾·贝尔仅仅露面的几次就让人觉得这个眼神诡异表情古怪的家伙身上有一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气息。 想来想去也想不到适合的人选,唐朋就拿着剧本去找穆敦芾。穆敦芾在香港电影圈混迹多年,想来会有一些好的建议。 来到银都公司的时候,不仅关锦朋恰好就在穆敦芾的办公室,张蔓玉正坐在沙发上翘着腿,手指间夹着一只香烟吞云吐雾,唐朋从未想象一个女人抽烟的时候会这么姿态优雅迷人。 “阿朋,怎么样,演员差不多都定下了吧?” 唐朋一进来穆敦芾就从座位上站起来,亲热中透着一股恭敬。 自从看了《电锯惊魂》剧本的那时候起,穆敦芾就觉得整个人都瞬间升华了一个档次。 原来血腥暴力的恐怖片还可以这么拍! 即拍的悬疑,又拍的艺术。 而能写出这样一个剧本的唐朋,在他眼里也瞬间等同于牛顿爱因斯坦达芬奇一类天才。 假以时日,唐朋必然会打到一个让自己仰望的高度。 所以他潜意识里早已不把唐朋当成晚辈或者仅仅是老板,而是有着光明前途的绝世天才。 关锦朋和唐朋之间很熟悉,就开玩笑:“唐大老板春风得意,新公司必将日进斗金威震香江,这么快就不把我们这些老家伙放在眼里,连顿酒都不请?” 唐朋拍拍口袋作两抽清风状:“请客可以,不过我请客,你付钱……” “噗——” 正抽烟的张蔓玉笑出声。 关锦朋也笑:“你小子真够无赖的……” 穆敦芾知道唐朋这时候过来一定有事,也不避讳关锦朋在场,直接就问:“有事?” 唐朋点点头:“以前琢磨过几个演员饰演‘竖锯’这个角色,不过现在想想好像都不太合适,就跑过来看看您有没有好的建议,刚好关叔叔也在,有合适的推荐一下……” 关锦朋摆摆手:“别叫叔叔,都叫老了,虽然和你父亲母亲是同事,但咱们还是各交各的,就叫关哥吧。” 唐朋自然从善如流。 穆敦芾和关锦朋谈事情,张蔓玉正闲得无聊,就拽着唐朋的衣襟拉到自己身边坐下,伸手把他的剧本抢过来:“这是你写的?据说你写剧本很厉害啊,给姐姐欣赏下……” 信手翻看起来。 穆敦芾皱着眉毛想了想:“何家驹怎样?” 唐朋想了想,脑海里立时浮现《监狱风云》里那个凶恶的“大屯”。曾被称为“香港四大恶人”之首。 “凶是很凶,缺少了那么一份邪气……” 唐朋否决。 穆敦芾仔细想想,承认唐朋说的没错。 关锦朋插话:“我觉得石坚不错……” “石坚?” 唐朋觉得这人挺合适。 当年石坚获邀请拍摄《黄飞鸿传》。于第一部黄飞鸿系列影片《鞭风灭烛》中饰演黄飞鸿对头人的角色,由于石坚尽显戏中反派本色自此奠定“奸人坚”地位。而在其首二十年的电影生涯中,石坚多数被委以担当反派角色。当中最经典的除了《黄飞鸿》中的奸人坚外,于《如来神掌》中的天残脚、《方世玉》的对头人角色更是脍炙人口。其让人不寒而栗的招牌邪笑声更经常为后来电影中不少演员所仿效。 而唐朋对其印象最深的却是83版《射雕英雄传》里一人饰演两角的裘千丈和裘千仞。 穆敦芾说:“可是我听说坚叔正在徐可的剧组拍《英雄本色》第三部,档期怕错不开……” “只是个小配角而已,一两天就拍完了。” 穆敦芾这才点点头:“老家伙脾气蛮古怪,我尽快去找他谈谈吧。” 唐朋自然同意。 角色敲定,关锦朋就问唐朋:“这部戏的剧本我也看了,感觉好多伏线都没有交代清楚,是不是打算接着拍续集?” 他说这话的时候心里是有些担忧的。 香港电影有一个最大的弊病,那就是对于版权的保护严重不足,甚至可以忽略为零。 一部好电影拍出来,不仅仅录影带光盘盗版泛滥,就连许多小电影公司也一哄而上,稍作改编便拉起剧组跟风开拍。这种小电影公司往往资金实力非常薄弱,拍出的片子质量可想而知。可是粗制滥造也有一样好处,那就是成本低廉,又或者稍微出点血请一个略有票房号召力的演员,一样大赚特赚。 好不容易冒出的一部好电影,就这样被拍烂拍废掉。 《英雄本色》一出世即惊世骇俗狂扫票房,全香港跟拍的作品没有三十也有二十…… 唐朋的这个《电锯惊魂》确实不错,拍出来票房应该不会太差,可惜本身这部戏就是小成本,翻拍起来更是容易。 可以想见,一旦这部电影上映成绩理想,跟拍的作品必定闻风而至。 所以在关锦朋看来,就只是全力拍好这一部就行了,没必要做续集的打算,风险太大。 唐朋却很是自信:“关哥是担心粗制滥造的跟拍会毁掉这部戏的口碑?没关系,尽可以让他们试试。” 关锦朋自认为对于香港电影的熟悉程度远比唐朋透彻,不过年青人有才华骄傲一点也不是坏事,或许经受一些挫折更能有益于成长吧。 关锦朋的目光不经意的偏转到一旁恬静的看着剧本的张蔓玉身上,想到了尔东昇,那个才华四溢却坚决放弃演艺事业转型做导演的家伙…… 张蔓玉并没有留意到关锦朋看着自己的目光,她完全沉浸在剧本所构架的故事里…… 蓦然,张蔓玉抬起头,并不大的眼眸里波光流转,盯着唐朋。 “我想演医生妻子这个角色……” ------------ 第六十六章 兰桂坊,争风斗殴事件 香港夜生活的好去处,自然是兰桂坊。 各色酒吧一字排开总有你钟意的风格,装修奢华酒品齐全,各类名媛淑女白领丽人出入其间,也招的男人们蜂拥而至。偶尔相互对眼的喝点小酒玩一玩一夜|情,运动一下深入交流的确能够忘却一天的劳累烦恼有益身心健康…… 坐着李建荣的法拉利F40一路呼啸来到兰桂坊一家叫做“happyhour”的酒吧门口,这家伙酷酷的玩了一个小飘移,轮胎摩擦地面一阵刺耳噪音,潇洒的停入车位,顿时吸引了门前左近一些女士的火热目光。 唐朋无奈的撇撇嘴,小孩子真是爱现啊…… 立时有蓝裤白衫打着领结的服务生小跑过来开门,见到开门下车的李建荣,马上低头哈腰:“荣少……” 李建荣“嗯”了一声,随手就是几百块的小费…… 从银都公司出来唐朋就返回学校,却在校门口遇到依着车门很是拉风频频吸引浸大女生秋波的李建荣,专门等他要出来坐一坐聊一聊。 唐朋也就答应了。 既然稀里糊涂的就成了生意伙伴,以往那些有些幼稚的敌意也就没必要放在心上,起码不能摆在脸上。 喝点酒聊聊天也许的确是增进交流的一个号方式。 至于李建荣明摆着想要借助他接近银都公司的用意,唐朋倒是觉得无所谓。 有些时候别人利用你,恰好说明你还有利用价值。 若是别人连利用你都不屑,那才是真的悲剧。 只是唐朋有些想不通,他和银都公司的关系并没有多么紧密,银都公司旗下有名气的受重用的人才有的是,有规模的有前途的电影公司也有的是,为啥李建荣偏偏看上自己甚至不惜动用家族力量倾力扶持“联合映画”呢? 不过想来就算问了李建荣也会说,唐朋也就懒得问。 “happyhour”酒吧装修的风格非常好,大堂里用一米半高的雕花实木屏风隔成一个一个的卡座,红木地板,略显昏暗的橘色灯光,一侧有一个不大的舞台,一个琴师正在弹着钢琴,悠扬的琴声轻柔舒缓有若小桥流水…… 唐朋跟着李建荣刚一进门,早已收到消息的大堂经理就满脸笑容的迎了过来:“荣少是贵人事忙啊,可是有些日子没过来了,怎么的,最近忙着泡妞呢?” 看得出来,这个大堂经理和李建荣是很熟悉的,言谈举止都很随意亲近。 唐朋忍不住又开始腹诽:纨绔果然是纨绔啊,泡泡酒吧也有人谄媚奉承…… 或许他不愿意承认,正是这种就算他再怎么努力再怎么发达也没有的纨绔身份,让他一时有些吃味。这种身份是只有富二代才独有的…… 李建荣随意客气几句,就让大堂经理把他的存酒送到专有的卡座。 不管是在酒店还是酒吧,有一个专属于你的房间或是卡座,都是很有面子彰显身份的事情,哪怕为了这个面子长年累月的包下这个房间或卡座花销不菲。 对于这些人来说,钱不是重要的,面子才重要。 “happyhour”的卡座按照布局自然的分成几个区域。 谢绝了大堂经理的引路,李建荣带着唐朋走到左手边的这个区域。 这里明显是“包座专区”,一个个卡座的屏风外侧都有一个小小的铭牌,上面写着人名。 李泽钜、李家成、郑家成、形理源、倪振…… 都是香港赫赫有名的富二代或者日后的富豪,不过见过面的就只是倪振吧。 对于倪振的观感说不上好坏,只是觉得这人谈吐伶俐风度极佳,不愧是文学世家培养出来的公子哥儿,性情风|流的同时又看上去文质彬彬温文尔雅,难怪可以让“玉女掌门人”周惠敏为他钟情,历经风雨也不曾动摇半分。 所以在路过倪振卡座的时候,唐朋就好奇的往里边看了一眼。 卡座里坐着两男两女,男女搭配开正在聊天。 倪振依旧是风度翩翩的样子,旁边坐着一个女孩儿,明眸皓齿清丽毓秀,正是凭借《我的野蛮女友》在娱乐圈火速崛起又称为新科港姐艳名满香江的李佳欣。 倪振附到李佳欣晶莹如玉的耳旁不知说了句什么,李佳欣秀美的脸蛋儿绽放出一个甜美的微笑,美眸善睐胜比花娇。 莫非这两人已经勾搭到一起了? 对面一个男的跟倪振差不多岁数,头发摸着发胶油光整齐,一张脸白皙帅气。 他旁边的女人齐肩卷发,虽然不是李佳欣那种精致到极点的漂亮,却自有一股大气舒朗的动人气质。 只是表情有些阴郁,侧着脸摆弄这头发,对身边的男人爱答不理的。 唐朋觉得有点眼熟,仔细看了看,居然是梅燕芳…… 卡座里的几个人同时发现了从旁边走过的唐朋,起初并没有人在意。 但是唐朋见到李佳欣和梅燕芳,脚步略微迟疑了一下,就有些引人注意,卡座里几个人同时看过去。 倪振和李佳欣先是微微一愣,还未来得及说话,那个男的已经出了声:“傻傻地看什么呢,没见过大明星啊?痴线!” 唐朋就皱起眉毛,站住脚步。 那人一见唐朋站住更来劲,真起身手指着唐朋的鼻子:“扑街仔不服气?骂你又怎样,傻里傻气的,冚家产!” 唐朋来了气,同时也有些纳闷,这人怎么火气这么大? 李佳欣赶紧站起来,很是不悦的阻止那家伙:“周世龙你怎么骂人?这是我的朋友……” 谁知那人根本不把李佳欣放在眼里,手指依旧遥遥指着唐朋的鼻子:“阿欣跟你没关系!这人一双狗眼色眯眯的,骂你很不爽是吧?你咬我啊?扑你阿姆……” 唐朋重活一回,脾气性格改变极大,很多事情都看得开,轻易不会动怒。哪怕是这个周世龙指着他的鼻子,也没想怎么样,只是站住想让他道个歉。 瞅你一眼而已,又不是让你失|身,至于吗? 然后周世龙最后一句“扑你阿姆”让唐朋彻底怒了。 再有涵养再大度的人也有个底限,周世龙错就错在不应该骂最后这一句。 唐朋母亲去世的很早,一直视为生平最大的遗憾。 被人骂娘,就算是天王老子也不好使! 前边的李建荣走出去几步听见后面的骂声,一回头就见到唐朋豹子一样冲进一个卡座里,紧接着就是乒乒乓乓的东西破碎声以及一片哀嚎和女人尖叫,赶紧跑了过来。 几个呼吸之间,战斗已经结束,李建荣看了看,几个人他都认识。 卡座里狼藉一片。 一向注重形象自诩英俊帅气的周世龙捂着鼻子狠狠的盯着唐朋,手指缝隙里正有鲜红的鼻血汩汩流出…… 梅燕芳有些狼狈,不停的拿纸巾帮周世龙擦血,脸色担忧。 倪振扶着周世龙,一脸铁青的看着唐朋:“小唐,过分了吧?口角而已……” 唐朋很不耐烦倪振称呼他“小唐”,好像比他高一个档次似的,很有贬低的意味。 就冷笑一声:“倪大公子选择性失明是吧?这混蛋口出恶言的时候你不制止也看不见,现在吃了亏就要替你朋友出头?” 一句话把倪振噎得够呛,倪振心虚,不知说什么,只好给梅燕芳递纸巾。 李佳欣脸有些白,她是和倪振他们一起出来的,但是唐朋又是她的朋友,她有些迟疑,不知该站在那一边。 倪振看李佳欣犹犹豫豫的样子,表情就有些不好看,口气很不爽:“阿欣站着干嘛?过来帮忙……” 李佳欣迟疑了一下,小声“哦”了一声,低头走过去帮忙。 周世龙捂着鼻子瓮声瓮气的大叫:“好小子!敢打我?你等着……” 倪振想要说算了,打破鼻子而已,但是看了看盛怒的周世龙,又把这话咽下去。 他的《yes!》杂志最近资金出现点问题,周世龙答应帮忙的,这时候犯不上为了唐朋得罪他。 尽管他对唐朋很有好感也非常看好,但是再好也不过就是一个导演而已。 跟周世龙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唐朋从桌上抽出纸巾擦擦手,转身走掉。 周世龙大怒:“你给我站住!想走?阿梅,马上报警……” 李佳欣见唐朋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知道这家伙很生气了,心里有些担心,又很是委屈。 难道要我摆明车马的站在你那边?那不是要得罪倪振周世龙还有梅燕芳,真是自私鬼…… 倪振只能叹息一声,今后跟唐朋算是彻底翻脸。 然后他就见到出现在门口的李建荣。 李建荣淡淡说道:“谁要报警?我替他打电话,铜锣湾警署还是警察总部,要叫EU还是飞虎队?我都很熟……” ------------ 第六十七章 较量,顶级纨绔的层次 “谁要报警?我替他打电话,铜锣湾警署还是警察总部,要叫EU还是飞虎队?我都很熟……” 李建荣双手揣在口袋里,站在门口一脸淡然。 倪振和周世龙的脸色就有些发青。 警界第一世家的公子,在香港纨绔二代的圈子里还是很有威慑力的,不少人都认识。 李建荣的能量在纨绔圈子里绝对是首屈一指的,强过他的没几个。 没有人会怀疑他一个电话就能叫来EU或者飞虎队,所谓的廉政公署也不是真的那么不食人间烟火时刻高举替天行道的大旗,他们也是人也要生活在社会中,不可能超脱五行之外。 只是李建荣年纪小了些,又向来低调,一贯不怎么喜欢出风头,名气比起倪振甚至是周世龙都略有不足。 但是精明如倪振周世龙,又怎么会贸贸然去得罪李建荣? 让他们心里惊疑不定的是,李建荣和这个唐朋是什么关系? 周世龙脸色阴沉,捂着鼻子瓮声瓮气:“阿荣,我不管这人是谁,打了我就不能这么算了!” 他语气倒是愤慨悲壮,内里却还是试探的成分居多,看看李建荣和这个唐朋到底关系如何,会不会为了他强出头,力挺到底。 若是关系平淡,想来李建荣也不会得罪自己力保唐朋,那就算自己找来几个古惑仔废了他手脚又能如何?香港从来都不是什么法治社会,法律只是少数人的玩物而已,而他恰恰也是这少数中的一个。 真要是关系深厚,周世龙也就只能咽下这口气。虽说那样委屈的要死,可是能卖李建荣一个面子也算是不错的收获,要知道他虽然认识李建荣,可加在一起话也没说几句,归根结底,自己和人家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不得不说,周世龙是个聪明人,一眨眼就已经想好对策,进退自如,无论怎样都不吃亏。 但他却小瞧了李建荣。 在那样的家族出生长大的小孩,从小就耳濡目染各种各样的社交手段阴谋诡计,应付起这样的局面轻而易举。 李建荣只是淡淡的看了周世龙一眼,把话又重说一遍。 “谁要报警?我替他打电话,铜锣湾警署还是警察总部,要叫EU还是飞虎队?我都很熟……” 不管是倪振还是周世龙,亦或旁边忿忿不平的大明星梅燕芳,李建荣完全华丽的无视。 想跟我套交情?你没那资格! 周世龙的确聪明反应也快,却忽视了一点。 他想卖李建荣一个人情把这件事自己吞下去,是因为李建荣的层次能量比自己高得多,这个人情卖了以后有机会可以成倍的收回来好处,却没想到李建荣会是这样的态度。 你的层次比我低,自然想要趁机卖我一个人情。 而既然我的层次比你高,我为什么要买你的人情的呢? 咱俩根本不是一个层次,我干嘛要鸟你! 你想报警我替你报,咱家就是开警局的。 周世龙一张被鼻血染花的小脸儿起先有些发白,一眨眼又因为羞愤而血红。 被人华丽无视的屈辱不是那么好受的! 倪振也有些难堪,说起来他和李建荣的关系不错,但是显然为了唐朋,李建荣没打算给他面子,把周世龙的脸打的啪啪响。 可是周世龙现在不能说话了,说什么都不合适,旁边梅燕芳和自己心仪的女孩子李佳欣都在看着,倪振不能退缩,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 干咳一声,倪振斟酌着语句:“阿荣,这件事的确是唐朋过分了些……” 李建荣直接打断他的话,问唐朋:“为什么打他?” 唐朋耸耸肩:“他问候我母亲啊,我就替他爸爸揍他……” 倪振嘴角抽了抽,这回答…… 李建荣看了周世龙一眼:“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你应该庆幸唐朋只是打破你的鼻子,换了我揍得你妈妈也认不出你……” 倪振难堪到了极点,李建荣居然一点面子都不给他! 这个唐朋不是就是个大陆仔吗,虽然拍了一部票房不错的电影,可还是个学生呢,有什么值得李建荣如此力挺? 呃……学生? 李建荣也是浸大的学生啊,难道这两人是同学? 难怪了! 所谓人生四大铁,一起同过窗算一个,而自己和周世龙一起干过那啥也算一个…… 倪振恍然大悟,自以为找到了原因。 “哎呦……这么热闹?荣仔,站在门口望风呢?呵呵……” 略带轻浮的声音毫无征兆的响起,站在门口的李建荣回头看去。 一个身材矮胖的人在三四个人簇拥下晃悠悠的走过来,笑呵呵的跟李建荣打着招呼,白白胖胖的脸上笑得像个弥勒佛。 李建荣笑着点点头:“岳哥……” 神态之中多了份郑重。 岳哥迈着方步走过来,笑着在李建荣肩膀拍了拍:“还是年轻好的,瞧瞧这身材,还不得大把大把的女孩子哭着喊着扑上来?哈哈!”说话的同时,眼睛扫了一圈,先是在唐朋脸上略作停留,接着瞄向卡座里,看到捂着鼻子一脸血迹的周世龙,脸色顿时就沉下来。 唐朋一见他脸色就知道和周世龙怕是关系匪浅,只好暗叹一声,这番怕是把李建荣彻底拉下水了,单凭无根无基的自己,无论如何也抵挡不住。 周世龙还好说些,只要李建荣站在这里,他就有所顾忌不能把自己怎么样。 可是眼前这个人却有着周世龙望尘莫及的家世和能力,恐怕就算李建荣也得让着三分。 这人是林健岳! 香港十大财团之一林白欣家族的次子,日后的掌舵人,丽新集团的主席,寰亚电影公司的大老板! 纵横商海的林家的确有和扎根警界的李家叫板的资格。 林健岳沉着脸问周世龙:“怎么回事?” 周世龙见到林健岳过来,原本认为不得不吃哑巴亏的沮丧心情一扫而空,颇带着几分兴奋的嚷道:“表哥!这小子打我……” 唐朋嘴角抽了抽,又是表哥…… 当初李广中被袁伟杰揍,就是李建荣这个表哥出头。现在周世龙被自己揍,又来一个表哥…… 他就下意识的瞅了李建荣一眼,心说看起来表哥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建荣却误会了唐朋的眼神,以为他也在担心,怕自己碍于林健岳的势力不管他。 心里闷哼一声,你以为老子喜欢管你啊,就算是合作伙伴也犯不着为了你得罪林健岳。不过今天是他拉唐朋出来,若是出了事不仅仅自己丢面子,怕是苏姗要给自己脸色看啊…… 说起来李建荣虽然足够优秀,却还是任然只是一枚热血小青年,缺乏足够的社会磨砺。宁愿得罪风头无两的林健岳,也不愿在自己喜欢的女孩面前丢面子…… 林健岳瞅都不瞅凶手唐朋,直接看向李建荣,脸上依旧没了笑容。 “阿龙是我表弟,你带的人惹事,你说怎么办?” 李建荣毫不犹豫的和林健岳对视:“令弟不懂事,骂人被人打,你想怎么办?” 李建荣的毫不退让,让气氛有些凝重。 不仅卡座里的几个人不敢吭声,就连林健岳带来的几人也闭嘴不言打酱油。 他们都认得李建荣这个警界第一太子爷,他们又不是林健岳有着足够对悍的资格。 林健岳有些意外。 他虽然一直在加拿大念书直到去年才回到香港,但是开朗的个性让他交游广阔,香港新一代有名有号的牛人没有他不认识的。这个唐朋看着面生的很,显然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可是李建荣如此坚定不惜得罪自己也要维护到底,让林健岳有些惊疑不定。 莫非这个看上去有些高有些瘦的小子,也是有身份地位的?要不然李建荣怎么会跟他出来喝酒,又怎么会如此力挺? 林健岳这才看向唐朋:“口角而已,犯得着出手见血?没教养……” 林健岳是个心高气傲的,年纪也不大正是气盛的时候,他不可能跟李建荣撕破脸,那样得不偿失。可要是就这么虎头蛇尾的偃旗息鼓,他身后的这些马仔会怎么看他?他把目标转向唐朋,就是想用气势压制住对方,只要唐朋软下去哪怕道个歉,他就算有了面子。 在他想来,唐朋这样的小角色哪怕有点背景,但在自己的压力下还不心惊胆战乖乖的低头? 可不曾想,唐朋只是和他对视,没有一丝一毫的怯意。 “谁骂我,我就揍他。” 李建荣嘴角一抽,看了看唐朋,这可是林健岳啊!香港纨绔圈子里人脉威望极不一般的头等人物! 这家伙就一点不担忧以后林健岳找他麻烦? 林健岳怒了!盯着唐朋:“吹水是要负责任的!” 唐朋就笑,露出一口白牙,阴森森的:“你试试!” 你试试! 林健岳眼睛都在喷火! ------------ 第六十八章 草根也不是吃素的 林健岳今年三十岁,正是一个人气势正盛的时候,去年结束美国俄勒冈大学的商科学业,返港打理家族产业,出任丽新集团的副主席,独当一面,深受其父林白欣的器重与信任。 香港有影响力的财团家族二代之中,林健岳绝对是其中的佼佼者,许多人早已把他当成丽新集团的未来继承人对待。即便是那些叱咤风云多年的大佬们,也都会给予林健岳足够的敬重,将其视为有资格和他们平起平坐的晚辈。 奉承与尊重,这让刚刚踏入社会没多久的林健岳有些膨胀。 所以当唐朋咧着嘴露出森森白牙说出这句“你试试”的时候,林健岳既感到地位自尊遭受严重挑衅的恼火与愤怒,也有一种莫名的懊恼。 谁能想到这个看上去文静淡泊的年青人居然这么二杆子,是个根本不考虑后果的二百五! 林健岳很有自信此事过后有无数种方法收拾这个小子,却也不得不面对眼前的尴尬境地。 唐朋一句话就把他堵在死胡同里。 林健岳有些后悔嘴贱说出那句话,否则也不会被逼到墙角。 他有种感觉,如果他真的敢骂一句,这个二杆子真的就会扑上来揍自己! 那样的话无论自己时候如何收拾唐朋,自己也会颜面尽失,沦为香港纨绔圈子的笑柄,对于声望的打击无可估量。 那样的结果林健岳绝对不想承受。 可是自己一过来就托大隐隐把自己摆在主导者的位置,姿态摆的太足调子定的太高,现在接二连三的受到李建荣和唐朋的挑战,他有些下不来台。 林健岳很是恼火,心思百转,却也不知要如何应付眼下的局面。又有些懊恼,怎么就没看出这个李建荣和唐朋都是二杆子脾气顺毛驴呢? 林健岳瞪着唐朋,唐朋毫不示弱的回瞪。 气氛瞬间诡异的沉默。 李建荣嘴角含笑,心里很爽。就算是我想挺你,也得你自己有一副硬脊梁!唐朋如此表现,也不枉他打算迫不得已的情形下跟林健岳撕破脸。 倪振有些傻眼。 李建荣和林健岳的层次是他绝对难以望其项背的,但是这个唐朋怎么就敢谈笑自若的做出他都不敢做的事情? 你试试! 看看火烧瞳仁却不敢真骂出口的林健岳,倪振心潮起伏。 原来骨气这个东西也可以让一个人哪怕卑微如唐朋者也能瞬间迸发出强大的气势和人格魅力,即便是林健岳也得投鼠忌器。 周世龙喜翻了心,居然跟林健岳如此叫板,等着挨收拾吧!我顾忌李建荣,表哥可不会在乎!然后觉得鼻子有些腻腻的难受,鼻梁骨一阵剧痛强烈的酸意让他连眼泪都流了下来,顺手摸了一下,又流血了…… 梅燕芳只是觉得唐朋这个人蛮有骨气,居然对悍林健岳也毫不低头,是个人物,却绝对没有好感。男朋友周世龙的鼻子又在流血,她赶紧抽出纸巾递过去,心里暗恨唐朋下手太重…… 李佳欣却是百味杂陈。 说实在的,唐朋相貌不错身材不错性格不错又很有才华,几乎是每一个怀春少女爱慕的对象,李佳欣也不例外。 《我的野蛮女友》拍摄的那些日子朝夕相对,唐朋的才华机智淡泊随和的性情都深深吸引着李佳欣,李佳欣也深信凭借自己的容貌气质唐朋不可能没有一点心动,少男少女之间相互有了好感绝对再正常不过。 然而李佳欣想要的,绝对不止唐朋拥有的那些。 她受够了苦日子,只要一想起父亲抛下她们母女之后她们住在天台那个漏风漏雨的铁皮房子里每日为了茶米油盐愁眉不展的窘迫和彷徨,李佳欣就暗暗下定决心这样的日子她绝不要再过上哪怕一天! 虽然《我的野蛮女友》很火,她的名气也因为港姐夺冠而急剧飙升,但是经济收入却没有明显的好转。 想要大红大紫像是钟楚虹林清霞梅燕芳那样出入光线收入优渥,还不知道得坚持多少年付出什么样的努力和艰辛。 李佳欣不怕苦,她怕自己的付出不能收获她想要的结果。 可是自从倪振向她展开猛烈攻势并承诺娶她的时候,李佳欣找到了一条通往上流社会的成功捷径。 嫁入豪门! 凭借自己的容貌气质还有港姐的荣光,只要嫁入豪门就是一朝鲤鱼跃龙门,华丽丽的完成人生的转变! 为了这个目标,她接受了倪振的追求,尽管她自己心里清楚哪怕倪振再优秀出身再好也无法替代心中的另一个影子。 也是为了这个目标,李佳欣咬破了嘴唇死死压着心底的痛处在唐朋面前若无其事的笑。 她喜欢看唐朋清澈舒朗的笑容,喜欢听唐朋抱着吉他唱着《凡人歌》唱着《不再犹豫》,甚至喜欢唐朋身上清淡的肥皂水味道…… 但是爱情不能代替面包,这是李佳欣很小的时候就懂得的道理。 生活就是那样残酷,想要的要就要有所舍弃。 所以在唐朋还只是稍微在她心里播下一颗爱情的种子还未长成参天大树的时候,李佳欣选择了默默放弃。 和倪振相处愈久,李佳欣就发现自己放弃唐朋是没错的。 草根和贵族绝对不仅仅是气质上的差距,期间还有一道因为家世财富势力所造就的一条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 每日出入豪华会所五星餐厅,各色人物的逢迎友好,喝着十几年陈酿的红酒,坐着炫目的跑车…… 这才是她要的生活。 哪怕唐朋那样的人再有钱,也不能拥有这样的社会地位,哪怕赚再多的钱也永远都低人一等。 她为自己的选择庆幸。 可是现在,她突然又有些茫然…… 你试试! 当唐朋挺着腰杆无所畏惧的冲着林健岳喊出这句话,然后林健岳一脸古怪的迟疑当场。 李佳欣觉得自己的世界观有些崩溃。 哪怕以后林健岳会把唐朋收拾的很惨,但是起码在这一刻唐朋所展现出来的气势和气度,完全不在林健岳之下。 原来一个人的境界,并不是财富地位所造就的。 他看似淡泊随和,却有一根永不屈服的脊梁。 草根一样的大陆仔唐朋,这一刻所迸发出来的气势有些耀眼! 起码在李佳欣眼里的确如此。 她有些庆幸,自己看上的男孩子的确足够优秀。 又有些酸酸的,是自己悄悄的放弃了这个男孩子…… 李建荣是见过世面的,略微沉默了一下之后,就伸出手揽住唐朋的肩头。 “发什么神经?岳哥可是圈子里有名的赛孟尝,讲义气有魄力,你这么没大没小的不对,还不赶紧叫声岳哥道歉认错?” 这话说得像是批评唐朋不知规矩,却也暗示林健岳别以大欺小。 唐朋立马弯腰致歉一脸懊悔:“抱歉岳哥,我这人脾气臭又没见过世面,刚从内地过来没几天不认得您,您大人不记小人过……” 林健岳尽管心里恼火,可是这个台阶正是他需要的,当然顺坡下驴。 只是脸色依旧很不好看:“大陆仔?呵呵,看来咱们这圈子以后都得夹起尾巴,让你们大陆仔教教我们怎么做人……” 李建荣眉毛挑了挑,这话说的够阴损,这件事传出去恐怕就变了味,是大陆仔挑战固有的香港纨绔圈子。 怕是此后唐朋要成为这个圈子的公敌了,林健岳的这个坑不可谓不大,用心不可谓不狠毒。 唐朋却似全无所觉,笑呵呵的看着林健岳,不再说话。 稀罕! 一帮官X代、富X代呼朋引伴胡作非为的小集体,请我还不来呢。 李建荣冲周世龙点点头:“去医院看医生,汤药费包在我身上。” 周世龙气得咬牙。 林健岳哼了一声:“这点小钱还不敢劳烦荣公子。” 李建荣打个哈哈:“回头我叫人给你送去药费,要不要是你阿龙的事,我只是尽点心意。大家一场朋友,别为这点小事伤了和气……” 周世龙差点吐血,还小事?你让我打破鼻子看看!这个李建荣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这么讨厌呢? “岳哥,等你好久了,做什么呢?” 清脆的女声响起,一个高挑纤细的女人从外面走来。 ------------ 第六十九章 爱造谣的管理员 王组贤一直是个颇具争议的人物,她的家世她的情史甚至她的容貌,都会不时的引发一场辩论。 就比如上辈子唐朋无聊闲逛网络的时候,各种各样的贴吧天涯啊百度啊每每都会有关于王组贤到底漂不漂亮的问题争论不休。 王组贤漂不漂亮? 当然漂亮,难道你以为遍及华语世界的“小倩”迷们都是瞎子?! 不过也得承认,王组贤的五官的确不够精致,肌肤也确实不够白皙,但美人在骨不在皮,那股蕴藏在高挑身材下的清纯隽逸,令无数男人魂牵梦绕奉为梦中情人。 至于王组贤与林健岳的那一段情,熟悉港娱的人没有不有所耳闻的,而林妈妈那一句“就当儿子去招|妓”更是引发无数“王粉”狂喷。 唐朋看着这个长发披肩青春靓丽的女孩儿出现在林健岳的身后,一时有些迷糊。 他仔细回想了一下自己所知道的八卦记忆,貌似这阵子王组贤还在跟齐勤热恋,还要再过两年才会跟林健岳闹得满城风雨吧? 这会就跑来酒吧约会亲热的“岳哥岳哥”的叫,算是怎么回事? 不过唐朋对于别人的八卦没兴趣,既然王组贤出现在这里,好歹林健岳也要保持君子之风,即便心里再憋火再不爽,大抵也不会继续纠缠。 果然,林健岳看着王组贤的时候笑容满面,哪里还有半分阴郁愤怒?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声“以后有机会喝茶”就搭着王组贤的香肩潇洒离去。 只是他的手堪堪搭上王组贤瘦削的肩头的时候,这女孩儿不知有意还是无意,略微加快脚步,错了开去。 林健岳走了,李建荣自然再无顾忌,哼了一声抬脚就走。 唐朋也只是跟心思五味杂陈的李佳欣点点头,理都不理其余三人就走掉。 周世龙郁闷到了极点!这个表哥实在是有异性没人性啊,来个长腿妞儿居然连表弟都不管了! 倪振若有所思,思量着是不是找个机会和李建荣弥补一下关系,周世龙这厮虽然名头不小,但是相比李建荣还是差了很多,而且他那个表哥林健岳似乎也不是很看重他。 梅燕芳倒是********的担忧周世龙的伤,连声催促他去医院检查一下。 一场闹剧不欢而散。 *********************** 古往今来,默书都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哪怕有了打印机依然如此。 而默写出一部四十几万字的小说,那种对于意志力的煎熬远非想象那样轻松。 一有时间,唐朋就会躲在浸大的宿舍或者图书馆里继续自己“默书”的大业。然而断断续续两个多月,《天使与魔鬼》才写出不过五六万字。 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唐朋叹口气离开老式打印机的键盘,穿着睡衣趿拉着拖鞋去房间外面走廊尽头的厨房从冰箱里摸出一罐啤酒。 喝了一口冰凉的啤酒,精神才稍微振奋了一些。 趴在厨房的窗子上,清凉的晚风微抚,还未到就寝的时间,几座宿舍楼灯火通明,可以看到对面的宿舍楼三三五五的学生在大门口进进出出。 刚刚舒缓了一下因为默书而烦躁的神经,宿舍管理员就穿着秋衣秋裤站在房间门口大喊:“唐朋,电话……” 就有三三两两的学生从房间里伸出头来,一双双眼睛燃烧着熊熊的八卦之火。却不妨唐朋就在走廊里晃悠悠的走过,目光交汇,赶紧尴尬的笑笑,又把脑袋缩了回去。 唐朋只能无语。 现在他算是浸大的名人,曝光率非常高,也是学生问私底下闲谈时提及最多的人物之一。而且由于最近和李建荣修缮了关系,一些原本和李建荣关系近的或者害怕大佬相斗殃及池鱼的同学,都略有略无的跟唐朋走进。 一切跟他有关的话题,都能瞬间传遍整个校园。 比如香港小姐总决赛前一天晚上李佳欣给他打电话,当时因为紧张和最上镜小姐的落选令李佳欣在电话里哭哭啼啼的,结果那个无良宿舍管理员就把这事传了出去。 谣言其实刚开始的就算不是全部事实也起码靠谱,但是传着传着经过无数道工序的加工甚至脑补,就成了谣言。 所以那天的电话就成了“单纯少女痴心付出,无良恶少吃干抹净”的现代版《西厢记》,唐朋自然而然变身那位始乱终弃的张生。 谣言就是这样炼成的。 知晓实情的苏姗和章小娴在听说之后,毫无形象的差点笑掉两排整齐的小白牙。 偏偏整栋宿舍楼唐朋的电话是最多的,每一次唐朋的电话都能引起大家足够的好奇心。 彻底被这帮无良学生的求知欲打败的唐朋,不得已只好“重金贿赂”那位管理员。只是这位吃相太难看的管理员大人虽然笑嘻嘻的照单全收,天知道会不会转个身再把唐朋“重金”卖给别人…… 他也曾想买个手机,但是看看那厚重结实的“大砖头”以及昂贵的价格,只好打消了主意,回忆着爱立信337是在哪一年上市呢……· “喂……” “小唐同学,有没有乖乖上课啊?” 话筒里传出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嬉笑着调侃一句,唐朋一时没听出来是谁。 唐朋略一迟疑,对方立时大为不满,“喂!你有没有良心啊?居然听不出来我是谁?哼哼,是不是有新女朋友了?警告你啊,乖一点不要沾花惹草,否则,哼哼,嘻嘻……” 前半句说得唐朋一头雾水,最后对方显然是憋不住了,笑了场。 唐朋一脑门黑线:“臭丫头消遣我!找打是吧?” “哈哈哈……” 话筒里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隐隐约约旁边还有人叽叽喳喳的说着什么。 唐朋有些郁闷,这丫头半夜打电话专门调戏自己? “二哥,周末你有没有时间?我请你喝茶啊!” “拉倒吧!有事就说,就你那小脑袋瓜,装点什么你哥我一清二楚!” 唐雪有些委屈:“喂!说话别这么难听行不行?周末开家长会啊,你就说你来不来吧!” 家长会? “家长会不找爸爸妈妈,喊我做什么?” 谁知这句话一说,电话另一端的唐雪顿时火冒三丈。 “唐朋你还有点人情味么?我可是你妹妹,唯一的妹妹啊!你就不能对我多点关心?枉我把零花钱都给你花掉了……你这人也太冷血了!爸爸剧组去美国了啊,妈妈升官了好像更忙,大哥最近参加什么警训班,都没空啊……你就给个痛快话,来不来吧!” 唐朋满头大汗,怎么说的自己好像十恶不赦的样子? 还有,这个妹妹一向都是乖巧文静,今天说话却好像冲锋|枪一样,又快又辣,难不成都是《我的野蛮女友》惹的祸? 最近唐朋却是有些忙,又要参与筹备《电锯惊魂》的选角和拍摄计划,又要“默写”《天使与魔鬼》那部小说,还要准备公共关系科的那部宣传电影,还真没有关注家里人都在做些什么。 “OK!周末是吧?冰雪聪明美丽大方的老美召唤,即便是刀山火海世界末日我也准时到场!” 唐朋赶紧表态。 “这还差不多……” 唐雪这才回嗔作喜,然而没等唐朋松口气,语气再变:“听说你最近发达了?那么给你一个机会,请我的同学们吃一顿好吃的吧!顺便透露消息给你,都是大美女哦!你要好好梳洗打扮一番,说不定把那一个勾搭上,那就成了我嫂子……嘻嘻……别闹……哎呦……死丫头不是你非要看我哥长什么样子嘛……” 电话那端嘻嘻哈哈闹成一团。 唐朋只能痛痛快快的答应下来,唐雪才挂断电话。 然后唐朋抬头,就看到侧着身子站在门口竖起一对耳朵的管理员…… 走出去几步,唐朋觉得有些不妥,这家伙不会又胡编乱造什么吧? 就回头解释一句:“是我妹妹……” 管理员仰天打个哈哈:“知道知道,妹妹嘛……我也想有个妹妹……好多妹妹……” 唐朋无语,心里腹诽一句:你妹! ------------ 第七十章 家长会 前世今生,唐朋从未以家长的身份参加过家长会,所以这一次居然有点紧张。 周六早晨唐朋早早起床,出去慢跑了一会儿就回到宿舍“梳妆打扮”起来。没办法,不收拾得利索一点丢了老妹的脸,可是了不得的大事。 抹上刮胡水将下巴冒出的胡茬刮得干干净净,甚至在头发上抹了一点Mousse,照着镜子瞅了瞅,颇有些干净清爽的小帅气。只是打开衣柜翻了翻,有些发愁。 唐朋的穿衣风格是随意舒适就好,所以衣柜里几套衣服都是夹克衫休闲裤这一类,虽然价格不菲也算是比较时尚的牌子,却显得不够正式。 琢摸着老妹会不会彪悍到不穿西装不打领带就龙颜大怒呢?随即自嘲的笑笑,难不成为了一个家长会还要跑一趟商场买一套正装?自己好像潜意识里越来越宠溺这个妹妹了,宠溺到哪怕一点点不高兴的情绪都不想带给她。 不过没办法,弟弟是拿来揍的,妹妹不就是拿来宠的嘛? 收拾停当,看了看对门依旧拥被高卧的庄文镪,转身下楼。 刚走出大门转上青石板的小路,就看到正晨跑回来的苏姗和秋芸菲。 朝阳初升,在她们身后投射着温煦柔和的橘色光晕。 一样的青春秀美,一样的窈窕娇柔。 两人都是成套的运动装,长长的秀发束成马尾,粉嫩的脸颊因为运动染了一层淡淡的绯红,娇艳靓丽。 茂盛的洋紫荆树下,像是两朵明丽娇媚的并蒂莲花。 苏姗清亮的美眸在唐朋身上一扫,唇角翘了翘:“有约会?” 唐朋被她这一眼弄得心跳加速,心说这丫头的眼神有点颠倒众生的味道了,嘴里却下意识的赶紧解释:“去参加老妹的家长会……” 话说出口又有点郁闷,犯得着跟你解释么? “哦——” 苏姗拉个长音,也不知信还是不信,小手摆了摆:“走吧走吧!” 旁边的秋芸菲似乎忘记了在她家里的时候她对唐朋的亲近,秀美的俏脸淡淡的没有一丝表情,只是轻轻颔首示意,就径直跑开。 唐朋有些摸不准这丫头的脾性,说熟悉吧总是这么一幅冷冰冰的样子豪不亲近,说陌生吧估计学校里接触最多的男生就是自己。 总是觉得秋芸菲看着自己的眼神或者在自己表现出来的神态有些怪怪的。 出了校门,直接打车来到唐雪的学校。 ********************** 唐雪的班主任是一个身材高瘦戴着副眼镜很有些风度翩翩的中年男人,见到唐朋的时候先是微微一愣,不明白为什么唐雪家里是这个看上去也是个学生的哥哥来参加家长会。 等到听了唐朋的解释,这才伸出手:“哈,居然是浸大的学生?那你得叫我一声师兄啊,我也是浸大毕业的。” 一句话就把关系拉近,让唐朋不得不对这个看上去文艺气息浓郁的老师刮目相看,社交手段很是有一套啊。 “请坐请坐,家长会马上就开始,小唐……这么叫你不介意吧?等开完会留一步,我还有些事和你聊聊……” 听到班主任的这句话,唐雪精致的小脸儿就垮下来,眼神游移不敢和唐朋对视,让唐朋有些莫名其妙,心说难不成这丫头闯了什么祸? 家长会开的倒是平平稳稳,只是学校强调如今社会浮动各种势力打着口号渗入进来,请家长配合学校一起监督学生的日常行为以及思想变化,以免被别有用心的势力利用。 唐朋这才想起,没几天就是198.9年了,那一场轰轰烈烈的风潮可不仅仅是影响着遥远北方的那个城市,回归早已提上日程的香港也受到不小的波及。 那位班主任讲起话来滔滔不绝引经据典旁征博引,并不让人感到絮烦。 只是唐朋坐在一众中年妇女白发老伯中间显得极为另类,这些家长又时不时的对他报以诧异探究的目光,让他略感局促,恨不得这家长会赶快结束。 好不容易熬到结束,又在班主任的示意下留下来。 同时留下来的还有一个女孩儿和她的母亲。 “唐雪和朱茵都是个好学生,成绩好人缘好又善良……” 听着班主任这个开场白,唐朋就看了旁边把下巴藏到胸脯里的妹妹一眼,得!感情这是真犯了错误? 等等…… 朱茵?这名字好熟悉…… 唐朋诧异的打量那个和同学站在一起的女孩儿,低着头,只看到半截小脸儿翘起的睫毛挺直的鼻梁…… 果然,先是夸奖一番,接着班主任话音一转:“但是学生的任务就是学习知识充实自己,这样才能在未来的社会上有一席之地。虽然说现在社会风气开放,但我还是认为女孩子总要矜持一点保守一点的好,这样也会少吃些亏……” 唐朋摸了摸鼻子…… 啥意思?难道是说……唐雪谈恋爱了? 他歪过头有些诧异的看看唐雪,后者头垂的更低了,两个女孩儿一般模样,双手使劲儿绞着衣襟,一张小脸儿已经红的像是斗牛士手里的那块布…… 朱茵的妈妈顿时炸毛,还算风韵犹存的女士此刻眉眼倒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好哇!送你来上学,你居然敢拍拖?你等着,回家要你好看!” 那个叫朱茵的女孩儿吓得有些发抖,悄悄缩了缩身子。 在唐朋想来,十六七岁的女孩子谈个恋爱好像也不算大事儿,虽然还没有步入大学,但是心理身体各个方面也都成熟了,没必要管得那么严厉。 唐朋就斟酌了一下语句,微笑着拍了拍小妹的肩膀:“男女之间相互吸引,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没必要羞涩,更没必要有犯罪感。但是一个人要在任何时候都保持自己的自尊自爱,尤其是女孩子,有些错误犯了可以改,可有些错误犯了就毁了自己的一辈子。不要以为老师的话太唠叨太落伍太老土,学历代表不了知识,而阅历能。老师把见识过的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凝结出来的人生阅历传授给你,是比知识和财富更可贵的东西。男女之间互有好感没事,但是要保持适当的距离,有时候你会发现,距离远一点,更能产生一种愉悦的美感。” 班主任愣住了。 仔细琢磨一下唐朋的话,他惊讶的发现居然每一句都充满了人生的哲理,透彻到让他这个曾经的哲学系高材生都叹为观止心生仰慕。 这小伙子有水平啊! 朱茵的母亲有些傻眼,这小子居然纵容妹妹拍拖? 班主任欣然点头:“小唐说得好!堵不如疏,虽然我极力反对中学时代拍拖,但是我们也不能粗暴的一刀切。正像小唐说的,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将来踏入社会,自尊自爱都是一个女孩子最最高尚的品质……” 班主任罗里吧嗦又是一顿海侃,这次居然连唐朋和朱茵的母亲都一起教育了…… ------------ 第七十一章 被宰 唐朋揣着手走在前边,唐雪像犯了错的孩子垂头丧气的跟在后头。 “怎么,没有什么想跟我说的?” 唐雪攥了攥拳头,才鼓足勇气:“我没有拍拖,只是有人给我写情书,被老师发现了……二哥,别跟爸爸妈妈说行不行?怪难为情的……” 唐朋回头瞅了一眼,看到妹妹秀美的小脸儿满是紧张担忧的神色,可怜兮兮的,心底恍然。恐怕不是家里人都没空来参加这个家长会,而是这丫头担心自己的事情败露受到责骂,才耍了滑头把自己骗来…… 唐朋放慢脚步,等唐雪走上来一些伸手揽住她的肩头,语气戏谑:“为什么不说?咱雪儿漂亮可爱才会有人追,身为家人应该骄傲才对!难不成没人要将来变成老姑娘才开心?一定要说,全家人一起庆贺一下!” 唐雪大怒,起先那一副可怜兮兮我见犹怜的柔弱神色不翼而飞,瞬间变身超级赛亚人,伸出两根纤纤玉指轻轻捏住唐朋肋下软肉,狠狠的旋了一圈。 “警告你哦!敢说我就要你好看!” 唐朋冷不防被这一下掐的差点叫出声来,虽然强忍住也是面容扭曲,一叠声的告饶:“哎呀……松手松手……你疯啦,想要掐死我……不说不说,我不说还不成?” 唐雪这才松开手指,改掐为揉,小脸儿上也瞬间爬满甜蜜娇柔的微笑:“就知道二哥最好了……” 唐朋闪开两步惊疑不定的看着老妹,这丫头啥时候这么泼辣了? 被唐朋看得有些囧,唐雪俏脸红了红,也为自己的举止有些难为情。但是唐朋惊疑的目光又让她有些恼羞成怒,红着脸恨恨瞪了唐朋一眼…… “雪儿……” 刚刚走到校门口,朱茵就轻盈的跑过来,见到唐朋未语先笑,甜甜的叫了一声:“二哥!” 唐朋冒汗,这丫头有点自来熟还是怎么…… 唐雪揽住唐朋的胳膊,骄傲的扬起下颌:“阿茵,我二哥厉害吧?” 朱茵翘了翘纤细的大拇指,一脸叹服:“太帅了!要不是有二哥在,今天一定被老妈狠狠收拾一顿!二哥,我请你吃饭好不好?” 唐朋大量着这个女孩儿,大大的眼睛雪白的肌肤,漂亮的脸蛋儿还带着点婴儿肥,跟记忆力那个把星爷迷得五迷三道的“性感女神”好像不搭边…… 不过女大十八变,十六七岁的女孩儿一天一个样子,唐朋也不敢确定这个丫头是不是那个朱茵。 他还没说话,唐雪已经接口:“臭丫头发花痴了吧?省省吧!我二哥身边可都是李佳欣的那样的港姐,你这样的小白菜他才不会下嘴……” “咳……” 唐朋差点让老妹这句话噎死,这是夸他还是损他…… “啊!” 朱茵瞪大一双大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唐朋,直到把唐朋看得心里发毛,才尖叫一声:“你不会就是那个唐朋吧?” 唐朋有些摸不准她的话,只能含糊说道:“我是叫唐朋……” 朱茵紧盯着唐朋:“就是拍《我的野蛮女友》那个?” 唐朋摸了摸鼻子,点点头,有些悲哀。 想来《我的野蛮女友》在香港乃至于东南亚都掀起一股观影热潮,可他身为导演,被媒体提及的次数却实在不多。而第一个认出他的影迷,居然是一个高中生…… “啊!” 朱茵再次尖叫一声,兴奋的跳了起来。 唐朋无语的看着她,这丫头什么毛病…… 然后,朱茵蹦到他身边,学着唐雪那样霸占他另一条胳膊,大大的眼睛满满的全是小星星:“我是你的影迷啊!李佳欣好漂亮,那电影拍得太好啦!” 唐朋的心脏突然加速。 朱茵紧紧搂着他的胳膊,不可避免的一对小白兔毫无隔阂的紧紧贴上来,那一阵柔软的触感令唐朋一瞬间脑海里浮现JK的画面…… 沉稳如唐朋者,这一刹那也有些飘飘然…… *********************** 一走出学校大门,已经有一大群少男少女等在那里,见到唐雪和朱茵走出来,都围了过来。 只不过看到唐雪和朱茵一左一右的揽住唐朋的手臂,都有些惊诧。女生不免上上下下的打量唐朋询问这是何方神圣,男生则酸溜溜的恨恨瞪着唐朋:“这哥们谁呀?” 看得出来,唐雪和朱茵算是这一个小团体的中心,想来在学校里也算是风云人物,很是有一些学生聚集在周围。 唐雪就有些“大姐头”气势的挥了挥小手:“我二哥请客,吃大餐……” 女孩子顿时爆发一阵欢呼,甜甜的叫着“谢谢二哥”“二哥真帅”这样的话,几个男孩子却有点被抢了风头的不爽,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子嘟囔了一句:“看他穿的那样子很有钱么?吃个屁的大餐啊,别没钱买单……” 唐雪耳朵尖,顿时不悦:“张国宇你搞什么啊?给我写情书那事还没找你算账呢!你以为你谁呀?讨厌!” 张国宇面红耳赤,尴尬的不知怎么办才好。 原来根源在这里啊?唐朋看了看这个张国宇,白白嫩嫩的很是局促的样子,看上去单纯内向,还算不错。 唐朋没有让这个张国宇太过难堪,情窦初开的少年,并没有什么过错。 笑说了几句,当起孩子头,打了两辆的士浩浩荡荡的杀向铜锣湾。 虽说是唐朋请客,但是唐雪还是拿出管家婆的架势,提议在湾仔的一家麦当劳吃一顿算了。 不过有一个叫文婧的女生却撇撇嘴一脸不屑:“没钱就别显摆,大话说出来就不要吞回去,我要吃这个……” 她的手指指着麦当劳旁边的一家法国餐厅。 唐雪的脸色就有些难看,咬了咬嘴唇等着文婧:“你专门跟我作对是吧?” 文婧哼了一声,默认。 她自认家里比唐雪有钱,长得也不比唐雪差,可学校里男生女生都喜欢跟唐雪亲近,尤其是那个张国宇她也喜欢了好久,却给唐雪写了情书,让她心里非常不满。 所以事事必跟唐雪作对。 朱茵就在一边笑着说:“麦当劳吧,好久没吃了……咱们速战速决,然后去看电影啊!” 众人都说好,把一心找茬的文婧气得不轻。 唐朋看看明显松了一口气的唐雪,心底一软,就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发:“吃大餐吧,偶尔出来一次也不容易,难道你以为你哥请不起?” 唐雪还真怕唐朋请不起。虽然听说二哥写了首歌卖了点钱,还拍了部电影,但是爸爸说他跟人合伙开了一家电影公司,正是创业最艰难的时期,恐怕钱包里绝对不宽裕。 提议让二哥请吃饭之后唐雪就有些后悔,万一二哥囊中羞涩岂不是太丢脸? 此刻见唐朋如此说,也只好点点头心情忐忑的跟着进了法国餐厅。 唐朋之所以这么有底气,可不是打肿脸充胖子。 这几日《我的野蛮女友》票房分红陆续到账,唐朋也阔了起来。 《我的野蛮女友》本港票房达到一千六百万,按照香港目前普遍的分成方式,影院和院线方大概分走一半,发行商和制片商分剩下的一半。而这一半里,发行商大约会占一成半左右,留给制片商的差不多等于总票房的三成到三成半之间。 当然细节是可以磋商的,具体的分成方式会根据合约的不同而稍有差异。 《我的野蛮女友》这部电影除了“联合映画”的前身“光华电影公司”参与制作之外,发行院线等等都是银都公司一手包办。 上映一个半月下画之后,袁伟杰分到大概五百万左右,债务情况一举改善。 原本唐朋只是出于同学情谊义务帮忙,袁伟杰却坚决要给他分成。在袁伟杰看来,编剧导演甚至联系发行方都是唐朋出力,自己把这些钱全部落到口袋岂不是太过分?所以哪怕唐朋拒绝,依然分给他一百万。 唐朋当时看着这一百万的支票,真的心潮浮动唏嘘不已。 上辈子辛辛苦苦打拼费心费力的周旋在各大公司之间,何曾有过这么一笔巨款? 一时之间,突然对于金钱看得淡了。 的确,不管是金钱还是什么,来得容易了人们总是不会太过珍惜。 唐朋并没有如数拿走这些钱,“联合映画”刚刚起步,多些资金总是好的,只是拿了二十万其余放在公司。 兜里有钱,自然心中不慌。 再者在他想来,这些中学生即便家里有钱的,恐怕也不会老往这样的餐厅跑,对于西餐的行情应该不是太了解,点起菜大概不会太离谱。 所以说经验主义害死人,他显然忘记了这里是香港,到处充斥了万恶的资本主义,就连小孩子都被金钱熏陶得更加早熟…… 比如文婧就拿着侍者递上的菜单一口气点了香煎鹅肝白葡萄酒青口干煎鳎目鱼鞑靼牛排一大堆每样都是每人一份,最后还要了两瓶波尔多干红。 然后就扬起小脸儿得意洋洋的看着唐朋,很是期待唐朋双眼充血的神色…… 唐朋有些哭笑不得,自己居然被宰了…… 这只是一家普通的西餐厅啊,一顿饭而已,再贵还能贵到哪里去呢?怕是连一支上万块的红酒都没得卖…… 唐雪显然没有什么机会来这样的餐厅吃饭,对于那份鬼画符一样的法式菜单也看不太懂,吃得倒是很开心。 等到吃饱喝足出了餐厅,朱茵便提议去看电影。 总是捣蛋的文婧虽然狠宰了唐朋一顿却没有得到预想的效果,心情不爽,也懒得反驳,其他人自然同意。 等到了不远处电影院的门口,才发现居然是一部电影的首映式。 但凡首映式的门票基本都是预售的,临时很难搞到票,一干小女孩就有些泄气。 到了售票处一问,果然没票。 大家就提议散去,要么换一家电影院。 这时文婧眼睛一亮,小跑向门前一个身材不高的男子,脆生生的叫了一声:“哥!” ------------ 第七十二章 向生与向太 (上) (出差3天,风里雨里,脚打后脑勺;今日3更,将功补罪,诸位莫骂我……说实在的,兄弟知道自己很懒,无颜面对诸位的期盼。可是新的一月开始了,还是得厚颜求推荐求收藏啊,大家伙儿可怜可怜我吧……) 1985到1999年是香港电影的黄金十五年,无论是明星阵容还是影片的数量、质量,可以说是空前绝后(至少现在还看不到重塑辉煌的希望),尤其在这期间涌现出来的一大批优秀的电影明星,直接对中国和东南亚地区造成了经久不灭的偶像效应,无论从哪方面讲,这都是一个老天爷格外垂青的黄金时代。 香港电影的辉煌最直接表现在高额的票房,从70年代初李小龙横空出世,以刚劲凌厉的真功夫屡创票房记录,以及许氏三兄弟以平民喜剧笑傲一时,直到80年代后半期,以成龙的警察故事、周润发的**英雄为代表,香港电影真正赢来了一个辉煌的商业时代。 无数的港资台资中资涌入这里,疯狂追逐着这块香甜巨大的蛋糕。 只要你弄到一个还算不错的剧本,请来几位有一定票房号召力的演员,在院线排得上片,那么恭喜你,等着数钱吧。 无数电影公司雨后春笋一般冒起,永盛电影公司就是在这种形势下诞生的产物,当然它的背景相比其它电影公司更复杂一些罢了。 这个时候的永盛刚刚成立不久,还远未因为制作《赌神》《鹿鼎记》《逃学威龙》等高卖座影片而成为九十年代初期最具影响力的电影公司。 这部首映的电影《最佳女婿》,尽管唐朋并没有任何印象,但是看看戏院门口的海报上永盛电影公司制作,张雪友、周星池、沈殿霞、张勄等人主演,应该也算是一部中等制作。 可门前排队入场的观众大多是流里流气的染着黄毛扎着耳钉露出纹身的古惑仔,就知道估计向老大是把这个首映式变成社团的福利了。 既然买不到票,唐朋就打算散了,毕竟现场古惑仔太多,他们这一伙有好几个小姑娘,一不留神闹出事情可就不好收拾。 可是还没等他张罗散伙,文婧就欢天喜地的跑向影院门前的一个矮个子青年。 “哥?” 看看虽然脾气古怪刁钻任性却身段窈窕秀丽妩媚的文婧,再看看哪位五短身材蒜头鼻招风耳一脸猥琐的家伙…… 唐朋不由腹诽,这家的基因也不知是怎么遗传的,莫非不是亲哥? 那位仁兄看上去似在等什么人,冷不防文婧跑过去,先是一愣,接着一脸惊喜:“小妹?你怎么会在这里?” 然后文婧就拽住他的胳膊,悄悄说了几句。 距离有些远,文婧又是故意小声说话,别人倒是听不清他们兄妹说些什么。他哥哥一边听着,一边抬头往唐朋他们这边瞅了瞅,刚开始一个劲儿的摇头,被文婧缠住不放,才一脸无奈的点点头。 文婧小鸟一样跑过来,小脸儿上全是得意和兴奋:“我哥说了,他带我们进去看电影,不要票!” 然后得意洋洋的扫了唐朋一眼,朝唐雪示威的扬了扬下巴:“我哥在嘉禾的发行部工作,这部电影就是嘉禾和永盛合拍的,所以可以直接带我们进去看电影啊!” 唐朋有些无语,这小妞还真幼稚啊,什么都要跟唐雪比一比? 可是等他看向身边的小妹,见到唐雪俏脸上像是罩了一层霜一样的僵硬,就只能叹气了。 他忽略了一个事实,这班小家伙还都是货真价实的小家伙啊,不是每个人都像他这样面嫩心老的穿越者…… 一干小伙伴都兴奋的欢呼起来,在嘉禾上班本来就是一个可以炫耀的资本,几个女生眼眸闪闪,不时的瞟瞟文婧的哥哥,又有些泄气。这人长得实在不咋地…… 朱茵看了看唐雪不自然的脸色,眼眸转了转,甜笑着小声说:“要不我们不看了吧,看这海报,这部电影好像也不怎么样……” 唐朋就笑着看她一眼,这小丫头心思倒是不少,这是怕自己尴尬? 他就拍拍唐雪的肩膀:“既然有免费的电影,不看岂不是傻瓜?走,大家一起进去……” 文婧的哥哥看到妹妹的同学里好几个女孩子,尤其是唐雪和朱茵俏丽漂亮,顿时眼睛一亮,快步走过来,挺了挺胸让自己看起来高大一些,摆出一副自认为最帅的笑容:“哈!都是文婧的同学啊?欢迎欢迎!我叫文俊,我这人最热情了,也喜欢热闹,以后看个电影什么的,尽管找我就好了。别的不管说,只要是嘉禾的片子,全部免费!” 这番话说的很是阔气,要知道嘉禾目前可是香港最顶尖的电影公司,每年拍的电影每一部都是叫好又叫座。 几个女孩子就围了上去,亲亲热热的叫起“俊哥”,而那文俊就得意洋洋的笑,一双鱼泡眼里放着精光不停在女生胸前身后隆起的部位转悠,惹得男同学心里酸酸的极为不满,觉得唐朋的哥哥起码淡然随和,长得也好,比这人强多了。 朱茵娇俏的翻个白眼:“恶心死了,死|色|狼……” 唐雪大有同感的赞同:“长得那个猥琐样,还一副自我感觉良好的姿态,庸俗……” 唐朋失笑。 文婧得了面子,自觉压住唐雪一头,心情超级爽,就问文俊:“老哥,是不是前排的座位啊?” 文俊脸上就是一僵,打个哈哈笑道:“小孩子没经验啊!你看那些专业的影评人,哪有坐在前排看电影的?都是中间靠后才好啊,视线好空气好,还不用仰着脖子那么累……” “噗嗤!” 朱茵笑了出来,一张小脸儿像是花儿一样漂亮,两只明媚的大眼睛里却满满的全是戏谑的神采:“弄不到前排就直说好咯,还罗里吧嗦的一大堆理由,真是虚伪……” 文俊一张脸顿时就成了大红布,瞪了朱茵一眼,看到这女孩儿容颜俏丽身段玲珑,心里又是火热又是恼火。 这一伙人里所有女孩子都围过来了,只有最漂亮的两个却把自己当成空气。 文俊暗暗不爽,见朱茵和唐雪都站在唐朋身边,就有些吃味。 “这位朋友也是你们同学?年纪大了点哈,不会是钓马子的吧?” 唐朋微微一笑,懒得搭理他。按说这个文俊他是知道的,蛮有才华和能力,后来还担任了好几届香港电影金像奖的主席,算是香港电影界的一个人物。 只是此时此地见面,文俊又是这么一幅猥琐小气的形象,实在很难让唐朋生出好感。 唐雪却是有些恼火,先前这家伙色眯眯的看着自己就已经让人恶心了,现在居然找二哥的茬? 小丫头小性子发作,就待发飙。 恰好这时候一辆加长的奔驰开到电影院门前,早已等待在这里的人呼啦一下全涌了上去,电影院里也走出几个人大步迎上去。 先是一个身材高大西装革履的男子下车,接着他弯腰伸手,搀扶着一个粉衣红裙脖子上围着一条雪白狐狸围脖的女士。 这个首映式显然不是太正规,到场的记者并没有多少,星星点点的闪光灯亮了几下而已。 “大哥!” “大嫂!” “向生……” “向太……” 迎接的人群里杂乱的问候,那一男一女只是略微站了站,寒暄几句,就带头向电影院里走去。 刚好唐朋就站的距离电影院门口不远,有人叫了一声:“朋仔!” 唐朋讶然看去,就见张雪友正跟在那极有派头的男女身后,正向他招招手,然后凑到那男的身前说了几句什么,那男的居然迈开大步走了过来。 正主儿自然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所以随着这个男的走到唐朋面前,这里俨然成为焦点。 刚刚得意洋洋骄傲得像是老虎身边狐狸的文俊把腰弯成九十度,小心翼翼的说了一句:“向先生……” 唐朋心里一跳,难道这位就是…… 那人却只是淡淡的看文俊一眼,话都懒得说一句,一双目光深邃的眼睛看向唐朋。 唐朋也好奇的看向他。 ------------ 第七十三章 向生与向太(下) 对于将《赌神》看过许多遍的唐朋来说,电影里边那个不苟言笑身手高超的“龙五”绝对非常熟悉。 所以当这人站到唐朋面前,高大的身材冷峻的面容犀利的目光,唐朋一眼就认出他来。 永盛电影公司的老板之一,日后中国星的主席,传说中新义安的大佬,向化强。 而站在向化强身边这个巧笑倩兮窈窕明艳的女士,唐朋却一时有些迷糊。看脸庞倒是有那么几分那位“珠圆玉润”的向太模样,只是身材差别太大,莫不是那位向太的姊妹? 面对这位香港影坛叱咤风云的大佬,唐朋微笑着恭恭敬敬的打招呼:“向先生……”不过目光转向向化强身边这位的时候,唐朋有些犹豫,他不敢确定这位到底是不是陈兰,体型相貌实在是差距有些大,所以一时有些踌躇。 向化强淡淡“嗯”了一声,表情冷峻。 倒是身边的女士展露一个明艳妩媚的笑容,露出洁白整齐的贝齿:“怎么?见到向先生就打招呼,把向太丢在一边?小伙子瞧不起女人?” 唐朋有点尴尬,这个女人言辞果然犀利。 难道真是那位有影坛大姐大之称的陈兰?这么说此时的陈兰还未“丰满”起来。不过想想也是,向化强是什么人?又怎么会一开始就看上一个臃肿不堪的胖女人,现在这个明艳妩媚的向太才配得上向化强的身份地位嘛。 唐朋可是知道,这位向太陈兰可是能替向化强当家做主的,赶紧说道:“哪里哪里,只是对向太您一直以来都是如雷贯耳心向往之却未见真容,刚刚以为是陪向先生出席活动的哪一位大明星,有眼不识金镶玉,抱歉抱歉……” “咯咯咯……” 陈兰捂着小嘴笑得花枝乱颤,扶着向化强的肩膀笑说:“这小子一张嘴像是抹了蜜一样,你明明知道他是胡说八道,依然很开心……” 向化强也莞尔一笑,冲唐朋点点头:“七仔刚刚跟我介绍你,其实我早就听过你名字,香港电影的后起之秀啊,一起进去聊聊?” 七仔自然就是张雪友了,也不知他怎么来的这个绰号。 跟向化强拉近关系,唐朋自然求之不得,不过想到唐雪和朱茵等同学,略有为难:“抱歉向先生,我是带着妹妹和她的同学来看电影……” 向化强向身后一个跟班一招手:“给唐先生的妹妹安排最好的位置,位置不够就让弟兄们让出来,唐先生可是贵客。” 向化强根本不问唐朋的意见就霸气的交代好一切,唐朋自然不能反对,难道在这么多人面前驳了向化强的面子? 不过向化强如此热情让他有些受宠若惊的同时,也看出来向化强大概真的有事情和他谈。 他身后的唐雪朱茵一干同学兴奋极了,这可是向化强啊!居然对唐朋如此热情? 小伙伴看着唐雪的眼神自然免不了极度的羡慕,朱茵更是摇了摇粉嫩的嘴唇,看着跟向化强谈笑风生的唐朋,瞬间就把那个所谓在嘉禾工作的文俊比了下去。 冷不防发觉一道眼神正盯着自己,她略微扭头看去,发现大概是主演之一的一个瘦脸大眼睛的家伙正往自己这边看过来,两人目光交汇,朱茵娇俏的翻个白眼,哼了一声。 而那个叫周星池的家伙顿时闹个大红脸,飞快的移走目光…… 朱茵暗暗好笑,还演员呢,脸皮薄的像个女孩子,没出息…… 距离影片开始还有一些时间,向化强把唐朋带来的人安排好,带着唐朋来到电影院的会客室,作陪的自然是跟他“秤不离砣”的向太陈兰。 向化强这人性格稍微有些内敛,所以除了开始几句寒暄之外,其余基本都是陈兰在说。 “喂,小唐,呵呵!不介意这么叫你吧?你们内地都是这么叫年青人的吧?你知道吗?你的那部《我的野蛮女友》我看了五遍唉!情节设计的简直神了,李佳欣演得也好!” 正襟危坐夹着根雪茄的向化强一张扑克脸抽动一下,有些无奈的说:“你说你看就看吧,非得学那些台词情节,都多大年纪了,丢人……” 陈兰顿时不悦,一双丹凤眼眯起来看着向化强,脸上的笑容依旧很甜:“怎么,嫌我人老珠黄了?嫌我没关系,小明星大把,看上哪个你去找呗!” 向化强有些尴尬,无奈说道:“我哪有那个意思?你这人不可理喻,别叫小唐看了笑话……” 看着两夫妻斗嘴,唐朋有些感慨。 一眼就看得出来,这两人的感情真的非常好。 且不论关于向化强那些强|暴女明星什么的传言是真是假,单只说跟陈兰风风雨雨几十年始终不渝的感情,就令人钦佩。 当然,这也跟陈兰办事能力实在太过强悍有关。 无论是现在的永盛电影公司,还是未来的中国星集团,陈兰都是当之无愧的大管家。她站在向化强身后,却把所有的琐事处理的干干净净,圈子里交口称赞,跟性格内敛的向化强正好完美的互补。 只是唐朋还是没法把眼前这个窈窕纤细明艳动人的美女跟他印象里那个臃肿肥胖的向太联系在一起,差距太大了…… 陈兰娇媚的横了向化强一眼,才转向唐朋:“怎么样小唐,有没有兴趣合作?” 大概这就是向化强夫妻如此热情的原因吧? 去年向化强和弟弟向化胜组建了永盛电影公司,想要在日渐火热的香港电影中分一杯羹捞一块肉。只是所有人都看好香港电影的美好未来,各种人马纷纷投入其中,不可避免的使得竞争日渐激烈。 即便向氏兄弟身后有着强悍的背景,可也不能拿着刀逼着观众入场看戏吧? 成立一年的永盛电影公司依然举步维艰,形势跟预想中的情形差距很大。 而唐朋那一部《我的野蛮女友》瞬间吸引了香港电影界的所有目光。 原来一部电影没有大牌明星,没有巨额投资,没有强悍发行,甚至没有出名的大导演,你只要有一个好故事,就可以票房大卖! 由此引起的一股“编剧热”却是唐朋不知道的。 他还不知道的是,尽管许多人不认识他,但是“唐朋”这个名字已经在圈子里镀了一层金光,引人眼目。“联合映画”刚刚成立,尚未开拍的《电锯惊魂》已经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和关注。 这也是向化强夫妻主动放下身段向他示好的原因。 可以想见,只要《电锯惊魂》取得不次于《我的野蛮女友》的成绩,“联合映画”和唐朋就将成为香港电影的一股新势力。当然,别说邵氏嘉禾新艺城这三个香港电影的巨头,就算永盛也不是目前的“联合映画”所能比拟的,但是面对这样一个拥有无限潜力的新势力,谁都不会掉以轻心。 借机合作一回打好关系,可乐而不为?多个朋友永远比多个敌人强。 和气生财是唐朋的信条,尽管“联合映画”的身后站着李建荣的李氏家族拥有强悍的警方背景,但是交好向化强的好处依然很多。 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只有千日做贼的哪里有千日防贼的?唐朋可不想传说中被人拿着枪顶着脑袋拍戏的一幕出现在他身上。 想了想,唐朋有些为难:“和向先生向太合作,自然是我的荣幸。二位知道,联合映画刚刚成立,第一部片子马上完成筹备阶段就要开拍,还接了一部警方的宣传片,近期怕是真的没有空闲……” 他倒是真想跟向化强合作,一方面是向化强背后强大的人脉是他所觊觎的,另一方面也对这个无论繁华凋零一直都坚守着香港电影的人物很是敬佩。 向化强没有什么表情,陈兰却嗔怪的瞪他一眼:“你这小子耍滑头啊?让你导演自然要等你档期,可是写个剧本什么的花得了多少时间?莫不是嘴上说说哄哄我们,心里根本没把我们两口子当回事?” 唐朋大汗,这位向太还真是刁钻啊!按说他现在不仅一有空闲就“默写”那本《天使与魔鬼》,还要准备警方的那部电影,换一个人真的分身乏术有心无力。可偏偏对于唐朋来说“写”剧本这样的事情是最没有难度的。 就点头道:“OK,既然向先生向太这么看得起我,再推脱就是我不识抬举了。这样,一个礼拜之内,我准备好剧本给您送过去,看看不否满意。” 陈兰顿时眉花眼笑:“这就对了嘛!年青人做事就要痛痛快快!至于报酬……” 唐朋就笑着摆摆手:“无所谓,真的无所谓。我对钱一向不看重,难得二位如此看得起我,向太决定就好,我无异议。” 这倒不是客套,为了帮袁伟杰,他拿出《我的野蛮女友》剧本而且亲自导演从未提过报酬,最经典的恐怖片《电锯惊魂》随手拿出来丢给穆敦芾。 在他想来,这些记忆里的东西原本就不是他的,可以拿来自己用,送人也没有什么好心疼的。 若是有一天自己呕心沥血的写出一个剧本,那才是值得视若珍宝的东西。 向化强点点头,冷峻的脸上有了笑意:“我向化强何时亏待过伙伴?报酬绝对让你满意。不过年青人性格磊落不重钱财,确是难得。以后有事尽管言语,能帮的我向化强绝无二话。” 陈兰略感惊讶的看了看自己老公,就笑着对唐朋翘了翘大拇指:“小子不简单,我老公可很少这么夸人。” 唐朋笑着谦虚几句,前面放映厅里吵杂声音渐渐小了下去,上映开始。 ------------ 第七十四章 不疯魔不成活 “《电锯惊魂》第十八场第五十七组,Action!” 废弃的厕所,破旧的管道,死尸,手机,手|枪,锯子…… 一觉醒来的刘卿云发现自己被单脚拷在一个废弃的卫生间里,四下漆黑,呼救,只剩下了呼救,徒劳,绝望。突然,传来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别费力挣扎了,你我都已无路可走... 灯光瞬间开启,在亚当对面原来也铐着另一个男子:吴振宇扮演的医生,镜头跳跃式拉伸,原来两人身处在卫生间两端,在二人之间面朝地板躺着一具死尸!死尸的右手和刘卿云很近,手里有一个录音机。左手离吴振宇很近,是一把手枪。 死尸头部开花,鲜血流了一地…… “咔!” 穆敦芾皱着眉毛瞅着眼前的小屏幕,忍着火气。 一部电影是一个系统工程,导演会根据统筹以及尽量帮助演员进入角色的原因设定拍摄的顺序,最后通过剪辑才会呈现在观众眼前一部完整的电影,绝对不是像电影表现的那样第一个镜头就一定是最先拍摄的。 像这场电影里的第一个镜头,到了拍摄的第三天才开始拍。 目的就是为了让演员有一个随着剧情循序渐进的过程,逐渐深入剧情酝酿自己的情绪,使得表演更加贴近真实。 可是目前来看,效果并不太理想。 刘卿云毕竟拍戏经验太少,他所饰演的私家侦探角色总是表现得青涩有余而沉稳不足,看上去轻佻拘谨,距离穆敦芾的预期很有些差距。 这个镜头前前后后拍了不下十遍,问题总是出在刘卿云身上,让穆敦芾极为恼火。 “刘卿云,你过来!” 穆敦芾招了招手,语气很是生硬。 刘卿云战战兢兢的走过来,陪着笑:“穆哥……” 在他来说,穆敦芾虽然年纪并不是太大,却实实在在算是前辈了,所以很是拘谨恭敬。 穆敦芾指挥摄像师把刚刚拍摄的镜头重新放了一遍。 “知不知道你的问题出在哪里?” 刘卿云额头有些见汗,憨厚的脸上肌肉有些僵硬,厚嘴唇嗫嚅几下,也没说出话来。 十几遍了,每一次喊“咔”就让他说说自己的问题在哪里,苍天可见,我是真的不知道哇! 如果不是脸皮厚一点,刘卿云估计都快哭出来了。 老大!有问题你说不就完了,干嘛非得搞这样的方式? 片场的气氛一时有些紧张,无论演员还是工作人员都小心翼翼大气不敢出。 没办法,穆敦芾这位导演平时还算“和蔼可亲”,可是当他坐到摄像机前的时候,就完全像是变了一个人,冷酷,偏执,疯魔。 没错,就是疯魔。 那可以为了一个镜头让整个剧组翻来覆去的拍上十几回,可以为了一点点小瑕疵把演员或是工作人员骂的狗血淋头,甚至为了赶进度连续三十个小时开工…… 可以说,穆敦芾是投资人眼里的天使,却是工作人员和演员心里的魔鬼。 就连一直坐在穆敦芾旁边一边担任监制一边“偷师”的唐朋都觉得有些受不了,其偏执追求已经达到不疯魔不成活的地步。 “来来来,大家休息一下,喝口水!” 唐朋从旁边拿过一瓶矿泉水丢给刘卿云,又招呼大家喝口水休息一下。 刘卿云接过水,感激的看了看唐朋,整个片场敢跟穆敦芾“作对”的也只有这个年纪轻轻的监制大人了。 唐朋可不是想要跟穆敦芾作对,在他看来每一个导演都有自己的风格,都有自己处理事情掌控片场的手段,说不好谁强谁弱,这个是依据个人性格来的。 穆敦芾也吁了口气,一脸苦笑的看着刘卿云:“是不是觉得我很烦?” “是……啊!不是不是……”刘卿云差点把心里话说出来,幸好改口快,要不然有够尴尬了。 穆敦芾就笑:“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叫你自己想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吗?” 刘卿云是个不善言辞的,尴尬的笑笑,也不知怎么说。 穆敦芾就摇头叹气,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唐朋笑着拍拍刘卿云肩膀:“穆哥是想告诉你,一个影帝级别的演员,最重要的能力是能够发现自己的问题并自己把它解决掉,决不再同一个地方犯同样的错误。” 刘卿云有些发愣,难道我是影帝级别的演员?拜托,我的片酬只有十五万好不好…… 穆敦芾哈哈一笑,赞许的看着唐朋:“所以说你小子是最有天分做导演的,能一眼看出璞玉和顽石的差别。当初看了你这份演员名单,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还是很不以为然的。这都是什么人啊?除了龙套还是龙套,我就算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附体也没辙啊……可是现在,” 他指了指一脸纠结的刘卿云,又指了指在一边喝水的吴振宇:“刘卿云,吴振宇,还有任达桦,甚至就连黄秋声和那个毛头小子张佳辉,都有非常强的潜力,假以时日拿下金像奖金马奖完全没有问题!” 刘卿云愣住了,差点以为自己耳鸣。 从进入《电锯惊魂》剧组那一刻开始,刘卿云就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因为穆敦芾好像总是针对他提出苛刻的要求,让他殚精竭虑的应付的同时,也对这位以疯魔出名的导演极为不满。 我是新人怎么了,我就笨了怎么了,犯得着这样针对我? 若不是知道这次机会得来不易,加上目前的经济状况实在糟糕,刘卿云都想摔耙子不干了! 可是现在他居然听到,穆敦芾和唐朋说自己有影帝的潜力? 刘卿云觉得有一股气从丹田升起,似乎一瞬间就沿着脊柱冲进脑袋,让他热血沸腾的同时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穆哥,朋仔,你们放心,我一定好好演!” 看着刘卿云一张黑脸全是郑重,唐朋失笑:“搞什么鬼?这么严肃,好像要你去炸掉碉堡一样……” 全场大笑,原先紧绷的气氛瞬间融化。 穆敦芾颇有深意的看看唐朋,心底有些触动。 一个合格的监制,不仅要控制一部电影的风格质量,更要掌控这部电影的方方面面,甚至包括片场。 与自己的“疯魔”风格比较,这小子总能在轻描淡写之间把一切都控制在自己的轨道,演员导演摄像美术道具各个部门之间关系融洽配合轻松,能爆发出更强的效率,似乎更胜自己一筹。 穆敦芾有些不忿,按说自己的导演水平强出唐朋不止一筹,可是对于整个剧组的掌控却差了几分,这家伙真的只是一个还不满二十岁的年青人?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天才? 而且这个小子每天跟在自己身边,不仅每一次提出的意见都能让自己豁然开朗深为赞同,更是专心致志的“偷师”学习导演技巧。 穆敦芾不是个心胸狭窄的人,尽管有些时候表现的的确“疯魔”了一些,但是对于提携后进栽培新人这样的事情从来不说二话。 若是有一天这个小家伙能凭着在自己这里学到的东西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也是一件蛮有成就感的事情…… ------------ 第七十五章 剪辑之神 《电锯惊魂》的情节诡异惊悚,但是场景不多主线简单,拍摄起来进度非常快,再加上一位“疯魔”的导演,速度飞一样。 唐朋作为影片的监制,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确保影片的风格不会背离原作太多,否则任由穆敦芾发挥天知道他会把这部电影拍成什么样子。 穆敦芾的确是香港最好的类型片导演之一,唐朋跟在他身旁除了见识到穆敦芾的执着疯狂之外,对于其在暴力镜头上的刻画和描述简直叹为观止,也受益匪浅。 “《电锯惊魂》第二十七场,Action!” 这是整部戏里最血腥的一组镜头:在规定的时间内,女人必须用刀破开男人的肚子取出钥匙打开自己头上的捕鼠夹,否则时间一到捕鼠夹就会把自己的脑袋撕成两半! 女演员是一个不知穆敦芾从哪里找来的根本没有名气的龙套,但是只要看看她在准备的时候淡定沉着的表情,就知道必定是穆敦芾夹带里的御用人选,名气不大但是实力绝对不弱。 女人强忍着惊慌,按照“竖锯”的指示握着刀子,犹疑不决的不知道应不应该剖开这个人的肚子。 想活,就得残忍的剖开这个人的肚子从他的胃里取出钥匙,但是那种血腥的残忍是正常人绝对无法下手的。 可如果不这么干,时间一到头上的捕鼠器就会把自己的下巴撕掉把脑袋撕成两半。 求生的欲|望最终战胜她仅存的理智,为了活下去她不得不坚持着快要崩溃的神经,疯狂尖叫发泄着恐惧挥舞起刀子…… 男人的肚子上装了一个类似于皮革一样的东西,薄薄的一层,经过化妆处理看上去和真是皮肤没有两样。下面是加压的血袋,刀子割上去划破表层,就会有血浆喷涌出来,效果逼真。 片场所有人都一瞬不瞬的盯着,看着这个女演员状若疯狂歇斯底里的挥舞着刀子一刀一刀割下去,只要再割几刀,这个被剖开肚子状若死人的男人会睁开眼睛惊恐的看着自己的肚子被剖开,“凶手”就可以掏出血袋下面事先备好的“内脏”…… “啊——” 就在这时,一声惊恐到极点的尖叫把大家吓得差点魂飞天外,就连唐朋都因为太投入而被这突如其来的尖叫吓得一哆嗦。 穆敦芾暴怒:“谁特么鬼叫?!” 正疯狂“剖肚子”的女演员被这一声尖叫打断,只能停止拍摄。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片场门口,那个打断拍摄的始作俑者。 张蔓玉傻呆呆的看着“血腥恐怖”的画面,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尽管明白过来这是在拍戏,但是这也太逼真了,那一瞬间她以为穆敦芾这个疯子真的找来一个“死尸”解剖,这才会抑制不住的惊叫出声…… 听到穆敦芾的怒吼,看着片场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自己,张蔓玉明白自己搞了乌龙,她举了举手里装着奶茶的袋子,想要笑一笑,可是脸上颜色惨白,那一抹挤出的笑容在大家看来更像是哭…… 她被刚刚自己看到的吓坏了。 *********************** 一般来说,在拍摄一部电影的时候,一些比较重要的镜头导演会多拍摄几组,以待后期剪辑的时候有更多的选择。 但是唐朋直接大手一挥,告诉穆敦芾只要按照剧本拍摄就好,没必要浪费时间浪费胶片做那些无用功。穆敦芾不同意,一直以来几乎所有的导演都是这么干的,谁也不是天才就敢确定拍摄的每一组镜头都是完美的,最起码多一个选择岂不是更好?最典型的就是墨镜王,那家伙甚至一组镜头换着花样拍个六七次,最后统统丢掉重新再拍…… 他和唐朋有过几次争执,但是唐朋坚持没那必要,又以时间紧迫资金有限来搪塞,大言不惭的说什么他的剧本就已经最完美了,多拍镜头完全就是画蛇添足…… 气的穆敦芾肝火上升。 但是没办法,唐朋是监制,他只能听唐朋的。 《电锯惊魂》原本就主线简单场景不多,再加上根本不拍多余的镜头,两个礼拜就大功告成。 吃了一顿简单的“杀青宴”,代表前期拍摄全部完成,就进入到后期剪辑。 一部电影的后期剪辑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笼统来说,就是把前期拍摄的各组镜头重新排序、选择、分解与重组,以找到导演或者监制叙述整个故事的主线,最终完成一个连贯流畅、含义明确、主题鲜明并有艺术感染力的作品 。 所以剪辑往往是最能体现一个导演风格的环节。 然而这个以往最麻烦的剪辑环节,在穆敦芾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唐朋仅仅用了一个小时就搞定初剪。没办法,整部电影都在唐朋脑海里清晰的储存着,他只要按照场记记录挑选出每一场的先后顺序组合在一起就好了…… 这样的速度穆敦芾不仅没见过,甚至没听过,可以称得上剪辑之神了! 唐朋操作着剪辑机和放映机,按照记忆结合蒙太奇结构对电影进行复剪,一边疑惑的问有些发呆的穆敦芾:“有什么问题?” “啊?”有点走神的穆敦芾振奋一下精神,问道:“你怎么剪辑的这么简单?难道不用反复对比一下各个镜头的衔接和效果,你就这么自信你的选择就是最好的?” 唐朋笑了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没那个必要,剧本写好的那一刻,整部电影就已经在我的脑海里,所以剪辑的过程,就只是把我预想的画面剪出来而已,我确认它已经是最棒的!” 唐朋这话说的有点叼,也有点自吹自擂的意思,当然以他的重生遭遇的确有这个装酷的资格。 在他想来,一个导演之所以成功,水平是一方面,风格也是一方面。 而他就想让“天才”成为他的标签,或许这也会逐渐的演变成一种标签,一种人格魅力。 穆敦芾这才明白为什么唐朋坚持不用多拍摄几组镜头,因为一整部电影的每一个镜头细节都已经清晰的被他“构思”完成。 这简直就是天才哇!这得是什么样的记忆力什么样的思维能力才能做到这样的地步? 穆敦芾有些受伤。 一直以来这部戏的每一个细节他都认为完成的比较完美,自己的能力在这部电影里得到完美的呈现,他有信心把这部电影拍成自己导演生涯的代表作,更有信心上映之后在香港影坛引发一场“电锯”风暴。 可是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就算没有他,唐朋也会把这部电影拍的很好,因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其实都在唐朋的掌控之中。 除了经验之外,穆敦芾发现自己完全找不到可以在唐朋面前炫耀的地方…… 唐朋一直很喜欢《电锯惊魂》里的背景音乐,曾经在网上找到一段“HelloZepp”,就是影片最后揭开谜底时的那段。 还记得最早看《电锯惊魂》第一部的时候,老JOHN在这扣人心弦的音乐声中诈尸一样突然爬起,把当年心理承受能力还不是很强的唐朋震撼到不能自理,从此以后无可救药地成了锯迷,本着和老JOHN死磕到底的精神追看每一部续集直至生命的终结…… 那首经典的《HelloZepp》,唐朋打算找一家专业的工作室去做。 ------------ 第七十六章 “电锯”来袭 相比一部电影的前期拍摄,后期制作一点也不轻松。尽管有自带作弊器的“剪辑之神”唐朋,《电锯惊魂》的后期制作诸如配乐录音字幕等等依然拖拖拉拉耗时一个多月。等到影片全部制作完成等待院线排片,已经是八|九年一月份。 这是群雄并起逐鹿香江鏖战正酣的时代。 嘉禾凭借功夫巨星成龙以及洪进宝的《最佳福星》系列横扫香江,早已雄心勃勃的将目光对准好莱坞,誓要在那一块电影的圣地杀出一条血路。 八十年代初凭空崛起的新艺城,初生之犊不怕虎,一力挑战香港电影的两个庞然大物邵氏与嘉禾,非但未曾落败,甚至一度逼迫邵氏与嘉禾两家联手。《最佳拍档》系列电影夯实了新艺城香港电影新贵的基础,一部《英雄本色》更是笑傲华语影坛,令新艺城的声势如日中天。 吴思源的思远影业,徐可施楠生的电影工作室,许冠文的许氏影业公司,成龙的威禾,洪进宝的宝禾,陈勋奇的永佳,张国忠的艺能,袁和平的和平影业…… 这是最好的时代! 一个个实力雄厚的电影公司制作出一部部耳熟能详的优秀影片,让香港电影步入一个辉煌灿烂的时代,不仅席卷华语影坛,在东南亚的市场将好莱坞大片打得节节败退,使得整个东南亚都成为香港电影的票仓。 在这样一个时候,谁又能想到不到十年的时间,香港电影就将在好莱坞的大制作和电脑特效面前毫无还手之力,曾经的后花园台|湾日|本东南亚一个一个的沦陷,最终陷入前所未有的严冬。 ***************** 《电锯惊魂》上映的时间排在1月24号的贺岁档期。 按照惯例,上映前几天必然是传统的午夜场。 有了《我的野蛮女友》的经验,唐朋早早的带着大檐的棒球帽“潜入”电影院,其他《电锯惊魂》的主创人员诸如穆敦芾等人商议一下决定分头进入电影院,以免引起轰动,到时候反响不好被骂。 唐朋带着吴振宇和张佳辉坐在后排,这两人在他左手边,右手边则是非要缠着来的李佳欣。 影片尚未开始,电影院里依旧喧闹吵杂沸反盈天,一种年轻人将午夜场当成派对现场,搞的乌烟瘴气。 但是你又不得不承认,这是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再也不能体会到的热烈气氛。 《电锯惊魂》同期上映的电影实力强劲,嘉禾旗下许氏影业的《合家欢》在1月11日上映,上映一周票房就已经达到1300万,很有希望成为许冠杰的第一部票房超过3000万的电影。 新艺城的《新最佳拍档》将会和《电锯惊魂》同日上映直接对阵,延续了新艺城精良制作传统的这部电影唐朋上辈子就看过,不仅有许冠杰麦加这一对老牌喜剧明星,还邀请了86年亚洲小姐冠军莉智和歌坛巨星张国容,阵容可谓豪华。 而麦当杰的《省港旗兵第三集》也是来势汹汹,凭借前两部积累下来的人脉口碑很受观众期待。 尽管这几部电影跟《电锯惊魂》的题材不同很难上演全方位的竞争,但是其巨大的吸引力依然会起到分流的作用,对《电锯惊魂》将会造成不小影响。 没办法,小成本制作的电影就是这样受气,没有重金投入的噱头宣传没有大明星的票房号召力,就只能依靠出色的剧情来吸引观众的口碑。 哪怕很清楚《电锯惊魂》威力的唐朋也有些心里没底。 “喂,想什么呢?” 李佳欣伸出一根春葱也似的玉指捅了捅唐朋,小心翼翼的问。 自从酒吧事件之后,李佳欣明显感觉到唐朋对她的冷落和疏远,好几次自己主动约他都被他推掉。 说实话,李佳欣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 嫁入豪门是她自己给自己立下的志向,紧紧拴住倪振就距离自己的目标不远了。可是同时她又非常在乎唐朋对她的态度,不愿意唐朋将自己陌生人一样不理不睬。所以今天得知《电锯惊魂》午夜场,李佳欣推掉倪振的约会早早跑到浸大门口等着唐朋。 “没什么,有点担心而已……” 唐朋看了李佳欣一眼,随口说了一句。 今天的李佳欣穿了一件淡粉色的薄毛衣,柔软的毛料紧贴着身体,使得起伏的山川曲线更加有一种含蓄的惊心动魄。乌云也似的秀发随意的披洒在肩头,一副宽边的墨镜遮住大半张秀美的俏脸,但仅仅是露出的嫣红粉嫩的菱唇和精致尖俏的下颌也让人很有惊艳的感觉。 不得不说,李佳欣确实漂亮的过分。尤其是那一对精致水嫩的唇瓣,很让人有上去咬一口尝尝滋味的冲动。 似乎感觉到唐朋的目光有些火热,李佳欣咬了咬嘴唇:“干嘛盯着我?有哪里不妥?” “咳……” 唐朋干咳一声收回视线:“三更半夜黑灯瞎火的你带着个墨镜算怎么回事?不怕走路摔跤啊!” “嘻嘻……” 李佳欣轻笑一声,大着胆子伸出手紧紧抓住唐朋的大手,咬着嘴唇不说话。 冷不防一只微凉的小手伸过来握住自己的手,唐朋大感诧异的看了看李佳欣,这丫头微微扬起下颌,宽大的墨镜遮挡了视线不知她看向哪里。 温软滑腻柔弱无骨的触感让他心底一荡,下意识的微微用力捏了捏。 随即心底有些郁闷,这是被泡了啊? 这丫头不是跟倪振拍拖吗,这动作是什么意思…… 管他呢,反正手感不错,那就先握着吧…… 灯光熄灭,电影院里瞬间陷入黑暗,吵杂声也顿时消失。 一道放映机投射的光线越过观众头顶的虚空,投射在白色幕布上。 电影正式开始。 小黑从昏迷中醒来,发现自己在浴缸中,慌乱之中,他踢开了浴缸的塞子,一道蓝光随水一起流入浴缸底部,影片由此埋下一个伏笔。 小黑从浴缸中爬出,周围一片黑暗,角落里的医生摸到了开关,打开了灯,两人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废弃的厕所中,中间有个满头是血的人趴在地上,一手握着录音机,一手握着手枪。两人各有一只脚被铁链拴住…… 影片开场便做足了悬念。 小黑当拿到录音机来播放磁带时,录音机中传来几声咳嗽声,这里暗示凶手是个患有重病的人。医生的任务则是在6点之前杀死小黑…… 影片的恐怖之处在于人内心的黑暗,而不在于片中少之又少的血腥,同时影片中令人窒息的氛围,“竖锯”低沉的录音声,加之恐怖诡异的三轮车人偶,令本片处处充满恐怖。 电影院里除了音响发出的配音,没有其他一丝声音,所有人一开始就已经被紧张悬疑的剧情吸引,瞪大眼睛等待着剧情的发展。 等到观众看到开肚剖腹那一幕上演,整个影院一片倒吸凉气的声音。 “我的天!” “上帝,这也太逼真了……” “挑!穆敦芾这个变|态佬不会真的找个死人来解剖吧?” 没等大伙议论完,那个“死尸”突然睁开眼,原来只是被药物迷昏过去,这时因为剧痛惊醒。 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引起一片惊呼。 李佳欣的小手下意识的紧紧抓住唐朋的手,然后十支交缠紧紧扣在一起。 本片的叙事看似凌乱却有章法,以医生和小黑的“游戏”为主,以外界“竖锯”与警探们的斗争较量为辅,在结尾两条主线合并为一,流畅地完成整个故事。 关于结尾,确实让人始料未及,震撼人心。结尾的快速镜头切换,加之“Hellozepp”的配乐,再有小黑在黑暗中痛苦无助的哭喊声。 当“竖锯”老头从血泊中站起,宣告了“电锯时代”的到来。 影片快要结束的时候,唐朋就拉着李佳欣悄悄退场。 走出电影院的唐朋轻轻吁了一口气,看来港版的《电锯惊魂》香港观众还是可以接受的。 紧握的双手还未分开。 李佳欣轻轻捏了捏唐朋的手,声音有点飘忽:“喂,要不要庆祝一下?” 唐朋有些纠结,不知道这丫头想些什么,“时间有点晚啊……” 李佳欣轻轻哼了一声,微微侧转过身避开唐朋灼热的目光,手却未松开…… ------------ 第七十七章 有花堪折直须折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啊,兄弟最近也真是蛋疼了……前些日子家人身体不好去了京城检查住院,刚刚回来捋顺了工作,一不小心又成了被告被法院下传票……自古财帛动人心啊,亲情友情诚信友爱神马的原来在金钱利益面前没有底线…… 对于这更新速度兄弟也是无比羞愧,但是木办法,最近搞得脑子乱七八糟,一坐下来就想静静…… 不想给自己找上门借口,只是保证绝不太监,啥时候把手头的事情捋顺不想静静了:)一定好好的爆发让大家嗨一下,说实话兄弟的更新速度还是蛮骄傲的,沉下心来的时候一天一万几千字的没啥难度。 虽然很羞愧,但是还得说一句,对于这本书觉得瘦的哥们儿可以留着肥了再宰,但是起码你的先收藏吧?还有啊,上线的时候顺手把推荐票投给兄弟,那就感激不尽啦! 言归正传—— **************************** 李佳欣的意思,是两人单独庆祝一下。谁知还未等两人移动脚步,后面就有吴振宇张佳辉跟了出来,还多了一个浓眉大眼的刘卿云。 “嗨,朋仔,一起庆祝一下啊?” 吴振宇神情很是兴奋的提议,对于自己在《电锯惊魂》里的表现以及观众观看影片的反应非常满意。 唐朋欣然点头:“正好我和Michele也想找地方喝一杯。” 这三位和都是香港影坛鼎鼎大名的实力派,虽然现在还都是没有名气的小人物,但正是这种相识于微末之时然后看着甚至一手推动他们一步步踏上金光灿烂的星光坦途,让唐朋心里有一种“养|成”一般的成就感。 而三位“龙套”是真正见识了唐朋在片场和穆敦芾这种大导演分庭抗礼甚至完全掌控《电锯惊魂》这部电影的能力,加上《我的野蛮女友》带来的光环,一致认为唐朋的前途不可限量,日后绝对会在香港影坛有一席之地。 能够趁机和这样一个未来的大导演搞好关系自然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情,所以三个兴致勃勃的家伙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超级讨厌的“电灯泡”…… 李佳欣就轻轻撅起鲜艳的菱唇,目光有些幽怨…… 唐朋对于生活的唯一要求就是舒适,吃饭穿衣睡觉都是这样,所以路过一个路边大排档就走了进去。三大影帝这是还只是主演了一部《电锯惊魂》这样小成本电影的小人物,原本就存了放放血请唐朋一顿的心思,这是见到唐朋进了大排档自然更是大喜。李佳欣虽然因为港姐光环和《我的野蛮女友》带来的轰动名气不小,但是说来也不过是一个娱乐圈的新人,淳朴单纯的一妹纸,尚未沾染那些斗富炫耀的陋习。 于是,五个未来叱咤华语影坛的大明星就在这个冬日的午夜,勾肩搭背的坐在冒着热气的大排档,吃着烧烤嚼着鱼丸喝着廉价的啤酒,划着拳叫着笑着全无形象,却有一种叫做青春的东西悄悄的振翅飞扬…… 等到散场的时候,酒量最差的张佳辉以及胡言乱语醉的一塌糊涂,最能喝的唐朋也觉得心跳加速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 喊过两辆计程车,虽然脚步蹒跚却还保持清新的吴振宇一手一个扶着刘卿云张佳辉上了一辆车离开,送李佳欣回家的任务自然交给唐朋。 李佳欣已经跟TVB签约,为了工作方便就搬出家在广播道租了一间房子,是一幢十几层高的楼房,巧的是这里距离浸大的直线距离也不太远。 唐朋付了车费就让计程车离开,打算运动一下步行走回学校醒醒酒,不然直接回去睡觉明天早晨恐怕会有宿醉的难受。 香港的冬天并不暖和,尤其是春节前后。 唐朋深呼吸了一口干冷的空气,觉得酒精带来的燥热得到舒缓,精神为之一振。 李佳欣穿的是一件淡粉色的薄毛衣,干冷的微风轻易的穿透毛衣的缝隙让她觉得有些冷,不经意的缩缩肩膀。淡蓝色的牛仔裤紧紧包裹着她两条笔直的大长腿,愈发显得腿长臀翘,那优美的线条让唐朋觉得一阵口干舌燥。 “我进去啦!” 李佳欣扬起小手摆了摆,两只亮晶晶的眸子看着唐朋。 “嗯,晚安,祝你有个好梦。” 唐朋笑笑,示意她先进屋自己再离开。 “你也是……” 李佳欣展现一个清纯靓丽的笑容,咬着红唇转身,那俏丽纤长的身影和青春秀美的风情好像一个甜美可口的水果,咬一口下去就是水润香甜的果肉…… 最美港姐的美誉,绝非浪得虚名。 唐朋赶紧迈步打算跑步回到学校借机释放一下过剩的精力,否则搞不好今晚会“尿床”…… 要知道重活回来的唐朋还没有机会做那些成年人都爱做的事情,原本就生龙活虎的年纪加上坚持不断的锻炼更是精力充沛,某些生理现象已经发生了不止一回…… 他的脚步还没迈开,刚刚走到楼道口的李佳欣突然转身,秀美的脸蛋儿绽放一个妩媚的笑容:“要不要上来坐坐?我煮咖啡很不错的……” 唐朋的心脏“霍霍”跳动起来。 不管李佳欣是带着暗示还是就只是想请喝咖啡,没有男人会拒绝。 楼道里有些黑暗,李佳欣沉默的走在前边,唐朋跟在后面看着她优美的曲线,也没说话。直到进了电梯,李佳欣咬着红唇眼神游移就是不去看唐朋,两人之间更是诡异的沉默。 出了电梯,李佳欣从包包里摸出钥匙打开门,低着头打开门,脸蛋儿红得厉害,像是被煮熟的螃蟹。 李佳欣先进门打开壁灯,然后弯腰去鞋架上拿拖鞋,她这里没有男式拖鞋,就往后退了步打开鞋柜,嘴里说着:“抱歉,我这里没有男士拖鞋,穿我的将就一下吧……” 她弯着腰往后挪了一步,唐朋却刚好进门,往前迈了一步把门关上。 一个往前一个向后,玄关原本就不大,这样一来不可避免的发生碰触。 李佳欣发出一声惊呼,就要直起身。 李佳欣的腰细的惊人,仿佛稍微用力就能勒断。 李佳欣惊呼一声挣扎着摆脱唐朋的手臂,刚刚转过身,就被一股灼热的气息堵住樱唇…… 唐朋不明白李佳欣为什么主动邀请自己到她家里来,但他明白李佳欣表达出来的暗示。这丫头不是一心一意想要嫁入豪门么?而且貌似最近和倪振那小子打得火热啊,为毛又跑来勾引自己…… 李佳欣这样的女孩,意志极为坚定,既然定下嫁入豪门的决心轻易就不会更改。此时的表现应该只是少男少女之间相互的好感酝酿到某一个程度爆发出来,绝对不会是对唐朋爱的死去活来主动献|身…… 唐朋不是圣人,更不是素食主义者,李佳欣这样一块甜美的肥肉送到嘴边,怎么可能不吃掉? 古人说得好,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 第七十八章 全港惊魂 没有什么我爱你你爱我谁给谁负责,一切发生的就像是潮涨潮落那么自然。大家都是成年人,能走到一起当然是互有好感,却不一定非得跟爱情有关。 起码唐朋是这么想的。 几天之后,《电锯惊魂》正式上映。 既有《我的野蛮女友》珠玉在前,又有穆敦芾这样的实力派导演执导,这回银都公司没有扣扣索索的搞什么点映,直接在旗下所有院线全线铺开,制作精美的海报不要钱一样到处派发,宣传搞得有声有色。 银都公司如此重视《电锯惊魂》的原因,固然是对于这部电影本身的看重,还有一个原因则是院线上一部上映的电影《京都球侠》票房惨淡,上映一个月居然只收到300万票房,简直成为全港笑柄。 要知道银都公司上映的影片尽管不是以票房为主要目标,但是一贯以来口碑都不错,更是金像奖各奖项的有力争夺者,是香港影坛可与邵氏院线金公主院线并肩抗衡的存在。结果那部跟内地峨眉电影制片厂合作的《京都球侠》却让银都公司尴尬异常,但凡看过电影的观众一片骂声,搞得银都公司狼狈不堪。 陈靖波发了狠,大力推动《电锯惊魂》,无论排片银幕数量还是前期宣传都下了大力气,誓要找回颜面。 不出预料,《电锯惊魂》确实争气,一经公开上映就一片赞美。 “人活着多半不知感激,但你不会了……” “是死是活,你自己选择……” “我厌恶不感恩的人,我厌恶嘲笑别人遭遇的人……” 这些电影里的台词传遍大街小巷,可每一次说出来,似乎都伴随着一股阴森森的凉风。 香港人对于恐怖片是非常情有独钟的,一些小制片商往往喜欢这样的题材,投资不大票房不错口碑也挺好,就比如《山村老尸》《灵气逼人》这样的片子。 所以尽管同期上映的《合家欢》《新最佳拍档》《省港旗兵第三集》这些片子名头响亮号召力惊人,《电锯惊魂》依然受到不少关注,而且作为香港电影圈有数的类型片导演之一,穆敦芾本身也有一定数量的影迷。 无论广告宣传还是大明星大阵容,莫不是想通过这种手段把观众吸引到电影院。然而当进入电影院之后,终归还是要拿影片的质量来说话。一部电影的口碑就是这样慢慢产生的。 《电锯惊魂》没有大明星,没有炫酷的爆破或者飞车镜头,可是当打着看恐怖片心理的观众走进电影院,却实实在在大吃一惊。 其实《电锯惊魂》血腥有余,恐怖却稍显不足。但是精妙的情节设计合理没有破绽,电影从头到尾都没有睡点尿点,神经一直都绷着,故事情节不断刷新,尤其是结尾的颠覆足以让所有人目瞪口呆。 叫好声一片。 而当越来越多的观众涌入银都院线观看《电锯惊魂》之后,口碑就这样像是一个渐渐酝酿到顶点的火山,然后彻底爆发出来。 上映一周的时候,《新最佳拍档》票房1080万,打斗精彩枪战激烈的《省港旗兵第三集》票房510万,而《电锯惊魂》只有可怜的380万。 可是当2月6日春节前最后一天的票房统计出来之后,所有人都大吃一惊。 《新最佳拍档》依旧平稳,票房已经累计到2300多万,《省港旗兵第三集》却后劲不足,票房只有800万。 小成本小制作小阵容的《电锯惊魂》异军突起,一举拿下2000万票房,不仅将业界一直看好的成龙旗下威禾公司制作的《神勇飞虎霸王花》1300万票房死死踩在脚下,更有望挑战新艺城的《新最佳拍档》。 电影这个东西跟许多事情都有共同之处,那就是“集群效应”,大家越是叫好,看得人越多,看得人越多,越是有人想去看。 甚至有很多人期待是不是将要诞生香港电影史上第一部拿下年度票房冠军的喜剧片。 唐朋却很有自知之明,因为这一年将有两部神作面世。 其中一部是成龙的代表作《奇迹》,唐朋对其印象最深的是这部电影的海报,海报上一共五个人,成龙、关海山、刘克宣、王伟以及董骠。然后这些人陆陆续续去世,到了成龙拍摄《天将雄狮》的时候,只剩下成龙自己。成龙笑言这张海报堪称“死亡合影照”。 另外一部,自然就是赌片中的巅峰《赌神》。 唐朋还不会自大到认为一部恐怖片就能将这两部影片拱下马。 但是即便如此,《电锯惊魂》也算大获成功了,“联合映画”上下喜气洋洋,对于公司的开山之作取得如此成绩欣喜不已。 *********************** 香港的春节也放假,毕竟这里仍然是华人为主体,接近春节的时候大街小巷红灯笼舞狮子,跟内地过年没什么两样。 学校也放假了,唐朋自然要到家里和家人一起过个团圆年。 廿八洗邋遢,在家里跟着家人忙了一天的唐朋,晚上又被李建荣袁伟杰叫出去喝酒到半夜。廿九早晨起的就比较晚,等他起床的时候家里人都去街上准备年货,就剩他自己。 打个哈欠刷牙洗脸,然后坐到沙发上看报纸。 香港各界对于《电锯惊魂》的评价也极高。 《东方日报》就刊登了一片黄佔的文章。 “惊悚恐怖片一向是我不喜欢的类型,并非是惧怕于斯,只是我更加希望能够通过电影悟到一些道理,去思考一些平日里可能不会想到的问题。而大多数的恐怖惊悚片仅仅停留在吓唬人的层面上,通过极富渲染力的画面和声影促使观者肾上腺分泌过盛,从而令人收获一种类似于吸|毒的快感,这多多少少让我不能够认同。所以无论以讲述鬼神妖怪的香港鬼片,还是日系灵异片,或者好莱坞的恐怖系列,我均少有染指。而对于这部目前在香港街知巷闻的《电锯惊魂》我却一直抱有十分好奇的态度,因为有一位看过电影的老友告诉我,他认为这一系列的作品并非是纯粹的恐怖片,准确称之应该为心理片。然而,心理片却是我十分中意的类型。对于这部电影的情节我不做过多的描述,想知道你就自己去看。我只想说,这是香港电影的一个经典……” 同样在香港影响力很大的《明报》也刊登了对这部电影的评论。 “本片中的几位主角,医生、偷窥者、护工、警探,他们自始至终都被玩弄于“竖锯”的股掌之下,他们所自认为聪明的小把戏只会为自己带来更多的耻辱与伤害,受辱的是他们并不干净的灵魂以及所谓的自信,受伤的则是他们的躯体。当一个人拥有的越多,势必在乎的就会越多,优雅冷静智慧超常的“竖锯”恰是抓住了这一点,安排出众多巧妙的机关,让参与他的“游戏”的人们永远处于绝望之中,根本无法看到希望。然后,在欣赏完自己的优秀成果后从容不迫的离去,只留下一句“GameOver”。 “‘竖锯’先生并不惧怕死亡,因为他已经行至死亡的边缘,在这个时刻,他俨然已经蜕变为上帝的使者,或者是死神的朋友,他无法容忍那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的行径,他给了他们一个做出选择的机会。参与他的游戏的人,如果无法完成游戏,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苟活于世,倘真的顺利闯关成功--就像那位吸毒女一样--那么经历者发乎内心的尊敬也恰恰说明了“竖锯”设计这些游戏最积极的意义是什么。那便是,只有在鬼门关走过一遭的人才会更加理解生命的真谛,才会更加珍惜自己拥有的时光。所以,在这个层面上而言,“竖锯”便远非那些影视作品中嗜杀成性凶狠残暴的杀手可以比拟,冷酷、残忍仅仅是表面的,对心灵的救赎与对灵魂的洗礼才是这个经典角色最具魅力的地方……” 看着这些评论,唐朋就想笑,一部纯娱乐的电影而已,用得着搞得这么复杂?电影当然是一个载体,它可以阐述某些人的述求和观点,也能批判一些社会现象,但是用不用得着上升到灵魂修养的高度? 见仁见智吧…… ------------ 第七十九章 闪耀的联合映画 嗷嗷嗷~~终于把那些烦人事处理完了,今天开始每天两更,不排除小爆发一下的可能,大家支持下!写到现在基本的铺垫都差不多了,下来就是连续不断的高|潮,给兄弟点动力吧,收藏推荐啥的不要吝啬,让小弟在繁忙的工作中保持一份热情写出更爽更多的文字,拜谢~~!! *********************** 嘉禾大佬邹纹怀的办公室里,烟雾缭绕。 在香港电影界,邵氏公司是当之无愧的庞然大物,几乎所有在这个圈子里呼风唤雨叱咤风云的人物,或多或少都能跟邵氏公司扯上关系,甚至像皱纹怀这样执掌嘉禾的大佬原本就是出身于邵氏公司。 然而邵氏公司的大片场制度,却让其在七八十年代之后逐渐被其他电影公司赶超,哪怕依靠着TVB这个明星制造工厂,也无法阻挡日薄西山之势,将独霸多年的领地拱手让人,甚至连院线都转让给了潘笛声的德宝公司。 邵氏没落,最能接手其江湖地位的莫过于一手缔造出李小龙成龙两大功夫巨星的嘉禾。然而当时间进入八十年代,新艺城的异军突起却对嘉禾造成强劲的冲击,使其独霸香港影坛的野心岌岌可危。 《开心鬼》系列,《最佳拍档》系列,《倩女幽魂》,《英雄本色》…… 某种意义上说,香港电影的八十年代,是新艺城的时代。 然而邹纹怀毕竟是邹纹怀,哪怕在香港本土被新艺城咄咄逼人的气势压得喘不过气,依然把目光瞄准欧美,期待着能在好莱坞攻城掠地,大振香港电影雄风的同时也收获相等的票房成绩。 香港电影在西方仅有过一次重大突破,当时大多数人都没有料到,为本土和亚洲区观众度身订造的功夫片居然可以产生全球性的影响。它所产生的影响便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香港影业出现危机之前,香港成为仅次于好莱坞,影片卖埠量位居全球第二位。 而造成这个结果的直接原因就是邹纹怀和他的嘉禾——正是他挟着两出李小龙影片在戛纳电影节曝光后,举世方大开眼界。在当了数年李小龙的“替身”后,皱纹怀发现了成龙身上独特的能力——功夫加喜剧的融合,于是一部《蛇形刁手》及《醉拳》成功地将成龙打造成继李小龙后又一个享誉世界的功夫巨星。其后,邹纹怀更力捧成龙进军好莱坞。 结果大家都知道,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有过李小龙的功夫电影风靡一时和《忍者龟》的大赚特赚,邹先生信心百倍豪气万丈,连续制作了《杀手壕》《炮弹飞车》等几部大卡司,效果却不甚理想,只得暂时放弃冲出亚洲的雄心壮志,沉下心来巩固香港这个自家后院。 “对这部《电锯惊魂》,大家怎么看?” 邹纹怀手指夹着雪茄,看着对面的几个人,目光深邃。 “蛮不错的,穆敦芾这人别的本事且不说,拍这样恐怖血腥的片子确实厉害。” 说话的是一个女人。 一头长发烫成波浪一样的大卷随意的披散,粉面桃腮容颜俏丽,很灰色的套裙让她有一种干练沉静的气质,虽然眼角明显的鱼尾纹暗示韶华已去青春不再,依然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这个女人叫刘靓华,嘉禾的大股东之一。 刘靓华原本是罗维的妻子,当初跟着丈夫加入嘉禾不久,就跟大BOSS邹纹怀搞在一起,成为邹纹怀的红颜知己。罗维一气之下跟刘靓华离婚,出去组建罗维电影公司单干。 这个刘靓华可不是一般人,父亲曾经是抗战时19路军的军需处 长,叔父曾是香港华人总探长,有个伯父还曾经做过南|京市|长,姐夫是香港大报 《成报》的创始人之一,她父亲相当宠爱她,给了她十几处香港房产。刘亮华小 姐带着这么的丰厚的家产,投身进了电影圈做了一名女演员,经常演一些风|骚泼 辣的反派女角色,人长得漂亮,身材又好,江湖人称“小肉|弹”。 刘亮华是很有能力的女人,当年嘉禾派她去美国接洽郑佩佩,但郑佩佩没有复出 的打算,她听说李小龙想要回香港拍戏,正在邵氏和嘉禾之间犹豫不决,于是就 顺道杀了过去,把李小龙带回香港,成就了嘉禾在香港电影界的江湖地位。 最有意思的是,邵氏和嘉禾这一对宿怨,不仅在影坛大战,两个大老板还在红颜知己上大战,邵毅夫有方艺华,邹纹怀有刘靓华,“双华”争辉,也算一段江湖传奇了。 “不不不,穆敦芾的能力固然上佳,可是不要忽视这部电影的编剧,更不要忽视它的监制。” 坐在邹纹怀对面的何贯昌却丝毫不给大BOOS的红颜知己面子,直接说出自己的不同看法。 邹纹怀就哈哈大笑,拿手指点了点何贯昌:“果然是我的老伙计,咱俩是英雄所见略同啊!” 当年两人一同离开邵氏,千难万难中并肩作战一起开创嘉禾,彼此间的情感与默契自不用说。而性格通透做事雷厉风行的何贯昌极得邹纹怀的新任,在嘉禾公司是真真正正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刘靓华也丝毫没有因为何贯昌反驳了自己的观点而恼火,眨了眨眼笑着问:“哦?我还真没留意,《电锯惊魂》的编剧是谁?监制又是谁?” 何贯昌把身子坐直了一些,在邹纹怀面前他一向都很随意,哪怕刘靓华在场也一样。 “《电锯惊魂》的编剧和监制是同一个人,叫唐朋。” “《我的野蛮女友》那个导演?” 《我的野蛮女友》取得的成绩并不算惊世骇俗,但是唐朋这个名字在香港电影圈还是很有几分知名度,刘靓华当然听过。 何贯昌点点头,很是感慨:“就是他,浸大的学生,刚满二十岁吧?现在的年青人,不得了啊。听说他们那个什么联合映画电影公司就是他们几个大学生合伙搞起来的,第一部电影就搞了一个开门红,以后的成就怕是不可限量……” 自己二十岁的时候在干嘛?何贯昌想了想,发现居然没什么印象…… 邹纹怀显然对唐朋很是感兴趣:“两部电影两种风格,都是小成本制作,都没有大牌,都是他自己编剧,这个年轻人很有才华。最让我看好的一点是,这部《电锯惊魂》让我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刘靓华很好奇:“2000万票房对于一家新成立的电影公司和一个二十几岁的年青人来说的确很不容易,但是也没必要把他推崇的那么高吧?” 邹纹怀抽了口烟,细细想了一下,才吐着烟雾缓缓说道:“不是多少票房的问题,在我看来,3000万怎样,4000万又能怎样?数字而已,照着目前香港电影的发展势头,早晚有人打破。我看中的是这部《电锯惊魂》的风格。不知你们有没有注意,这部电影的故事构架、叙事手法甚至主题核心,都有一种弄弄的好莱坞味道。” 刘靓华愣了愣:“主题核心?” “人活着,要心存感激……”何贯昌若有所思的说出一句电影中的台词。 邹纹怀一拍桌子:“就是这句!这句话就是整部电影的主题,怎么样,是不是很有好莱坞那种个人对抗社会的英雄主义味道?” 刘靓华和何贯昌仔细琢磨琢磨,还真是…… 邹纹怀有些兴奋:“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很大,同样一件事,咱们这边讲究的是侠之大者虽千万人吾往矣,好莱坞那边就是愤世嫉俗单枪匹马挑战不公。看上去似乎是一个意思,但是一个正气凛然却又被仁义道德的条条框框束缚,而另一个则是一往无前热血澎湃的个人英雄主义,这就是差异!《电锯惊魂》这部电影就是这样,一个绝症患者自知命不久矣,向那些不珍惜生命嘲笑别人遭遇的人展开反击,在香港会有这样的人吗?不会!起码不会有人把它当成天经地义一样自然。但是好莱坞有!西方人就是这样的观点,他们每个人都把自己当成上帝,都梦想着拯救地球……” 听着邹纹怀这一番长篇大论,倒是确实把东西方电影的差异剖析得鞭辟入里入木三分。 但是刘靓华还是琢磨出邹纹怀这番话里的味道,就无奈的和何贯昌对视一眼,同时相视苦笑。 邹老大的好莱坞情怀又发作了! 果不其然,邹纹怀毫不留意二人的想法,自顾自说道:“阿昌,联系一下联合映画或者图片本人,把《电锯惊魂》的版权买下来,我要把它拿到好莱坞重拍!” 好莱坞不是香港,若是想要翻拍一部电影就必须取得版权,否则一旦版权所有者告上法庭,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若是在香港就不用这么麻烦,看好哪部电影随便改个名字改一改剧本直接就开拍了。 对于邹纹怀的主意何贯昌很少反驳,何况此时邹纹怀大有壮怀激烈誓不罢休的意思,所以何贯昌点点头表示同意。 心里却在想,买下《电锯惊魂》的版权搬到好莱坞拍摄上映,恐怕这下子那个刚刚冒出头来的“联合映画”将要光芒闪闪引起全港中小制片公司的嫉妒了。 ------------ 第八十章过年 唐朋在家里过年,可不知道邹纹怀已经盯上他。 以前在网上看过几篇关于香港人过年的帖子,说是香港人都把自己当成西方人,过的是圣诞节复活节这些,对于春节并不重视。 唐朋就不以为然,或者那是新世纪之后吧,毕竟那个时候内地过年时候的年味也淡了许多。 唐朋一家从春节前一周就开始准备过年的年货,虽然没有春联、年画这些传统的东西,也禁止放鞭炮,但是大街上商家都会挂起大大的红灯笼,店里贴上“恭贺新禧”、“恭喜发财”这些吉祥话,银行门口则排起长长的队伍,这是大家等着兑换新纸币用来封红包,左邻右舍大包小包的往家里搬腾,年味十足。 想想也是,美国的唐人街都过年,何况香港?要知道这里真正的原住民可没有几个,大多是内地或者台湾因为各种各样原因过来的,中华传统保存的相当好。 等到华灯初上,大街小巷灯火通明光芒璀璨。 一家人围着桌子吃年夜饭,发菜蚝鼓蒸年糕煎堆盆菜等等充满了港味的菜肴摆了满满一桌子。 唐正国端起酒杯,看了看终于团圆在一起的一家人,很是有几分感慨的举起酒杯:“钱财赚不完,事业无尽头,咱不图大富大贵,只求个阖家团圆平安喜乐,干了这杯!”仰头干了杯中酒,眼角却有泪水滴下来。 中国人最看重的是什么?什么升官发财都在其次,最最重要的就是阖家平安。 想他唐正国发妻早丧事业挫折,混账儿子又是个不省心的,让他操碎了心,人到中年就已经华发丛生,一度有一种心力交瘁的感觉。 可现在否极泰来,家里的条件越来越好,妻子温柔贴心,不仅在家里是贤内助,在事业上更是乘风破浪已经走在他的前头。谢青锋虽然不是亲生,但是性格严谨知礼懂事,唐雪虽然有些刁蛮却单纯可爱,就连那个最不省心的混蛋唐朋,也突然转了性走上正道不说,还一次次的惊爆他的眼球。 人生至此,夫复何求? 一家人就一起举杯,痛快的干了杯中酒。 唐朋起身将大家的酒杯都满上,然后端着酒杯向谢青锋说道:“以前我不懂事,跟你闹了不少别扭,不过你是大哥,就别跟我计较了吧!我敬你一杯,算是赔罪!” 谢青锋神色有些复杂,也站起来举起酒杯:“我也有不多的地方,多余的话不说了,今后咱们兄弟共勉吧!” 他在警队的公共关系科,对于单位里将今年的几部宣传电影交给联合映画的事情当然清楚。此刻看着唐朋就有些感叹,这还是那个混蛋加三级的唐朋么?怎么一来到香港就像是变了个人一样,不仅以往的混蛋性子统统不见,反而优秀得让他有些嫉妒! 唐雪最爱凑热闹了,赶紧也学着两个哥哥的样子站起来举起杯,嘴里嚷嚷着:“我也要喝……” 唐朋和谢青锋莞尔一笑,一起跟唐雪碰了杯子,一饮而尽。两人之间的隔阂当然不会因为一杯酒和一个姿态就消弭不见,但是对于这个小妹的疼爱,却是一般无二。 唐正国和文静娴对视一眼,笑得很是欣慰。 刚吃完饭放下筷子,唐雪就跳起来一左一右向谢青锋和唐朋伸出小手,理直气壮的要“利市”。 谢青锋和唐朋早有准备,就各自掏出红包放到唐雪手里。小丫头当即就撕开红包,谢青锋给的是一千元,小丫头兴奋的趴在谢青锋肩头给了一个香吻。然后打开唐朋的红包,眼睛就有些发直…… 唐朋暗道不好,事先只想着要给小妹一个惊喜就多包了一些,却没考虑到谢青锋只是个小警员,经济条件有限,这下恐怕谢青锋面上不好看了,搞不好以为是自己故意给他难堪…… “哇!” 先是愣了愣神,接着唐雪就发出一声欢呼:“万岁——”然后跳起来送给唐朋一个大大的香吻,娇声尖叫:“二哥我爱死你了……” 其余三个人都看到唐雪手里厚厚的一摞崭新的港币,怕是足有一万块…… 谢青锋的脸色果然就不自然起来,他给一千唐朋给一万,臭小子这是在炫耀么…… 唐正国和文静娴自然看得出谢青锋的脸色,文静娴嘴唇动了动,却没说什么。唐正国就没有顾忌了,实际上他这个人直肠子,也不会去顾忌什么。当时就皱眉:“一个小丫头片子,你给他这么多钱做什么?你才赚多少钱,可不能这么大手大脚的花……” 唐雪不乐意了,小脑袋一扬:“二哥是大老板了,自己都开了公司,给我点钱怎么了?二哥愿意给,你管不着!” 唐正国火了:“你这死丫头跟谁说话呢……” 唐朋赶紧插嘴:“这不是小妹前几天说他们同学要去欧洲旅游吗,我就想毕竟是小孩子,要是别人去了她没钱去不成,怕是自尊心要受到打击,于是就把几个月的薪水都预支出来了……” 看着唐正国的脸色好看了些,又赶紧转头对唐雪一边眨眼一边训斥:“这可是你哥我好几个月的血汗钱,要省着点花知道不……” 唐雪看了看大家的神情再看到唐朋不停的跟她眨眼就明白了,乖巧的点点头:“知道啦,二哥放心,不该花的我绝对不花好了……” 正在这时,电话响了起来。 唐雪小兔子一样窜出去接电话,一面自己成为批判的对象。 唐正国指了指唐朋叹气道:“你呀!事业才刚刚起步,而且你还没毕业呢,可不能养成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也不知你这是跟谁学的,就说你刚来的时候吧,居然让你阿姨给你买那么贵的衣服……哎呀!” 文静娴在桌子底下狠狠踩了唐正国的脚,脸上笑意盈盈:“那是我给阿朋买的,算是送他的礼物,跟阿朋没关系……” 她可算好不容易守得云开见月明跟唐朋处理好了关系,可不能让唐正国一句话再惹出矛盾来。 “二哥!你的电话……” 唐雪跑回来喊唐朋去接电话,然后凑到唐朋身边笑嘻嘻的说道:“是个女孩子哦!二哥,不会是你的女朋友吧?” 唐朋在她脑袋上拍了一下:“哪里有女朋友?” 这倒没说谎,重生之后,认识的女孩子也不少,关系处的好的也很多。 章小娴算是蓝颜知己吧,这个女孩儿心思玲珑有极有才气,有一种温柔如水的细腻气质,说说话唱唱歌玩在一起让人很舒服。 秋芸菲属于绝对高冷的那种,除了那次在她家里吃饭的时候,她的表现有点让唐朋摸不着头脑之外,其他时候都是冷冷淡淡,既不故意疏远也不特别亲近。 对于苏姗的感觉则有点复杂。这个女孩儿钟灵毓秀,像一块水晶一样晶莹剔透,唐朋很喜欢跟她在一起,而每一次在一起的时候也都有点小心动。他没有刻意去追求苏姗,他觉得还是自然一点好,就像两条并行的溪流,或许在某一个弯角融汇在一起,或许会产生更美的一种共鸣。 李佳欣则是另外一种状态。 像是李佳欣这样的女孩儿,明艳照人魅力无穷,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不可能不对其产生好感。但是唐朋每每回想那一个缠绵的夜晚,却总是觉得冲动有余而温情不足,脑海里对于那一份火热腻滑的怀念胜过情感上的纠结。 唐朋就很是感叹,哥们也变成禽兽了啊…… 走到客厅里拿起电话:“喂……” 电话里就传出一个轻笑着的清洌的嗓音:“马上下楼,有礼物哦……” ------------ 第八十一章 太平山顶 (上) 楼下停着一辆黑色奔驰MPV,看到唐朋从楼道口走出来,司机就下车小跑过来给唐朋拉开车门。 唐朋弯腰上车,就看到苏姗和秋芸菲并肩坐在车上,秋芸菲面无表情,苏姗却是一脸微笑。 唐朋就坐到两人对面,MPV空间足够大,相对的两排座椅之间还有不少空隙。 车子轻轻启动。 “两位美女深夜相召,不知有何贵干?” 唐朋一边开着玩笑,一边打量着两个女孩儿。 苏姗穿着一件浅灰色的风衣淡蓝色的牛仔裤,一双长腿并拢着曲起。风衣的衣领竖起,衬着一张靓丽秀美的脸蛋儿,有一种清新中透着一丝慵懒的魅惑。 秋芸菲穿着修身西装小外套,黑色的布料愈发衬托她肤白胜雪容颜清丽,只是眉宇间那一抹淡淡的清冷昭示着这个女孩儿高冷的内心。 两个颜值如此高的女孩儿并肩坐在一起,有一种并蒂莲花的美感。 唐朋不无邪恶的想入非非:若是能够坐到二人中间左拥右抱,那可就真的碉堡了…… 大概是被唐朋灼灼的目光盯得有些不自在,秋芸菲清冷的眸子横了他一眼,冷冷说道:“贼眉鼠眼!” 唐朋被噎了一下有些讪讪的摸摸鼻子,这妞儿今天状态有些不太对头,吃错药了?毒舌可不是秋芸菲的风格啊,以往就算有人盯着她看也都是华丽的无视…… 苏姗也有些奇怪的瞥了闺蜜一眼,不过没有多说,只是伸手拿起身边座位上的一个盒子递给唐朋:“送你的新年礼物!” 唐朋接过盒子,有些意外:“这么好?可以拆开看看么?” 苏姗嗯哼一声,点点头示意他可以。 盒子十厘米见方,商标品牌什么都没有,在手里掂了掂,不太重。打开盒子,里边是一个很色的条状物…… 大砖头! 唐朋当然认识这玩意,上辈子看过的香港电影里是不是就有这玩意的身影,摩托罗拉8900啊。 唐朋早就想买个手机,但是“大砖头”他实在看不上眼,还想着等爱立信上市再买呢。不过这玩意虽然大了点也丑了点信号还不好,人家送上门也就却之不恭了。 唐朋就把玩着大砖头,笑着问:“老实交代,这是你俩谁买的?这东西估计得好几万吧,这么舍得下血本,不是打算施展金钱攻势俘虏我这个新时代国民老公吧?” 苏姗一张晶莹白皙的俏脸顿时就红了,狠狠瞪了他一眼:“还国民老公?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样不要脸的!” 秋芸菲则直爽多了,小鼻子一翘,尖俏的下颌微微抬起,不屑的哼了一声直接扭过头去,慢慢的全是鄙视…… 不用问,这玩意自然是苏姗买的了。 唐朋就放下电话伸开双臂,上身向苏姗靠过去:“没说的!苏大小姐礼深情重,在下无以为报,只有以身相许了……” 看到唐朋舔着脸做出搂抱状,一向温润恬静的苏姗羞得不行,直接抬脚,用尖尖的鞋尖狠狠踢了唐朋的左边小腿一下。 嘶—— 唐朋疼得一呲牙,小腿迎面骨上没有肉,只是包着一层皮,被鞋尖踢了这么一下,钻心的疼。 看着唐朋揉着小腿呲牙咧嘴的模样,秋芸菲不知怎的心里突然有些不爽,暗暗咬了咬牙,也扬起线条纤美的小腿,狠狠踢上唐朋的右边小腿…… “嗷……” 唐朋惨叫,秋芸菲这一下可比苏姗踢的疼多了,左右夹攻一人一下,唐朋一只手揉着一条腿,怒视秋芸菲:“你疯啦?这么大劲,踢瘸了你养我啊?” 秋芸菲一副云淡风轻:“养就养咯,养不起啊?” 唐朋无语了…… 也是,堂堂秋家小姐家产亿万,颜值又高的离谱,貌似被**的话也挺不错…… 苏姗娇笑着搂着秋芸菲的胳膊,两人紧紧贴在一起:“忘记跟你讲,我们姐妹俩团结友爱要做一辈子好姐妹,所以要是有人欺负某一个,当然要一致对外啦!” 唐朋“切”的一声:“将来你结婚了跟老公在卧室打架,是不是还要打电话要秋芸菲来助阵?” 他故意把打架连个字的语气加重一些,这话的味道就变了。 若是娶了苏姗晚上在床上“打架”,然后苏妹纸“丢盔弃甲”“溃不成军”却坚决不投降,便找来秋芸菲“双剑合璧”“混合双打”誓要斩妖伏魔…… 只要想想就要流鼻血了…… 谁知秋芸菲居然没听出唐朋话里的龌蹉含义,娇哼着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废话!敢欺负苏姗我当然收拾他!我可是柔道黑带……” “柔道哇!这个好,这个好……”唐朋一脸憧憬着若是秋芸菲使出送襟绞、三角绞、蟹挟这些个招数…… 然后目光不停的往秋芸菲的腰肢和长腿上扫来扫去…… 苏姗看着唐朋一脸猥琐目光闪烁的在秋芸菲身上瞄来瞄去,就觉着不对劲,仔细一琢磨,就明白过来。 “呀!” 苏姗俏脸血红,一贯的清冷矜持仪态万方都丢到爪哇国,张牙舞爪的就朝唐朋扑了过去,嘴里咬牙切齿的骂着:“下流!龌蹉!居然占我们便宜,唐朋你就是个禽兽……” 一听苏姗这么说,秋芸菲也明白了,当时一双杏眼就瞪起来,忿忿喊道:“唐朋你真无耻……今天要你好看……”伸出纤纤玉指就往唐朋脸上招呼。 唐朋吓了一跳,赶紧抱住自己的头:“别挠脸……” 唐朋不是君子,什么非礼勿视非礼勿摸的统统不知道,两个香喷喷软绵绵的身子就压在自己身上,如此机会怎能错过?就一面任由四只小手在自己身上又掐又挠,一面偷偷摸摸的装作抵抗的样子搂搂小蛮腰摸摸小兔子,便宜占到爽歪歪,正所谓痛并快乐着…… 打闹一阵,两个丫头不得不面红耳赤的悻悻住手。原因很简单,这个坏蛋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一双大手不时的在自己大腿胸脯上抚过,弄得自己心虚气喘浑身发痒。 唐朋整了整凌乱的发型,见到两个丫头恶狠狠的盯着自己,赶紧转移话题:“这是要去哪儿?” 苏姗哼了一声:“去山顶看烟花啊!”嘴里说着话,眼睛却依然瞪着唐朋,想搞明白这家伙刚刚是不是故意占自己便宜。 唐朋心虚,不敢和她对视,赶紧扭头看向车窗外。 这是一条山路。 香港人说山顶的时候,一般都是指太平山顶。除夕夜维多利亚港会放烟火,山顶倒真是一个看烟花的好去处。 上山的柏油路如巨蟒盘旋,路面有石标如一线萤火,闪着柔嫩的绿光,苏姗解释说,那是一块块猫眼石按等距离钉成的路标,保证行车安全的。虽然是晚上,借着车灯依然看得到路两侧碧树参天林涛阵阵。 山顶有公园。 公园里草地茵茵如丝绒,松风飒飒,星月交辉,灯影明灭,好风如水,极清幽雅静,偶尔见到情侣双双,偎依于石凳石栏,喁喁低语,万种柔情,弥漫山间。 唐朋到香港时间也不短了,却没有时间到处走走,太平山顶也是第一次上来,不由大赞果然是个好地方!香港具有太平山这样秀丽的山林并不稀奇,稀奇的是身居闹市的太平山居然如许清幽恬淡,温情脉脉,令人销|魂。 MPV开到一处空地停下,三人下车走了没几步,就见到一条石径盘旋在山边,一侧是铁栏杆,栏杆下就是陡峭的山坡,另一侧绿草如茵,紧贴着石径每隔十几米远就有一个长椅。 苏姗和秋芸菲不理唐朋,挽着手走到一张长椅上坐下,欣赏着山顶的夜色。 唐朋自顾自的走到山边,手扶着栏杆,深深呼吸一口清冷的夜风,举目四望。 ------------ 第八十二章 太平山顶(下) 谨向遇难的消防官兵致敬!你们是最可爱的人,是和平年代的钢铁卫士! *********************** 站在太平山顶,半个香港就在脚下。 眺望香港北面,是维多利亚港,无数船舱灯火辉煌,如一串巨大的金刚钻别在港口的胸襟上,仅次于鹿特丹的世界第二大港—-葵涌集装箱码头亮晃晃如同白昼。据说这儿的集装箱吞吐量比内地所有集装箱的码头吞吐量的总和还大。 中区是香港的心脏地带,许多跨国公司的银行都设在这儿,据说这里可以左右整个东半球的经济命脉。在这里,高楼林立,多姿多彩的霓虹灯珠光宝气,令人望之目迷五色。 回望东区走廊,高速公路密如星群的灯火,像一尾硕大的金蛇,蜿蜒在港岛的东角落。过海为尖沙咀,灯光灿然如万顷珠玉漫地,叫人分不清海洋和岛屿。 不夜的香港岛就像一位不睡的美人,从太平山上看夜美人,尽览万般风情于眼下,还别有一番既辉煌艳丽又朦胧如梦的东方情调。 两个丫头偶偶私语一阵,见唐朋手撑着栏杆兴致勃勃的欣赏香港夜景,苏姗就问:“怎么样?是内地好呢,还是香港好?” 这话问的,很有优越感啊。 唐朋就转过身面对她们,背倚着栏杆把双手揣到裤兜里。 “不要有太多的优越感,香港不过是胜在早发展了几十上百年,用不上二十年,内地许多大城市都会有跟香港一较长短的实力。” 谁能有他看得更远呢?进入新世纪,北上广这些个超级城市个个迸发出强劲的发展潜力,各项指标蒸蒸日上,反倒是香港因为经济的单一进入一个停滞期。 想到这里,唐朋忽然发现自己忽视了一个问题。 “秋芸菲,你家里把亚视的股份卖掉了?” 记忆里好像就是在88年底的时候,秋德根把自己名下百分之30多的股份卖给林白欣,告别亚视,急流勇退。 可是自己直到目前为止都没听到过类似的报道或者传闻。 秋芸菲的脸色就微微一变,晶亮的眸子注视着唐朋:“你从哪里听来的?” “呃……” 看秋芸菲的脸色,唐朋发现自己似乎犯了一个错误。 历史大概不是一成不变的,自从唐朋这个BUG出现的那一刻起,这个世界或许就注定要走上一条截然不同的岔路。 记忆里出现的人和事,就有可能不会再延续原来的轨迹。 上辈子这个时候林白欣已经收购秋德根的股份入主亚视,这辈子既然还未发生,那么就只有两个解释。一个是历史完全背离了原有的轨迹,这件事情根本不复存在。另一个就是这件事确实发生了,却只是有了微妙的变化,还未演化到这个阶段。 秋芸菲只是问“你从那里听来的”,而不是“根本没有这回事”,加上她的神情,唐朋就知道这件事一定是有,只不过还未到结果的时候。 像是这样巨额的收购,双方都会严守信息不会外漏引发不必要的枝节,一般外人是绝不可能知道的。 很显然,在这件事情上,唐朋绝对是个外人。他绝对不应该知道这件事情,可偏偏他就是知道了,当然会让秋芸菲奇怪。 唐朋一时间不知如何解释。 秋芸菲就目光灼灼的盯着他,有一股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劲头儿。 唐朋无奈了,脑筋飞转也想不出一个合理的借口,反正撒一个谎又要无数个谎话来圆谎,还不如干脆一点。 就耸耸肩,双手一摊:“我也是猜的啊。” 秋芸菲很执着:“骗谁啊?快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关于林白欣收购自家亚视股份这件事,是绝不可能有消息外泄的,秋芸菲对于这一点很坚信。 “就是猜的!” 唐朋还是这句话,反正就是猜的,你还能把哥们脑袋割下来研究研究? 秋芸菲抿了抿嘴唇,拿唐朋没法,只好送给他两个大大的卫生球。 唐朋暗暗吁了一口气。 两道刺目的光柱闪过,一辆橘红色的跑车风驰电掣一般从山下驶上来,到了草地上才踩住刹车,四条轮胎同时抱死,把如茵的草坪犁出几条土沟,草屑纷飞,居然玩了一个完美的飘逸。 车上下来几个男男女女,嘻嘻哈哈的勾肩搭背走向山顶公园里边。 其中就有一个家伙轻佻的吹了一个口哨,看向唐朋他们这边阴阳怪气的说道:“我挑!哥们你行不行啊?一王双后哇!厉害厉害!” 就有一个打扮妖艳的女孩使劲儿掐了他一下,嗲声嗲气的说道:“你眼馋啊?就你这小身板儿,昨晚老娘一个你还侍候爽呢……” 然后这女孩儿又向唐朋招了招手:“嗨,靓仔!你这两个马子挺水灵啊,看来你本钱不错啊!有没有兴趣留个电话,有时间约一下打个友情|炮啊?” 唐朋无语…… 香港的妹纸果然开放啊,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真好! 身边几人就嘻哈乱笑,那男的大声说:“省省吧阿娟,你那地方都快成海底隧道了,哥哥我前半个钟头一直以为戳在肚皮上,知道后来走了旱路才找到一点感觉,哇哈哈……” “你去死吧!本小姐盘靓条顺那里也又水又紧好不好……” 几个人打打闹闹着走得远了。 气氛有点尴尬。 长椅旁有几盏路灯散发着略微昏黄的灯光,照在两个丫头脸上,羞红的脸蛋儿一片娇媚艳丽。 唐朋就咳了一声:“那个……放心啦,起码我不是那样的人……” 苏姗秀美一扬:“难道我们是那样的人?” 秋芸菲也有些恼火:“狗嘴吐不出象牙……” 唐朋就笑:“你怎么知道吐不出?” 秋芸菲哼了一声:“难道你能吐得出?” “吐不吐得出,试试才知道。” “呵呵,那你试试呀?吐出来算你厉害……” “试试就试试……” 唐朋倚着的栏杆距离二人坐着的长椅本就不远,唐朋迈开腿一大步就走过来,俯下身就向秋芸菲嫣红水润的小嘴儿吻下去。 “哎呀!” 秋芸菲大吃一惊,唐朋的嘴距离她的脸蛋儿还有二十公分,就像被火烧着一样“腾”的起身跳开。 唐朋顺势坐到秋芸菲的位置,手臂一伸,就搭在还未反应过来的苏姗瘦削的肩头。 “秋丫头跑掉了,苏丫头你试试?” 猝不及防被唐朋揽住肩头,苏姗整个人瞬间僵了一下,看着唐朋嬉笑着低头来吻她,苏姗想也不想猛地一抬肘,正戳在唐朋心口。 “唔……” 唐朋闷哼一声,捂着胸口弯下腰。 “打死你,色|狼!” 苏姗忿忿的骂了一声。 “哇——快看,好美的烟花……” 秋芸菲雀跃的欢呼一声,苏姗赶紧站起来跑到她身边,一同望向山下的维多利亚湾。 唐朋装模作样的捂着心口弯着腰,等了半天不见有人过来关心安慰一下,只好郁闷的叹口气,直起腰也跟着欣赏维多利亚湾的烟火。 海面上绚丽的烟花此起彼伏,紧凑急促,振聋发聩,目不暇接,磅礴大气、惊艳瑰丽冲击着视觉,征服着心理。 两个丫头又叫又跳,善感的人总是带着情绪看热闹。 随着一声声巨响,红色的火球喷薄到远空,然后炸开,噼里啪啦迸射散开,俯首绽放出五彩缤纷的光点,拖着长长的彗尾下坠、湮灭。瞬间的闪亮映白沉寂的海面,炫耀出一波波鳞光,光辉绚烂,之后便是寂静和黑暗。就这样重复着,牵动着人心,直到灰飞烟灭。 末了,总感不够过瘾,同时兼有莫名其妙的感触和喟叹:精彩总是很短暂,就像脆弱的人生,美在瞬间,冷在刹那...... 下山的时候,车里的气氛很是沉静,大概是目睹绚烂的烟花归于沉寂之后的一种心灵感伤吧。 “这是去哪里?” 唐朋发现下山的这条路好像不是上山的那条。 苏姗笑了笑,眨眨眼:“带你去见见我的师傅……” ------------ 第八十三章 白龙王 荃湾芙蓉山上的竹林禅院大概是香港最大的寺庙了。 汽车穿越在竹海之中,涛声阵阵,恍如世外仙境。 穿过写着“竹林禅院”四个大字的山门,MPV并未驶向竹林后影影幢幢檐角巍峨的大雄宝殿,而是沿着一条僻静的小路继续在竹林中穿行。 等到转过一处牛角般的山包,一个停车场出现在树林之中。 停好车,唐朋下来看了看四周,不由咋舌:“这是寺庙?我怎么感觉到了夜总会……” 停车场上整整齐齐的停了十几二十辆车,宾利奔驰宝马法拉利保时捷轿车跑车清一水儿的豪车,壮观的场面直逼唐朋上辈子时候的首都车展。 苏姗皱皱鼻子:“少见多怪!走啦!” 两女在前,唐朋在后,三人沿着一条碎石铺成的小路走进树林。 已经是凌晨两三点钟的样子,天空依旧是一片黑暗,唯有前方不远处传来的橘红色灯光,在树林间隐隐约约明灭乍现。 到了近前,才看到是一座小巧精致的古式竹楼,门前的匾额上写着几个字:“白龙阁”。 苏姗轻声说道:“这里是师傅在香港的法坛,以往香港的信徒都会远赴泰国白龙庙举行新年灌顶,今年恰好师傅在香港,所以定会有许多人过来。” 唐朋听得稀里糊涂,听起来这位白龙王就是苏姗的师傅,而且信徒极多,而且好像是泰国人?不过这位白龙王到底是何方神圣,唐朋却从未听过。 进了正殿,才发现不大的殿堂里果然坐满了人。 “咦,朋仔?” 见到三个人走进来,大家的目光自然而然的聚焦过来,就有一人惊讶出声。 唐朋循声望去,没想到在这里还能遇到熟人。 “华仔,你也在?” 唐朋一眼就看到坐在靠里边位置一身正装的刘德桦。然后又发现这屋子里居然还有不少熟人……所谓熟人,是上辈子电影里见过的,这辈子却还未结识,比如挺着大肚子圆脸放光的王京,比如大鼻子的程龙,比如号称永远二十五岁的谭校长,当然也有以及认识的,比如刘德桦,再比如林健岳…… 这位白龙王在香港娱乐圈里居然有这样的号召力? 林健岳一看到唐朋进来,脸色就有些不好看,哼了一声:“真是什么鸟都有,以为你是谁啊?白龙王的灌顶****岂是你这种乡下佬能沾光的……” 唐朋就待要反唇相讥,身边的苏姗拉了他一下,轻声说道:“别惹事……” 唐朋只好看了林健岳一眼,不支声。 苏姗又说道:“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和菲儿先进去……” 唐朋点点头,径直走到刘德桦那里。 刘德桦稍微往旁边挪了挪,就有唐装服饰的也不知是小沙弥还是小和尚过来添了一张椅子,放在刘德桦和谭校长中间。 唐朋刚刚坐下,谭詠麟就凑过来:“这么巧啊,早想认识你了,一直没机会,过两天有时间一起喝茶聊聊?” 这位现在可是香港最红的明星之一,如日中天,正处于人生事业的最巅峰。 唐朋欣然点头:“当然,ALAN哥召唤,随叫随到!”这倒不是客套话,上辈子所知的香港娱乐圈里乱七八糟,形形色色的人物层出不穷,但是真正称得上好人品的没几个。严谨执着的刘德桦算一个,大气开朗的谭詠麟也算一个。 谭詠麟轻笑两声:“别嘲笑我啊,你可是大导演,我这里正琢摸着想找你要个角色呢,哈哈……” 刘德桦也说道:“一直以为朋仔歌写得好,没想到拍电影更厉害,有机会一定要合作。” 唐朋对这事儿求之不得,怎么会拒绝?谭詠麟红的发紫,可不是你想找他拍戏就能找得到的,刘德桦虽然现下还差点火候,属于人红歌不红电影也没啥好作品的阶段,但是有谁能比唐朋更清楚刘天王未来的潜力? 三个人这边交头接耳轻声谈笑,惹来的目光可不是一个两个,大部分人都不认识唐朋,看得出谭詠麟跟刘德桦对这个年青人的态度很是亲近,而且是那种完全平等的交流,不由得很是好奇,这人是谁? 王京憋不住性子,就问旁边的林健岳:“这年轻人是谁?”刚刚林健岳的讥讽他可是完全听在耳朵里,在他想来,估计是某个世家大族的后辈,而且是跟林氏家族很不对路的那种。 林健岳看着唐朋很受欢迎的样子,心里就暗暗不爽,听到王京的话,就随口说道:“唐朋……” 王京还想再问,就见到内室出来一个白衣白裤的弟子:“唐朋先生,师傅有请……” 众人愕然。 要知道一般参见白龙王的时候,无论身份地位,大多都是按照先来后到顺序等候接见,很少有人插队,就算你是港督也不行。 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那就是被召见的这个人有很深厚的佛缘。 唐朋就在一众惊诧的目光里站起身,整理一下身上的衣服,恭恭敬敬的跟着那位弟子走进内室。 内室是一间方丈斗室,装饰简陋古色古香,地上随意放置几个蒲团,角落里一个半人高的木质香炉青烟袅袅,空气中充盈着淡淡的檀香味道,宁心静神。 苏姗和秋芸菲并排跪坐在蒲团上,神情恬静,尤其是总以一副高冷形象示人的秋芸菲,嘴角微挑很是开心的样子。 在她俩对面坐着一个白衣白裤的修者,看神情大概五十上下,但是肤色白皙慈眉善目,又好像年轻得多。 唐朋像这位修者看过去的时候,恰好和他的目光对视。 那是一双清澈到极点的眼眸,当它沉寂下来,就像是一汪深不见底的水潭,而当它反射着天上星月之光,又会充盈着无可比拟的神韵。 清澈而又炽热,充满了对于生命的热爱与好奇。 唐朋从未见过这么神奇的眼神。 白龙王的嗓音柔和动听:“你们出去等着。” 这话显然是对两个丫头说的。 两女有些奇怪的看了唐朋一眼,并不多说,乖乖的起身走出去。 白龙王指了指面前的蒲团:“坐。” 唐朋也不客气,说了声“多谢”就跪坐在他面前。 说实话,对于神神鬼鬼的那些玩意,唐朋一贯是不信的,他的人生观是眼见为实耳听为虚,我没见过的东西,你们说破天去我也不信。 但是白龙王那诡异莫测的眼神,却让唐朋心里打鼓。 似乎在这个人面前,就连自己内心深处最最深藏的秘密都已被看透。 白龙王的眉毛长得很有个性,眉梢微微向下耷拉,使得他笑起来的时候,很有一种和蔼的神韵。 此刻他笑着问唐朋:“据说时间有生而知之者,你信不信?” 一句话就像在唐朋耳边扔了一颗炸\弹,炸的唐朋天雷滚滚。 什么叫生而知之者?再聪明的人也不可能生而知之,知识是学来的。可是穿越者不同,他们没走过奈何桥更没喝过孟婆汤,上辈子的意识完整的保留下来。 所谓生而知之者,只能是穿越者。 这一瞬间唐朋差点点头承认。 可是随即他就反应过来,这个秘密打死了都不能认,否则他有可能被当成怪物一样成为实验室里的白老鼠。 这简直比火星上发现人类更让人难以置信! 唐朋稳住心神,深吸一口气:“世事无绝对……” 听着唐朋模棱两可的回答,白龙王微微一笑,那笑容说不出的慈悲,道不尽的睿智。 “众生生而平等,佛主如是,妖魔如是,凡人亦如是。我不是佛教徒,但是万法归宗,不外如是。每一个生命都有其存在的方式,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然而生命存在于天地之间,自有其规则状态,这种状态,我将其称为磁场。你的磁场蓬勃旺盛,却又柔和绚烂,这样拥有者两种鲜明特点的磁场是极为少见的,起码我从未在别人身上见过。由磁场可见你的性格一方面倔强执着,一方面又温煦如春风,慈悲在心底。这是好事,也是坏事。好的是你人生路途上贵人不断助力多多,事业定会一帆风顺。坏的是心软感性,往往导致感情颇多曲折,很难坚守本心……” 唐朋被他说的云山雾罩,不过最后一句倒是听明白了,简单点说就是自己是个花心大萝卜…… 这点不敢苟同,事关人品都是大事,唐朋就待反驳…… 白龙王哈哈一笑,摆摆手:“对也好错也好,我只是按照我本心说话。我十三岁开天眼,能根据每个人的磁场预测吉凶祸福,往往八九不离十。但是你是我生平仅见,以往的经验或许会有偏颇也说不定,所以我且一说,你姑且一听,不必放在心上……” 唐朋无语,心说这不成了说话两头堵的算命神棍? 白龙王不理唐朋,微微合上双眼:“你只需记住,善恶到头终有报,人间正道是沧桑……世间诸多痴人求福,却不知何为福气。你且记住,问心无愧,才是最大的福气,切记切记……” 居然是下了逐客令。 唐朋无奈,只得起身恭恭敬敬的鞠躬,然后轻手轻脚的走出去。 苏姗和秋芸菲就站在门口,见到唐朋出来,都把目光看过来。 唐朋苦笑着耸耸肩,示意自己稀里糊涂的很…… 这是白龙王的弟子就高声宣布:“师傅今日心神交瘁,各位信众且先回去,明日再来接受灌顶之礼……” 在场毕竟都是佼佼者,虽然吃惊却并未喧哗,但是齐刷刷看向唐朋的目光,还是充满了惊诧于嫉妒。 在大家想来,只有在灌顶的时候全力施为才会出现心力交瘁的现象,这个唐朋居然有福气能让白龙王下这么大力气为其灌顶! 唐朋对众人的目光视而不见,跟刘德桦谭詠麟打个招呼,想起自己现在也是“砖头”一族了,就跟苏姗要来自己的号码写给刘德桦和谭詠麟,约好有时间聚一聚。 等到他出了“白龙阁”的门口,才发现天边已经露出鱼肚白。 回头看了看这座典雅的小楼,心里忐忑,也不知白龙王到底看没看出自己的真实身份…… ------------ 第八十四章 麻将(上) 回到家里睡了个回笼觉,天就大亮了。 吃了饺子,唐正国夫妻就出去拜年,唐雪被同学喊出去玩,谢青锋到单位值班,家里就只剩下唐朋一个。 唐朋翻出电话本,挨个给亲近的师长朋友打电话拜年。 对于华人来说,拜年既是一种宝贵的传统,更是一个拉近关系的社交机会。 打给陈靖波的时候,老陈就哈哈笑着:“你也恭喜发财啦!刚刚你爸爸还在我这里,我们也说起你。小子,新年准备好大展拳脚没有?我顶你!” 《我的野蛮女友》和《电锯惊魂》两部电影,让一直口碑好过票房的银都公司上上下下都扬眉吐气,更让初来乍到的陈靖波借机在银都公司站稳脚跟,现在“联合映画”又挂靠在银都公司旗下,所以陈靖波对于唐朋很是期待。 唐朋做了保证又说了一些吉利话,才挂掉电话。 按照他的设想,现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专业知识不断的充实自己,拍电影这件事其实并不怎么急迫。 《我的野蛮女友》和《电锯惊魂》都是小制作,拍摄周期很短,筹备工作也相对简单,即便如此也让唐朋焦头烂额手忙脚乱,若是导演一部大制作的影片,怕是还要难上许多。 再说了,全世界最好的导演没有一个是因为拍片数量多而出名的,像是《乱世佳人》《泰坦尼克号》《教父》这样的电影哪怕一辈子只拍这一部,也足够说一句一生无憾了。 当然该拍还是得拍,只不过唐朋有着自己的计划,轻易不会受到他人的影响。 挂掉陈靖波的电话,唐朋又打给戴思琮。 《电锯惊魂》的配乐唐朋就是拿到戴思琮的音乐室制作的,戴思琮不仅只收了水电费,还新自操刀给了唐朋很多独特的建议和帮助,于情于理,唐朋也应该打个电话拜个年,拿出自己的态度。 “喂,戴叔?新年快乐,恭喜发财!” “哈哈,阿朋啊,你也发财啊!怎么样,第一次来香港过年,跟内地感觉不太一样吧?” “还好,我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就是适应能力特强,您现在就是把我扔火星上去,保准也吃的好睡的好。” 唐朋笑着开了一个玩笑。 戴思琮就在电话里赞许道:“年青人就应该这样,好男儿志在四方嘛,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何况你已经非常不错,你自己数数圈里这些出人头地的大腕大咖,二十郎当岁的时候都在干嘛?小子,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共勉吧……” 这位“乐坛教父”大概是职业病,三句话没说完就开始教训人…… 不过唐朋对戴思琮的观感很好,不仅仅是因为戴思琮帮了他的忙。上辈子新闻里看到郑家颖陈晓冬闹到跟恩师戴思琮对薄公堂,这期间的对错外人很难置喙,但是要知道王非藜明梅燕芳这些人数十年如一日亲切的称呼戴思琮“老豆”,对于戴思琮的人品就可见一斑。 又轻松的聊了几句,戴思琮还未挂断电话,唐朋就听到那边有一个女声问:“老豆,是阿朋的电话?” 戴思琮嗯了一声,电话就被人抢去,一个清灵通透的嗓音就在话筒里边传过来:“唐朋,你有应酬么?” 唐朋听出是王非的声音:“没有啊,有事?”想起上辈子春晚的一个有趣的段子,就又加了一句:“有事儿您说话……” 显然王非不明白这句话的笑点,径直略过,有些小兴奋的说道:“没事的话过来打麻将啊?” “呃……” 这丫头喜欢打麻将? 唐朋就点头:“OK,等我,很快的!” 从骨子里来说,唐朋是个有些内向性格的人,安静不好动,尤其讨厌喧嚣吵杂的场所,极度厌烦交际应酬。但是人是群体动物,在这个社会上讨生活,交际应酬就是免不了的。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唐朋就喜欢上打麻将。 自古战场无父子,现代则是“麻将桌上无父子”。这个桌上,不分亲戚同学朋友领导,统统成为麻友。一些平时不好意思说的话上了牌桌自然而然就说出来,相互之间开开玩笑讲几个段子,关系凭空就亲近许多。 而且唐朋笃信“牌品如人品”这句话,打一场通宵战,城府再深的人也会原形毕露,展现出真实的面目。 反正今天也没什么事,打打麻将正好。 简单的洗漱一下换了套衣服,就下楼出门。 *************************** 到了戴思琮家刚按了一下门铃,门就从里边打开。 门只开了一条缝,一个粉雕玉琢的小丫头就把脑袋从门缝探出来,眨了眨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看唐朋,然后伸出小手,小大人的样子:“唐朋叔叔新年快乐!红包拿来……” 这是戴思琮的小女儿戴韵诗,小丫头今年刚刚十岁,正是似懂非懂萌萌哒的好年纪。 唐朋早有准备,伸手从口袋里掏出红包,却高高举起没有给她,故意板着脸:“不许叫叔叔,要叫哥哥,要不然就不给你!” 看到戴韵诗一张粉雕玉琢的脸蛋儿,唐朋就想起上辈子看过的一个八卦新闻,说是谢霆峰的初恋女友就是眼前这位,那时候谢霆峰刚刚十五岁,跟着戴思琮学唱歌。 谢霆峰啊,这小子也算是童星了…… 小丫头的脸蛋儿就抽抽起来,皱成一个包子:“我不要叫哥哥,你是叔叔!” 唐朋不爽了:“为什么王非就是姐姐,我就是叔叔?叫哥哥!” “我不!” 小丫头看着洋娃娃一样乖巧可爱,却是执拗得很,小白牙咬着嘴唇:“你就是叔叔!” 唐朋还要再逗她,房间里传出一个柔和的女声:“韵诗你又调皮了?赶快让唐朋叔叔进来……” 是戴夫人的声音。 小丫头顿时扬起小脑袋很得意:“看看,妈咪也说你是叔叔……” 唐朋无奈,只好举手投降,把红包递给她。 “耶!” 小丫头好像打了一场胜仗一样,迫不及待的打开红包,看到里边十张崭新的百元钞票,兴奋得尖叫一声:“哇!这么多——”然后拉拉唐朋的手示意他弯下腰,先是给了一个香吻,然后悄声说:“别告诉妈咪你给我红包,要不然又被她要去‘代管’了!” 唐朋差点笑出声来,难道你不知刚刚自己的尖叫有多大声?赶紧煞有介事的点头,又跟她拉拉小手指:“OK,这是我们俩的小秘密,谁都不告诉。” 小丫头收到红包又得到保证开心极了,小心翼翼的把红包揣进粉色上衣的口袋,末了还轻轻拍了拍,才送给唐朋一个大大的笑容,拉着他的手进屋,一边大叫:“唐朋哥哥来啦……” 唐朋无语,钱果然是万能的…… 屋里居然很热闹。 一见到唐朋,王非就招招小手:“快点快点,等你好久了……” 客厅当中已经支好桌子,有人早已坐好位置就等他到来,三缺一。 除了王非,牌桌上还有两个女人,一个是神色稍微有些不自然的梅燕芳,另一个则是刘佳玲。 旁边陪着戴思琮在沙发上聊天的正是梁超伟。 唐朋就和梁超伟相视一笑,互相问好。 王非有些不耐烦:“快点啦,婆婆妈妈的……” 很难得见到清冷文静的王非幽怨急迫的样子,唐朋跟戴思琮打了招呼,又跟厨房的戴夫人大声问好,就赶紧入座。 “梅姐,佳玲姐,新年快乐,恭喜发财……” 梅燕芳刚刚还因为上次在酒吧唐朋和周世龙冲突的事情多少有些不自在,见到唐朋自然随和笑容满面,也就笑着说道:“恭喜我什么都快要,千万别恭喜我发财,我发财了就意味着你输钱……” 刘佳玲和唐朋是初次见面,但是香港娱乐圈子就这么大,谁不知道谁呀?她也是自来熟的性格,就笑道:“现在谁不知道小唐导演的大名啊?《电锯惊魂》的票房两千多万了,还在乎牌桌上输这点?我们今天就是要打土豪,给他放放血!” 王非也附和:“就是,唐朋你要发扬绅士风度啊,好好给姐姐我喂牌,姐姐赢得高兴了,给你介绍几个大美女……” 唐朋的位置正好在王非的上家,刘佳玲的下家,梅燕芳的对面。 唐朋脱掉外套坐下,哗啦哗啦码牌,嘴里说道:“三女一男,我今天可是一枝花,我们内地有个说法,这个一枝花要么背运到几点输成干枝梅,要么大杀四方赢得你们满脸桃花开,诸位姐姐小心了……话说王非你占我便宜啊?你比我还小一岁呢……” 王非手上码牌嘴里半点也不让:“谁知道你身份证是不是假的呀?搞不好你这家伙就是在内地犯了事儿跑路来的香港,赶紧叫姐姐,要不然分分钟报警抓你……” 轻松的说着话儿,麻将稀里哗啦发出动听的脆响,很是惬意。 ------------ 第八十五章 麻将(下) 牌局刚开始的时候,气氛还是稍微有些沉闷的,主要是梅燕芳面对唐朋有些放不开。梅燕芳很小就在娱乐圈里打滚,人情世故早已不是小白,对于上次酒吧发生的事情,谁是谁非她自然心中有数。 只不过周世龙是她男友,情感上自然有所倾向,尽管周世龙骂人在先。但是同时梅燕芳也对唐朋的认识更加深刻,这位可不是表面上看着那样温煦随和笑起来人畜无害的样子,只要想一想那天唐朋像个豹子一样冲进卡座两下就把周世龙放翻在地的凶猛,心头就有点发憷。 不过随着刘佳玲咋咋呼呼的大呼小叫,加上王非时不时的揶揄唐朋几句,唐朋也都是微笑着领受不急不恼一副邻家大男孩形象,梅燕芳就放下心事。 尤其是前些天偶然见到周世龙在酒吧跟一个小演员卿卿我我在一起腻歪,梅燕芳就和他大吵一架彻底分手。 不用“站队”了,也就没那么尴尬。 戴思琮的电话响起来,听他嗯嗯啊啊几句,大概是有老友约他喝茶。戴思琮放下电话就让大家随意打牌,晚上留下来吃完饭,收拾一下出门而去。 梁超伟就搬个椅子坐到刘佳玲身后,一边看她打牌,一边和唐朋闲聊。 “昨晚听说白龙王大师接见你?” “陪两个同学过去凑热闹而已……” 香港果然很小啊,尤其是娱乐圈。昨晚唐朋过去的时候明明梁超伟不在,这才多点时间就知道了。 “呀!” 刘佳玲惊叫一声,瞪大眼睛看着唐朋:“大师见你了?” 梁超伟笑道:“何止啊,据说大师见过朋仔之后就下了逐客令,等在外面的人一个都不见。” “我的天啊!” 刘佳玲眼睛里都快冒出小星星,又是羡慕又是懊恼:“你都不知道我有多想见大师求他指点,伟仔也求了大师好多次,可不知怎么搞的就是不肯见我……” “喂喂喂!” 梅燕芳拿一颗麻将牌敲了敲桌面:“打麻将好不好?说话用嘴,又不用手!” “哦!”刘佳玲赶紧打出一张牌:“二条!” 梅燕芳碰上,打出一张一万。 王非伸手去抓牌,唐朋就喊:“碰碰碰……”把一万拿回来。 王非悻悻的缩回手,翻了个大白眼。 “大师都跟你说了啥?”刘佳玲一边打牌一边八卦。 “也没什么,就是一些劝人向善的话……” “没给你行灌顶礼?” “灌顶礼是啥玩意?”唐朋不解。 “哦——还好啦,伟仔就不止一次受过大师的灌顶礼,要有缘人才能这样,受过灌顶的就算是大师的弟子,有福报的……” 刘佳玲刚刚听说唐朋得到白龙王的接见还有些郁闷嫉妒,现在则明显有些得意,自己的男友可是得到了灌顶的,唐朋既然没有这个待遇,想来也不过是借了他那两个同学的光而已。 梅燕芳打出一张牌,王非还没等伸手抓牌,唐朋就给杠上了。 几次三番被拦牌,王非脸色就不好看了,瞪着唐朋:“死朋仔你总是在我下面杠杠杠的,都把我给搞死啦……” 坐在刘佳玲身后的梁超伟正悠闲的喝茶,听到这句话“噗”口里茶水一半喷到刘佳玲的肩膀上,另一半呛进器官,咳得上气不接下气。 刘佳玲吓了一跳,反应过来就一边拍着梁超伟的后背给他顺气,一边捂着嘴笑得弯下腰:“哈哈哈……” 梅燕芳也在笑,不过没刘佳玲那么夸张。 王非先是愣了下,接着就回过味来,一张莹白的脸蛋儿像是一块大红布。 囧! 刘佳玲笑得那么夸张把王非搞得又羞又恼,不就说错一句话,至于吗?王非咬了咬牙,不过她跟刘佳玲不是很熟,总不好牌桌上翻脸,那自己的牌品就烂大街了。可心里着实气恼,就顺手在唐朋手上抓了一把:“都怪你!” “嘶——” 唐朋手背一疼,赶紧缩回手,瞅着王非一脸无奈。 关我屁事啊?不过看着王非羞红的一张小脸儿,知道自己再说恐怕这丫头就要恼羞成怒了,只好悻悻的闭嘴。 忍了! 刘佳玲笑了一阵,也觉得自己有些过分,就苦忍着笑,继续打牌。 打麻将这种事情,跟智商绝对有关系。通过对手打牌吃牌来分析他手里的牌,思考自己应该打什么不应该打什么,那张牌打出去有危险。 唐朋本就聪明,再加上重生以来莫名其妙强悍起来的记忆力,实力绝对碉堡。 杠上开花、海底捞月、对对胡、清一色……直把三个女士打的花容惨淡损失惨重。 王非看着自己手里的牌,再瞄一瞄唐朋那边放倒的清一色牌面,耙了耙头发,心慌意乱不知应该打什么。 唐朋看她纠结的样子,就笑:“大妹纸要注意啦,哥这把搞不好是清一色哦!不过放炮的话哥有奖励,算你八折好了……” 梅燕芳大气得多:“没事,随便打好了,他运气好什么牌都可能胡,想多了也没用。” 得到鼓励,王非鼓着气打出一张,一边瞪大眼睛忐忑不安的看唐朋要不要…… 结果越是担心的事情就越是会发生,唐朋潇洒的推到麻将牌,装模作样的数着:“清一色,对对胡……多少番来着……” 王非懊恼的耙头发…… 刘佳玲就埋怨:“你会不会打牌啊,这么明显还放炮……” 王非就不爽了,瞪起一双美眸郑重说道:“警告你啊!说我唱歌不行可以,说我打牌不行就不可以!” 梁超伟一看不好,再掐几句这两位搞不好打起来,赶紧提议道:“朋仔手气太好,再玩下去非得破产不可……老豆还没回来,干脆我请大家出去吃大餐吧。” 刘佳玲就说:“那不行,朋仔赢了好多啊,要请也是他请,给我们个机会放放血……” 王非就撇撇嘴,她越来越看不上这个小肚鸡肠的女人,也暗暗奇怪,梁超伟这么帅气有味道的男人,怎么就看上刘佳玲了呢? 唐朋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没问题,地点随意消费随意,你们冲在前面胡吃海塞,本冤大头跟在后面埋单……” 听到几个人要走,戴夫人就走出来挽留。不过几个人今天只是来拜年的,大年初一就留在人家里吃饭显然不合适,婉拒了戴夫人,几个人告辞。 梁超伟的车停在楼下,是一辆福特轿车,唐朋不认得这款型号,但是只看厚重大气的外形就知道价格不菲。 这几年梁超伟连续拍摄了TVB的《鹿鼎记》《新扎师兄》《绝代双骄》等经典剧集,人气飙升,成为TVB力捧的当红小生。又参演了《青春差馆》《癫佬正传》《地下情》等电影,很是走红,收入也是直线上升。 五个人一辆车,直接杀向铜锣湾。 ------------ 第八十六章 接触 来到香港这么久,唐朋这个吃货可没少下功夫,各式各样的港味美食可谓信手拈来。 带着众人开着车在铜锣湾避风塘转悠一会儿,就在高架桥地下寻到一家“桥底辣蟹”。看看门口贴满的密密麻麻明星光顾时候的合影,以及门口吊了一圈的大红灯笼,就知道这家店想必是不错的。 两男三女走到门口,便有穿着红色T恤的服务生走过来招呼。 在门口的大玻璃缸里选了几只大青蟹,让服务生做一道微辣的“避风塘辣蟹”。 这家店生意很好,大堂里座无虚席。刚刚好角落里一桌客人埋单离开,服务生就已最快的速度收拾残局打扫干净,请几人入座。 唐朋当仁不让,一口气点了鱼汤丝瓜肉碎浸鱼肚、麻辣螺、椒盐海中虾、十三香小龙虾、生滚鲜泥孟粥、豆鼓蒸风爪、水晶虾饺皇、葱姜牛百叶等等十几道糕点菜肴。 这家店后厨很给力,上菜很快,十几道菜流水价上来,很快就摆满一桌子。 选这地方就是大家吃的随意,所以酒水饮料一上来,大家敞开了吃喝,边吃边聊,很是惬意舒适。 离了麻将桌,王非又回复到以往清冷淡然的样子,秀秀气气的拿了一个比他手掌还大的蟹钳较着劲。北方人很少吃这个,蟹钳在炒的时候并未敲碎,外壳又厚又硬,很难搞。 唐朋看她吃的费劲,就拿过来把蟹钳剥开,再给她放在盘子里。 王非说了声“谢谢”,津津有味的享用美味的蟹肉。 刘佳玲就调侃唐朋:“哎呦,没看出来,阿朋这么细心啊,你女朋友有福了,不过要是她知道你经常给女孩子剥蟹壳,会不会吃醋?” 唐朋岂会被这种程度的调侃难住:“所以我现在满世界的剥蟹壳,就是想万一有一个女孩子发现我的细心愿意当我的女朋友。命运弄人啊,谁知道第一个发现我这个优点的人居然是你……” 然后他就举杯和梁超伟碰了一下,笑道:“伟仔,打个商量如何?要不你就忍痛割爱把佳玲姐让给我得了……” 梁超伟就展露他招牌式的笑容:“那可不行,追求佳玲我可是费了不少心思,关键还花了很多钱……所以如果你把我买花买表请吃饭花掉的那些钱还给我,我会考虑一下……” 大家都被梁超伟的话逗得笑起来,刘佳玲大发娇嗔:“梁超伟你作死啊?是不是有钱人拿着支票你就会把我卖掉?” 唐朋就故作严肃的对梁超伟说道:“买花买表吃饭买衣服的钱都好说,但是酒店开房的钱也让我付就过分了,没理由你过瘾我埋单啊……” 王非笑得肚子都疼,只好伸出一只手揉着平坦的小腹。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却幸灾乐祸的斜睨着囧的一脸红潮的刘佳玲,活该你调戏唐朋啊,这小子平时不吭气,斗起嘴来却毒的厉害…… 梅燕芳说话很少,吃饭的架势也很优雅,听了唐朋这话也笑得不行,太损了。 刘佳玲被唐朋这一句话噎得满脸通红,心里大骂这小子真是毒舌啊! 梁超伟是个实诚人,不善于言辞,被这句话憋得够呛,看了看桌上都是熟人,就憋出一句:“我哋两个一般都系自家,去酒店惊畀狗仔跟踪……” “噗——” 即便是风度极佳的梅燕芳也因为梁超伟这句话把嘴里的饮料喷了出去…… 刘佳玲直接一只手捂着脸没脸见人,另一只手狠狠的掐上梁超伟胳膊…… 太丢人了! 王非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就觉得梁超伟这个人蛮有意思,单纯内向,纳于言而敏于行,没有那么多的花花心思,比唐朋好多了,很是忠厚可靠。 她却不知梁超伟倒真是纳于言而敏于行,忠厚可靠却未必,一箩筐一箩筐的情史简直亮瞎人眼。王非过来香港时间也不久,对于娱乐圈里的八卦知道的不多,起码到目前为止,曾崋倩黎美娴就先后和梁超伟拍拖。 当然这也不能就说梁超伟花心,娱乐圈这个地方本身就是个大染缸,俊男美女扎堆云集,任你挑出一个都是各方面堪称完美的人杰,相互吸引在所难免。再加上财富地位的诱惑,移情别恋脚踏两船甚至于一夜|情出出|轨实在是平常不过。 总而言之一句话,贵圈确实乱! 哪怕真的洁身自好,在娱乐圈打拼的明星或多或少都需要一些绯闻,因为没有绯闻就没有关注度,没有关注度就没有人气,没有人气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所以很多明星即便不愿意,他们的幕后团队为了帮他们增加曝光率提升人气,都会刻意的策划一些绯闻。 所以可看出像是张雪友甄子丹任达桦刘卿云这些与绯闻绝缘的明星是多么难得。 唐朋不想让老实孩子太难堪,就岔开话题:“伟仔今年要接很多戏吧?” 两个人碰了下杯子喝了口酒,梁超伟还未说话,刘佳玲就已经叽叽喳喳的兴奋说道:“是呀是呀!你都不知道,伟仔后天就要去越南出外景呢!是林灵动导演的《喋血街头》,还有侯孝贤导演的《悲情城市》也就快开机了,TVB年底还有一部台庆剧《侠客行》,这些是早就安排好的,临时还不知道会有多少新戏签下来。唉!伟仔是越来越忙,到处出外景跑来跑去,人都瘦了……” 她嘴里说着抱怨的话,实则却是显摆得不行,那眼里洋洋得意的神色,就让王非撇了撇嘴,很是看不惯。旁边的梅燕芳却是神色不动,既不吹捧恭维,也不表现不满,城府很深。 唐朋注意到王非撇嘴的动作,就暗暗好笑,这丫头还是涉世未深啊,还未修炼到喜怒不形于色的厚黑境界。 至于刘佳玲,唐朋比谁都了解她略显浮躁势利的性格,而且心机很重,现在想一想,恐怕白龙王屡次接见梁超伟却不愿见她大概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不过刘佳玲虽然做作了一点,说的倒是没错,梁超伟已经踏上一条通往巨星的坦途。作为TVB力捧的当红小生,倾注了大量资源在梁超伟身上,获得了远远超过许多成名巨星的机会,而梁超伟却是也争气,毕竟实力摆在那里,从未让TVB失望。 但是即便如此,大概是明年还是什么时候,梁超伟也会同TVB节约,告别自己的电视剧时代,全力进军影坛,各项荣誉纷至沓来拿奖拿到手软,成为获得金像奖影帝头衔最多的天王巨星。 聊到事业上,在座几个人无论男女目前都是顺风顺水,名气最小的王非因为是个新人全无压力,话题就轻松了许多。 吃过饭刘佳玲提议去酒吧坐坐,但是梁超伟要做去越南拍戏前的准备,刘佳玲只好悻悻的作罢,梅燕芳借口有约会,最后只剩下唐朋和王非。 “送你回去?” 站在餐馆门口,唐朋觉得有点冷,就想把王非送回去,自己也回家睡大觉。 “去酒吧坐坐吧?” 王非显然不想这么早回家。 唐朋面有难色:“有点晚了啊……”昨晚折腾了大半宿,白天又打了大半天麻将,唐朋有点累。 “去吧……” 王非拉了拉唐朋的衣袖,亮晶晶的大眼睛瞅着唐朋满是期盼:“来香港这么久,都没机会晚上出来玩一玩,兰桂坊的酒吧我都没去过呢……就坐一会儿好不好?” 唐朋没辙了,只好点点头,心说这丫头记忆力貌似是很宅的性格啊? “耶!” 王非欢呼一声,一手拉着唐朋的胳膊,一手扬起喊住一辆计程车。 ------------ 第八十七章 警匪片哪家强? 警察总部大楼。 豪华宽大的会议室里,以警司布鲁克为首的一干公共关系科高层围坐一圈,人手一本复印的剧本看得聚精会神,偶尔低声谈论几声交流一下意见。 香港警察部门非常注重形象建设,近几年每年都会拍摄一部或多部展示警察正面形象的电影,借以提升警队在市民心目中的信任度。 他们并不是直接投资,而是通过赞助的方式支持选定的导演和剧本,属于非营利性质。 又能真金白银的拿出钱来,又不参与分红,还不指手画脚,这样的好事自然人人打破头去争。 但是既然是好事,就不可能人人有份。要么你有深厚的关系背景,要么你在行业里有超强的影响力,人家警队拿出钱来是要看效果的。 任达桦虽然不是导演也没有自己的电影公司,但是你看看他的电影,《PTU》《机动部队》系列等等演过多少警察?任达桦的演技没人怀疑,但是若没有他哥哥在警队呼风唤雨可能获得这么多的角色?香港演技好的演员一抓一大把…… 不管东方西方,也不管香港内地,民主也好独裁也罢,除去身上披的那件颜色不同的外衣,实质上不会有任何区别。 整个社会的资源,只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天底下从未有公平这回事。 唐朋坐在会议桌的一角,有些走神。 旁边的李建荣就用肩头撞了他一下,低声问道:“怎么,你不是一贯都很臭屁的么,也有紧张的时候?” 唐朋轻笑一声:“开什么玩笑?有你李大公子坐在这里,我的剧本就是个鸡肋,就是写成垃圾我也不怕。” 李建荣面带忧色:“你小子激将呢?没用!前几天布鲁克这个洋鬼子跟我讲,今年有好几家电影公司想要争取警队宣传片的名额,上头也很重视,所以不敢对我们偏袒太多,这个说话不算话的混蛋!” “有竞争才会有进步啊,呵呵,我们的竞争对手都是谁?布鲁克不会连这个都不告诉你吧……” 唐朋到不是太担心,开玩笑,能让咱看得上眼拿得出手的作品那一个不是经典?随随便便来个对手就害怕了,那简直就是穿越界的耻辱! “有好几个,不过最有实力的就是万能影业。” “李休贤?” 唐朋挠了挠下巴,有点担忧。 在香港影坛,李休贤不算什么威震一方的人物,却绝对是无数电影人里最特立独行的那一个。 “我不求赚大钱,只是想拍自己喜欢的电影。”这是李休贤自己说的话,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干的。万能公司出品的电影几乎没有大制作,除李休贤本人外,参加演出的基本全都是二三线演员,成本低廉,所以从来没有大赚 过,也很少大赔。 但是与此同时,李休贤又是一个勇于尝试新题材,培育新导演,提携新演员的开明老板,《羔羊医生》、《八仙饭店之人肉叉烧包》等纪实式侦破电影都是成功之作,还使黄秋声凭一个让人倒足胃口的变|态杀人狂角色荣获金像影帝称号;周星池、成奎安、张佳辉都是由李休贤一手栽培出道。 据说他在万能公司的办公室,一直是装修成警察局长办公室的格局,穿上警服就可以拍戏,周边书架上陈设着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警帽,那是李休贤至爱的收藏。 最难能可贵的是,李休贤一直锲而不舍的坚持着自己的风格:警匪片! 《倩女幽魂》掀起神鬼怪志题材的时候,李休贤在拍警匪片;《新龙门客栈》**潮武侠崛起的时候,李休贤在拍警匪片;《赌神》风靡东南亚让赌片连破纪录的时候,李休贤依然在拍警匪片…… 某种意义上说,李休贤就是香港电影警匪片的带头大哥。 万能影业今年有什么作品呢? 唐朋揉着眉毛想一想,想起了一部《喋血双雄》,还有一部《壮志雄心》,其它就不知道了。 最有实力的当然是《喋血双雄》这部电影,也是唐朋非常喜欢的电影之一。 导演吴雨森把黑夜中烛火通明的教堂作为杀手出没的殿堂和最后决战的杀戮战场,满堂烛光,旁观的圣母像,在枪林弹雨间飞翔的白鸽,一场江湖纷争被装饰得像神圣的宗教祭典。 这部电影是吴雨森暴力美学的代表作,也为他后来进入好莱坞发展奠定了的基础,在他此后的许多电影中,都还能看到《喋血双雄》的影子。而周闰发和李休贤饰演的一警一匪、似友似敌的角色,让人津津乐道。片中周闰发和李休贤从对手到朋友的的男人飙戏非常养眼,而两人在叶倩文家中狭路相逢的段落,可以说是两人从敌人到朋友的关键戏份,既紧张又趣致,在随时可能爆发枪战的气氛下,两个人男人为了一个女人故作轻松的姿态让人叫绝。 周闰发扮演过许多令人难忘的杀手角色,而李休贤则是香港电影中的警察专业户,影帝之间的化学反应在这部电影里尽皆显现。 好像吴雨森还凭着这部电影获得了最佳导演…… 在唐朋看来,如果把吴雨森的电影做一个排名,前三必然是《英雄本色》《变脸》以及这部《喋血双雄》。 唐朋真的有些担忧了,毕竟这部电影非常优秀,而且李休贤对于警匪片的坚持定会让警队多出不少同情分,再加上身带《英雄本色》光环的吴雨森,的确是个强劲的对手。 不过自己拿出手的也不是平庸之作,北美警匪片的经典、全球票房一亿八千万美元的《盗火线》! “咳咳……” 布鲁克咳嗽一声,吸引了大家的注意,看来是研究过后要公布结果了。 果然,布鲁克看了看唐朋和李建荣,稍微组织一下措辞,缓缓说道:“我们看了你们的这个剧本,确实非常棒,情节紧凑布局精妙,我们很满意。” 还没等李建荣吁出口气。 “但是……” 卧槽!这回连唐朋都忍不住要骂这个洋鬼子一声混蛋了,有话不能一次说完?老子还以为定下来了呢! 其实对于香港警队的所谓赞助,“联合映画”并不是特别看重,两三百万而已,得到当然好,得不到也没什么大不了,论起实力,连续制作《我的野蛮女友》和《电锯惊魂》两部票房大卖电影的“联合映画”绝不是扣扣索索的“万能影业”能比的。 “联合映画”看重的是“警队宣传片”这个头衔,因为有了这个头衔,就能把电影拿到香港的各大院线上映。这是香港警队强势规定的,“警队宣传片”在每一个院线必须得到最少十五天不得低于总银幕数百分之三十的排片率。 不管你是邵氏还是嘉禾亦或金公主银都公司,只要是在我的地头,就有义务为了提升警队形象共创繁荣社会出力! 唐朋有点遗憾,如果得到这个全港上映的机会,票房会是一种井喷式的增长。 李建荣神情阴沉,脸上似乎能滴出水。 当初自己加入“联合映画”的资本就是自己身后的社会资源,以此达到和银都公司紧密合作从而向内地表达态度并且进一步共同的目的。可是现在倒好,刚刚动用背景就被这个洋鬼子来了当头一棒,丢人丢大发了! 唐朋看得出李建荣有点恼羞成怒的架势,就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示意他不要太在意,毕竟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谁也不能想怎样就怎样,事情总会有意外发生。 “咳咳……但是万能影业的剧本也非常棒,说实话,非得从中选择一个放弃一个,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所以我们研究决定,两部电影我们都都留下……” 唐朋无语…… 尼玛,谁教你的说话大喘气? 李建荣觉得自己眼角一个劲儿的跳个不停,那是气的!一句话说完会死啊?非得分成两句!不过结局总还算可以,他就像开口表示一下感谢…… “但是……” 尼玛! 唐朋和李建荣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里对于布鲁克这个奇葩深深的无奈…… 这家伙难道是猴子派来的逗逼么? “但是……”布鲁克却不觉得自己说话的方式有什么不对,就是要这样把一句话说的抑扬顿挫才对呀,不然如何体现领导的不同? “鉴于警队资金有限,今年的三百万赞助费也平分好了,你们两家一人一半,哈哈,虽然少了点,省着点用也大概够了……呵呵,拍摄过程中有什么难题,尽管提出来,咱们公共关系科全力为你们解决……” 这招又是领导的专利之一:和稀泥……不偏不向,还让你说不出话。 唐朋想了想,说道:“既然警队资金不充裕,我们的这一百五十万就捐献出来,作为那些因公负伤或者牺牲的优秀警察的奖金。呵呵,对于那些浴血奋战制止罪恶的英雄,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尽自己的一份心力嘛……当然,我想如果能召开个新闻发布会什么的,让全香港的市民都能感受到这份尊敬和爱戴,那就更好啦,哈哈……” 李建荣眼睛一亮,好主意啊!区区一百多万就能买个尊警爱警的好名声太值了,起码全香港的警察都会记得咱的好!会不会因此得罪万能影业?李建荣才不管。 至于随口就丢掉的一百万……哥们包个小明星也不知止数好不好…… 布鲁克也很高兴,毕竟省钱了嘛,省下这笔钱提高一下科室里的待遇,自己名声更好更受拥戴,这位置坐得更稳了…… ------------ 第八十八章 将爱(上) 静谧的榕树林,小径上平整的地砖,夕阳夕照下宿舍楼前火红的洋紫荆,青春飞扬的莘莘学子,可以汲取无数知识的课堂和美女云集的图书馆…… 唐朋发现自己彻底爱上了这样惬意的校园生活。 像是一块海绵一样疯狂的汲取所需的知识,然后在课余时间到榕树林里弹着吉他唱唱歌,亦或在操场上组织校队开始一场激烈的足球又或者篮球比赛,肆无忌惮的挥洒着汗水让青春飞扬。 时间到了某一个节点,你会发现有些人会在我们的生命中消失不见。 有时候不经意的说声再见,就真的再也不见。有时候听一首老歌,或者一觉醒来,会忽然感觉到面对时光岁月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有好多事情还没有开始,就忽然结束了…… 唐朋曾经以为有些东四就在那里,无论见与不见,不增不减。然而当岁月如梭暮然回首,才发觉有一种力量早已将你推向远方,再也不能海阔天空,再也不能轻舞飞扬…… 那种力量,叫做时间。 《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里头有这么一句话:“我们一起渡过了青春,谁也不欠谁的,青春就是用来怀念的……” 青春是用来怀念的么? 唐朋不知道,因为他发现自己上辈子的青春似乎眨眼之间就有如白驹过隙无影无踪,像是电光火石的只有那么一刹那,回想起来,居然空白的可怜。 再也不可能有人比一个重生者更懂得时间的珍贵,也再不可能有人比一个重生者更明白青春的易逝。 唐朋尽情的享受着校园里的生活,学习、唱歌、泡图书馆,偶尔逃课去看电影,带着苏姗秋芸菲章小娴去喝咖啡吃大餐,或者半夜里跟庄文镪偷偷的趴在寝室里“鉴赏”这家伙收藏的美女写真集…… 但是这一切在“联合映画”的一众员工看来,这位总监大人就是不务正业…… 可每一次无论袁伟杰还是李建荣心急火燎的提醒唐朋事业为重的时候,唐朋总是敷衍似的“OK,OK!一切尽在掌握,Noproblem……” 袁伟杰和李建荣只好大眼瞪小眼,拿唐朋没法。 唐朋的理念跟两人不同。 这两人一个被学校退学一心扑在“联合映画”想要向全世界证明自己,另一个则是希冀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跟内地高层接上线保障家族的利益。 而对于唐朋来说,事业是必须要的,金钱是必须的,美女也是必须的,但是肆意的享受生命的每一分钟更重要。 《盗火线》的筹备虽然缓慢,但是依旧在他的掌控下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我的野蛮女友》的各种不足之处,看着穆敦芾拍摄《电锯惊魂》时候的游刃有余,让唐朋深深意识到自己的不足。 所以唐朋特意放缓了《盗火线》的筹备速度,一边学习,一边尽量保证这部电影的每一个细节都趋近于完美。 这是他全力以赴的一部电影,代表着现阶段他的最高水准,他想要看一看自己的潜力到底有多少。 *************** 在食堂吃过晚饭,回到宿舍冲了个澡换了一套衣服,唐朋打算到图书馆泡一会儿。因为几乎每天这个时候,苏姗秋芸菲章小娴三个丫头都会在图书馆里看书。 苏姗清雅秋芸菲高冷章小娴知性,三个各具特色的女孩子坐在面前就是一道完美的风景线。 那部放在床头的“大砖头”突兀的响起来。 唐朋拿起电话按了接通键。 “出来陪我喝酒……” 唐朋楞了一下,是王非。这丫头语气很是低沉,显然心情不大好。 “嗯,你在哪里?” 唐朋稍微沉默一下,就答应下来。 王非这个人性子有些冷淡,除了在牌桌上可能稍微活泼一点,其他时间都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呆着,这种性格的人朋友一定很少,更不用说背井离乡的来到香港了。 在香港,除了那些个跟着戴思琮一起学唱歌的师兄师姐,唐朋估计是她唯一谈得来的朋友。毕竟年岁相近又同是来自内地,共同语言会多一些。 看来王非是遇到什么不开心的事情,想跟自己倾诉。 作为朋友,唐朋当然不会拒绝。 王非轻声说了个地址,就挂断电话。 唐朋稍微收拾一下,也就出了校门叫了一辆计程车前往约定地点。 这个时候时间稍微有些早,兰桂坊虽然已经霓虹闪烁灯红酒绿,街上却没有多少人。 到了一家叫做“蓝色海洋”的酒吧,唐朋付了车资下车走进去。 跟迎上来的服务生轻声说了几句,服务生就带他来到酒吧的一个角落。 角落里有一个卡座,灯光稍稍有些昏暗,很是安静。 王非坐在那里,经常扎着的马尾披散开来,少了几分以往的清爽,多了几分成熟的风致。雪白的纤手握着一个酒杯转来转去,眼睛盯着酒杯里的红色液体,一双眼眸却似乎没有焦距。 唐朋坐到她的对面,王非才从走神状态里回醒,冲着唐朋笑了笑。 “你来啦……” “王大小姐相召,刀山火海唐某人也得走一遭啊,够意思吧?” “看在你对本小姐这么好的份上,想喝什么随便,本小姐埋单……” 王非轻轻的笑,只是那笑容里满是纠结和郁闷。 这状态……有些不对劲啊。 唐朋暗暗好奇,不管是上辈子的印象还是今生相处以来的认知,王非的性格都是有些冷淡的,是真的冷淡,对别人冷淡,对自己也冷淡。 很少有什么事情能让她失去这种冷淡的状态,她像是高山之巅的皑皑白雪,任你北风呼号亦或眼光普照,我自淡然处之巍然不动。 “失恋?” 桌上有酒,唐朋拿过一个杯子自己倒了一杯,向王非示意一下抿了一口,轻声问道。 王非也举起酒杯,听到唐朋这句话微微楞了一下,然后仰头把半杯酒喝干。 唐朋就笑:“不会吧,居然被我猜对了?” 王非瞪着唐朋一脸不悦:“你有没有良心?叫你过来陪我喝酒安慰安慰我,你居然还笑?” 失恋中的女人是不可理喻的,唐朋赶紧倒上酒喝掉:“抱歉,我不该笑,认罚!” 哼了一声,王非也带倒了一杯酒喝干。 “说的好听,认罚就只喝一杯?” 唐朋拿起酒瓶给王非倒了一个杯底,自己也倒了少半杯,却没有喝。 “我笑是因为我惊讶,可没有笑话你的意思。” 王非眨眨眼:“有什么惊讶的?谁都会失恋……” 唐朋就摇摇头,正色说道:“这话不对,既然是失恋,那就证明一定有某一个地方还不够完美,让对方觉得失望。可是我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大小姐你有哪一个地方有一星半点的瑕疵……” 王非横了唐朋一眼:“切!当我三岁小孩子?你这哄女孩子的把戏太幼稚了……” “我可不是说说而已,” 唐朋伸出左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的数:“首先,你够漂亮,倾国倾城有点夸张,天生丽质不过分吧?其次,你有气质,玉洁冰清翩然若仙绝对当得起!再次,歌唱得好!你都不知道你的嗓音多么空灵多么细腻……总而言之,这么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间见爆胎的女孩儿,怎么会失恋呢?如果真的这样,那也只能证明那个男的有眼无珠三级脑残或者突然改变了性取向……” “呵呵……” 起先王非还配合的做出一个呕吐的表情,心里却美滋滋的,不管是什么语气,女孩子被人夸赞总是开心的。但是听到后半句,王非直接笑岔了气。 “要死啦你,哪里学的这些话……人爱花见花开车间见爆胎,亏你说得出来,哈哈!你就是这么甜言蜜语骗那些小明星上|床的吧?” 笑出来,心里的郁闷纠结顿时就是一阵轻松。 唐朋就不悦:“埋汰人呢?哥们儿招招手那些女明星就能从尖沙咀排到铜锣湾,还用骗?瞧不起谁呀……” 王非嫣然一笑:“好吧,小唐导演魅力无穷法力无边,小女子说错话自罚一杯……谢谢你过来陪我喝酒……” “接受你的道歉,干一杯!” 两人碰了下杯子,一饮而尽。 ------------ 第八十九章 将爱(下) 唐朋向后靠在卡座上,问道:“不打算说说?我可是个很好的听众。” 放下杯子,王非把散开的头发拢了一下,叹了口气。 “怎么说呢……我在内地有个男朋友,可是我忽然发现跟他没感觉了,我喜欢上令一个男孩子,所以刚刚打电话跟男朋友分手。可是这个我喜欢的男孩子,不仅有女朋友,还跟我的男朋友是好哥们……” 她使劲儿挠了挠头发,声音有些压抑的低沉:“我是应该远远的看着他祝福他,还是不管不顾的杀上去把他夺过来?我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 王非说的有点绕,但是唐朋一听就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因为他上辈子就曾看过一篇关于这件事的帖子。 王非嘴里的男朋友,应该是“黑豹乐队”键盘手蓝树,而她移情别恋的人,就一定是窦维了。 这个时候王非和蓝树是一对,窦维和姜欣是一对。 正是王非蹬了蓝树又把窦维从姜欣手里抢过来,直接导致红极一时的“黑豹乐队”分裂,也直接注定窦维悲催的前半生。 据说那段时间王非一有空闲就往京城跑,后来人们才知道她是会京城打这场爱情的战争,并且早就摆出一副不获全胜誓不罢休的架势。而结果也的确如他所愿,窦维和姜欣分手投入王非的怀抱。 然而结局却正像大家都知道的那样令人唏嘘惋叹。 王非后来也用一首歌《将爱》中唱出了自己当时的感受:“风风火火,轰轰烈烈,我们的爱情像一场战争,我们没有流血,却都已经牺牲,掩埋殉难的心跳,葬送一世的英明……” 这首歌绝了,几乎成了所有王非式爱情的写照。 本已回复的心情再次低落,王非一杯接一杯的喝酒。 唐朋只好陪着她喝,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劝,感情这东西本来就是唐朋的弱项,经验少得可怜,而那一点少得可怜的经验里,也都是撕心裂肺的痛楚和彷徨绝望的无奈。 再说了,感情这回事从来没有简单的对错。 爱情就像泡沫,一直飞在半空里,有些人犹豫不决任其破碎,有些人奋不顾身的冲上去却又不知如何拥有…… 自己的前世呢?当女友哭着跟自己分手转眼又笑着投入别人的怀抱,自己也曾心痛欲裂痛不欲生,觉得似乎全世界都背叛了自己。可是时过境迁光阴流转,此时的自己几乎都记不住那个女孩的样子。 是自己变得更冷漠更现实了? 还是那个时候根本就不是至死不渝的真爱? 唐朋发现自己也找不到答案。 可他总得说点什么,因为他是过来安慰人的…… “爱情这玩意说都说不明白它到底是什么,不知它什么时候来,也不知它什么时候走,甚至不知何时是真,何时是假……不要让爱情成为你生活的全部,左右你的人生。人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轻易的陷入执着的牛角尖,把彼此都割的遍体鳞伤。有时候冷静一下,给自己一点时间,事过境迁之后会蓦然发现,原来更好的一直都在自己的前方……” 唐朋发誓,这可能是两辈子加一起说的最有哲理的一段话,几乎可以整理一下当做哲学课的毕业论文了…… 可是王非接下来的话让他差点泪奔…… 王非抬起头,一双明亮的眸子已经有些醉眼惺忪,她就用这样一双迷离的眸子瞅着唐朋,问道:“最好的一直在前方……你什么意思呢?哦——你不会是暗示我,现在喜欢的人都不是真爱,而我的真爱,就是你吧……你偷偷的喜欢我?” “噗——” 唐朋刚喝进嘴里的救喷了出来,不可思议的瞪着王非……这丫头脑子有洞?这逻辑思维能力,我特么真是醉了!我啥时候说看上你了?虽然长得还行,虽然气质不错,但是太瘦了啊,根本不是我的菜啊柴禾妞儿! 王非估计是真醉了,居然伸手在唐朋的脑袋上婆娑了几下,又用雪白的纤手拍了拍唐朋的脸蛋儿,嘴里呵呵笑着:“你小子不安好心,你以为姐喝醉了?哈,狐狸尾巴露出来了吧……” 唐朋彻底无语了,跟一个喝醉的女人没什么好说的,立马起身埋单,然后架起王非就往外走。 王非腿有些发软,踉踉跄跄的被唐朋架着往外走,嘴里却不停的嚷嚷:“你要干嘛?嘻嘻,真没看出来啊,你小子居然偷偷喜欢我?哈哈!要不要姐姐给你个追求的机会啊……你带我去哪里呀?开房吗?警告你啊,敢占我便宜我就报警啦……” 她一边被唐朋架着走一边大呼小叫的嚷嚷,整个酒吧的目光都集中在唐朋身上。 唐朋有些冒汗,那一道道目光真的是……好像在看着一个把女孩子灌醉趁机占便宜的古惑仔…… 出了酒吧叫了一辆计程车,唐朋一只手打开车门,然后拦腰抱起王非轻若柳絮的身子就把她扔进后座…… 司机大叔看着唐朋把王非“扔”进来的“粗暴”的动作,呲了呲牙,再看看跟着上车的唐朋,吹了个口哨,眼睛里光芒闪闪:“靓仔,去哪里?” 去哪里…… 唐朋这才想起他不知道王非住在哪里,现在凌晨都过了,送去戴思琮家里显然不合适,搞不好会被误会,要不然怎么解释两人喝酒喝到这个时候还醉的不省人事? 回自己的家更不行了,深更半夜带个醉醺醺的女孩子回家算怎么回事儿? 学校宿舍更不用想…… 唐朋看了看嘴里喃喃低语说着胡话的王非像虫子一样扭了扭身子把头枕到自己腿上,他发愁了…… 司机大叔半天没听到唐朋的回话,从后视镜里看到唐朋纠结的脸色,就嘿嘿笑着自以为猜到了真相:“年青人平时很少出来玩吧?哈,这种事刚开始当然没经验的啦!别不好意思,你这样我见得多了!信得过大叔我,我给你介绍个好地方!” 唐朋有点没听明白,只是觉得这个司机神色语气有点猥琐……不过听到他说给介绍个好地方,就问道:“什么地方?” 司机大叔熟练的打着方向盘:“不是我烂牙发吹水,全香港的旅店都在我脑子里!放心好啦,我给你找的地方一定又便宜又干净还不会有警察查牌……” 我勒个去! 唐朋这才明白,感情这位以为自己就是把女孩子哄醉了然后开个房当禽兽的社交性强坚犯! 哥们有那么猥琐? 不过……看了看枕着自己大腿一头秀发披散开来的王非,也只有去宾馆了。 唐朋当然不会去司机介绍的那些个地方,他可没忘了自己拍的那部《我的野蛮女友》,万一被警察查牌的时候发现,丢人就丢大发了。 他直接让司机把车开到半岛酒店,这里足够贵,但是绝对安全。 到了半岛酒店下了车,在猥琐司机“了解”的眼神中,架着王非走进大堂。 电影毕竟是电影,来源是生活却又高于生活。 唐朋才不会像《我的野蛮女友》里那样又是一个人把女孩子弄进房间又给她擦洗什么的,他开了两间房,然后直接掏出几张钞票给足了小费,要两个女服务生搀着王非进了房间,脱掉衣物擦洗一下,自己则在自己的房间美美的冲个澡。 洗完澡穿上睡袍,唐朋又觉得把王非自己丢在一个房间有点不妥。 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醉的不省人事独自在一个房间里,搞不好就会有人起了觊觎之心。虽说这里是半岛酒店,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万一出了事儿自己这辈子都不能安心。 想来想去,唐朋还是决定到王非的房间里看着点,大不了睡沙发好了。 他把刚刚替王非收拾完的服务员又喊回来,打开王非的房门。 服务员虽然收了唐朋的小费,却还是偷偷的撇撇嘴:还以为是个正人君子呢,不过是个洁癖狂而已!刚才那女孩一身酒气他离得远远的,现在洗的香香白白了,还不是急吼吼的跑过去…… 至于进房去做什么,还用猜?拜托不要侮辱人家的智商好不好……